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罪犯被服 冬罩衣 棉鞋 床单 单鞋 枕头采购合同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2025)



一、合同编号:NMGZCS-X-H-250666-HT-2592513

二、合同名称:2025年罪犯被服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MGZCS-X-H-250666

四、项目名称:2025年罪犯被服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
联系方式:15247120810
供应商(乙方):项城市桃依缘服饰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项城市秣陵镇开发区
联系方式:135262698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冬罩衣
3,000(套)
¥30.00
¥90,000.00
大号、中号、小号

2
棉鞋
3,000(双)
¥14.00
¥42,000.00
39-46#

3
棉衣棉裤
3,000(套)
¥60.00
¥180,000.00
大号、中号、小号

4
床单
1,000(块)
¥15.00
¥15,000.00
200*112cm

5
背心裤衩
4,000(套)
¥14.00
¥56,000.00
大号、中号、小号

6
春秋装
4,000(套)
¥28.00
¥112,000.00
大号、中号、小号

7
夏装(半袖)
3,500(套)
¥26.00
¥91,000.00
大号、中号、小号

8
绒衣绒裤
3,050(套)
¥38.00
¥115,900.00
大号、中号、小号

9
单鞋
6,000(双)
¥10.00
¥60,000.00
39-46#

10
秋衣秋裤
3,000(套)
¥19.00
¥57,000.00
大号、中号、小号

11
枕头
1,000(个)
¥10.00
¥10,000.00
长45cm 宽26cm 前高9cm 中高7cm 后高8cm

12
袜子
1,575(双)
¥2.00
¥3,150.00
均码

13
枕巾
3,000(个)
¥5.50
¥16,500.00
43*75cm

14
被罩
2,000(个)
¥27.00
¥54,000.00
210*155cm

15
棉被褥
600(床)
¥70.00
¥42,000.00
棉被规格:210*150cm 棉褥规格:195*90cm

合同金额: 944,55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肆万肆仟伍佰伍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2月2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询价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1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d311f11cc1d840e589efc933e82e68d8.pdf
罪犯被服采购合同.pdf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
2025年11月27日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2025年罪犯被服采购项目合同编号:NMGZCS-X-H-250666-HT-2592513甲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乙方:项城市桃依缘服饰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11月25日-第1页-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2页-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全称):项城市桃依缘服饰有限公司(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罪犯被服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MGZCS-X-H-250666(2)采购计划编号:内政采计划[2025]23660(3)项目内容: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夏装(半袖)桃依缘大号、中号、小号3500¥26¥91000.0000春秋装桃依缘大号、中号、小号4000¥28¥112000.0000秋衣秋裤桃依缘大号、中号、小号3000¥19¥57000.0000背心裤衩桃依缘大号、中号、小号4000¥14¥56000.0000绒衣绒裤桃依缘大号、中号、小号3050¥38¥115900.0000冬罩衣桃依缘大号、中号、小号3000¥30¥90000.0000棉衣棉裤桃依缘大号、中号、小号3000¥60¥180000.0000单鞋桃依缘39-46#6000¥10¥60000.0000棉鞋桃依缘39-46#3000¥14¥42000.0000袜子桃依缘均码1575¥2¥3150.0000棉被褥桃依缘棉被规格:210*150cm棉褥规格:195*90cm600¥70¥42000.0000床单桃依缘200*112cm1000¥15¥15000.0000被罩桃依缘210*155cm2000¥27¥54000.0000枕头桃依缘长45cm宽26cm前高9cm中高7cm后高8cm1000¥10¥10000.0000枕巾桃依缘43*75cm3000¥5.5¥16500.0000合计¥944550(人民币大写):玖拾肆万肆仟伍佰伍拾元整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是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否(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不涉及(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第3页-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二、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944550大写:玖拾肆万肆仟伍佰伍拾元整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付款期数:一期期数支付条件计划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元)1货物经使用验收合格后,且乙方已按要求提供完整的验收文件《初步验收记录》及合格发票2025-12-20100%944550元三、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2025年10月27日,完成日期:2025年12月20日-第4页-(2)履约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无(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因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受影响方需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如气象报告,政府公告等)。双方互不承担不可抗力期间的违约责任,但需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5日内协商确定合同后续履行方案(如延期交付,部分履行或解除合同);若不可抗力持续超过30日,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互不追究责任。四、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一)初步验收;(二)使用验收;(三)异议处理与鉴定;(四)验收责任声明(5)履约验收的内容:一、货物规格型号材质与合同约定及质量标准是否一致(如抽样检测材质,核对尺寸等);二、货物功能是否正常(如衣服缝制工艺,鞋子耐磨性等需进行抽样试用)。(6)履约验收标准:(一)乙方交付的货物需同时满足以下质量标准:1.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对该类货物的质量要求;2.符合甲方询价通知书中明确的质量参数、技术指标及验收标准;3.符合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对货物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材质、工艺、耐用性等)。以上标准作为甲方验收货物质量的核心依据,若标准间存在冲突,以要求更严格的标准为准。(二)乙方随货物提供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需)等,文件需加盖乙方公章并与货物信息一一对应(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五、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第5页-(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六、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5年10月27日生效。七、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11月25日合同订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项城市桃依缘服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赵培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张国举拥有者性别男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住所河南省项城市秣陵镇开发区联系人娜仁花联系人张国举联系电话15247120810联系电话13526269869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通信地址河南省项城市秣陵镇开发区邮政编码010070邮政编码466200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015872972@qq.