设立榆林选品中心的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榆林市商务局2025)
一、合同编号:SXWSC-ZC-2025-056
二、合同名称:关于在杭州设立榆林选品中心的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SXWSC-ZC-2025-056
四、项目名称:关于在杭州设立榆林选品中心的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榆林市商务局
地址:青山路榆林市人民政府3楼
联系方式:0912-3893233
供应商(乙方):杭州永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月明路1040号3层37499室
联系方式:1525885823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榆林市商务局关于在杭州设立榆林选品中心的服务项目
1(项)
¥2,595,600.00
¥2,595,600.00
无
合同金额: 2,595,6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伍仟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1月14日至2026年11月14日
履约地点:市政府2号楼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1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pdf
榆林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20日
杭州电商选品中心服务项目合作协议项目编号:SXWSC-ZC-2025-056甲方:榆林市商务局乙方:杭州永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11月14日1杭州电商选品中心服务项目合作协议甲方:榆林市商务局(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杭州永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现就组织杭州电商选品中心服务项目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一、项目内容及愿景紧紧围绕数字经济新思路,以电商助力乡村振兴为抓手,将杭州电子商务渠道资源与榆林市苹果、小米、挂面、黄芪、红枣等优质农特产品优势产业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网络优势。依托杭州电商选品中心,将榆林市特色产品带到经济发达地区提升品牌影响力,并通过产销对接活动开展对接更多渠道资源,助力榆林供应链企业更好的发展,进一步拓宽榆林市特色产品销售渠道,助力企业拓展销售半径,提升我市优质农特产品在长三角市场的占有率。杭州榆林选品中心作为榆林市商务局在长三角地区布局的重要商贸节点,承载着"产品走出去、资源引进来"的双向使命。承担产品展示、渠道对接、资源整合、美食推广、品牌宣传等多重功能,是"榆杭合作”的重要载体和榆林商务数字化转型的前沿阵地。二、服务时间及地址2时间:2025年11月14日—2026年11月14日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阿里集团五号楼选品中心301三、主要工作内容、职责及要求610802(一)场地租赁在杭州商业密集区,租赁300平米左右的固定场所设立榆林选品中心,包含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二)打造选品中心根据运营费用自行开展展厅设计布置,需满足选品中心商务洽谈及货品展示等所有功能,为各县区及榆林当地企业提供渠道对接及电商资源服务,接待意向合作客户。(三)市场开拓及渠道对接组织专业团队负责拓展农特产品销售渠道,开展电商资源对接、选品渠道对接、商务接待、销售推广、货盘整理、选品客户服务、集采洽谈等工作。(四)大型展销推介及美食品尝活动组织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组织1场天型展销活动及1场美食品鉴活动,对接渠道商、达人及企业家来选品中心与供应链企业开展合作,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推广。(五)媒体宣传提供全年所有活动的宣传服务,包括产品拍摄、活动拍摄及媒体资源对接等,大型活动宣传对接200多家媒体报道,包括央媒、各省市级媒体等。(六)工作职责1、按照工作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事项;32、服务榆林市各县区在杭开展的资源对接及活动策划;3、支持当地供应链企业在杭开展的各项资源对接工作;4、对于甲方临时提出的各种工作要求需积极响应,配合工作开展及项目实施。5、积极配合甲方策划大型渠道对接及品牌推广活动,联络对接有意愿在榆林注册发展的大型公司。(七)工作要求乙方开展重要事项工作需先向甲方提交工作方案,与甲方商量同意后方可开展,确保每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四、验收要求及目标成效(1)按照工作要求在杭州设立300平米左右的榆林选品中心(含公摊在内);(2)组建专业运营团队,提供全年的整体运营服务;(3)全年组织1场展销推广活动,1场美食品鉴活动,5场精准渠道对接洽谈活动;(4)一年对接渠道不少于100家;媒体宣传不少于200家:促成当地优质产品与机关食堂、集采单位及直播机构等达成合作,落地合作不少于10家,其中年采购额超50万元的战略合作不少于3家,且需提供合作方加盖公章的书面确认文件;(5)每季度参加阿里集团选品活动1-2次,联络对接淘宝带货主播及达人开展榆林好产品选品合作对接;(6)精选10款优质网货爆品入驻阿里集团选品中心;(7)打造3-5款榆林特色产品包装设计;4(8)拍摄不少于30条榆林特色产品的宣传视频。五、合作金额及支付方式合作金额:2595600元(大写:贰佰伍拾玖万伍仟陆佰元整)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场地租赁费及50%的运营费和服务费等额有效发票后,甲方应积极履行财政资金申请义务,首付款及其他款项支付均以财政资金实际到位为前提,甲方支付以财政实际拨付金额为限。