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服务外包采购合同公告(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582-KXJS-G2025-0002001
二、合同名称:东莱新沙工区域、福前小集镇区域门前三包市容服务外包项目001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582-KXJS-G2025-0002
四、项目名称:东莱新沙工区域、福前小集镇区域门前三包市容服务外包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南路9号
联系方式:13812851381
供应商(乙方):江苏国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通运路359号
联系方式:150625189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东莱新沙工区域、福前小集镇区域门前三包市容服务外包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15062518999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050000.00元
合同金额:10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年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1-03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1-20 14:21: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东莱新沙工区域、福前小集镇区域门前三包市容服务项目合同.pdf
张家港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东莱新沙工区域、福前小集镇区域门前三包市容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582-KXJS-G2025-0002甲方:(买方)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乙方:(卖方)江苏国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科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莱新沙工区域、福前小集镇区域门前三包市容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项目名称总价(元)服务内容东莱新沙工区域、福前小集镇区域门前三包市容服务外包项目1050000.00东莱新沙工区域、福前小集镇区域门前三包市容服务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壹佰零伍万元整(1050000.00元)人民币。总价为综合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工资、福利、培训、社会保险等)、服务所用设备工具购置及维修费用、服务所用材料消耗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三、履约保证金3.1合同签订前,乙方向采购单位交纳人民币21000.0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2甲方付清全部合同金额的同时返还履约保证金。逾期退还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且逾期利息的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3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四、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4.2如有转包和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五、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后2年。自2025年11月03日到2027年11月02日六、货款支付6.1结付程序:中标人合格地履行服务后,凭人员考勤表、月度考核明细、结算金额、销售发票到采购人处办理合同款结算手续。6.2结付期限:(自甲乙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期内按半年度支付,根据每月考核情况、考勤情况进行结算(因考核、检查后有失分,实际支付额与基准价格存在差异,根据采购人考核扣分及中标人实际服务期限对应的扣除服务费后再行结算支付服务费)。最终半年度支付费用三半年度应付款-考核扣款。服务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6.3结付标准按百分制进行考核,月度最终考评分高于90分(含90分)的,当月服务费100%支付,月度最终考核分低于90分的,每扣一分扣除当月服务费2000元(例:当月考核得分为85分的,则扣除2000×5=10000元)。连续两个月考核低于70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6.4乙方收款账户: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8020000531829886.5甲方合同款支付方式:转账(若乙方为中小企业,不得强制其接受非现金支付方式)七、税7.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八、管理事项按招标内容要求以及响应单位的承诺项目阐述。九、双方权利义务9.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积极配合并协助乙方做好交接工作,确保项目服务工作的顺利展开。(2)甲方可对乙方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对乙方日常工作的质量、安全措施等进行监督及考核,可以根据管理服务需要修改服务内容、工作要求以及要求乙方调整不能胜任工作的服务人员。(3)乙方在服务期间如违反下列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或中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须无条件按甲方要求办理移交、退场手续:①中标后将该项目分包或全部转包给他人的;②出现重大责任问题或事故的;③连续两个月考核低于70分的;④乙方因管事不力造成工人聚众闹事等性质恶劣的事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乙方因管理不力,在服务期内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并负主要责任及以上的,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乙方在人员配备、身份信息等方面有弄虚作假的行为;(4)其他需要甲方提供或配合的协作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9.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按照甲方的项目要求,安排专业的人员到甲方现场工作,高质、高效的履行合同各项责任和义务,禁止服务人员行使行政管理(执法)行为。(2)乙方应加强对员工的岗前培训、日常管理和督查考核,做到人人掌握门前三包管理服务标准、工作流程、考核规定、安全作业规程等,以达到甲方的管理要求。(3)乙方应严格监督服务人员的行为规范,并要求服务人员严格执行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4)乙方的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应注意安全防范。工作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5)乙方按甲方要求在每月25日前按统一格式向甲方提供相关运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从业人员信息、工资和加班费发放和自查考核情况等,并确保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和规范性。(6)作业服务期内,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时,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7)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服务人员;负责处理服务期内所有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落实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管理要求,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备案。(8)乙方应建立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技术服务规范与工作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落实文明管理的措施,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因乙方自身原因、服务人员工作失职、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甲方声誉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结果或法院判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乙方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负责;服务人员发生的人身意外或其他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如乙方拖欠本项目服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商业保险投保费用和其他薪酬的,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9)乙方须负责作业人员的人事、劳资、办理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计生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提供为作业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发放高温费、加班费等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管理人事档案等方面的管理服务;负责处理服务期内所有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10)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应满足投标文件承诺,相应的服务标准及考核办法已在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明确,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根据招标文件的处罚条例对其做出相应的处置。(11)甲方因工作需要,遇重大活动需乙方外加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提供保障服务的,乙方应无条件响应,相关费用包含在总价中。十、服务质量乙方提供的管理服务应达到投标文件所约定的目标。对达标的理解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予以评定。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违反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给予乙方经济赔偿。11.2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按考核结果给付费用。甲方逾期办理合同款支付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且逾期利息的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1.3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赔偿。11.4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诉讼13.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张家港市。十四、合同其他文件14.1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中标通知书;(3)供方中标的投标书;(4)招标文件;(5)供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5.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生效后至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备案。15.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合同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20年1月3日签订日期:2025年11月3日代理机构:科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李会备案方: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联系电话:138621459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容服务外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