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50000460025655B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8132688781X1开户名称项城市桃依缘服饰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项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账号37917001000000096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八、定义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第6页-(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九、合同标的及金额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十、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十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十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十三、合同履行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十四、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第7页-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十五、质量标准和保证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十六、权利瑕疵担保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十七、知识产权保护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十八、保密义务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十九、合同价款支付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第8页-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二十、履约保证金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二十一、售后服务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二十二、违约责任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二十三、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第9页-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十四、合同分包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二十五、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二十六、解决争议的方法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二十七、政府采购政策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二十八、法律适用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二十九、通知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第10页-三十、合同未尽事项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联合体具体要求其他术语解释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运输特殊要求保险要求质量保证期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运行监督、维修期限货物回收的约定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迟延交货赔偿费逾期付款利息其他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向呼和浩特玉泉区人民法院起诉其他专用条款无-第13页-2025年罪犯被服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甲方(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乙方(中标/成交供应商):项城市桃依缘服饰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项城市秣陵镇开发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5年罪犯被服采购项目”(项目名称)、“NMGZCS-X-H-250666”(政府采购项目编号)的中标(成交)结果、询价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本项目采购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一、采购货物基本情况(一)根据询价通知书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甲方采购货物及服务(如有)内容为:2025年罪犯被服采购项目(含夏装(半袖)、春秋装、秋衣秋裤、背心裤衩、绒衣绒裤、冬罩衣、棉衣棉裤、单鞋、棉鞋、袜子、棉被褥、床单、被罩、枕头、枕巾等)。(二)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品牌、单价及相关服务等详细信息,详见本合同附件《货物清单》(双方盖章确认)。二、货物交付时间及地点(一)交付时间:2025年12月20日之前(含当日),乙方需确保货物全部送达指定地点并完成初步验收。(二)交付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甲方指定具体卸货地点)。(三)交付货物名称及数量:以本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为准,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货物种类、数量。三、货物质量要求(一)乙方交付的货物需同时满足以下质量标准:1.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对该类货物的质量要求;2.符合甲方询价通知书中明确的质量参数、技术指标及验收标准;3.符合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对货物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材质、工艺、耐用性等)。上述标准作为甲方验收货物质量的核心依据,若标准间存在冲突,以要求更严格的标准为准。(二)乙方需随货物提供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需)等,文件需加盖乙方公章并与货物信息一一对应。四、货物包装及标识(一)乙方需按照以下要求对货物进行包装及标识:1.符合国家《产品包装通用标准》及行业相关规定,避免货物在运输、装卸过程中损坏;2.符合甲方询价通知书中对包装材质、防护措施的要求(如防潮、防压、分类包装等);3.符合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对包装及标识的承诺;4.包装需体现绿色环保要求,优先使用可回收材料,同时需在包装外清晰标注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批次、乙方名称及“易碎”“防潮”等警示标识(如需)。(二)货物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额外支付包装费用;若因包装不当导致货物损坏、丢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五、货物运输要求(一)运输方式及线路:采用汽运方式,乙方需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运输服务商,运输线路由乙方自行规划(需提前告知甲方大致运输时间及路线,便于甲方安排接收)。(二)费用承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运费、保险费、装卸费、过路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额外支付。(三)货物在运输途中的损毁、丢失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对货物购买足额运输保险,若发生意外,乙方需在3日内重新补发货物,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六、货物验收流程(一)初步验收乙方完成货物交付后,需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收到通知后,需在5日内组织甲乙双方(如需第三方参与,由甲方指定)对货物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1.