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采购合同公告(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2025)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王家营国际物流枢纽配套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鸿运大道连接林溪路段初步设计合同公示

合同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GC530100202500808001
招标项目名称: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王家营国际物流枢纽配套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鸿运大道连接林溪路段初步设计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500808001001
标段名称: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王家营国际物流枢纽配套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鸿运大道连接林溪路段初步设计

招标人: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电子评标
中标人:
中铁二院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万元):
136.8
中标工期: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并提交成果

项目经理/总监:
户东阳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合同公示日期:
2025-11-25

合同公示内容:

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鸿运大道初设合同.pdf
2025-11-25 11:31:19

合同编号:昆经开规建合【2025】84号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王家营国际物流枢纽配套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一鸿运大道连接林溪路段初步设计6合同书甲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乙方:中铁二院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1月19日91甲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法定代表人:陈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0100MB1J85074E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16号联系电话:乙方:中铁二院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邹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216590820N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福德立交桥西北角联系电话:0871-6353030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根据国云南赛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王家营国际物流枢纽配套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鸿运大道连接林溪路段初步设计项目招标的结果,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一、项目名称、内容项目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王家营国际物流枢纽配套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鸿运大道连接林溪路段初步设计项目内容:鸿运大道连接林溪路段地处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北起自林溪路,东南止于呈运大道,线路全长692.56m,规划红线宽度67.5-115.5米。总投资为15360.0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604.12万元。二、设计范围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王家营国际物流枢纽配套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鸿运大道连接林溪路段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综合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土建部分)、电力工程(土建部分)、排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等其他附属设施等的专项设计工作。1三、技术及质量要求1、设计依据按国家及相关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铁路技术政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规范、规程。2、单位往来公函。3、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书附件等相关材料。4、设计服务质量应符合合同、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质量标准。确保设计服务成果真实、合法、有效、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且不存在权属瑕疵。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合同价款:¥136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陆万捌仟元整)。前述价格为乙方完成合同全部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的包干价(包括人员工资、出具报告、管理、利润、税金、差旅费、专家评审费。乙方需于收款前开具正式的税务发票)。2、支付方式:合同付款方式为按次支付。(1)本合同签署并生效,且财政资金到位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预付款;(2)乙方完成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且财政资金到位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3)甲方取得初设报告书面批复或备案,且财政资金到位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剩余合同价款。五、履行的期限、地点1、履行期限:乙方自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出具初设报告并取得批复或备案。2、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六、知识产权约定本项目成果及相关过程资料、数据、成果等的一切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乙2方确保甲方在拥有及使用中不会构成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任何侵权,(因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等存在侵权行为的除外),否则应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承担的赔偿及其他责任、甲方因此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评估鉴定费、执行费、拍卖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对任何第三方的任1何侵权应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的,均可向乙方追偿。七、甲方在使用合同标的物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确保在24小时内及时回复并处理完毕。乙方技术支持电话:贾奎,联系人:13619670862。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咨询所需的工程文件、信息资料及与设计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对向乙方所提交的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对乙方提交的设计咨询文件和报告以及重大优化设计意见有最终审定权;3、有责任组织行业主管部门研究乙方对有关工程技术、设计方案或图纸所提出的建议或咨询意见。当行业主管部门不同意采纳乙方建议,乙方应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修改,甲方应予明确;4、负责组织设计文件评审会;5、拥有咨询成果,有权决定咨询成果的使用方式;6、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咨询费用。7、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面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应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费用;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费用。(如甲乙双方未能达成统一意见需经第三方评估的,评估费由双方各支付一半)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保证咨询人员具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经验,组织院内专家参与本合同约顺定的设计咨询工作。同时确保提供本合同项下设计服务的人员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司专32、乙方应站在公正立场、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从公共关系层面、行业主管审查等方面合法协助甲方实现既定目标;从满足甲方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战略发展方向和行业主管要求出发,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降低工程投资;(需符合行业主管意见和相关技术规范,同时参考上位文件的可行性予以一定支持。)3、按时、按质交付初步设计报告;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进行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在工作中所接触的有关本工程技术资料,不得发表或转让给第三方或向任意向第三方披露;由甲方提供的需要返还的资料,根据双方的约定,用后及时返还;5、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得为私利而接受相关利益方的佣金、回扣或类似的款项;6、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人员有关现场探勘、交通等所有有关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乙方工作人员安全事故及人身伤亡、或乙方工作人员由于非甲方原因致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第三人财产或人身受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7、每次付款时,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提供等额的税务发票;8、乙方应及时足额支付工作人员、雇佣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工资,否则因乙方拖欠工资导致人员罢工,影响设计服务进度,导致逾期交付初步设计服务成果或交付的初步设计服务成果不符合合同或甲方要求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并承担因返工产生的一切费用,直至返工后的设计服务成果符合合同或甲方要求为准;9、禁止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设计服务工作转委托给第三方。十、违约责任(一)逾期责任1、乙方未在60日内出具报告,同时全部合同标的物经甲方验收通过,按甲方要求完成移交的,每日支付合同款项的3%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款项的20%的违约金。(非乙方原因除外)42、甲方未在规定的支付时间节点支付合同价款,乙方可予以拒绝递交下阶段的成果资料。3、甲方未及时提供基础资料(按甲方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超过5日,乙方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时间顺延。4、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各自义务,因乙方原因,出现交付的设计成果不符合合同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此外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二)质量责任设计成果资料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铁路技术政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规范、规程。成果资料未通过行业主管部门规定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在3日内完成整改,累计3次未通过验收或累计整改时间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人民币:150000元【合同金额的30%】的违约金。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成果未通过行业主管部门评审,乙方应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并配合甲方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相关审批文件。(三)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损失,本合同所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及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评估鉴定费、执行费、拍卖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甲方可从合同价款中就乙方违约金、损失赔偿等费用直接予以扣除。(四)保密责任1、本合同所称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2、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3、项目过程中形成的任何资料、数据、信息。4、本合同的存在、签订、内容和履行情况。5、乙方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5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6、乙方仅可以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3个日历日内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7、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8、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5年内持续有效。十一、资料、数据等的归还乙方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应同时将甲方交付乙方的全部资料、数据等,无损返还甲方并不得留存。甲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将甲方交付乙方的全部资料、数据等,无损返还甲方并不得留存,拒绝返还或在要求期限内未返还的,甲方有权依法主张返还责任及损失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未返还物的市场价或评估价,以及评估费、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评估鉴定费、执行费、拍卖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十二、腐败终止条款如果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合同款项并承担合同款项30%的违约责任。“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公共官员在招标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6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招标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利益,包括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的行为。十三、争议解决1、双方应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本合同,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的,应积极采取改正及补救等措施。2、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P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其他1、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应参照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等相关材料,相关材料未约定或需要对本合同及相关材料进行变更的,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且盖章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若有附件,附件作为本合同之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除另有约定外,各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送达地址。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合同履行时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前述地址如有变更,变更一方将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L知合同其他方当事人变更后的地址。各方同意,合同其他方当事人或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以EMS、挂号邮件等方式将信息文件送至本合同所列地址的,即视为有效送达。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其他方和法院、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其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7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甲方名称(公章):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乙方名称(公章):中铁二院昆明勘察设计研规划建设局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动: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纳税人识别号:11530100MB1J85074E纳税人识别号:91530100216590820N开户银行:建行昆明昆交会支行账号:账号:530019450370505284012021年月9日20年11月19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