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采购合同公告(会泽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
合同编号:
4530326HT2025018020401
合同名称:
会泽县2025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第二批采购项目合同
项目编号:
4530326JH202501802
项目名称:
会泽县2025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第二批采购项目
采购人(甲方):
会泽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供应商(乙方):
会泽凯尔卡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曲靖市
所属行业:
汽车零售
合同金额:
10590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5-11-20
合同公告日期:
2025-11-20
代理机构:
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会泽县2025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第二批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184957
中标、成交公告:
会泽县2025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第二批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合同4标-上村乡.pdf
合同编号:4530326HT2025018020401项目编号:QJZC2025-X1-01506-HZXG-0032·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会泽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会泽县通宝路399号)签订日期:2025年11月20日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名称:会泽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会泽县通宝路399号邮编:6542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高项目(技术)负责人:杨树年电话:0874-5123619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泽支行账号:2505066609200028516签订日期:2025年11月20日乙方(投标人)名称:会泽凯尔卡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会泽县宝云街道通宝路2号会泽新车市凯尔卡德汽车邮编:654200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874-5685505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会泽县支行账号:24049101040014499签订日期:2025年11月20日-1-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有关制度规定纳入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编号为QJZC2025-X1-01506-HZXG-0032(计划编号:4530326JH202501802-4)“会泽县2025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第二批采购项目-4标段”公开招标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一、货物名称、品牌及型号规格、产地、制造商名、数量、单价序号货物名称型号和规格制造商/制造商名称及产地数量单价(元)备注1燃油轿车大众牌FV7156FCDEB制造商: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产地:成都1105900.00合计(投标总价)(元)105900.00货物的质量(或项目建设)符合标准及规定,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整车质保期为4年/10万公里(先到为准)。货物的安装服务要求或项目集成服务范围及内容二、合同总价(1)人民币小写:1059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伍仟玖佰元整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款、税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质保期内产品更换或维修维护服务费用等所有费用,并不得再有其他费用。由财政-2-资金支付,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三、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及开票信息起始日期:2025年11月20日,完成日期:2025年11月30日。地点:会泽县上村乡人民政府开票信息:开具的发票等信息,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实际用车部门。四、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口提请仲裁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会泽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询价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其他合同文件。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甲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合法的资格并办理相关政府采购手续,车辆资金已落实,并在购车后依法律规定的时间到有关车辆管理部门依法办理一切登记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甲方承担。2.负责按政府采购规范落实采购资金并办理采购资金划拨手续。3.负责对所购车辆的品牌型号、颜色、外观内饰、功能、随车工具、文件等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书。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车辆售后维修保养服务。5.甲方保证按照车辆的《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规范使用、保养和维修,如有违反,造成或引起车辆的损坏或故障,0020由甲方自行承担。(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所售车辆为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制造厂商出厂标准之产品,符合随车交付文件中所列的各项规格和指标。车辆手续符合国家有关车辆管理部门落户登记规定。2.乙方保证严格遵守谈判、技术澄清、商务谈判、成交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3.乙方保证车辆已经过售前的调试、检验和清洗整备。4.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改变车辆的出厂状态,即不改动或改装车辆,不添加任何其它标记、标识。5.乙方保证甲方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4-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并向甲方提供在省内的维修服务中心、特约维修服务站等售后服务网点的名单、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可另作附件附合同后)。维修服务站名称:会泽凯尔卡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会泽县宝云街道通宝路2号会泽新车市凯尔卡德汽车联系电话:0874-5685505联系人:赵建6.参与甲方共同进行车辆和项目的验收。7.按合同规定收取合同款项。七、售后服务标准及要求1.质量保证期:自车辆最终验收并签署验收单之日起计算48个月或行驶里程10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质量保证期内,如因设计、工艺、材料等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故障或功能缺陷,均属保修范围,乙方承担全部维修、更换及相关运输费用。2.响应与处置时限:乙方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并安排处理;48小时内应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偏远地区可适当顺延,但不应超过72小时);确需返厂维修的,乙方应在48小时内协助办理拖运并开始维修处理。3,代步车辆与紧急保障:因质量问题导致车辆不能正常使用且预计维修时间超过24小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免费提供同级别或以上代步车,直至车辆修复或完成更换、退-5-货处理;若乙方无法提供代步车,应按每日人民币500元向甲方支付替代交通补偿(以实际发生为准)。