货物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品牌与《货物清单》及合同约定是否一致;2.货物外观是否完好(无破损、污渍、变形等),包装是否符合合同要求;3.乙方是否按要求提供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发货清单等。初步验收合格的,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如有)需签署《初步验收记录》,作为货物接收的凭证;初步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需在甲方提出异议后3日内更换合格货物,并承担逾期交付责任;若乙方对异议有争议,需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三款约定处理。(二)使用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需在3日内启动使用验收,验收内容包括:1.货物规格、型号、材质与合同约定及质量标准是否一致(如抽样检测材质、核对尺寸等);2.货物功能是否正常(如衣物缝制工艺、鞋子耐磨性等,需进行抽样试用)。使用验收合格的,甲方出具《使用验收合格证明》;验收不合格的,甲方需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异议(明确不合格事项及依据),乙方需在收到异议后2日内书面答复,若认可异议需立即更换货物或协商降低价款(并承担逾期责任):若不认可异议,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三款处理。(三)异议处理与鉴定双方对货物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存在争议的,需共同委托具备省级及以上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承担方式如下:1.鉴定结论为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2.鉴定结论为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需按鉴定意见整改(更换、退货等),并承担逾期责任。若乙方在收到甲方共同委托鉴定的书面通知后3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委托鉴定,视为鉴定结论为“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四)验收责任声明甲方验收合格(含初步验收、使用验收),仅代表当期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表面及使用要求,不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的质量责任(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仍需按本合同第九条处理)。七、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944550元(小写),玖拾肆万肆仟伍佰伍拾元整(大写)。该金额为固定总价,已包含货物价款、增值税、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款项。若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数量减少或质量不达标,甲方有权按实际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及合同单价核算价款,差额部分从总金额中扣除。八、付款金额及条件(一)付款前提及方式1.甲方付款前,乙方按应合同金额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发票抬头、内容需与合同一致,且需在发票开具后7日内交付甲方。2.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且甲方收到合格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项:若因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审核、系统延迟等非甲方原因导致付款迟延,甲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需予以理解。3.付款方式:货物经使用验收合格后,且乙方已按要求提供完整的验收文件《初步验收记录》及合格发票按合同金额一次性付款。(二)付款条件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前提为:货物经使用验收合格,且乙方已按要求提供完整的验收文件《初步验收记录》及合格发票。(三)乙方账户信息乙方收款账户如下,甲方仅向以下账户付款,付款后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付款义务:·乙方名称:项城市桃依缘服饰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项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账号:37917001000000096若乙方账户信息变更,需在甲方付款前至少7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甲方,并提供新账户的开户证明;若乙方未及时通知导致付款失败或款项错付,损失由乙方承担;若乙方账户被注销、查封或冻结,甲方有权暂停付款,直至乙方提供新的合法有效账户。九、货物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质量保证期1.若甲方询价通知书对货物质量保证期有明确要求,按询价通知书执行;2.若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或磋商、谈判过程中,对质量保证期作出更优承诺(如延长保证期、增加保修范围等),按乙方承诺执行(以书面记录为准)。(二)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期内,若货物出现质量问题(非甲方使用不当导致),乙方需在收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响应,7日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如需上门服务,乙方需自行承担差旅费);2.乙方需建立售后服务台账,记录甲方反馈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并定期(每3个月)向甲方提交售后服务报告;3.若乙方未按约定提供售后服务,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十、知识产权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本身、附件、包装设计等)均为合法生产,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的情形。若因知识产权侵权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起诉或遭受名誉损失、经济损失,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支付的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及名誉修复费用等;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十一、违约条款(一)甲方违约责任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如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合格货物、逾期付款且非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原因),需按逾期金额的0.05%/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差额,但需提供损失证明。(二)乙方质量违约若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处理,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1.拒收货物:乙方需在原交付期限内重新交付合格货物,若逾期交付,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三款承担逾期责任;若两次交付均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按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如重新采购的差价)。2.退货或换货: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需在收到退货通知后7日内自行收回货物,承担退货产生的所有费用,并按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甲方要求换货的,乙方需在7日内提供合格货物,承担换货费用,且换货期间按逾期交付处理。(三)乙方逾期交付违约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含重新交付、换货),每逾期1日,需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按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四)乙方售后服务违约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提供售后服务的,每出现一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若逾期未解决问题,每逾期1日额外支付500元违约金;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所需费用从乙方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可向乙方追偿)。