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治理服务 河道水质提升治理采购合同公告(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2025)



一、合同编号:镇财采购JC-2025-118-A

二、合同名称: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镇平县2025年河道治理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镇财采购JC-2025-118

四、项目名称: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镇平县2025年河道治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

地址:镇平县杏山大道中段

联系人:张晓瑞

联系方式:13782106089

2.供应商(乙方):河南亿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涧河路南阳中关村信息谷创新中心203-135室

联系人:徐成伟

联系方式:15083344303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9290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及相关规范要求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城镇水域治理服务
河道水质提升治理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实际需求
1年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实际需求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1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4日

扫描件_政府采购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镇平县2025年河道治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镇财采购JC-2025-118甲方: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乙方:河南亿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11月5旦甲方: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乙方:河南亿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委托和诚项目管理(河南)有限公司进行了政府采购。按照评委会评审推荐,甲方确定河南亿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竞争性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F4、中标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保密协议或条款7、相关附件第二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镇平县2025年河道治理服务。确保服务期间出境断面水质达标,即主控因子月均值指标达到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即COD≤20.0mg/L、氨氮≤1.0mg/L、总磷≤0.2mg/L、高锰酸盐指数≤6.0mg/L。第三条:合同总金额大写:壹佰玖拾贰万玖仟元整(¥:1929000.00元)。1合同总价款包括服务期间必须的材料、易耗品、设备、人员工资、税金等所有费用。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工作量变化而引起的服务费用的变动,在双方事先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补充合同。第四条:权利和质量保证1、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如乙方有需要,还应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有关数据、资料等。没有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内。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1部责任。乙方保证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同国家法规、法令、法律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五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2)委托第三方机构确认签署的《验收报告》;(3)其他材料。3、款项的支付进度以合同约定为准: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总价的50%(964500元)支付,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第六条:验收21、服务期限:一年。2、服务地点:镇平县境内。3、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采购人实际需求。4、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视为验收不通过。5、依据合同及采购需求完成后一个月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第七条:项目管理服务乙方要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服务的落实,包括服务的执行和后续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2;联系电话:第八条:售后服务1、服务期内,乙方应提供相关服务支持。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服务o0问题在3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1日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条: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采取整改补救措施,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总价3的1‰作为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2、其它未尽事宜,以《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一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用式解决。-A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向镇平县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2)向镇平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第十三条:其他符合《政府采购法》第49条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可签订补充合同,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4甲方: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乙方:河南亿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法人或代理人:法人或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南阳市业路支行账号:账号:签订日期:202年11月5日签订日期:205年月5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河道治理服务 河道水质提升治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