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品制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温宿县人民检察院2025)



一、采购人名称:温宿县人民检察院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派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温宿县人民检察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791101000025803312
五、合同编号:11N010570613202512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宣传品制作服务
详见附件

1.00
18000
18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温宿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张霞
联系电话:18399558878
传真:/
地址:温宿县健康南路1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570613202512401).pdf

合同编号:11N010570613202512401采购单位(甲方):温宿县人民检察院服务单位(乙方):新疆派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阿克苏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派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派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派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宣传品制作服务--增值服务:安装拆卸,品牌:,计价方式:项目,技术人员等级:高级,服务时长:7天以内,生产机器:国内机器,制作时效:1-3天,产品材质:按客户要求1项18000.0018000.00合同总价(元)18000.00合同总价(大写)壹万捌仟元整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三、服务条款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建议、要求及思路,制作成品需由甲方审核完成后方可推送。2、为力争使本项目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必须充分配合,遵守双方有关约定,履行各种拍摄运营推广的一切合法的商务工作。3、甲方充分利用本公司的现有资源,提供拍摄所需资料,并按本项目的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4、甲方有外出拍摄需求时需提前告知乙方,相应的出差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权利与义务1、为力争使本项目取得预期效果,甲乙双方必须充分配合,恪守双方有关约定,履行各种拍摄相1/2关的一切合法的商务工作。2、乙方充分利用其技术及专业优势,为甲方完成视频拍摄、制作、剪辑。3、乙方需按时按量完成片,不得有污蔑、诋毁等妨害甲方品牌形象的任何活动及言论,不得私自以甲方品牌形象参与任何与品牌建设、推广及运营正面形象无关的互联网及当地活动。保密条款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予以保密。未经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因乙方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相应的赔偿。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营业部账号:账号: 0000020070110000355108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品制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