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法律服务 其他法律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2025)
公告内容:
一、合同编号
HT-2025-04439760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电子卖场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5-1668563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_广州市_荔湾区玉兰路3号
联系方式:18666239996
供应商(乙方): 广东四时律师事务所
地址:南源街
联系方式:1363137493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法律服务
1(项)
65,000.00
65,000.00
合同金额: 65,000.00元,大写金额:陆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3月06日至2026年03月05日
履约地点:荔湾区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1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
2025年11月25日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电子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4439760甲方: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乙方:广东四时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65000.00人民币大写:陆万伍仟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一)就街道的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民事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二)参与街道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对外合同,应街道要求出具合法性、廉洁性意见;(三)参与处理街道涉及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四)协助街道草拟、修改、审查完善各类以街道名义签订的合同等法律文书、询比(询价)公告等,并出具合法性、廉洁性、公平性意见,应街道要求出具关于审阅合同的法律意见书;(五)协助街道开展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针对街道涉及的综合行政执法法律事务方面的行政决策、法律风险等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为街道行政执法重点案件做法制审核;(六)协助街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七)参与街道处置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并提供法律意见;(八)对街道日常的法律咨询,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九)定期或不定期到单位进行案件分析讨论;(十)办理街道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十一)除另有约定外,聘请方需受聘方代理诉讼、调解、仲裁、重大项目谈判或其他单项非诉讼法律事务活动时,须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及按规定交费,但受聘方可以适当优惠收费。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C23019900其他法律服务全年内东沙街道办事处法律咨询服务,包括合同审查、重要文件审查、法律文书审查等,并出具法律意见,包含2次法律诉讼服务1项65000.0000人员要求:2服务开始时间:2025年1月1日¥65,000合计¥65,000大写(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三、付款方式-第1页-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第四季度一次性支付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自2025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5日止服务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第2页-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4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甲方联系人:于璐联系电话:18666239996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5-03-06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6-03-05-第3页-乙方(盖章):广东四时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岸路支行银行账号:44050160927200000024乙方联系人:钟乐军联系电话:13631374937合同签订日期:-第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服务 其他法律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