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消保委投诉情况洞察分析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加工处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000-FW2025-14368
二、合同名称:消保委投诉情况洞察分析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000-FW2025-14368
四、项目名称:消保委投诉情况洞察分析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方式:18936009683
供应商(乙方): 中国消费者协会
联系方式: 1737650601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消保委投诉情况洞察分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SZC-320000-FW2025-14368
比选方式: 邀请比选
服务品目: 信息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项目预算: ¥420000.0
项目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号
采购单位: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姓名: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 18936009683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400000.0
3.履行时间(期限): 18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1-2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1-26 14:56
合同盖章版.pdf
2020消费维权投诉分析服务委托协议甲方: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号联系人:张延菲电话:18936009544乙方:中国消费者协会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12号楼三层联系人:刘硕电话话:13718157804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消费投诉分析相关工作达成如下委托协议:一、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对下列事项进行归集、分析并提供书面分析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江苏省内消费投诉及消保委组织投诉处理工作情况;(二)2025年第三季度江苏省内企业、行业消费投诉及投诉处理工作情况;(三)2025年度江苏省内消费投诉及消保委组织投诉处理工作情况;(四)2025年度江苏省内企业、行业消费投诉及投诉处理工作情况。二、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权利:(1)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允许他人使用或转让本项目工作成果;(2)甲方有权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和实际工作需求与乙方磋商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2.义务:(1)甲方协助乙方了解省内相关工作情况,提供乙方非借助甲方无法获取的必要工作材料;(2)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权利:(1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资料与协助,保障服务顺利开展;(2)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服务费用。2.义务: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被第三方以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为由提起诉讼。三、交付与验收(一)交付:乙方应当在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交付本协议第一条中(一)(二)两项报告;在2025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交付本协议第一条中(三)(四)两项报告。(二)验收:符合甲方公开发布投诉分析报告格式与标准。四、服务费用及支付(一)服务费用:经双方协商,本协议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4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本协议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二)付款方式及条件: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5%款项,即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协议约定所有报告交付并验收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25%合同款项,即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凭发票付款。(三)乙方账户信息:开户名:中国消费者协会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百万庄支行账号:0200001409008826545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内容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六、其他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乙方:中国消费者协会委员会秘书处代表(签字):代表(签字):LTL时间:2025年1月20日时间:2025年11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保委投诉情况洞察分析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加工处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