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管理及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食堂管理及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采购合同公告(葫芦岛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2025)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5-211400-01948-001-001
二、合同名称:中共葫芦岛市委政法委食堂管理及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5-211400-01948
四、项目名称:中共葫芦岛市委政法委食堂管理及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葫芦岛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本级
地 址:龙湾大街15
联系方式:312****0100
供应商(乙方):辽宁福久社区厨房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晏北路10-12号楼
联系方式:130****626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中共葫芦岛市委政法委食堂管理及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 务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供应商必须有相应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 2、供应商依据采购人提供采购计划进行送货。(送货时间数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情况与供应商协商确定。) 3、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配备专业配送人员和专用配送车辆,并建立货物运输车辆的定期消毒制度,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装卸过程严防机械损伤。运抵后,由供应商负责将货物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按采购人要求组织卫生清扫。 4、供应商须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员(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如无意外情况,一般不允许更换。不得随意在采购人的工作区域内走动,严禁将采购人内部活动拍摄视频上传网络,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须对采购人的采购计划、结算账户及其他信息严格保密。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15,307.28元
合同金额:315,307.28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1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1-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管理及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食堂管理及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