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考场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公安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72952356X20257233

二、合同名称:政府购买社会考场服务(考场租赁费)合同
三、项目编号:2171201000000256690
四、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主管)框架协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公安局(主管)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5000号
联系方式:021-28953953
供应商(乙方):上海锦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建华(男)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2028号
联系方式:021-3385280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上海锦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政府购买社会考场服务(考场租赁费)
数量:8542.00
单价(元):73.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
623566.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1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政府购买社会考场服务(考场租赁费)合同(11N72952356X20257233).pdf

上海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72952356X20257233,11N72952356X20257233采购单位(甲方):上海市公安局(主管)供货商(乙方):上海锦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买卖双方根据合同编号为11N72952356X20257233《上海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之规定,在上海政府采购网通过直接选定和二次竞价等方式确定合同成交结果,现就合同履行事宜,签订本采购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详见入围结果公告。第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合同价款为(大写):陆拾贰万叁仟伍佰陆拾陆元整。买方在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费用。如供应商与买方在第二阶段成交合同中对付款方式另行约定的,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价款直接汇到卖方的开户银行账户开户银行:建行临汾路支行银行账户:31001598604050005723第三条服务期限服务期限: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9月25日。第四条其他事项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考场租赁费73元/人次,本合同服务期内考试产生8542人次,考场租赁费为623566元本合同履行事项及未明确约定事项,使用《上海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并为其组成部分。第五条合同的生效本协议在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双方:甲方:上海市公安局(主管),乙方:上海锦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陶建华(男)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5000号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2028号电话: 021-28953953电话: 021-33852807联系人: 刘琼联系人: 陈秀华1/2开户银行:建行临汾路支行银行账号:31001598604050005723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考场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