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文物保护修复采购合同公告(云梦县博物馆2025)



一、合同编号:001
二、合同名称:云梦县博物馆馆藏金属文物保护修复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420923202506000325
四、项目名称:云梦县博物馆馆藏金属文物保护修复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云梦县博物馆
2、地址:云梦县博物馆
3、联系方式:13789948889
4、供应商(乙方):吉林省复善文化发张有限公司
5、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中街以东、南环路以南、幸福街以西、新里中央公馆B区
6、联系方式:150440345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1560000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1560000元
5、合同金额:156(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11月17日至2026年11月13日;履约地点:云梦县博物馆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923-2025-00405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1-1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1-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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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合同.doc

合同编号:合同书项目名称:云梦县博物馆馆藏金属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甲方(采购人):云梦县博物馆乙方(成交供应商):吉林省复善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云梦县博物馆签订地:年月日签订日期:1/37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定,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云梦县博物馆馆藏金属文物保护修复项目2.项目编号:420923202506000325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923-2025-004054.项目概况:计划在365个日历天内完成云梦县博物馆185件馆藏金属文物的信息采集、病害评估、本体保护修复、档案资料及工作报告撰写工作,并整体通过验收。二、标的名称、数量(规模)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分项合计制造厂家(全称)1服务名称定制1批1548000元1548000元吉林省复善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合计1548000元三、货物(服务)质量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文物的病害类型及发生原因,对文物进行检测分析,为保护修复技术路线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在全面了解典型病害、保存现状和科学测试的基础上,结合文物将来陈列展览及保存的需求,针对每件文物开展病害治理研究。通过一系列技术步骤,对此批文物2/371质保(服务明:所有经保护修复后的文物质保期为一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质保(服务)范围:质保范围为修复后文物本体3.质保(服务)要求:质保期内,若文物本体有质变现象,我方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护处理措施,提供全免费修护或免费保养服务;质保期满后,收取基本劳务费完成修护(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在质保期内,一旦发生任何涉及文物保护修复的问题,以及部件损坏等情况,我方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涉及费用由我方负责。九、知识产权归属、处理方式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标的物或标的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①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文物藏品清单及相关资料,并为乙方对藏品保护修复提供方便;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修复质量检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修复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项目,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回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项目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③提供合同约定的价款;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①严格按照批复方案的内容要求开展文物保护修复工作。②及时将遇到的同题反馈给甲方,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③文物保养修复过程中,乙方应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④文物保养修复过程中由乙方造成的文物及其他财产、人员的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4/37实施保护修复。以达到恢复文物原貌、维持文物稳定状态的目的,满足文物保管及展陈要求。四、合同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1、合同履行时间:自2025年11月14日至2026年11月13日止;2.交付或服务地点及方式:馆方指定地点五、合同价款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肆万捌仟元(¥:1548000.00元);2.合同金额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含祝费、市场变化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总报价为“交钥匙”价。甲方在支付此金额后,不再因本合同支付任何其它费用;六、资金支付方式及安排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柒拾柒万肆仟元(774000.00元)给乙方;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50%即柒拾柒万肆仟元(774000.00元)。在甲方付款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出具合法等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七、交付标准、方法和验收方案1.交付标准、方法;365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并完成整体验收;2.验收方案:经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湖北省文化事业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后通过验收。八、质保(服务)期及质保(服务)范围和要求3/37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付款,按日承担违约部分合同金额0.3‰的违约金;2.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渝期提供服务,按日承担违约部分合回金额0.3‰的违约金。十二、保密条款1、必须做好文物修复过程中各种数据(所接触到的资料、文件,数据采集过程中的文本、照片信息等)的保密工作,不得将数据信息用于其他用途,任务成果提交并通过验收后,数据需进行销毁。2、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第三方,包括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3、如乙方和乙方人员出现安全保密违规事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报送司法机关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且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十三、其它补充条款无。十四、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5/37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认后,允许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六、合同组成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书;2.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3.经双方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等;4乙方的响应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5.采购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十七、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竞争性磋商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2.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3.本合同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十八、通知与送达6/371.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双方应通过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十九、其它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副本一式0份,甲方执0份,乙方执0份。甲方:云梦县博物馆乙方,吉林省复善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中街以东、南环路以南、幸福街西新里中央公馆B区二期、三期第B7、B8、B9、B10、B11-Ⅱ、Ⅲ幢0单元753号房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都霍联系人:联系人:郝睿电话:电话:15044034555传真传真:无邮政编码:邮政编码:13002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幸福街支行帐号;帐号:13757000000082297税号:税号:91220102MA15ATCW5B7/3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金属文物保护修复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