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12N49852132020253002
二、合同名称: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NNZC2025-G3-991009-YZLZ
四、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89号
联系方式:07712636220
供应商(乙方):华润三九现代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南岸路 199号
联系方式:1581853493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 数量:10.00 单价(元):8818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同采购需求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同采购需求的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同采购需求的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同采购需求的服务标准
2.合同金额(元):881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同采购需求的服务标准,同采购需求的服务标准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1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采购合同:02分标(华润三九B分标).pdf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合同编号:合同文本格式专用章(南宁市政府采购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采购合同(02分标)项目编号:NNZC2025-G3-991009-YZLZ计划编号:NNZC[2025]5597号-002采购人: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标供应商:华润三九现代中药制药有限公司签订日期:707年11月70日公期育国菜商容大女云)章用专发林本文同合合同目录一、第一部分合同书(1)二、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5)三、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10)四、第四部分合同附件.(/)4.1中标通知书(13)4.2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无)4.3招标文件的更改通知(如有)(14)4.4投标函(26)…4.5报价表(28)4.6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35)4.7商务条款偏离表(52)4.8中标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无)4.9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无)第一部分合同书2025年10月15日,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采购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审小组评定,华润三九现代中药制药有限公司为该项目02分标中标人。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甲方)和华润三九现代中药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物1.2.1标的物1信息1.2.1.1名称: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1.2.1.2数量:1项;1.2.1.3质量: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以乙方具体响应为准。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881800.00元(大写:捌拾捌万壹仟捌佰元整人民币,含税)1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单位分项价格1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1项一般类单价合计金额(总价,元)常用类单价合计金额(总价,元)50.4815.9总价1项合同金额:捌拾捌万壹仟捌佰元整(¥881800.00)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时间为经双方进行货款结算核对无误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起6个月内。如有特殊情况导致发票时间滞后错月,乙方必须提供《发票滞后说明函》,甲方按接收发票时间统一进行排款支付。1.4.2发票开具方式:纸质开具或电子开具。1.5标的物交付期限、地点、方式和服务期限1.5.1交付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每年一签;1.5.2交付地点: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总院及其同一法人单位(南宁市内)的指定地点。1.5.3交付方式:现场交付;1.5.4服务及质保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每年一签。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标的物,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标的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标的物价格的万分之五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超过【7】日的,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回全部已收取的合同价款并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计算,最高限额为欠付金额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2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乙方在质保期内未按承诺提供售后等服务的,每发生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额2000元。1.6.5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7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7.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南宁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加盖有效电子公章时生效。(以下无正文)3(此页为签章页)甲方: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乙方:华润三九现代中药制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50100498521320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91441302MA57AQDP5P住所:广西南宁市七星路89号法定代表人或住所:惠州市惠城区南岸路199号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植国繁联系人:文斌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530000邮政编码:516007电话:0771-2636220电话:0755-83360999传真:0771-2636278传真:电子邮箱:nnsypk@163.0om电子邮箱:1014942625e99.com开户银行:建行耐民路支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开户名称:南第一人民医院开户名称:华润三九现代中药制药有限公司开户账号:0016045580501500开户账号:7529011117101884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标的物”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信息化系统、信息化维保、物业服务、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标的物将要运至或者实施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标的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标的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熬2.4包装和装运5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标的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标的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标的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2装运标的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标的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7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7.