(五)乙方违法违规违约若乙方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串通投标、隐瞒货物瑕疵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需按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若因此导致甲方被监管部门处罚或产生其他损失,乙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甲方将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十二、不可抗力因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受影响方需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如气象报告、政府公告等)。双方互不承担不可抗力期间的违约责任,但需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5日内协商确定合同后续履行方案(如延期交付、部分履行或解除合同);若不可抗力持续超过30日,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互不追究责任。十三、合同保存本合同文本一式肆份,甲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执壹份、乙方(项城市桃依缘服饰有限公司)执壹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甲方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壹份(如需),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内容如下:1.《货物清单》(需甲乙双方盖章确认,明确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等);2.乙方出具的正式报价单(函)(需加盖乙方公章,与投标报价一致);3.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复印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需加盖甲方或采购代理机构公章);4甲方发布的本项目询价通知书(完整版本,含补充通知(如有))5.乙方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正本复印件,需加盖乙方公章,重点页需标注);6.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的其他文件(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十五、其他约定(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需加盖双方公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仲裁,二选一,需双方确认)。(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5甲方(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盖章)北L(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日期:20210月27日乙方(供应商):名称:项城市桃依缘服饰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海(签字)日期:2025年10月27日附件:货物清单(2025年罪犯被服采购项目)品目序号货物名规格型品牌产地制造单价数量总价号称号商名称1-11夏装分大桃依项城项城26元3500套91000元(半号、中缘市市桃袖)号、小依缘号(具服饰体尺寸有限按甲方公司询价通知书要求)1-22春秋装分大桃依项城项城28元4000套112000号、中缘市市桃元号、小依缘号(具服饰体尺寸有限按甲方公司询价通知书要求)1-33秋衣秋分大桃依项城项城19元3000套57000元(分大裤市桃号、中缘市市桃号、小依缘号(具服饰体尺寸有限按甲方公司询价通知书要求)1-44背心裤分大桃依项城项城14元4000套56000元衩号、中缘市市桃号、小依缘号(具服饰体尺寸有限按甲方公司询价通知书要求)1-55绒衣绒分大桃依项城项城38元3050套115900裤号、中缘市市桃元号、小依缘号(具服饰体尺寸有限按甲方公司询价通知书要求)1-66冬罩衣分大桃依项城项城30元3000套90000元号、中缘市市桃号、小依缘号(具服饰体尺寸有限按甲方公司询价通知书要求)1-77棉衣棉分大裤号、中号、小号(具体尺寸按甲方询价通知书要求,填充物开户许可证编号:核准号:4910-832178J5091000751101符合开户条件,准予经审核,项城市桃依缘服饰有限公司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开户银行项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张国举账号3791700100000096发证机关(盖章)201年0日门Ctorou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8132688781X1(1-1)名称项城市桃依缘服饰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河南省项城市秣陵镇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张国举注册资本伍佰万圆整成立日期2015年01月22日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服装、鞋帽、雨衣、床上用品加工销售:1类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年月日2015ouLOUCOUCoOLOcODCUCDULDLnoC门CDDCDUCDOOO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haaic.g.c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项城市桃依缘服饰有限公司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500万元地址:河南省项城市秣陵镇开发区成立时间:2015年01月22日经营期限:长期姓名:张国举性别:男年龄:48岁职务:总经理系项城市桃依缘服饰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项城市桃依缘服饰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10月27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附后)1名张国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河南省村6号院签发机关项城市公安高公民份附41270219770801271120170213-203702.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兹委托项城市桃依缘服饰有限公司的杨长海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以我公司名义在2025年罪犯被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MGZCS-X-H-250666)合同执行的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止。特此委托。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项城市桃依缘服饰有限公司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2025年10月27日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姓名张国举中华人民共和国性男汉居民身份证出生8R18河南省项城市陵镇陶村6号院项城市公安局公民身排号码412702197708012711有2017:0213-2037.02.13中华人民共和国杨长海产性男汉居民身份证生1971年12月13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山水宜居4号楼3单发机关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元1308号[有效期限身份号码412825197112136414201209.03-203209.03法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侯永在)系内蒙古呼和浩特第二监狱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赵培宏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参加2025年罪犯被服采购项目合同签订。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选顺,代理人签名:(签字)法定代表人: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025日期:年E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罪犯被服 冬罩衣 棉鞋 床单 单鞋 枕头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