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专家讲故事采购合同公告(湖北省社科信息中心2025)



湖北省社科信息中心“是这个理”湖北社科专家讲故事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是这个理》湖北社科专家讲故事电视节目制播协议
三、项目编号:HBCZ-2504051399-253435
四、项目名称:“是这个理”湖北社科专家讲故事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湖北省社科信息中心
2、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紫阳东路45号
3、联系方式:87273696
4、供应商(乙方):湖北长江之星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5、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98号
6、联系方式:1538708730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是这个理节目制作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2505000元
5、合同金额:250.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11月14日至2026年11月13日;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5-12144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1-1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1-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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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个理合同.pdf

1《是这个理》湖北社科专家讲故事电视节目制播协议甲方:湖北省社科信息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紫阳东路45号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湖北长江之星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98号联系人: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播《是这个理》湖北社科专家讲故事电视节目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一、项目内容甲乙双方联合制播《是这个理》湖北社科专家讲故事电视节目,以社科专家讲故事为基本定位,首创“社科专家下基层,田间地头释理论”的表现形式,在群众中广泛深入宣传党的创新理论。乙方负责制作和播出《是这个理》湖北社科专家讲故事电视节目,节目共21期,每期时长15分钟左右,播出时间晚7:00左右。甲方向乙方支付电视节目制作及播出费用(含税)共计人民币贰佰伍拾万伍仟元整(小写:2,505,000.00元)。资金主要用于前期节目撰稿、采访、节目拍摄人工、硬件设备使用、后期制作、节目播出等。该费用为本协议所约定服务的唯一对价,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均自行承担。二、甲方权利和义务1、负责《是这个理》湖北社科专家讲故事电视节目内容、整体风格和宣传要点把握。2、负责每期节目选题、专家、拍摄地点确定与协调。第1页共4页3、享有《是这个理》湖北社科专家讲故事电视节目文稿、节目的终审权。4、甲方享有《是这个理》湖北省社科专家讲故事电视节目的署名权和因播出需要取得的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全部权利。三、乙方权利和义务1、在甲方的指导下,负责《是这个理》湖北社科专家讲故事电视节目前期策划并与甲方商议文本创作。2、负责《是这个理》湖北社科专家讲故事电视节目制作及播出工作。节目采用全高清数字格式拍摄制作出品,坚定政治方向、找准问题要害,不断增强阵地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为创新理论宣传工作做出有益探索。3、乙方享有节目制作方署名权。保证《是这个理》湖北省社科专家讲故事电视节目在湖北电视综合频道播出。4、乙方应当在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以每月2期的频率,完成《是这个理》湖北省社科专家讲故事电视节目制作和播出。为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节目制作、播出及融合传播义务,甲方同意授予乙方非独占、不可转让、不可再授权的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放映权,授权期限与本协议履行期限一致。乙方行使上述授权权利时,不得超出本协议约定的传播平台、内容范围和宣传要求,不得将节目及相关内容用于本协议以外的商业用途,亦不得将该等授权权利转让或再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使用。5、负责节目在长江云、央视频、人民日报、西瓜视频、百度、今日头条、新浪微博、大鱼号、一点资讯、微信等移动客户端、网站同时推出相关报道和节目视频,形成立体矩阵宣传效果。乙方需在每期节目播出后24小时内,完成上述平台的内容发布,且发布的内容需与电视播出内容一致(经甲方书面同意调整的除外)。6、负责节目内容优化升级及融合传播。包括(1)在稳定确保原有10个传播平台宜推全覆盖基础上,本项目新增了湖北广台新媒体矩阵等多个新媒体大号(湖北发布、长江云新闻、逐浪新闻、湖北卫视、湖北经视、垄上频道等)及微信视频号、多多视频2个商业平台的分发,同时强化长视频+短视频+图文全媒体融合宣推力度:发动湖北广电集团旗下新媒体矩阵如“逐浪新闻”等千万级账号、湖北发布等权威政务号,对每一期节目图文、原创短视频、长视频进行转发,每次宣推不第2页共4页低于5个百万级以上账号(乙方需在每次宣推后一周内,向甲方提供转发账号的截图、粉丝量证明及转发链接,确保账号粉丝量符合上述标准)。节目申请“是这个理”新浪微博话题,通过多个账号(包括但不仅限于湖北发布、长江云新闻、湖北卫视、湖北经视、垄上频道、逐浪新闻、湖北经典音乐广播等)引导微博话题转发,扩大宣推面。今日头条、抖音号、微信视频号、快手号、百度等重要新媒体平台进行联合宣推。(2)单期节目每期拆分3条短视频在抖音、快手、微博分发推送;(3)确保一年内打造2条及以上爆款短视频(如单条短视频冲上抖音或快手热榜、热搜前十,单条短视频点击量达到300万人次及以上,或单条短视频微博话题转发累计点击量超300万人次等),乙方需在爆款短视频产生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数据证明材料(包括热榜/热搜截图、平台官方数据报告等),经甲方审核并书面确认后方可认定为有效爆款短视频;(4)至少2期节目全网总曝光量达到2000万人次及以上,21期节目全网总曝光量一年内破2.1亿人次;(5)乙方于每期节目播出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播出平台官方后台出具的、经甲方认可的数据报告,作为曝光量核算依据;数据报告需真实、准确,若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数据报告存在虚假、伪造情况,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1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四、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应付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由甲方按照内部财务审批流程向乙方账户一次性支付第一笔费用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元整(小写:1,080,000.00元)。全部21期节目经甲方书面审核通过并播出后,甲方向乙方出具书面验收报4073告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应付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第二笔费用人民币壹佰肆拾贰万伍仟元整(小写:1,425,000.00元)。乙方指定收款信息如下:单位:湖北长江之星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税号:91420100066127725B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98号第3页共4页电话号码:15972204259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水果湖支行银行账户:127906558410902五、违约责任1、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之约定,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守约方一次性支付本协议全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公告费等。2、若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支付本协议总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节目内容、风格、播出频道、时段或播出计划,且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2)未按约定完成21期节目制作和播出,逾期超过1个月的;(3)提供虚假数据报告(包括播出数据、宜推数据等),经甲方核实确认的;(4)其他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甲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六、本协议如需变更或终止,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不得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七、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并盖章生效。(以下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甲方:乙方:湖北长江之星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授权代表签字:I授权代表签字:汲日期:205414日期:25111第4页共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专家讲故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