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7.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7.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及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8质量保证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3乙方应确保项目技术人员的数量和水平与投标文件一致。未经甲方书面6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文件中注明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否则甲方有权放弃或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2.8.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其他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酿成重大事故(工作日系统中断一天以上)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为项目总价的30%。2.9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标的物或者在途标的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0延迟交货/交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标的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标的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1合同变更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标的物的,那么需经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且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1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2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3不可抗力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3.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7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3.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4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执行。2.15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6合同中止、终止2.16.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7检验和验收2.17.1标的物交付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标的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标的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8通知和送达2.18.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约定送达地址”为收件地址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82.18.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9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20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20.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20.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22中小企业政策2.22.1本合同(口是口否)为中小企业“政采贷”可融资合同,关于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事项见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2.22.2本合同(口是√否)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2.23合同份数本合同壹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3.1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知识产权归属:无3.2包装和装运专用条款(如果有):无3.3装运标的物的要求和通知:无3.4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本次项目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捌拾捌万壹仟捌佰元整(¥881800.00)。本项目采用以下结算方式进行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时间为经双方进行货款结算核对无误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起6个月内。如有特殊情况导致发票时间滞后错月,乙方必须提供《发票滞后说明函》,甲方按接收发票时间统一进行排款支付。甲方无故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按照每逾期一日支付欠付服务费额度的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上限按照《合同书》约定执行。3.5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标的物或者在途标的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乙方3.5.1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3.5.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3.5.3标的物交付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标的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标的物交付时,乙方在5日内发起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3.5.4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按采购文件要求3.5.5其他:无103.6项目验收:3.6.1甲方参照《南宁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履约验收评价管理办法》(南财采[2019]217号)规定组织对乙方履约的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乙方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6.2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出具验收报告并经验收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甲方根据验收报告形成验收意见并经甲方与乙方签字盖章生效。