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品制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哈密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



一、采购人名称:哈密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哈密浩博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哈密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911101000025233055
五、合同编号:11NMB11053732025298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宣传品制作服务
详见附件

1.00
18544
18544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哈密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努尔比亚.斯依提
联系电话:15109020200
传真:/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红星东路1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MB1105373202529801).pdf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编号:11NMB1105373202529801采购单位(甲方):哈密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服务单位(乙方):哈密浩博广告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宣传品制作服务--增值服务:响应,品牌:,服务方式:响应,型号:,生产机器:响应,生产工艺:响应,制作时效:响应,原材料:响应,是否中小企业制造产品:响应1项18544.0018544.00合同总价(元)18544.00合同总价(大写)壹万捌仟伍佰肆拾肆元整二、付款方式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三、服务条款1、乙方承接甲方哈密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哈密养护所松树塘养护站文化墙及名牌的设计制作。由甲方提供项目所需的相关图板,并由乙方负责项目的设计、制作等服务。2、制作项目数量及要求:哈密养护所松树塘养护站标牌清单序号项目名称规格材质数量单位单价金额1党建文化墙(进门右手)5.3*2.7米1.35公分PVCUV打印加造形14.31平米4206010.22简介合子0.8*0.5米亚克力合子180803线路图合子0.6*0.5米亚克力合子160604A4合子0.3*0.2米亚克力合子14101405人员亚克力合子0.12*0.17米亚克力合子3462046荣誉及风采文化墙(进门左手)5.3*1.9米1.35公分PVCUV打印加造形10.07平米4204229.47A4合子0.3*0.2米亚克力合子810808亚克力合子0.22*0.22米亚克力合子13101304安全倒记时1.2*1.3米1.35公分PVCUV打印加造形1.56420655.25安全倒记时亚克力合子0.16*0.24米亚克力合子10306数字ABS板0.15*0.22米1-10三套3061807元气墙1.45*1.66米1.35公分PVCUV打印加造形2.442010088糖果合20*10*10厘米亚克力合子251509心语信箱35*24.5*10厘米1801807白石头元气墙1.3*1.5米1.35公分PVCUV打印加造形1.954208198糖果合18*9*10厘米亚克力合子251509心语信箱35*24.5*10厘米18018010笔筒笔筒122411平面图0.5*0.27米写真张357012沟气沟三号桥0.52*0.32反光膜+铝塑板5555131-2M钢筋混凝土斜盖板明函、K55+573\S303线0.3*0.15反光膜+铝塑板252514广告胶罐151515门牌12*28厘米1.35PVCUV打印6435224016背景0.9*1米1.35PVC底板28028017制度落款补丁0.59*0.078米3毫米亚克力27821618及时贴刻字0.45*0.45米即时贴83528019写真补丁0.28*0.07米写真51520党员监督岗0.22*0.11米铜版纸打印张51521公示栏标头2.480.15米亚克力背喷357022水位线0.62*2.4米反光膜14084023落款名称0.46*0.05米车贴4156024刻字0.04*0.04米反光膜272548亚克力合子0.22*0.22米亚克力合子13合计:18554185543.合同价款(含运费):金额为:18554元,大写:壹万捌仟伍佰肆拾肆元整。4.设备要求及清单: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图板是全新且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第二条:合同工期1.本合同工期为5个自然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以顺延。①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火灾、地震)等造成的停工。②因变更工作内容,增加了工程量而受影响时。③因停电等情况达十小时以上时。第三条:违约责任条款可明确如下:1、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5%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的,应按甲方要求免费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承担违约责任。2/43、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因维护合法权益所支出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一切维权合理支出均由乙方承担。第四条:付款方式乙方制作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甲方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第五条:责任范围甲方责任:1.提供项目所需的相关图板。2.及时组织验收工作。3.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责任:1.按施工安全规范保证施工质量,精心施工、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凡施工期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2.负责做好材料的采购,保管工作,保管期间风险全部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认真执行甲方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令,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内容。第六条:验收工程安装完成后,由甲方负责工程的验收。第七条:保修1.保修期限:工程验收后12个月。2.保修责任及范围:乙方对交付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乙方负责保修本工程所含所有图板。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水灾、地震)因素造成的损失除外。4.对甲方维护请求3小时内给予答复,需现场解决的乙方安排人员在5日内解决完毕。第八条:其他事项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2.本合同一式二份,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争议和仲裁1.双方应履行本合同。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向哈密市伊州区人3/4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裁决。2.在诉讼期间,除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问题外,本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1.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附件中说明。本合同中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乙方在施工期间产生的交通等所有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场北路支行账号:账号: 908070100100073214签订日期:签订日期: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品制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