活动服务剩余款项按工作进度支付,运营尾款在项目合同截止1个月前甲方对榆林选品中心验收通过后支付乙方,验收标准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首付金额:1547100元大写:壹佰伍拾肆万柒仟壹佰元整乙方指定收款账号如下:开户名称:杭州永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账号:9550880233796400115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六、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负责整体工作事项的把控及项目战略规划。2.甲方与乙方共同商定活动计划、确定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3.甲方负责活动参会人员的组织及榆林市货品的对接。4.甲方需按照约定支付相关费用。55.甲方安排指定人员对接与指导乙方工作开展。(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负责场地的租赁及相关资源的协调对接,租赁合同需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签署,若出租方因客观原因对使用场地有重大调整,乙方需及时向甲方报备,且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2.乙方负责所有运营服务工作及活动的策划组织。3.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合同约定的工作事项,对于甲方书面指出的事项需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4.乙方需按照服务事项合理分配资金的使用,接受甲方指导及监督。5.乙方需安排指定的对接人员便于及时与甲方交流汇报工作,组织活动负责活动嘉宾及渠道邀约,且实际到场渠道商数量不得低于邀约总数的60%,开展活动前,需向甲方提交包含渠道对接数量、媒体邀请数量、合作进展的运营报告,便于甲方及时掌握履约动态。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均有续签合同的意向后,乙方应竭尽所能协调与第三方场方场地的续签事宜,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七、违约责任(一)甲方存在下列行为需要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直接合理费用,但因不可抗力、乙方自身原因或甲方依法行使权6利导致的除外:1.没有任何理由中途中断与乙方的所有合作;2.对于场地租赁、活动组织及运营服务没有配合到位;3.在本协议约定期间,甲方无故干扰乙方正常操作的,但甲方因国家政策调整、财政资金变动等不可归责事由除外;如甲方提出干扰,须提出合理的建议或者充分的理由。(二)乙方存在下列行为,则乙方按以下方式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因不可抗力、乙方过错或第三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1、乙方运营服务、资源对接及活动组织等未达到本合同第四条验收要求及目标成效中任意一项指标,按未达标事项对应服务费金额的30%分段计算违约金,除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款项中与未达标服务对应的费用。2、并非为达成本合同条款的目的,利用供应链企业提供的产品、支付资金、账户做与运营服务无关的事宜,致甲方或者供应链企业相关利益受到损害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品牌商誉损失、处理危机公关费用及重新选择服务商增加的成本;乙方未完成年度五场精准渠道对接洽谈活动的,每缺少一场按合同总金额2%承担违约金。3、乙方单方面无故中断服务的,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7合同,所收到的项目款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并自终止之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资金占用利息,直至全部退还完毕。八、协议终止本合同于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一)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的;(二)根据不可抗力约定终止的;(三)由于本合同一方严重违反,致使本合同的履行和完成成为不可能,在此情形下,另一方面有权单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合同到期后6个月内,乙方不得与场地出租方单独续签包含“榆林选品中心”名称的租赁协议。九、其他(一)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合同受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告知另一方,并同时发出书面通知;商议的结果应以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二)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如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三)本协议一式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杨跃法人或授权人签字法人或授权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5258858235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立榆林选品中心的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