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伊宁市汉宾乡人民政府2025)
一、采购人名称:伊宁市汉宾乡人民政府
二、供应商名称:中建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所
三、采购项目名称:伊宁市汉宾乡人民政府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951101000025719626
五、合同编号:11N010363112202530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审计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0
25000
25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伊宁市汉宾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亚森江
联系电话:19990874636
传真:/
地址:伊宁市城盘子路5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墩买里村委会审计业务约定书.pdf
编号:ZJH审约字[2025]号伊宁市汉宾乡墩买里村民委员会2021-2024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业务约定书F甲方:伊宁市汉宾乡墩买里村民委员会乙方:中建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所审计业务约定书ZJH审约字[2025]号甲方:伊宁市汉宾乡墩买里村民委员会住所:伊宁市汉宾乡墩买里村乙方:中建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所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凤起街1616号乌鲁木齐恒大绿洲9栋服务型公寓1单元服务型公寓1404室电话:0991-4828203本业务约定书按照自愿、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一、委托目的:伊宁市汉宾乡墩买里村民委员会经济责任审计。二、委托范围:对伊宁市汉宾乡墩买里村民委员会2021年-2024年度经济责任进行专项审计。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甲方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和相关审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充分披露有关的信息。甲方的义务是:1.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需要的全部会计资料及其他和本次审计工作相关的、必要的资料。2.确保7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2的其他信息。甲方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要求配合乙方获取外部证据,配合乙方获取相关的文件和函证,配合乙方与相关财务人员、管理人员沟通,必要时陪同乙方组员进行现场实地取证等。3.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协助。4.按本约定书之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乙方的责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进行独立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并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乙方的义务是:1.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由于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方式主要采取抽查和抽测的方法,加上甲方内部控制制度固有的局限性和固有因素制约,难免存在会计报表在某些方面反映失真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而注册会计师又有可能在审计中未予发现的情况,因此,乙方的审计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甲方的会计责任和管理责任。2.乙方对在审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业务秘密严加保密,除非《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否则将承担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3五、出具报告的时间要求甲方应于2025年4月30日以前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乙方应在甲方全部资料提供完毕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如果出现人为不可抗拒的因素和由于甲方资料提供滞后则报告出具日期应该适当顺延)。六、审计收费及支付方式(一)本项审计业务收费人民币¥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在乙方提供审计报告时一次性付清。乙方应在付款前向甲方开具足额、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延迟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二)本次审计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收款单位:中建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所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明园支行账号:65050189638600000270如审计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花费工作的时间和人力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实际情况后酌情增加审计费用。七、审计报告的使用责任乙方按规定向甲方出具审计报告一式四份,甲方应正确使用这些审计报告,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如另增报告份数,每增加一份须加工本费150.00元。八、业务约定书的有效期限本约定书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约定4书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本约定事项全部完成之日前有效。九、约定事项的变更如果在审计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或甲方要求提前出具审计报告等事项,均应通过双方协商变更约定事项,并签订补充协议。十、违约责任委托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十一、违约赔偿(一)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审计费用总额(除去税金)。(二)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出具审计报告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付金额的银行贷款同期利率1‰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三)甲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审计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付金额的银行贷款同期利率1‰向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十二、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一)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委托双方选择被告所在地或者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二)本约定书生效后,委托双方均应全面履行约定的义务。任5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约定书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诉讼费等(三)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首部/附件/下列)通讯信息准确、有效,同意本合同(首部/附件/下列)信息作为日常工作沟通、各阶段各类司法文书送达地址,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双方均同意电子送达,若采取多种方式送达,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甲方:乙方:-(盖章或签字)(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授权代表:联系电话:99087436联系电话: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2日6编号:ZJH审约字[2025]号伊宁市汉宾乡墩买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3-202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项目审计业务约定书甲方:伊宁市汉宾乡墩买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乙方:中建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所审计业务约定书ZJH审约字[2025]号甲方:伊宁市汉宾乡墩买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住所:伊宁市汉宾乡墩买里村乙方:中建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所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凤起街1616号乌鲁木齐恒大绿洲9栋服务型公寓1单元服务型公寓1404室电话:0991-4828203本业务约定书按照自愿、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一、委托目的:伊宁市汉宾乡墩买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收支审计。二、委托范围:对伊宁市汉宾乡墩买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3年-2024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专项审计。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甲方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和相关审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充分披露有关的信息。甲方的义务是:1.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需要的全部会计资料及其他和本次审计工作相关的、必要的资料。22.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甲方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要求配合乙方获取外部证据,配合乙方获取相关的文件和函证,配合乙方与相关财务人员、管理人员沟通,必要时陪同乙方组员进行现场实地取证等。3.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协助。4.按本约定书之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乙方的责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进行独立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并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乙方的义务是:1.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由于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方式主要采取抽查和抽测的方法,加上甲方内部控制制度固有的局限性和固有因素制约,难免存在会计报表在某些方面反映失真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而注册会计师又有可能在审计中未予发现的情况,因此,乙方的审计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甲方的会计责任和管理责任。2.乙方对在审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业务秘密严加保密,除非《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否则将承担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3五、出具报告的时间要求甲方应于2025年3月28日以前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乙方应在甲方全部资料提供完毕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如果出现人为不可抗拒的因素和由于甲方资料提供滞后则报告出具日期应该适当顺延)。六、审计收费及支付方式(一)本项审计业务收费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在乙方提供审计报告时一次性付清。乙方应在付款前向甲方开具足额、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延迟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二)本次审计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收款单位:中建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所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明园支行账号:65050189638600000270如审计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花费工作的时间和人力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实际情况后酌情增加审计费用。七、审计报告的使用责任乙方按规定向甲方出具审计报告一式四份,甲方应正确使用这些审计报告,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如另增报告份数,每增加一份须加工本费150.00元。八、业务约定书的有效期限本约定书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约定4书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本约定事项全部完成之日前有效。九、约定事项的变更如果在审计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或甲方要求提前出具审计报告等事项,均应通过双方协商变更约定事项,并签订补充协议。十、违约责任委托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十一、违约赔偿(一)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审计费用总额(除去税金)。(二)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出具审计报告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付金额的银行贷款同期利率1%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三)甲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审计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付金额的银行贷款同期利率1‰向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十二、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一)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委托双方选择被告所在地或者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二)本约定书生效后,委托双方均应全面履行约定的义务。任511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约定书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诉讼费等(三)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首部/附件/下列)通讯信息准确、有效,同意本合同(首部/附件/下列)信息作为日常工作沟通、各阶段各类司法文书送达地址,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双方均同意电子送达,若采取多种方式送达,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甲方:乙方:T(盖章或签字)(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授权代表:联系电话:99078966联系电话:2025年3月日2025年3月19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审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