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6.3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按照《合同书》约定执行。3.6.4验收产生的费用:首次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首次验收不合格,后续验收费用由乙方支付。3.6.5验收内容及资料要求: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技术指标或者服务要求确定验收指标和标准。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3.6.6验收内容序号验收内容验收标准1交付标的物数量1项2交付标的物质量文件3交付标的物技术、性能指标4售后服务承诺5其他工作3.6.7验收资料要求验收资料要求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11(1)采购文件;(2)投标文件;(3)采购合同;(4)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业主根据项目实际增减第(4)点验收资料内容)。12南宁市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华润三九现代中药制药有限公司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采购-02分标(项目编号:NNZC2025-G3-991009-YZLZ)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审,采购人确认,贵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一般类单价合计金额(总价,元):50.48。常用类单价合计金额(总价,元):15.9。请贵公司接此通知后,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日期凭本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和相应文件的承诺履行合同。具体事项请及时与采购人联系。特此通知采购人联系人:植药师联系电话:0771-2636220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唐冰、岑昌桦联系电话:0771-2618199、2618118、2611898云之龙询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8日131/1采购需求服务需求一览表标段02分标项采购标号的数量单位服务参数分项预算金额(万元)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1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1项(一)招标内容及相关事项1、招标内容: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供应中药配方颗粒。2、服务范围:中药配方颗粒供货范围详见本表后附表《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目录(02分标)》。(二)服务要求1、投标人必须能满足中药配方颗粒自动化调剂功能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中药房(中药颗粒区域)设计、装修方案,完成配置设备场地的适用性改造。负责设备维护,及配备满足项目服务所需的协助服务人员不少于1名,协助服务人员为药学类专业毕业或取得药士以上职称(招标文件中需提供毕业证或职称证书扫描件)。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时,中标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完成维修。自动化调剂设备基本技术参数要求:1.1具备用量自动换算系统(自动将饮片用量换算成中药配方颗粒剂量);1.2具有处方电子审查功能(有配伍禁忌、超剂量等提示):1.3药柜具有显示定位功能(快速寻找颗粒位置)1.4具有颗粒识别系统;1.5智能调配设备:1.6自动调剂、封装(调剂完后药盒/药袋直接自动封口,无需手动):1.7库存管理功能(及时掌握颗粒使用情况)。2、中药配方颗粒的品种数:2.1提供中药配方颗粒品种数量要保证能满足日常的临床诊疗需要,并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与医院签订“供货承诺书”3、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3.1中标供应商制定有严格的内控药品标准(包括原料、各单元工艺环节物料、中药配方颗粒成品检验标准及过程控制88.18万元/年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1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1项指标),明确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措施、关键质控点及相关质量要求,使作为初始原料的中药材、作为提取用原料的饮片、作为制剂用原料的中间体和作为终产品的成品应符合相关部门规定标准,保证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广西区标准。3.2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符合最新国家标准、《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以最新文件规定为准)。3.3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中标供应商与医院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并向医院提供每一批中药配方颗粒的质检报告。3.4中药配方颗粒所使用的设备、包装材料等须符合行业标准,保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3.5每一批中药配方颗粒入库验收合格并收货时库存有效期不低于1年有效期,以保障药品质量。3.6中标供应商具有中药质量追溯体系进行中药溯源,产品源头的相关信息明确,如药品原药材产地、包装规格、药材批号、质量信息、生产日期等。4、其他要求:4.1中标供应商提供智能调配所需系统、设备,供医院调剂使用,并定期对系统进行更新、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4.2根据医院和项目调配环境要求,医院负责提供合适场地,中标供应商负责场地的装修、设备、设备安装及保养等全部事务。4.3中标供应商提供中药配方颗粒调剂所需的一切耗材。4.4对于近效期颗粒,中标供应商负责进行更换。4.5自动化调剂设备(智能中药房)必须能与医院信息系统对接,所需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三)管理要求1、供需双方在药品购销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诚信经营。2、中标供应商在保证药品质量、执行国家物价的前提下按约定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价格、供货方式等供货,保证临床用药不断档,结算以医院实际用量为准,在合同期内保证中药配方颗粒价格稳定供应,如需要调价需要跟采购人进行调价申请通过后执行。3、中标供应商必须产品齐全,不得以任何借口(如无货,采购量少等)不执行医院药品采购计划。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4、若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影响集中配送合同执行的情况,双方可共同友好协商解决。5、在合同期内,除本次采购品种外,若供应商后续再有新的国家标准或广西区标准品种可供应,采购人有需求的,供应商不得拒绝供应,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到货,其供货价格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结合市场价格商定合理的单价,原则上不得高于广西区内其他三级医院供货价,并按采购人实际该药品品种采购量与双方确定的单价进行结算。6、在合同期内,参考标准如果有变化,以履约时相关部门发布的中药配方颗粒最新标准进行供货。7、保证及时配送,包括配送至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总院及其同一法人单位。(四)报价要求:1、投标人就附表(《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目录(02分标)》的247种中药颗粒进行单价报价,投标单价不得高于附表(《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目录(02分标)》)中上限单价。