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车辆租赁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国共产党青岛市城阳区委2025)
合同编号:370214216001202500005_001
合同名称: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暨党外代表人士能力提升培训班车辆租赁
项目编码:SDGP370214000202501001261
项目名称: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暨党外代表人士能力提升培训班车辆租赁
采购人(甲方):中国共产党青岛市城阳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地址:城阳区正阳路201号
联系方式:87868861
供应商(乙方):青岛路路达汽车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鹤山路22号
联系方式:13780612866
合同签订日期:2025-05-26
合同金额:0.2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规格型号:大型客车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0.2万元
查看附件
政府车辆租赁合同承租方(甲方):青岛市城阳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出租方(乙方):青岛路路达汽车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为明确承租方(甲方)与出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租车标准及期限:2025年05月28日-2025年05月29日乙方将为甲方提供车辆租赁服务车型:大型客车一辆租赁价格优惠后为:大型客车2000元。第二条:租金标准及交付期限1、乙方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后即按甲方要求安排车辆,并以交车之日起计租赁租金。第三条:甲方责任1、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如在承包期间因违法、违章驾驶(如超速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冲红灯、违法停车、酒驾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违法、违章行为)而被罚款、罚分或责令承担其他责任,由甲方承担后续责任。2、租赁期间,如乙方未提供驾驶员,甲方应安全驾驶此车辆,不能酒后或交给喝酒后的人驾驶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得驾驶车辆的人员驾驶。对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害的,保险公司不能赔付的部分,甲方须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并不得要求乙方无条件提供额外车辆使用。不得将车辆转租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权利。加国甲方原国发生交速本故,由甲方承招公安交通货理门定的任,并承担车辆维维用和修理期网车第的机我4、非乙方原国造成的责任、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丰辆租赁期间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借任何第三方,否则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并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第三条:乙方责任1、乙方必须为青岛市政府车辆租赁数据库的入围单位:2、乙方服务人员必须着装整齐、文明服务,听从甲方安排:3、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为甲方提供车辆租赁服务累计达2次,限期整改;4、乙方违反《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累计有效投诉达到3次,不再续签下年度合同;5、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租赁资格,并不再续签下年度合同;6、如乙方超过合同规定的价格收取费用,应退环多收的款项;7、向甲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性能必须良好,各种证照齐全(包括汽车行使证、保险单等);8、当出现交通事故或者意外发生,乙方有协助甲方处理事故义务、责任。因乙方车辆本身问题或自然原因导致车辆不能继续使用的情况,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换相当档次和新旧的车辆为甲方服务;9、乙方负责车辆在租赁期间的正常维修保养,负责该车全年的保险费、车检费;10、如乙方提供驾驶员,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服务,杜绝出现车辆迟到、早退、态度差、服务不到位影响正常公务等现象。第四条特别约定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缴纳的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的保额为150万元。甲方人员驾驶车辆时,应遵守交通规则,因甲方人员违规驾驶而造成保险公司拒赔或少赔的情况下,超出保险部分由甲方承担责任。第五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需承担另一方的实际损失。第六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面大r承租方(甲方)青岛市城阳区委统一战线平作部(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租方(乙方):青岛路路达汽车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盖章)7√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2025年05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租赁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