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土地整治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排查整改 测绘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汝南县自然资源局2025)



一、合同编号:汝政采购-2025-10-3-A

二、合同名称:汝南县自然资源局深化土地整治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排查整改项目

三、项目编号:汝政采购-2025-10-3

四、项目名称:汝南县自然资源局深化土地整治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排查整改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汝南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行政新区3号楼

联系人:杜兵

联系方式:0396-8085585

2.供应商(乙方):驻马店市金河土地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微型

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市辖区文明大道与金雀路交叉口西南角东高国际花园住宅小区1号楼27层

联系人:张超

联系方式:1583679636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6769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按合同约定执行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测绘服务
汝南县全域
按合同约定执行
60天
按合同约定执行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1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1日

汝南县自然资源局深化土地整治领域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pdf

成交通知书驻马店市金河土地咨询有限公司根据汝南县自然资源局深化土地整治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排查整改项目(项目编号:汝竞谈[2025]51)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你单位于2025年11月13日递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经谈判小组评审,现确定你单位为成交供应商。成交内容如下:成交金额:(大写)陆拾柒万陆仟玖佰元整(小写)676900.00元服务期限:60日历天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行业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盖章)2025年11月13日,声汝南县自然资源局深化土地整治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排查整改项目技术服务合同甲方:汝南县自然资源局乙方:驻马店市金河土地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汝南县自然资源局(采购人)乙方:驻马店市金河土地咨询有限公司(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汝南县自然资源局深化土地整治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排查整改项目、项目编号:汝竞谈[2025]51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按照河南省深化土地整治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深化土地整治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排查工作的通知》(豫土地整治办[2025]2号)的要求,按照点面结合方式,采取查阅资料、影像对比、实地踏勘等方式开展自查,逐个项目填报项目问题排查清单和县级管理问题排查清单,形成排查工作报告和县级项目问题排查台账。第二条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柒万陆仟玖佰元整(¥676900.00元)。第三条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3.1服务期限:60日历天。3.2服务地点:汝南县境内第四条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专项整治排查项目结束,完成整改后一次性付清。第五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六条技技术资料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等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第七条知识产权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第八条无产权瑕疵条款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九条转包或分包9.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形式进行转包和分包。9.2乙方如有转包和分包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第十条质质量保证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第十一条验收验收严格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第十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2.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等。对乙方未按照合同履行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12.2.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工作中参与和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人员之间的协调。提供基础资料并协助为乙方进行现场调查提供方便。12.3听取乙方汇报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方面对本项目的批准意见。12.4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12.5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12.6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项目工作费用。第十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3.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13.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13.3应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工作,保证成果的准确性、及时性,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并对其负责。13.4对甲方下达整改通知书及时配合处理。213.5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13.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4.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14.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5.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第十六条合同纠纷处理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16.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6.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违约解除合同17.1违反本合同第9条的规定的。17.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7.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3第十八条其他约定18.1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3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甲方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公告及备案。18.4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18.5合同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18.6项目全部完工,后期服务到位,项目款结算完毕,本合同自行失效。甲方:汝南县自然资源局(盖章)单位地址:汝南县行政新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乙方:驻马店市金河土地咨询有限公司(盖章)单位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市辖区文明大道与金雀路交叉口西南角东高国际花园住宅小区1号楼27层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0396-2637689签订日期:202年11月/4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深化土地整治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排查整改 测绘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