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束镀膜机采购合同公告(2025)
一、原合同编号: HTB20231200599
二、原合同名称: 电子束镀膜机
三、项目编号: 0729-234OIT322027/01
四、项目名称: 电子束镀膜机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变更条款号: 详见合同
六、合同变更内容: 详见合同
七、合同变更日期: 2025-11-21
八、合同变更公告日期: 2025-11-25
九、原合同附件:
电子束镀膜机.pdf
电子束镀膜机.pdf
十、变更后的合同附件
HTB20231200599终止协议.pdf
HTB20231200599终止协议.pdf
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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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合同委托合同编号:HTB20231200599进口合同编号:23KHG0721US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安徽省科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甲方和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下述进口项目的代理人,乙方接受这一委托,并就该进口项目的代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将密切配合,共同遵守执行。代理进口项目的内容:进口商品名称(含规格型号及数量):电子束镀膜机1套进口合同价格及条款:406000.00美元,CIP进口合同交货期:收到信用证后12个月内预付款折合人民币RMB2,990,721.00,甲方将预付款转入乙方以下账户,该预付款含预计货款、报关及港杂费、税费、银行手续费、代理费用等,最终结算金额按照乙方实际发生支出加上代理费用由乙方凭发票与甲方据实结算,进行多退少补。收款单位:安徽省科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本部账号:087669120100304014782一、甲方责任1.负责确定进口项目的有关技术问题及技术谈判,包括技术配置和规格型号等各类技术指标。2.承担进口项目的货款及乙方的委托代理手续费用,负责落实人民币资金并按约定期限汇入乙方账户。3.参加乙方组织的与进口项目相关的商务谈判及活动。二、乙方责任1.负责按照约定的进口商品、价格及条款对外签订及执行进口合同,并及时将其与外商签订的进口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与供应商修改或变更进口合同时,需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同时不得违背本委托代理协议。2.乙方应及时报告对外开展业务及履行甲方委托事项的进度,乙方应保证进口合同条款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其他外贸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国际惯例,并充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3.乙方如因服从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外贸管理制度的规定而无法履行甲方的委托事宜时,应及时向甲方予以说明,双方可协商变更处理。4.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延迟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并自行承担一切对外责任。5.因供应商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延迟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应按进口合同及代理合同的有关约定及时对外索赔,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及时通知甲方。6.负责办理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免税文件,对外付汇并负责外汇核销,货到港后的报关、清关、验收等事宜。负责将进口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三、费用结算1.乙方的代理进口手续费为进口合同金额的0.4%(汇率以付汇当日银行卖出价为基准),人民币支付方式结算。2.委托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如银行手续费、港杂费、税费、海关费等与合同相关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凭发票与甲方据实结算。3.委托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如要开具信用证的情况,乙方保证在收到预付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对外开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乙方应审慎、勤勉关注进口商品对外开证前至开证时外汇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情况,并及时向甲方报告;若迟延或疏于报告导致的汇率变化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四、其他事项1.乙方办理进口商品入关后,应立即将进口商品交付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拖延交付。若由此给甲方造成科研活动不能开展,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同时,乙方每日按总货款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委托合同,由于任何一方过错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其它后果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根据各自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3.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委托合同不能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另一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受损失方自行承担。4.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委托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都可以诉诸至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相关的诉讼费用、胜诉方因此而发生的律师费(包括律师办案所发生的办案费)概由败诉方承担。5.本委托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章后生效,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委托合同即行终止。配置清单和服务协议见技术附件。技术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乙方与供应商签订进口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6.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安徽省科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用户: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677号昌河大厦702室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授权代表:合同申请人:授权代表:杨国华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终止协议甲方:乙方:安徽省科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甲方和乙方于2024年1月23日共同签署了《委托代理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原合同编号:HTB20231200599,原合同金额:RMB2,990,721.00,因设备原产国出口许可长期未获得批复,需终止原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终止协议。一、合同解除及责任承担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终止双方已签署的《委托代理合同》。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原合同对双方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相应免除另一方在原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放弃追索的权利。一方放弃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任何方式向另一方提出违约、赔偿权利的要求。二、其他约定: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甲方预付款(RMB2,990,721.00)退回原账户。三、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安徽省科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束镀膜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