采购目录内的预估采购量和采购金额仅提供投标人参考报价,采购人不承诺每个品种采购量,服务期内以中标单价乘以实际使用量结算。中药配方颗粒集采品种报价参考《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函(2024)159号)文件、京津冀“3+N”联盟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中目录内的单价执行。2、报价单位为元/克。每个品种单价报价保留小数点后3位,对中药配方颗粒采购目录的每项配方颗粒品种必须报价,否则投标无效。在本次涉及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类中,名称标注“●”的品种归为常用类,未作此标注的其余品种则划分为一般类。3、报价应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不保证最低价中标:不得进行恶意竞争,如有查证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五)中标人考核办法:1、中标供应商履约期间,采购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按附件《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考核表》的内容对中标人的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服务质量等进行考核,每年度考核2次,总分100分。2、每次考核分数<60分的中标人要求整改(整改时间为2个月)。年度考核平均分数W80分的视为考核“优秀”:60川年度考核平均分数<80分的视为考核“合格”:年度考核平均分数<60分的中标人视为考核“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的中标人经采购人讨论后依法终止合同,并进行重新采购。88.18万元/年▲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二、预算额:按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88.18万元/年。三、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每年一签。四、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供应商应自收到采购人订单通知起配送供货,急救、急用(特殊订单或紧急订单)药品原则上3小时内送达,一般药品(普通订单)2天内送达不能一次完成订单配送的,剩余部分须在3天内(含第一次配送时间)完成配送。五、服务地点: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总院及其同一法人单位(南宁市内)的指定地点。六、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七、售后服务要求:1、药品有效期1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响应时间:服务期内一般问题2小时内解决,对于重大问题不能超过12小时。远程无法或不便解决的问题,经双方核实确认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3、在本项目中,中标人应配备一名专职服务经理,该服务经理将作为与采购人的对接人员,全面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沟通协调、信息传递、问题反馈等工作,确保采购人的需求能够及时、准确地得到响应和处理。八、其他要求: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1)服务、货物的价格:(2)提供智能调配所需系统、设备给采购人使用:中药配方颗粒调剂所需的一切耗材:(3)完成本项目所必要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包装费、检测费、运费等)运输、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2、付款方式: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货款的时间为经双方进行货款结算核对无误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起6个月内。如有特殊情况导致发票时间滞后错月,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发票滞后说明函》,采购人按接收发票时间统一进行排款支付。其他说明和说明进口产品说明服务类项目无要求核心产品服务类项目无要求其他要求供应商可根据评分标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实施组织方案、质量的保障措施、配套服务、配送方案、售后保障方案、业绩、履约能力、企业实力证明。17附件: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考核表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得分证照资质(一票否决)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3.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4.质量保证协议书5.廉洁协议书1.无营业执照或执照过期即否决2.无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即否决3.无证或证件过期即否决4.缺一项即否决5.无协议书即否决(42分)药品质量管理药品外包装(10分)(1)外包装清洁、干燥、无破损(密封,瓶盖紧闭,无渗漏),得10分;(2)每有1种存在问题减2分,减至0分。药品数量检查(10分)(1)每个药品数量与订单完全一致,得10分:(2)每有1个品种的数量不符(计划药品品种数超过30时,每有3个品种数量不符)减2分,减至0分。药品有效期(12分)(1)有效期均在1年以上,得12分;(2)每有1个品种有效期大于6个月,小于1年时减2分,减至0分:(3)有品种有效期在6个月内时,不得分。药品批号(10分)(1)所有药品每个品种均为1个批号,得10分;(2)每有1个品种为2个批号时减1分,减至0分:(3)每有1个品种为3个及以上批号,不得分。配送管理(24分)送货速度(6分)(1)1日内送到,得6分:(2)迟送到一日,减2分,减至0分。送达药品品种(6分)(1)送达药品品种与订单完全相同,得6分:(2)每缺1种(计划所需药品品种超过30种时,每缺5种)减1分,减至0分。配送品种准确度(6分)(1)药品配送完全准确,得6分:(2)每错误1种(未出或计划不符的)减2分,减至0分。补货速度(6分)(1)初次补货时间在送货结束后3日以内,得6分;(2)每增加1天,减2分,减至0分。价格(4分)准确性(4分)(1)药品价格与规定相符,得4分:(2)与规定不符,不得分。票据(10分)执行“两票制”情况(10分)(1)严格执行“两票制”方案,无任何问题,得10分:(2)出现违反“两票制”规定的情形,不得分(急、抢救外)力(5分)配送员业务能配送员服务态度(5分)(1)很满意,得5分:(2)满意,得3分:(3)一般,得1分:(4不满意,得0分。其它(15分)应急配送能力(5分)(1)配送问题,业务员能在3日内解决,得5分:(2)能在一周内解决,得3分:(3)超过1周解决或不能解决,不得分。退货速度(10分)(1)退货产品退送冲单在当月完毕,得10分:(2)在2个月内冲单完毕,得5分:(3)不能在2个月内冲单完毕,不得分。加分项(最多加5分)周末/节假日紧急配送情况(最多加5分)周末/节假日配合紧急配送的,每次加1分,最多可加5分。中标人名称:考核得分:时间:年月日25公公華潤三九CRSANJIU一、投标函致: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5-G3-991009-YZLZ)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授权何洪峰(全权代表姓名)项目经理、无((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报价文件电子版一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二、资格文件电子版一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三、技术文件电子版一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四、商务文件电子版一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1、我方愿意以(大写)人民币(¥元)的投标总报价,提交服务成果时间(无分标时填写),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中的相应的采购内容。其中(有分标时填写):分标报价为(一)+(二)单价合计金额(元):陆拾陆元叁角捌分壹厘。其中:一般类单价合计金额(元):伍拾元肆角捌分壹厘,常用类单价合计金额(元):壹拾伍元玖角(大写)人民币(一)+(二)单价合计金额(元):¥66.381。