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采购合同公告(苍溪县白驿镇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 N5108242025000191-1
二、合同名称: 白驿镇红星村、池口村2025年度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工程)
三、项目编号: N5108242025000191
四、项目名称: 白驿镇红星村、池口村2025年度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苍溪县白驿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白驿镇政府街49号
联系方式:13551637172
供应商(乙方):四川万全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42号18楼J号
联系方式:1898053418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白驿镇红星村、池口村2025年度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0.000000元
合同金额: 248.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广元市苍溪县白驿镇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1-2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1-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合同文件.pdf
合同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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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驿镇红星村、池口村2025年度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工程)-合同包一(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08242025000191-1履约地点:广元市苍溪县白驿镇金龙泉村签订地点:广元市苍溪县白驿镇签订时间:2025年11月21日采购人(甲方):苍溪县白驿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白驿镇政府街49号供应商(乙方):四川万全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42号18楼J号-第1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白驿镇红星村、池口村2025年度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8242025000191)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白驿镇红星村、池口村2025年度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工程)2.工程地点:广元市苍溪县白驿镇金龙泉村3.项目编号:N51082420250001914.工程内容、规模及承包范围单价(元):0.00数量:1.00单位:项,总金额(元):¥2,480,000.00品目编码B01990000品目名称B01990000其他房屋施工采购标的白驿镇红星村、池口村2025年度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工程范围新建钢结构厂房2088.04㎡,门式钢架结构,檐口高度5.7m;购买泡菜缸(容积1吨)200个,新建毛石混凝土堡坎300.4m³及26米条石挡土墙,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捌万元整(¥2,480,000.00)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月2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和规范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2.采购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捌万元整(小写金额:2,480,000.0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壹万陆仟壹佰柒拾捌元壹角捌分(¥16178.18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0(¥0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0(¥0元);(4)暂列金额:-第2页-人民币(大写):玖万元整(¥90000元);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3.付款进度安排及资金支付方式: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1,240,000.002025-11-21四川万全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2744,000.002025-12-10四川万全达建筑工程有限公进度款,完成工程量清单的50%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3421,600.002025-12-20四川万全达建筑工程有限公进度款,完成工程量清单的100%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0%。474,400.002026-01-20四川万全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尾款,项目质量保证金在项目质量缺陷期期限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五、项目经理姓名:王龙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川2512020202116436证书专业:建筑工程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3)通用合同条款;(4)采购文件;(5)投标(响应)文件;(6)暂列金额:(7)评审报告;(8)技术标准和要求;(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1)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第3页-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八、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验收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2.所有设备、材料需具备合格证明(如3C认证、出厂检验报告),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3.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4.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过(财库〔2021〕22号的文件要求进行验收。九、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安装工程2年;装修工程2年;防水工程5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约定),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十、违约责任1.供应商完成的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负责返工,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供应商如采购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材质或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材料,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返工重做,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此影响工程进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违约责任第1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依照合同约定对中标人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4.工程质量保修期内中标供应商未及时或未解决工程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有权进行质量问题处置,并对供应商所缴纳的质保金进行相应扣除。5.成交供应商在进场后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或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以及整改意见。本项目工程安全责任(含事故)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与采购人无关。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未尽事宜或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并由败诉方或违约-第4页-方承担诉讼费、保全保险代理费、律师费等维权费用。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11月21日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广元市苍溪县白驿镇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壹式捌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代理公司各壹份。甲方:苍溪县白驿镇人民政府(盖章)乙方:四川万全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刘建君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 黄朝义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白驿镇政府街49号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42号18楼J号开户银行:四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支行账号:34750120000003594账号:39840188000664404签订时间:2025年11月21日签订时间:2025年11月21日-第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