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服饰 大帽徽 小帽徽 领花 丝织胸徽 领带 领带夹 内腰带 外腰带 绒手套 皮手套 白色针织手套采购合同公告(山西省平遥监狱2025)
一、合同编号:11N4078810222025401
二、合同名称:山西省司法厅2025年度服饰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CGXM2025149900011045
四、项目名称:山西省司法厅2025年度全系统服饰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山西省平遥监狱
地 址:山西省平遥县城南路258号
联系方式:0354-3587039
供应商(乙方):上海圣利斯服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
联系方式:1356460276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服饰采购 数量:1.00 单价(元):26314.89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批大帽徽、领花、内腰带、战训帽等
2.合同金额(元):26314.89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1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5年度服饰采购合同(上海圣利斯).PDF
山西省司法厅2025年度服饰采购项目合同甲方:山西省平遥监狱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城南路258号邮编:法定代表人:电话:委托代理人:电话:乙方:上海圣利斯服饰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鹿吉路68号邮编:201322法定代表人:黄小芳电话:021-58163333委托代理人:刘勇电话:021-58165555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山西省司法厅2025年度全系统服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5AGK02780)的评标结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合同标的供货一览表2025年度服饰采购项目合同明细序号品名单位单价数量单位:元合计金额1大帽徽枚5.44119647.362小帽徽枚4.1867280.063领花副4.2734145.184金属胸徽枚4.2749209.235丝织胸徽枚2.1486184.046领带条20.3732651.847领带夹枚4.851004858内腰带枚43.651044539.69外腰带枚43.6517742.0510绒手套副18.431102027.311皮手套副76.63796053.7712白色针织手套副6.0247282.9422软式警衔付7.57200151424礼服肩章枚14.553104510.526绶带条123.192246.3828姓名牌个9.7012116.429礼服领花枚5.82634.9230礼服大帽徽枚14.557101.8532礼服胸徽枚8.25649.536大檐帽顶50.447353.0837大檐凉帽顶45.59145.5940女布帽(卷檐帽)顶50.442100.8841女凉帽顶45.59145.5943警便帽顶26.1924628.5644战训帽顶26.197183.3345战训帽(夏)顶26.1912314.2846栽绒帽顶57.2312686.7647植毛皮帽顶112.527787.6448警礼服大檐帽顶117.372234.7449警礼服卷檐帽顶112.521112.52合计26314.89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贰万陆仟叁佰壹拾肆元捌角玖分(小写)¥26314.89元4合同合计金额为货物及其配套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换维修、供货配发、包装费、检测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仓储保险费、仓储费、增值税发票税费及其他可能发生的有关的费用),甲方除此之外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按甲方要求配送到指定地点,乙方承担相应的物流快递费用。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二、交付时间及地点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三、付(退)款方式1、签订合同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发票。2、本项目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3、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签订合同前,向山西省司法厅提交合同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供应商未按时交货,每延迟一天山西省司法厅将扣除10%履约保证金,直至扣完为止。4、提交履约保证金按照山西省司法厅的要求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5、中标供应商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完毕,中标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并全部验收后之日起(60)日内山西省司法厅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账户乙方开户名称:上海圣利斯服饰有限公司账号:03768700040003006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六灶支行甲方账户甲方开户名称:山西省平遥监狱账号:14050170730800000322开户行:建行平遥县支行四、合同条款4.1质量标准和要求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招标文件规定及乙方响应文件承诺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4.2权利瑕疵担保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乙方应保证在其提供的货物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4.3包装要求乙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地点。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每个纸箱外及每双(件)物品上都标有单位、部门、姓名、型号以便于货物的准确、顺利发放和质量跟踪服务。每一个包装箱外都应按甲方的要求在对应的位置粘贴标签。本合同交付货物不接受损耗,由乙方自行为其货物运输办理相关保险。4.4交收检验4.4.1抽检指标按照中国人民警察服装现行技术标准、***警服检验制度、甲方具体生产要求及乙方投标时承诺的产品检测参数执行。4.4.2交收验收标准按照中国人民警察服装现行技术标准、***相关规定、甲方具体生产要求及乙方投标时承诺的产品检测参数执行。响应文件承诺产品检测指标为:1、皮手套:采用QB/T2704-2005进行材质标准测试,撕破力(N)承诺检测数值>50、崩裂高度(mm)承诺检测数值>14.0、耐摩擦色牢度(湿摩)(级)承诺检测数值达到4-5级;2、内腰带:采用GA290-2001警用服饰内腰带标准检测,带体与钎子咬合力承诺检测数值>600N、带体拉伸强力承诺检测数值>1100N、带体剥离强力承诺检测数值>160N;4.4.3交收验收处理甲方有权在乙方交货前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随机质量抽检,首次质量抽检费用由甲方承担。抽检结果按照以下情况进行处理甲方有权在交收验收时对货物进行抽样并送交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检验检测。如若出现不符合合同约定,每抽检不合格一次扣除20%履约保证金,直至抽检合格完成交货为止。在此期间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履约保证金扣完后如若质检仍不合格,乙方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4.5验收/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的,并完全符合甲方的各项使用目的或在采购时提出的各项需要。甲方应在乙方交付时,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按照中国人民警察服装现行技术标准、***相关规定、甲方具体生产要求及乙方投标时承诺的产品检测参数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对货物有异议,甲方有权拒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甲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1理由而拖延验收,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甲乙双方另有约定除外)。甲方也可以在收到货物后1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加盖乙方公章),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有权在验货时对货物进行抽样并送交权威检验机构按相关标准进行检验。验货及首次抽样检验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1)验收出现以下情形的:一是甲方不定期进行物品质量抽样检查,抽检质量不合格率高于20%的或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二是有民警反映物品存在质量问题,经送检,确定为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提出退货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一批新的货物。如重新供货后,仍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5%的违约金并返还甲方已支付价款。(2)交货时,乙方应将货物、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使用说明及保修文件、其他配套物品和资料等全部交付给甲方,由乙方送货人员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双方签字确认之日即为该批货物交付之日。验收不合格,甲方拒收或退货的,乙方负责退换货并承担增加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货物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并由收货人盖章后方可生效。(4)本合同下的货物及追加、更换、补充的货物(含零件、部件、配件)的风险自货物交付甲方且由甲方确认验收合格时转移。乙方应承担货物在交付甲方且由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前的一切风险,除非货损是由于甲方明显不当的作为所直接引起的,但该作为不包括验收的行为。(5)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以下简称“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6)乙方提供的货物质保期为一年,自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售后服务电话为021-58164050。乙方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派员到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7)在质保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详见“补救措施和索赔”)。(8)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4.6补救措施和索赔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在检验期和质保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乙方同意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延迟供货违约金;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退货货物价款5%的违约金;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保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保期。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没收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4.7违约责任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除甲方同意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3%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5%的违约金并返还甲方已支付价款。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1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的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因产品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但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本合同约定的货物质量不合格处理。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若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乙方除返还全部货款并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他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另行支付。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每违反一次收取合同总价款0.2%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还应支付赔偿金。其他违约责任按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是指一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维护权益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费、财产保全责任险保险费等)。4.8不可抗力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均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或相冲突的,以补充合同为准。本合同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8份,甲方4份,乙方4份。4.13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4.14签约各方:甲方:山西省平遥监狱乙方:上海圣利斯服饰有限公司(公章)签名:(公章)签名:黄小芳日期:2025年”月18日日期:205年11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服饰 大帽徽 小帽徽 领花 丝织胸徽 领带 领带夹 内腰带 外腰带 绒手套 皮手套 白色针织手套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