其中:一般类单价合计金额(元):¥50.481常用类单价合计金额(元):¥15.900元(¥元),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供应商应自收到采购人订单通知起配送供货,急救、急用(特殊订单或紧急订单)药品原则上3小时内送达,一般药品(普通订单)2天内送达。不能一次完成订单配送的,剩余部分须在3天内(含第一次配送时间)完成配送。;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函,并承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2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都是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的。4、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投标(包括资格条件和所投产品)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7、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的行为。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426公華三九CRSANJIU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0、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无11、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12、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南岸路199号电话:0775588360999211邮政编码:160文开户名称:华润三龙现代中药制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银行账号:752901111710188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华润三九现中药制药有限公司日期20210店5日527公公華潤三九CRSANJIU二、开标一览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5-G3-991009-YZLZ分标:002分标投标人名称:华润三九现代中药制药有限公司序号中药配方颗粒名称标准单价(元/)克(一)中药颗粒非集采目录报价1.艾叶配方颗粒国标0.1502.白花蛇舌草配方颗粒省标0.1603.白茅根配方颗粒国标0.1404白前配方颗粒国标0.2195.柏子仁配方颗粒省标0.7916北沙参配方颗粒国标0.2457.篇蓄配方颗粒国标0.0888.侧柏炭配方颗粒国标0.1409.蝉蜕配方颗粒省标1.61010.炒白扁豆配方颗粒省标0.17111.炒川楝子配方颗粒国标0.14512.醋鳖甲配方颗粒省标0.92313.醋龟甲配方颗粒省标1.31914醋乳香配方颗粒省标0.31615.醋三棱配方颗粒省标0.17016.大腹皮配方颗粒省标0.11917.大血藤配方颗粒省标0.11118.淡附片配方颗粒省标0.37719.地骨皮配方颗粒省标0.30320.●地龙配方颗粒省标0.94021.地榆配方颗粒省标0.20122.地榆炭配方颗粒国标0.24923.灯心草配方颗粒国标0.70324.莪术配方颗粒省标0.13025.法半夏配方颗粒省标0.70326.凤仙透骨草配方颗粒省标0.14927.●茯苓配方颗粒省标0.16828.覆盆子配方颗粒国标0.61029.枸杞子配方颗粒省标0.25430.瓜蒌皮配方颗粒省标0.21031.桂枝配方颗粒省标0.18032.海金沙配方颗粒省标0.157628公公華潤三九67.CRSANJIU火麻仁配方颗粒国标0.12468.●鸡血藤配方颗粒国标0.09369.蒺藜配方颗粒国标0.10570.焦山楂配方颗粒国标0.11771.金钱草配方颗粒国标0.10372.金银花配方颗粒国标0.66773.荆芥配方颗粒国标0.09074酒苁蓉配方颗粒国标0.28875.酒大黄配方颗粒国标0.15276.酒丹参配方颗粒国标0.17077桔梗配方颗粒国标0.19478.菊花配方颗粒国标0.22979.苦参配方颗粒国标0.10580.苦杏仁配方颗粒国标0.18781.款冬花配方颗粒国标0.36582.莱藏子配方颗粒国标0.09783.连翘配方颗粒国标0.30584灵芝配方颗粒国标0.18685.龙胆配方颗粒国标0.26186.罗布麻叶配方颗粒国标0.25987.麻黄配方颗粒国标0.08688蜜百部配方颗粒国标0.23589.蜜款冬花配方颗粒国标0.42490.蜜麻黄配方颗粒国标0.12191.墨旱莲配方颗粒国标0.08992.木蝴蝶配方颗粒国标0.21093.木香配方颗粒国标0.16594牛蒡子配方颗粒国标0.12995.●牛膝配方颗粒国标0.16196.女贞子配方颗粒国标0.10397.枇杷叶配方颗粒国标0.09298.蒲公英配方颗粒国标0.09699.前胡配方颗粒国标0.352100.秦艽配方颗粒国标0.248101.秦皮配方颗粒国标0.084102.青皮配方颗粒国标0.103103.瞿麦配方颗粒国标0.101104.人参配方颗粒国标1.382105.忍冬藤配方颗粒国标0.100106.肉苁蓉配方颗粒国标0.276107.肉桂配方颗粒国标0.193108.桑白皮配方颗粒国标0.0991032公公华潤三九CRSANJIU151.CRSANJIU●栀子配方颗粒国标0.134152.枳壳配方颗粒国标0.144153.制何首乌配方颗粒国标0.142154.制吴茱萸配方颗粒国标0.538155.●炙甘草配方颗粒国标0.211156.紫花地丁配方颗粒国标0.086157.紫菀配方颗粒国标0.170以上(一)+(二)单价合计金额(元):¥66.381。其中:一般类单价合计金额(元):¥50.481常用类单价合计金额(元):¥15.900每个品种单价报价保留小数点后3位。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也不得留空,如有多分标,按分标分别提供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有效电子公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本表内容均不能涂改,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并标注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且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4、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在“具体服务内容”一栏中,填写具体服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5、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6、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华润三现代中制药有限公司2025年10月日1234公公華潤三九CRSANJIU一、投标服务技术需求偏离表请根据所投服务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标的名称及服务参数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项号招标文件需求投标文件承诺偏离说明标的名称服务参数服务名称所提供服务的内容1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分项预算金额(万元):88.18万元/年(一)招标内容及相关事项1、招标内容: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供应中药配方颗粒。2、服务范围:中药配方颗粒供货范围详见本表后附表《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目录(02分标)》。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我司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一)招标内容及相关事项分项预算金额(万元):88.18万元年1、招标内容: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供应中药配方颗粒。2、服务范围:中药配方颗粒供货范围详见本表后附表《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目录(02分标)》。无偏离2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二)服务要求1、投标人必须能满足中药配方颗粒自动化调剂功能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中药房(中药颗粒区域)设计、装修方案,完成配置设备场地的适用性改造。负责设备维护,及配备满足项目服务所需的协助服务人员不少于1名,协助服务人员为药学类专业毕业或取得药士以上职称(招标文件中需提供毕业证或职称证书扫描件)。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时,中标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完成维修。