4备件供应:乙方应保证关键零部件及常用备件的及时供应,重要易损件在确认后7日内供货,特殊零件不超过30日;因乙方备件供应延误导致的维修延期及由此产生的合理损失由乙方承担。5.隐蔽瑕疵的换货与退货:最终验收并付款后,若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因车辆本身(非人为)导致的严重质量缺陷(包括但不限于影响行车安全、动力系统或制动系统等核心功能无法实现),或同一质量问题经修复两次仍未解决,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在15日内无条件更换同款新车;若乙方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同款新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已付货款、承担回收车辆、过户及相关费用,并赔偿因车辆质量问题导致的合理损失。6.维修期间费用承担:因质量问题产生的拖运、运输、临时用车、停运损失等相关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赔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及合理的间接损失,具体数额如发生争议按实际发生并有凭证的金额计算。7.售后服务网点与联络方式: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书面提供本项目适用的省内维修服务中心、特约维修服务站的完整名单、地址、联系人及24小时联系电话,并作为合同附件;任何变更须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不得降低服务质量。8维修记录与保修凭证:乙方应建立并向甲方提供完-6-整的维修档案,包括维修时间、故障描述、维修内容、配件更换记录及费用清单,甲方有权随时查阅。9.免责与权利保留:甲方在验收合格或支付全部合同款项并不构成对隐蔽瑕疵权利的放弃;乙方不得以甲方已验收或已付款为由拒绝履行本条款约定的保修、更换或退货义务。八、以上内容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以及甲方确认采购和乙方成交承诺情况一致并不得改变或放弃。九、验收及验收标准1.货物和安装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文件的承诺(详见投标文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2.项目验收: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乙方提出申请,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验收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及标准,并应填写验收单。一般性项目由甲方代表两人以上(应有相关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负责项目验收;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工作。甲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3.具体的验收程序、标准和要求如下:甲乙双方在合同约定的指定交车地点共同对所购车辆的品牌型号、颜色、外观内饰、功能、随车工具、文件等进行验收,检查车辆是否符合合同要求。若发现不合格的车辆乙方必须及时予以更换。在车辆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因车辆自身原因导致的任何质量问题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若出现影响行车安全、核心—7一功能无法实现或同一问题经两次以上维修仍未解决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同款新车或退货退款,费用由乙方承担。数量较少的或一般性的普通车辆由采购人代表两人以上组成验收组负责项目验收;批量采购的车辆或复杂的改装车辆,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十、合同价款结算(一)履约保证、费用支付和采购资金保证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保证采购资金已落实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二)非国库支付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日期项目执行完毕,甲方按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确认数量无误和质量合格后,按政府采购统一格式填写验收书;甲方财务部门见验收书、发票复印件并审查无误(即手续齐全)后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合同款。(三)国库集中支付甲方按合同规定审查无误后按国库支付规定的方式和比例向会泽县财政局国库处申请付款。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和手续问题由财政国库部门负责解释。(四)本合同价款的支付办法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人的响应文件承诺,本合同按以下方式支付合同款:-8-在乙方完成车辆交付、提供全部随车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合格证),且甲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凭车辆交接单、验收合格材料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清全部款项。十一、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付的车辆如与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不符,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同时乙方无权请求返还履约保证金。2.乙方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标准为自逾期之日起按合同总价每日千分之一计付。若乙方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若甲方在验收中发现车辆不合格,甲方有通知乙方整改或更换的权利;乙方应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或整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若乙方未能在前述期限内将车辆更换为合格车辆或完成整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乙方应当依法赔偿。4.若乙方未按本条约定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导致甲方权益受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乙方应当依法赔偿。5.因乙方违约,甲方为行使权利所采取的一切合理措施-9-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案件受理费、交通费、公告费等),由乙方承担。6.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车辆或拒绝验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由于甲方原因逾期支付合同款将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十二、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十三、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四、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1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十六、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1.合同书及附件;2.成交通知书;3.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或谈判文件;4.谈判文件。-10-附表一采购货物清单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元)合价(元)燃油轿车大众大众牌FV7156FCDEB1.车身颜色:白色2.发动机:1.5T3.车身尺寸(mm):长4791mm,宽1801mm,高1465mm4.轴距(mm):2731mm5.燃油种类:汽油6.环保标准:国VI7.空调:自动空调8.车窗:前后电动车窗9.最高设计车速(km/h):20010.总质量(kg):189011.轮距(前/后)(mm):1543154612.整备质量(kg):14181105900.00105900.00采购单位(盖章)供货单位(盖章)-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用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