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气式救生衣采购合同公告(射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924-TAIC-X2025-0011001
二、合同名称:射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充气式救生衣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924-TAIC-X2025-0011
四、项目名称:射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充气式救生衣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射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路189号
联系方式:18936302288
供应商(乙方):东台市海王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东台市新街镇九莲路2号
联系方式:1381342678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充气式救生衣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文件
联系方式:13813426782
主要标的数量:2500
主要标的单价:338.00元
合同金额: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0天
采购方式:cgfs004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1-27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1-27 10:31: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采购项目名称:射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充气式救生衣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924-TAIC-X2025-0011采购人:(全称):射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甲方)供应商:(全称):东台市海王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询价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合同内容1.1项目内容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充气式救生衣业安DFCQY(T)ZSII件2500338.00845000.00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捌拾肆万伍仟元整1.2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1.3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1.4履行方式:甲方指定方式。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按中标单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捌元整/件(¥:338.00元/件),根据实际配备数量结算合同总价。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文本、甲方采购物品的具体型号、技术参数、提货人信息等敏感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除非有法律规定可以提供。保密期限为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贰拾年。乙方违反保密约定的每例应向甲方承1担违约金壹万元。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索赔诉讼或仲裁。否则,甲方因乙方提供产品的知识产权瑕疵涉诉(仲裁)所付出的所有赔偿金、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等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乙方交纳人民币(大写):捌万肆仟元整(¥:84000.0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到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根据合同履行情况,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无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15日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6.2履约保证金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章(备注: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鼓励采购人对AA评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鼓励供应商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七、合同转包或分包乙方必须亲自履行本合同义务,不得委托第三方代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任何一部分,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当于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八、合同款项支付28.1签订合同后,签订合同后,采购人预付合同金额的30%(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书面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就预付款比例作相应调整)。8.2在乙方交付产品同时提供企业收款二维码,在甲方认可的船东领取产品时扫描乙方提供的收款二维码完成付款。乙方应在每日进行核对,向甲方出具收款确认单,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向甲方出具增值税发票。注:以上付款均不计任何利息和相关费用,结算时,乙方须提供税务发票。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及售后服务10.1乙方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生产日期2025年9月30日以后的全新合格产品。10.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无法发挥救生功能的故障时,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甲方认可的船东提货时发现乙方提供的救生衣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0.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0.5售后服务:救生衣质保服务期限为5年,每年集中检查检修一次,更换气瓶和速溶片,费用由乙方负责。3十一、项目验收11.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1.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1.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产品,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1.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1.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间、验收标准见询价文件验收内容。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20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1.6验收合格的产品,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作限期乙方更换合格产品处理,限期时间视为乙方逾期交货,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限期内乙方不能更换合格产品的,甲方有权寸不合格产品退货,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11.7甲方在收到货物后应在15日内验收完毕,逾期不验收的,视为默认合格。二、货物的包装、发运及运输12.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对货物的包装应符合百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12.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2.3乙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小时内或货到甲方指定地点24小时4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2.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2.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并经签收视为交付,但如果乙方根据12.3的约定已经提前通知甲方接收货物,乙方在该地点等候超过24小时无人代表甲方接收的,乙方可以电话通知甲方已送到指定地点,将货物留置该约定地点,即视为甲方已经接收。。甲方接收时对于外观破损、污损、损坏的货物有权拒收并注明,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补齐拒收部分的,视为乙方逾期交货。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13.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7日内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3.3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询价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3.4本合同没有具体约定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相当于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4.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4.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5行合同。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因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6.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6.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6.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贰份。甲方:射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乙方:东台市海王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地址:阳县解放路189号地址:东合市新街镇九莲路2号法定代表人:钮已中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13851030608联系电话:签订日期:200年11月2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充气式救生衣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