自动化调剂设备基本技术参数要求: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我司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二)服务要求1、我司能满足中药配方颗粒自动化调剂功能要求,我司在投标文件提供中药房(中药颗粒区域)设计、装修方案,完成配置设备场地的适用性改造。负责设备维护,及配备满足项目服务所需的协助服务人员不少于1名,协助服务人员为药学类专业毕业或取得药士以上职称(招标文件中提供毕业证或职称证书扫描件)。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时,我司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完成维修。自动化调剂设备基本技术参数无偏离2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CRSANJIU1.1具备用量自动换算系统(自动将饮片用量换算成中药配方颗粒剂量);1.2具有处方电子审查功能(有配伍禁忌、超剂量等提示);1.3药柜具有显示定位功能(快速寻找颗粒位置);1.4具有颗粒识别系统;1.5智能调配设备;1.6自动调剂、封装(调剂完后药盒/药袋直接自动封口,无需手动)1.7库存管理功能(及时掌握颗粒使用情况)。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要求:1.1具备用量良换算系统A(自动将饮片用量换算成中药配茶颗粒剂量);1.2具有处方电子审查功能(有配伍禁忌、超剂量等提示);1.3药柜具有显示定位功能(快速寻找颗粒位置);1.4具有颗粒识别系统;1.5智能调配设备;1.6自动调剂、封装(调剂完后药盒/药袋直接自动封口,无需手动);1.7库存管理功能(及时掌握颗粒使用情况)。无偏离3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二)服务要求2、中药配方颗粒的品种数:2.1提供中药配方颗粒品种数量要保证能满足日常的临床诊疗需要,并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与医院签订“供货承诺书”。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我司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二)服务要求2、中药配方颗粒的品种数:2.1我司提供中药配方颗粒品种数量保证能满足日常的临床诊疗需要,并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与医院签订“供货承诺书”。无偏离4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二)服务要求3、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3.1中标供应商制定有严格的内控药品标准(包括原料、各单元工艺环节物料、中药配方颗粒成品检验标准及过程控制指标),明确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措施、关键质控点及相关质量要求,使作为初始原料的中药材、作为提取用原料的饮片、作为制剂用原料的中间体和作为终产品的成品应符合相关部门规定标准,保证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我司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二)服务要求3、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3.1我司制定有严格的内控药品标准(包括原料、各单元工艺环节物料、中药配方颗粒成品检验标准及过程控制指标),明确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措施、关键质控点及相关质量要求,使作为初始原料的中药材、作为提取用原料的饮片、作为制剂用原料的中间体和作为终产品的成品符合相关部门规定标准,保无偏离1236公公華潤三九CRSANJIU或广西区标准。3.2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符合最新国家标准、《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以最新文件规定为准)。3.3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中标供应商与医院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并向医院提供每一批中药配方颗粒的质检报告。3.4中药配方颗粒所使用的设备、包装材料等须符合行业标准,保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3.5每一批中药配方颗粒入库验收合格并收货时库存有效期不低于1年有效期,以保障药品质量。3.6中标供应商具有中药质量追溯体系进行中药溯源,产品源头的相关信息明确,如药品原药材产地、包装规格、药材批号、质量信息、生产日期等。证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到国家标A准或广西区标准。3.2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符合最新国家标准、《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以最新文件规定为准)。3.3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我司与医院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并向医院提供每一批中药配方颗粒的质检报告。3.4中药配方颗粒所使用的设备、包装材料等符合行业标准,保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3.5每一批中药配方颗粒入库验收合格并收货时库存有效期不低于1年有效期,以保障药品质量。3.6我司具有中药质量追溯体系进行中药溯源,产品源头的相关信息明确,如药品原药材产地、包装规格、药材批号、质量信息、生产日期等。5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二)服务要求4、其他要求:4.1中标供应商提供智能调配所需系统、设备,供医院调剂使用,并定期对系统进行更新、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4.2根据医院和项目调配环境要求,医院负责提供合适场地,中标供应商负责场地的装修、设备、设备安装及保养等全部事务。4.3中标供应商提供中药配方颗粒调剂所需的一切耗材。4.4对于近效期颗粒,中标供应商负责进行更换。4.5自动化调剂设备(智能中药房)必须能与采购人医院信息系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我司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二)服务要求4、其他要求:4.1我司提供智能调配所需系统、设备,供医院调剂使用,并定期对系统进行更新、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4.2根据医院和项目调配环境要求,医院负责提供合适场地,我司负责场地的装修、设备、设备安装及保养等全部事务。4.我司提供中药配方颗粒调剂所需的一切耗材。4.4对于近效期颗粒,我司负责进行更换。无偏离5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CRSANJIU统对接,所需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4.5自动化调剂设备能中药房)A必须能与采购人医院信息系统对接,所需费用均由我司承担无偏离6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三)管理要求1、供需双方在药品购销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诚信经营。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我司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三)管理要求1、供需双方在药品购销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诚信经营。无偏离7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三)管理要求2、中标供应商在保证药品质量、执行国家物价的前提下按约定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价格、供货方式等供货,保证临床用药不断档,结算以医院实际用量为准,在合同期内保证中药配方颗粒价格稳定供应,如需要调价需要跟采购人进行调价申请通过后执行。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我司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三)管理要求2、我司在保证药品质量、执行国家物价的前提下按约定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价格、供货方式等供货,保证临床用药不断档,结算以医院实际用量为准,在合同期内保证中药配方颗粒价格稳定供应,如需要调价需要跟采购人进行调价申请通过后执行。