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蒸汽发生器 药房设备及器具 电热蒸汽发生器 电加热烘箱采购合同公告(烟台市中医医院2025)
烟台市中医医院蒸汽发生器、电加热烘箱等设备采购(二次)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6000002025020008531_001
二、合同名称:蒸汽发生器、电加热烘箱等设备采购(二次)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600000202502000853
四、采购项目名称:蒸汽发生器、电加热烘箱等设备采购(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烟台市中医医院
地 址:烟台市芝罘区幸福路39号
联系方式:0535-6597343
供应商(乙方):山东泰和正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山海路117号内1号
联系方式:15688***83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药房设备及器具
HX-48
2
5.45
10.9
药房设备及器具
ZFQ-T
1
3.97
3.97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1-2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1-26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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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项目名称:蒸汽发生器、电加热烘箱等设备采购(二次)合同编号:SDGP3706000002025020008531001计划编号:SDGP370600000202502000853采购人:烟台市中医医院供应商山东泰和正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120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翱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1月24日烟台市中医医院(以下简称甲方)的蒸汽发生器、电加热烘箱等设备采购(二次)由山东翱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502000853招标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山东泰和正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的中标人。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乙方在投标时的承诺(4)中标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附件二V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三、设备名称与数量:附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指标数量单位单价(人民币元/台)总价(人民币元)品牌、产地备注电热蒸汽发生器ZFQ-T1套39700.0039700.00新华/山东淄博电加热烘箱HX-482台54500.00109000.00精诚/山东潍坊四、乙方提交的设备应符合投标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规格、技术指标及参数,并应附有此类产设备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乙方提交的设备必须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乙方应保证将设备按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并确保设备安全无损的运抵合同规定的项目实施地点。五、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总金额:¥148700.00元。(大写):壹拾肆万捌仟柒佰元整六、付款方式:本项目款项由采购人支付,资金到位后可以开始支付。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及付款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设备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8个月无异常后凭发票、验收报告单支付至台同总价的60%,余款投入使用一年无异常后凭发票一次性付清。中标人须于采购人每次付款前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等相关付款凭证,中标人逾期提供发票等相关付款凭证,采购人不承担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七、交付期及地点:(1)交付期:自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八、设备材料采购:(1)甲方不负责采购、供应任何设备材料。(2)所有设备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标文件中所说明的种类和标准。3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应包括附件、配件和专用工具以及纸质版技术说明书(含电子版),并承诺保证供应且价格合理,对维修期周转备品提供保障。乙方在供货安装调试时须提交下列资料:设备使用技术手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及设备制造商出具的设备检测报告等。(4)乙方保证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生产日期距交货日期不超过6个月,处于良好状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等要求。(5)乙方使用替代设备必须事先经甲方书面批准,但不能因此减轻乙方按本合同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更不能因替代设备而影响设备投资额和设备质量。(6)乙方必须保证设备的来源合法。1(7)乙方须确保所供设备在工艺、技术兼容、处理效果等方面与现有系统保持一致。(8)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其设备的销售和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九、验收方案:-1(1)本项目采用甲方成立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小组负责项目验收的方式,共分为一期。合同展行达到验收条件时(设备试运行一个月后,乙方、甲方设备科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及时办理入库出库手续。运行一年后,甲方设备科需再次组织履约验收,乙方需无条件配合验收工作),乙方应向甲方发出项目验收建议。甲方自收到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乙方。(2)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做好项目验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的生产、技术、服务、数量、质量、安全等资料。(3)验收环节包括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配套服务检验等,其中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由乙方提供。(4)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清单,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技术、性能指标,运行状况及安装调试、质量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承诺,安全标准,合同展约时间、地点、方式等。(5)验收小组对乙方提供的货物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进行逐一核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验收小组以书面形式作出结论性意见,由验收小组成员签字及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报告甲方。(6)乙方对验收意见存在异议拒不签字盖章的,视同未通过验收,甲方将更换专业技术人员或邀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与,重新组织验收重新验收后乙方仍拒不认可验收意见的,按验收不合格处理,并在验收报告上注明。