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移民后扶采购合同公告(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人民政府2025)



白花镇2025年第一批移民后扶项目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
YBSXES(2025)0504
项目名称:
白花镇2025年第一批移民后扶项目

合同签订时间:
2025-11-18
合同金额(元):
796308.38

项目业主名称:
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人民政府
施工企业名称:
四川烨铭路桥有限公司

合同附件:
施工合同.pdf

白花镇2025年第一批移民后扶项目施工协议书发包人: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四川烨铭路桥有限公司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人民政府(甲方)承包人(全称):四川烨铭路桥有限公司(乙方)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白花镇2025年第一批移民后扶项目。2.工程地点:白花镇建军村、民利社区、太平村。3.项目编号:。4.工程内容:(一)建军村生产道硬化长180米,宽3米,厚0.18米;新建公共厕所1个,面积85平方米;(二)民利社区、太平村更换PE供水管(SDR11,1.6MPa)3000米。5.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20年1月18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指令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796308.38元人民币(大写)柒拾玖万陆仟叁佰零捌元叁角捌分(¥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1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付款形式(1)进度款:工程实际完工进度达到80%后,发包人支付本项目总工程款的50%作为进度款。(2)最终结清款: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发发包人后,承包人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并移交工程,发包人支付至本项目审定结算总工程款的97%。(3)质量保证金: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起始时间一致,期限见专用条款15.1)届满后,经核查无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已修复完毕,于期满后14日内无息退还。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郑世琼。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竞价文件(如果有);(5)响应文件:(6)评审报告(如果有);(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2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11月8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3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四川烨铭路桥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91511529MA62U9RE4Q地址: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菜坝镇万通路8号物流中心物流办公区YA103-3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644000法定代表人:到法定代表人:经。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四川屏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府井支行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移民后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宾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