无偏离8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三)管理要求3、中标供应商必须产品齐全,不得以任何借口(如无货,采购量少等)不执行医院药品采购计划。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我司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三)管理要求3、我司产品齐全,不以任何借口(如无货,采购量少等)不执行医院药品采购计划。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我司相关责任。无偏离9南宁市第一人(三)管理要求4、若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影响集中配送合同执行的情况,双方可南宁市第一人我司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三)管理要求无偏离9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CRSANJIU共同友好协商解决。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4、若遇国家重大政调整影响集中A配送合同执行的情况欢可共同友好协商解决。无偏离10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三)管理要求5、在合同期内,除本次采购品种外,若供应商后续再有新的国家标准或广西区标准品种可供应,采购人有需求的,供应商不得拒绝供应,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到货,其供货价格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结合市场价格商定合理的单价,原则上不得高于广西区内其他三级医院供货价,并按采购人实际该药品品种采购量与双方确定的单价进行结算。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我司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三)管理要求5、在合同期内,除本次采购品种外,若我司后续再有新的国家标准或广西区标准品种可供应,采购人有需求的,我司不拒绝供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到货,其供货价格由采购人与我司结合市场价格商定合理的单价,原则上不高于广西区内其他三级医院供货价,并按采购人实际该药品品种采购量与双方确定的单价进行结算。无偏离11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三)管理要求6、在合同期内,参考标准如果有变化,以履约时相关部门发布的中药配方颗粒最新标准进行供货。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我司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三)管理要求6、在合同期内,参考标准如果有变化,以履约时相关部门发布的中药配方颗粒最新标准进行供货。无偏离12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三)管理要求7、保证及时配送,包括配送至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总院及其同一法人单位。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我司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三)管理要求7、保证及时配送,包括配送至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总院及其同一法人单位。无偏离12粒供应服务CRSANJIU粒供应服务我司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三)管理要求7、保证及时配送,包括配送至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总院及其同一法人单位。无偏离13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四)报价要求:1、投标人就附表(《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目录(02分标)》)的247种中药颗粒进行单价报价,投标单价不得高于附表(《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目录(02分标)》)中上限单价。采购目录内的预估采购量和采购金额仅提供投标人参考报价,采购人不承诺每个品种采购量,服务期内以中标单价乘以实际使用量结算。中药配方颗粒集采品种报价参考《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函(2024)159号)文件、京津冀“3+N”联盟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中目录内的单价执行。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我司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四)报价要求1、我司就附表(《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目录(02分标)》)的247种中药颗粒进行单价报价,投标单价不高于附表(《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目录(02分标)》)中上限单价。采购目录内的预估采购量和采购金额仅提供我司参考报价,采购人不承诺每个品种采购量,服务期内以中标单价乘以实际使用量结算。中药配方颗粒集采品种报价参考《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函(2024)159号)文件、京津冀“3+N”联盟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中目录内的单价执行。无偏离14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四)报价要求:2、报价单位为元/克。每个品种单价报价保留小数点后3位,对中药配方颗粒采购目录的每项配方颗粒品种必须报价,否则投标无效。在本次涉及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类中,名称标注“●”的品种归为常用类,未作此标注的其余品种则划分为一般类。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我司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四)报价要求2、报价单位为元/克。每个品种单价报价保留小数点后3位,对中药配方颗粒采购目录的每项配方颗粒品种必须报价,否则投标无效。在本次涉及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类中,名称标注“”的品种归为常用类,未作此标注的其余品种则划分为一般类。无偏离15南宁市第一人民医(四)报价要求:3、报价应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不保证最低价中标:不得进行恶意竞争,如有查证采购南宁市第一人民医我司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四)报价要求3、报价应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无偏离1640公華潤三九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CRSANJIU人有权取消其投标。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的原则,不保证最低伱中标:不得进行恶意竞争,如有查证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16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五)中标人考核办法:1、中标供应商履约期间,采购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按附件:《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考核表》的内容对中标人的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服务质量等进行考核,每年度考核2次,总分100分。