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社会化服务 公益性农机作业服务 小麦多环节托管采购合同公告(许昌市建安区农业农村局2025)
一、合同编号:建财招标采购-2025-35-A
二、合同名称:建安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建财招标采购-2025-35
四、项目名称:建安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许昌市建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许昌市建安区兴业大厦
联系人:张俊霞
联系方式:7375555
2.供应商(乙方):许昌市建安区保献农机专业合作社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许昌市建安区五女店镇南街村
联系人:赵保献
联系方式:136084849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997476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地点:东北部乡镇。期限:2025年12月13日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公益性农机作业服务
小麦托管
小麦多环节托管
2025年12月13日
合格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0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6日
社会化服务一标段.pdf
许昌市建安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合同(一标段)甲方:许昌市建安区农业农村局乙方:许昌市建安区保献农机专业合作社根据招标编号为:建安政采公字[2025]26号的“2025年建安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一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1合同条款;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2.合同标的:完成东北部乡镇小麦(撒肥+深耕)、小麦导航播种农业社会化服务55640亩,其中小农户面积占比要大于60%。3合同总金额:本项目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财政补贴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玖万柒仟肆佰柒拾陆元整(¥1997476.00元)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2025年12月13日;4.2交付地点:东北部乡镇;4.3交付条件:有效服务台账、第三方监测数据。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1-5.1服务价格和补助标准:小麦(撒肥+深耕)、导航播种。服务指导价格为每亩121元,其中每亩补助35.9元。5.2完成本项目55640亩小麦深耕、小麦播种两个环节农业社会化服务。6.项目验收6.1验收程序: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及时组织村级公示,负责将经公示无异议后的服务情况表,连同服务合同(服务对象承诺书)、村公示图片等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对项目实施情况组织验收,对每个服务环节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核验,要推进作业监测终端应用,将监测数据、作业图片等作为补助面积核定、补助资金发放的重要参考依据。核查后的补助面积及金额经区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形成补助资金结算表验收报告。6.2省市抽验:本项目接受省市主管部门的抽验或检查,抽验或检查结果可以成为验收的有机组成部分7.合同款项的支付7.1本项目乙方服务主体确定后,并有序实施,中间凭有效服务台账和合格验收手续,可向财政局申请部分本项目资金,但最高不超过合同资金的50%。7.2合同约定的本项目农业社会化服务任务完成后,乙方凭有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台账,合格的验收手续向财政局申请项目资金,在财政资金到达甲方账户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8.乙方实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只限2025年小麦作物。9.违约责任—2—9.1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0.3%的违约金9.2如果乙方的服务经甲方验收为不合格或者部分不合格,甲方有权不予支付部分或全部财政补助服务费,并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10.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向建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知识产权11.1乙方在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中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的产品: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12.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向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3—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14其他约定14.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14.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4.4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许昌市建安区农业农村局乙方:许昌市建安区保献农机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如互联系方法: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联系方法:13600409968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五女店分理处账号:16251501040000708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25.10.1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业社会化服务 公益性农机作业服务 小麦多环节托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