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手机屏蔽器 电源线 PVC管 配电箱采购合同公告(四川省洪雅中学校2025)



一、合同编号: N5114232025000138-1
二、合同名称: 手机屏蔽器采购
三、项目编号: N5114232025000138
四、项目名称: 手机屏蔽器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四川省洪雅中学校
地 址: 洪雅县洪川镇文昌路67号
联系方式:13990336127
供应商(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
地 址:三苏大道东段27号
联系方式:1899032176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手机信号屏蔽器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46.0000台
主要标的单价:2295.000000元
合同金额: 36.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1-2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1-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洪雅中学手机屏蔽器合同盖章版v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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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尚SCMSA2503869CGNO0四川省洪雅中学洪雅中学2025年“手机屏蔽器”设备采购合同项目编号:N5114232025000138备案号:签订地点:洪雅县签订时间:2225年112间采购人名称(甲方)四川省洪雅中学校中标人名称(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合同类型:买卖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四川省洪雅中学校洪雅中学2025年“手机屏蔽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4232025000138)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标的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位1手机信号屏蔽器创兆手机屏蔽器CM-8022M5G146台2电源线成都三电电力电缆-ZA-RVV-0.6/1KV-3×2.5mm21.300米3PVC管川盛牌PVC管251,300米4配电箱定制4个第1页共6页合同编号:口02503869CGNOOSCMSA2二、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元整,即¥360000.00元,税率13%。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设施设备购置、改装,包装、运输,安装(包含各种耗材、辅材、配件等)、调试、检测、培训,保险,利润,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质保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一)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使用说明书等),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之前须是未拆封、未使用,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I(二)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以及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及技术协议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三)甲方有权对验收不合格产品拒收,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负担。(四)货到现场后未安装、调试完成前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四、交付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一)交付期限和方式交付时间:本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日历天内全部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二)交付地点:四川省洪雅中学校。(三)交付方式: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要求、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等进行交付。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导致的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第2页共6页合同编号:SCMSA2503869CGNOO(四)验收要求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项目安装完工后先由甲、乙双方都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相关规定到项目学校进行随机抽查检测,再按下述约定由甲方组织履约质量验收。检测合格的,出具合格证书,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若检测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以达到合格要求,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1.甲方于收货当日即对产品的数量、型号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立即进行补充、调换;乙方在设备安装并正常运行1个月后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质量验收合格不免除乙方的售后质保义务;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方与乙方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方与乙方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但最长不得超过7个日历天,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开展;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如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五、付款方式(一)第一次: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第3页共6页合同编号:00SCMSA2503869CGN00金额的95%,即:¥342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肆万贰仟元整。(二)第二次:质保期满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即:¥18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捌仟元整。注:达到付款条件指,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乙方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本协议载明的为准。六、售后服务(一)质保期:2年(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二)乙方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必要的售后机具配置、具有专门固定的售后服务电话。乙方联系人:胡蜀,联系电话:18990321765(三)乙方针对本项目向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性能、原理、操作、保养和维护等内容,达到甲方可独立使用,培训人数和地点由甲方指定,并在培训后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四)在保修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到场,48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逾期未完成维修或更换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五)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六)乙方承诺项目全部设备的各种部件均保证齐备、充足供应,若因设备升级更新等原因不能保障供应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交货时需向甲方提供设备常规备品备件。(七)保修期届满后,设备非因甲方过错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按前款约定上门维修或更换,甲方应承担材料费,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未描述保修细节按照乙方和制造厂商相关文件执行。七、违约责任(一)乙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第4页共6页合同编号:SCMSA2503869CGNO0履行。(二)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三)乙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迟延履行,乙方应承担采购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四)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乙方瑕疵履行采购合同,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五)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若未按期足额支付,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按照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11856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乙方或甲方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④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八、争议解决的方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口向眉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回向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起诉。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4.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九、其他第5页共6页合同编号:SCMSA2503869CGNOO口0(一)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若使用电子印章的,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若电信加盖电子印章的,以加盖中国电信方电子印章的本合同电子文档所载内容为准。甲乙双方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页无正文)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盖甲方:四川省洪雅中学校(盖章)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投地址(住所泗川山市示报区三苏大道地址(住所):洪雅县洪川镇文昌昌路67号东段27号合开户银行:份限公司眉山开户银行:分行账号:23133937000221账号:电话:18990321765电话:传真:1传真:签约日期:2025年11月21日签约日期:20年11月2日第6页共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手机屏蔽器 电源线 PVC管 配电箱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