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我司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五)中标人考核办法1、我司履约期间,采购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按附件:《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考核表》的内容对我司的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服务质量等进行考核,每年度考核2次,总分100分。无偏离17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五)中标人考核办法:2、每次考核分数<60分的中标人要求整改(整改时间为2个月)年度考核平均分数W80分的视为考核“优秀”;60≤年度考核平均分数<80分的视为考核“合格”年度考核平均分数<60分的中标人视为考核“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的中标人经采购人讨论后依法终止合同,并进行重新采购。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我司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五)中标人考核办法2、每次考核分数<60分的中标人要求整改(整改时间为2个月)。年度考核平均分数W80分的视为考核“优秀”;60≤年度考核平均分数<80分的视为考核“合格”年度考核平均分数<60分的中标人视为考核“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的中标人经采购人讨论后依法终止合同,并进行重新采购。无偏离18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所有的标的名称及服务参数。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我司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所有的标的名称及服务参数。无偏离18务CRSANJIU务我司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所有的标的名称及服务参数。无偏离02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注:1.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2.当投标文件的服务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3.采购需求中带“”及“★”的条款,也要分别在本表“服务参数”“所提供服务的内容”中标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华润三九现代中药制药有限公司202年10区5日日湘1842公公華潤三九CRSANJIU附表:《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目录(02务附件一:中药颗粒非集采目录序号中药配方颗粒名称上控单价(元/g)参考标准预估年采购量(g)预估年采购金额(元)1艾叶配方颗粒0.187国标43018.88025.5782白花蛇舌草配方颗粒0.202省标4424.3895.4883白茅根配方颗粒0.141国标2000.0281.6004白前配方颗粒0.220国标3953.0869.6605柏子仁配方颗粒0.792省标5451.44317.5006北沙参配方颗粒0.246国标7473.21841.4007篇蓄配方颗粒0.089国标299.526.6208侧柏炭配方颗粒0.141国标75.510.6269蝉蜕配方颗粒2.787省标2216.66177.60010炒白扁豆配方颗粒0.172省标19244.43319.27211炒川楝子配方颗粒0.146国标3097.9452.54012醋鳖甲配方颗粒0.924省标3975.73673.56013醋龟甲配方颗粒1.320省标1325.51749.66014醋乳香配方颗粒0.317省标226.271.67215醋三棱配方颗粒0.216省标8644.71871.40816大腹皮配方颗粒0.120省标310.737.18017·大血藤配方颗粒0.112省标45937.25133.94218淡附片配方颗粒0.378省标566.3214.28019地骨皮配方颗粒0.304省标12796.23896.20020地龙配方颗粒1.056省标35556.837548.01621地榆配方颗粒0.202省标700.0141.68022地榆炭配方颗粒0.250国标625.0156.20023灯心草配方颗粒0.704国标2526.41778.59024莪术配方颗粒0.139省标8744.31215.80825法半夏配方颗粒0.704省标29308.120632.92026凤仙透骨草配方颗粒0.150省标1819.9272.25027●茯苓配方颗粒0.169省标154246.126061.42028覆盆子配方颗粒0.915国标12222.711186.2081943公公華潤三九29CRSANJIU枸杞子配方颗粒0.255省标13491.442.98230瓜蒌皮配方颗粒0.211省标4016.331●桂枝配方颗粒0.181省标27532.71091732海金沙配方颗粒1.158省标1385.71604.79033红花配方颗粒0.924国标544.7503.27234红景天配方颗粒0.405国标75.230.42635花椒配方颗粒0.440省标175.077.00036●黄精配方颗粒0.510省标22650.611560.89037鸡内金配方颗粒0.185省标207.438.32438僵蚕配方颗粒0.809国标75.160.72039金樱子配方颗粒0.330省标225.074.25040荆芥炭配方颗粒0.197省标351.669.30041橘红配方颗粒0.458国标9122.64174.50042决明子配方颗粒0.139省标3164.6440.00043荔枝核配方颗粒0.136国标312.942.40544莲子配方颗粒0.185省标14335.22649.15245芦根配方颗粒0.132省标8440.51114.15046鹿衔草配方颗粒0.238国标401.995.48047路路通配方颗粒0.308国标34714.310692.00048罗汉果配方颗粒0.546国标77.742.40549麻黄根配方颗粒0.229省标2129.3487.17950麦冬配方颗粒0.546省标38886.821216.62451蔓荆子配方颗粒0.491国标2874.51411.47652猫爪草配方颗粒1.201国标1104.31326.49453玫瑰花配方颗粒0.502国标223.6112.13454牡丹皮配方颗粒0.293省标32981.29664.80955木瓜配方颗粒0.198省标5508.01090.58456佩兰配方颗粒0.137省标7412.51017.58857茜草配方颗粒0.410省标1858.9762.30058羌活配方颗粒0.667国标177.1118.10759青蒿配方颗粒0.111国标302.033.48460砂仁配方颗粒1.408省标45581.164178.12561山药配方颗粒0.330省标61798.420393.47262山银花配方颗粒0.436国标149.765.34063伸筋草配方颗粒0.102省标265.127.0602044公公華潤三九CRSANJIU附件二:中药颗粒集采目录序号中药配方颗粒名称参考标准预估年采购量(g)预估年采购金额(元)1巴戟天配方颗粒国标2116.1611.5472白芍配方颗粒国标139478.220363.8203白术配方颗粒国标147572.233646.4684白鲜皮配方颗粒国标19088.08589.6155白芷配方颗粒国标2775.2407.9606百部配方颗粒国标5240.4885.6347百合配方颗粒国标14278.92555.9168板蓝根配方颗粒国标2140.7244.0359半枝莲配方颗粒国标0.00.00010薄荷配方颗粒国标6951.5729.91211北柴胡配方颗粒国标15604.56085.75012苍术配方颗粒国标490.6245.32213侧柏叶配方颗粒国标0.00.00014燀苦杏仁配方颗粒国标459.8114.96115燀桃仁配方颗粒国标3863.61244.06816炒苍耳子配方颗粒国标1233.891.30017炒蒺藜配方颗粒国标11.01.29818炒牛蒡子配方颗粒国标10119.41092.89419炒酸枣仁配方颗粒国标557.4703.99120炒桃仁配方颗粒国标177.249.43421炒王不留行配方颗粒国标849.773.92022炒紫苏子配方颗粒国标1290.1230.91923车前草配方颗粒国标2463.4221.70824●陈皮配方颗粒国标44313.46203.87925●赤芍配方颗粒国标36940.78496.36326川牛膝配方颗粒国标742.4128.43627川射干配方颗粒国标0.00.00028·川芎配方颗粒国标44504.99568.56329醋香附配方颗粒国标7339.51034.87430醋延胡索配方颗粒国标34031.39120.37531大黄配方颗粒国标2307.6415.37032大青叶配方颗粒国标189.715.55433大枣配方颗粒国标22496.22857.02434·丹参配方颗粒国标66987.511186.91235淡竹叶配方颗粒国标989.999.97936当归配方颗粒国标65858.916069.58037党参配方颗粒国标93322.225103.66138地肤子配方颗粒国标11526.81048.938224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宁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