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项目 档案室建设采购合同公告(贵南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MB1564166202515001

二、合同名称:青海省贵南县2024年“三北”工程(2024-2026年)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项目(档案建设与管理)合同
三、项目编号:海南德瑞竞磋(服务)2025-037
四、项目名称:青海省贵南县2024年“三北”工程(2024-2026年)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项目(档案建设与管理)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贵南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本级)
地 址: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
联系方式:15119762615
供应商(乙方):青海茂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3号青藏大厦1号楼5楼
联系方式:1899722496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档案室建设 数量:1.00 单价(元):327623.3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档案室建设

主要标的名称:档案录入及后期维护 数量:1.00 单价(元):2104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档案录入及后期维护

2.合同金额(元):538023.3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服务地点:贵南县(甲方指定地点),服务期限:6年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1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pdf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档案建设与管理)采购项目编号:海南德瑞竞磋(服务)2025-037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贵南县2024年“三北”工程(2024-2026年)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项目(档案建设与管理)555采购合同编号:HNDR-2025-037知林业心合同金额(人民币):538023采购人(甲方):贵南县自然资源和林业章原局(盖章)供应商(乙方):青海茂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道F必1采购日期:2025年10月24日1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贵南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青海茂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10月24日采购项目(青海省贵南县2024年“三北”工程(2024-2026年)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项目(档案建设与管理))采购项目编号(海南德瑞竞磋(服务)2025-037)的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中标通知书。二、建设内容对现有贵南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档案室进行标准化档案室建设:完成贵南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4个档案室建设共需购置并安装手摇式密集架125组、防潮吊顶90.055m、吊顶灯具16套(每个档案室4套);购置成品便捷式盘点仪4台、图书档案加湿除湿恒湿净化机4台;安装监控系统4套。档案室原有纸质资料较为杂乱,为了电子档案室建设需将原有资料归类及整理。档案电子录入核心是将纸质/实体档案信息转化为结构化电子数据并存储,电子档案录入项目为“”青海省贵南县2024年“三北”工程(2024-2026年)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项目”。需遵循“先整理、后录入、再校验”的流程,确保数据准确与安全。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档案室建设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叁22万捌仟零贰拾叁元叁角(小写538023.3元)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四间档案室标准化建设费用,电子档案录入及其后期维护费用。三、服务时间、地点和要求1.服务期限:6年2.服务地点:贵南县(甲方指定地点)3.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4.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5.甲方应当在档案室建设完成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电子档案录入分批次验收应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6.乙方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应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并对后期质量维护负责。7.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8.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档案室建设费用为(大写)叁拾贰万柒仟陆佰贰拾叁元叁角(小写)327623.3元、合同签订后,待资金下达、货物入场后支付30%档案建设费用,档案室建设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67%档案建设费用,扣除3%质保金,质保期3年(验收合格之日计算),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支付资金时乙方需提供有效的材料采购等相关完税发票。电子档案录入及维护费用为(大写)贰拾壹万零肆佰元(小写)210400.00元、完成第一批次电子档案录入后,支付30%档案录入及后期维护费、完成第二33批次电子档案录入后,支付30%档案录入及后期维护费、完成第三次电子档案录入后,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40%档案录入及后期维护费。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八、知识产权:详见合同通用条款九、合同争议解决44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法有关规定处理。SCLS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同通用条款HG甲方(盖章):乙方(盖章LT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Kesog法定代表人或委托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地址:贵南县行政综合服务楼8楼川南路43号青藏大厦1号楼5楼联系电话:0974-5926017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账号:55820188000187732联系电话:15597069919签约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一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或经办人:时间:3035年11所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项目 档案室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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