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采购合同公告(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5)



丽江市玉龙县2025年度石头乡等6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合同公示

合同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GC530700202500190001
招标项目名称:
丽江市玉龙县2025年度石头乡等6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GC530700202500190001006
标段名称:
丽江市玉龙县2025年度石头乡等6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六标段

招标人: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电子评标
中标人:
玉龙县恒杰建筑有限公司

中标价(万元):
153.339134
中标工期:
150日历天/标段,具体以招标人或监理实际下达时间为准

项目经理/总监:
太光辉

合同公示日期:
2025-11-27

合同公示内容:

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签章文件.pdf
2025-11-26 18:02:18

(GF—2017—0201)丽江市玉龙县2025年度石头乡等6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六标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YLXNYNCJ—2025—06)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承包人(全称):玉龙县恒杰建筑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丽江市玉龙县2025年度石头乡等6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六标段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丽江市玉龙县2025年度石头乡等6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六标段。2.工程地点:玉龙县九河乡金普、北高寨村委会。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丽农建〔2025〕7号。4.资金来源:2025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5.工程内容:新建农渠2198米,农沟434米;生产路1006米。(详见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施工图纸上的内容。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5年11月28日。竣工日期:2026年04月28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5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叁万叁仟叁佰玖拾壹元叁角肆分(小写:¥1,533,391.34元),最终结算价款,以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确认的、依据本合同约定的单价及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计算的金额为准。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太光辉。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11月25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3份,承包人执3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地址:玉龙县城行政办公区金川路10号地址: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拉市镇恩宗邮政编码:6741000邮政编码:674100法定代表人:和庭彦法定代表人:木本杰委托代理人:王国新委托代理人:木少康电话:0888-8889199电话:0888-5110211开户银行:玉龙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丽江长水路分行账号:8300001635989012账号:140601040001295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通用条款执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如有补充协议另行签订。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云南雄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联系电话:0871-65811496;电子信箱:/;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商院路百大悦尚西城1栋B座9楼907室。1.1.2.5设计人:名称:云南平捷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专业乙级;联系电话:0871-168513128;电子信箱:431862214@qq.com;通信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吴井路吴井新苑3单元401号。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为实施本工程需要的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用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律、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无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地方行业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件;专用合同条款及其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前提供施工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项目施工图册1册;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双方另行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双方另行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双方另行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双方另行确定;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双方另行确定。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图纸需要补偿和修改的,应经图纸原设计人及审批部门同意,并监理人在工程或补充图纸提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或补充后的图纸施工。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和悦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玉龙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股;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施工所需修建进场路和其他基础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和建设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王国新;身份证号:******************;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联系电话:13988858852;电子信箱:ylxnyncjntjsgl@163.com;通信地址:玉龙县城行政办公区金川路10号。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表。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用水、电力发包人协调解决;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底线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应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条件。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1竣工图纸;2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现场签证;3施工资料:控制资料(例:材料检试验报告、施工记录、检验批质量、隐蔽工程记录、分项工程验收记录);4管理资料(例:开工报审表、施工日记、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资料2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装订成册和电子文档(PDF格式扫描件)。(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双方另行确定。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太光辉;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号:云2532017202104770;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云水安B(2023)0000364;联系电话:0888-5110211;电子信箱:;通信地址: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拉市镇恩宗村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1、作为公司委派施工现场的法定代理人,是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成本、人力资源管理第一责任人,复制履行合同并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技术、进度、变更、签证等全面工作负责。2、组建项目经理部,主持项目经理部的日常管理工作。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国家(或行业)有关规范、标准、规程及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行为予以纠正,必要时可动用工程总造价的1%用于整改,并报请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4、监督管理工程款的使用以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对恶意挪用工程款的行为有权制止和纠正,并报请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追究相关责任。5、参与民工队组、材料供应商、专业分包队伍选择及合同谈判,在合同签订前报项管中心审批,并根据施工需要与民工队组、材料供应商、专业公包商签订管理责任书,有权对不服从指挥的民工队组作出清退的决定。6、组织工程各阶段的质量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7、有权对工伤事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工程发生紧急事故时,有权采取紧急措施避险。8、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及时做好工程进度报量和结算工作在存拖欠工程款时,有权向建设单位催收9、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保管、使用的唯一指定责任人,在工程建设期间对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的雕刻、保管、使用负全面责任。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同投标文件承诺时间。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3万元违约金,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违约金,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3万元违约金,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2万元违约金,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中标通知书3天内提交。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3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3万元违约金,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违约金,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得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复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不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提供合同价款5%作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履行手续退还。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进度控制及检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代表发包人对工程施工相关事项进行检查、查验、审核、验收并签发相关资料,但无权修改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人自行解决。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潘美文;职务: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2210026734;联系电话:18087876019;电子信箱:/;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商院路百大悦尚西城1栋B座9楼907室;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当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自检,并经自检确认是否符合被覆盖条件,承包人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内容、时间和地点,交应对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工程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施工要求达标。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按招标文件约定,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开工前。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在工程准备工作完成后,计划开工日期7天提交开工报审表或开工报告。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前3天完成所有开工所需的各种批准文件及手续办理工作。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前3天完成所有开工所需的各种批准文件及手续办理工作。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2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按本合同通用条款7.5工期延误的相关规定执行。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2000元/天。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双方另行约定;(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自行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无。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无。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2)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发生变化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价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通用条款10.7.2)1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后,可由承包人自行料施暂估项目(双方议定的项目)。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使用,发包人的要求应通过监理人发出。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的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结算。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直接费;(2)间接费;(3)利润;(4)税;(5)其他。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拨付启动资金为合同总价的30%(大写:肆拾陆万零壹拾柒元整,小写:¥460,017.00元)。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最迟应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后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预付款的,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对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或经济补偿、赔偿责任。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发包人在工程款中逐期扣回预付款。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的计量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原则、图纸及变更指令进行计量。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以现行云南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定为依据。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工程量的计量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为依据,并在此施工的建设赤程中若遇有国家或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政策性文件,对合同价格产生实际性影响按照文件精神执行并作据实调整,按月进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月计量。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月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工程量完成80%以上再拨付50%工程款;2、工程完工并县级初验合格并通过工程量审计定案后一次性结清余款20%;(留取工程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月计量。(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起3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四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审计结算定案后。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28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申请签发后14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质量保证金于工程保修期届满后,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的,发包人无息向承包人支付。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发包人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年。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6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双方另行确定。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即构成违约:(1)承包人将承包的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2)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或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3)承包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4)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工程保修义务的;(5)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经监理人或发包人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的。承包人发生违约情形时,应采取合理的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并承担因其违约行为给发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同时按照以下约定对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7.5.2项约定的标准,即每日2000元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2)当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复或返工直至合格。若承包人拒绝或无力修复,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发包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该项不合格工程所涉及合同价款的3%支付质量违约金。(3)承包人发生转包或违法分包情形的,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5%的违约金,并立即纠正违约行为;承包人拒不纠正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确定。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3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