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当终止资金支付,并按合同约定对乙方提起法律追偿(7)对项目验收发生的检测(检验)费、劳务报酬等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十、验收方式:(1)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成立履约验收小组进行5一次性整体验收,验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2)设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按部标、行业标准)或其A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3)进口设备必须具备进出口检验检疫局的检验证明。(4)国内或合资厂的设备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5)乙方应将所供设备的有关资料及配件、配套工具等交付甲方。(6)设备达不到质量和规格要求,甲方有权拒收,井可以解除台同: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十一、售后服务条款(1)质量保证期为自设备通过最终验收起壹年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2)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3)对不符合本合同第4条规定要求的设备应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响甲方就其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4)在设备使用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派出技术人员,满足用户技术咨询,能够及时到现场处理设备异常问题。(5)设备安装完成后,乙方应继续向用户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必须要有专门队伍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用户报修后30分钟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4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及时排除故障。(6)设备由原厂负贵保修,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7)设备及主婴配件乙方应负责维修。保修期内,乙方对设备(人为故意损坏除外)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保修期后,收取成本费维修(备品备件投标人应以优惠的价格提供)。保修期内因设备频繁出现问不能达到甲方临床使用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全新设备,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二、项目管理乙方要指定一人(负责人姓名:黄晓鸣:联系方式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商务和技术。每一项目实施必须由相关负责人现合理。在项日实施阶段验收时,相关负责人必须配合。11十三、分包与转让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即使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的内容,亦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乙方与分包接受人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与义务。十四、合同的生效与修改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十五、违约条款()乙方不股行合同或履行该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备,设备每迟交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迟延交付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因此解除合同的,乙方需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货款并按合同总金额的15%承担违约金。除迟交货物以外,乙方若出现其它违约行为,应按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支付违约金(2)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展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展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甲方的损失难以确定,按合同总金额的15%确定违约损失。(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5)合同服行过程中,双方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廉政规定,不得收、送商业贿赂,同时签订《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十六、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展行、如何展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t十七、送达及争议的解决方式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烟台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3、本合同约定的“住所”即地址,适用于各类通知、文件的送达,适用于诉讼或非诉讼各类文书的送达,一方如对自己的住所有所变更,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否则,双方确认的合同中送达地址仍为有效的送达地址,因为未履行通知义务造成有关文件、文书不能送达,变更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4、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九、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山东翱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各执贰份。甲方乙方:名称(盖章)::台市医医院名称(盖章):山东泰和正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政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负人或法人(签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社会信用统一代码:91370613MA952QN9X3社会信用统一代码:住所: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117号内1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时间:2025年11月)4日附:供货范围明细表F供货范围明细表项目名称:蒸汽发生器、电加热烘箱等设备采购(二次)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502000853单位:元序号设备名称(采购标的)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单应数量单价(元)总价(元)生产制造企业品牌产地是否属于小微企业产品是否属于监狱企业产品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是否属于强制采购产品1电热蒸汽发生器ZFQ-T(技术参数详见技术偏离表):套1139700.00139700.00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新华/山东淄博否否否否否2电加热烘箱HX-48(技术参数详见技术偏离表)台254500.00109000.00山东精诚医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精诚/山东潍坊否否否否否安装调试费(如有):无(元)其他费用(如有):无(元)合计总价(元):大写:壹拾肆万捌仟柒佰元整小写:148700.00元节能产品合计总价(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元):大写:无小写:无节能产品合计总价占投标总报价的比重0%(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合计总价(元):大写:无小写:无环境标志产品合计总价占投标总报价的比重0%的比重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蒸汽发生器 药房设备及器具 电热蒸汽发生器 电加热烘箱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烟台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