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室扩建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汉滨区第二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 HTXMGL-CGZB-2025-027
二、合同名称: 恒口示范区中心医院透析室扩建工程
三、项目编号: HTXMGL-CGZB-2025-027
四、项目名称: 恒口示范区中心医院透析室扩建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汉滨区第二医院
地 址: 汉滨区恒口镇中心街63#
联系方式:0915-3617279
供应商(乙方):陕西禾田木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现代城20号楼2002室
联系方式:1590915815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透析室扩建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406500.0000元
合同金额: 40.65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汉滨区第二医院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0-1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1-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恒口示范区中心医院透析室扩建工程(1).pdf
恒口示范区中心医院透析室扩建工程(1).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项目编号:HTXMGL-CGZB-2025-027恒口示范区中心医院透析室扩建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汉滨区第二医院施工单位:陕西禾田木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1页共9页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甲方:汉滨区第二医院乙方:陕西禾田木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恒口示范区中心医院透析室扩建工程2、工程地点:汉滨区第二医院指定地点3、工程内容:恒口示范区中心医院透析室扩建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等所涉及的全部内容。4、质量标准:合格。第二条合同工期开工日期:025年10月1日。3竣工日期:025年12月10日。4工期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第三条合同价款1、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肆拾万陆仟伍佰元整;人民币(小写)¥406500.00(元);第2页共9页2、支付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款的30%;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满半年后付至合同价格的70%,下余30%合同总价款待质保期满一年后付清。第四条项目施工1、乙方应在甲方的统一安排下进行项目实施,服从现场调配及协调,保证项目按时按质交付使用。乙方进入现场施工必须遵守项目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2、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给出清理好的场地,甲方人员要加强人员管理,所有人员不得影响乙方施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延长施工日期。3、进入甲方现场的乙方材料及工具等由乙方自行保管。由于施工组织及管理方面的原因而造成的一切安全及质量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理。4、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5、工程施工期间,乙方人员的安全和工伤保险由乙方负责。6、乙方应积极免费配合甲方完成保证项目正常运行所需的配套工程(如空调安装等)。第五条竣工验收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验收3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2.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5天内无正当理由不验收,或验收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第3页共9页3.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合格的日期。第六条售后服务1、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的工程范围各部位、部件、整体或单体、整件或单件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2、保修内容包括:合同条款(含补充合同条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A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3、保修期限:以单位工程竣工合格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保修期限为1年。296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已的其它义务而发生的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以200/天赔偿因其违J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八条争议的解决1、因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工程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工程质量不符合质第4页共9页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3、本合同在甲方支付完全部项目款、乙方项目质保期满后,合同方才失效。9年14、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汉滨区第二医院乙方:陕西禾田木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或负责人:法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甲方(盖章):15年10月10日乙方(盖章):J025年10月10日第5页共9页授权委托书本人张莉系陕西禾田木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陕西禾田木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恒口示范区分公司是陕西禾田木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甲方将恒口示范区中心医院透析室扩建工程工程款直接支付给分公司银行账号(开户名称:陕西禾田木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恒口示范区分公司,账号:2707014601201000052726,开户行:安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口支行,并由分公司开具建筑服务业增值税发票给甲方,其签名真迹如委托授权书末尾所示。请接洽为盼!有限期:至工程结束申请人:陕西禾田木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委托代理方:陕西禾田木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恒口示范区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身份证号:******************202年10月10日安全管理协议甲方:汉滨区第二医院乙方:陕西禾田木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医院运营环境的安全稳定,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与原则1.目的:本协议旨在规范乙方在甲方医院区域内进行服务活动时的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行为,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第三方的生命财产安全。\2.原则: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双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二、安全生产责任1.甲方责任:(1)提供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场所。3(2)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告知医院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3)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乙方落/4实整改。2.乙方责任:(1)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2)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7页共9页(3)确保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及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定期进行设备检查与维护,消除安全隐患。(4)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三、安全管理要求(1)人员管理:乙方应确保其员工具备相应的岗位资质和健康证明,不得录用有不良记录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人员。(2)作业管理: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作业审批流程,确保作业安全有序进行。(3)物资管理:乙方负责其服务所需物资的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存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符合安全要求。(4)应急管理:乙方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5)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应该注意自身安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四、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若乙方因安全生产管理不善导致安全事故,除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外,还需根据事故性质、情节轻重接受甲方及相关部门的处理。五、协议变更与终止1.本协议的变更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2.协议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协议。六、争议解决第8页共9页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七、其他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汉滨区第二医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日期:2025年0月日乙方(盖章):陕西禾田木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日期:年1明10日第9页共9页海特项目管理中标通知书项目编号:HTXMGL-CGZB-2025-027号陕西禾田木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汉滨区第二医院的委托,对《恒口示范区中心医院透析室扩建工程(项目编号:HTXMGL-CGZB-2025-027)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经磋商小组评审意见,采购方确定,成交结果如下:中标单位:陕西禾田木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得分:85.91中标金额:406500.00元大写:肆拾万零陆仟伍佰元整项目经理:杨静注册编号:陕261222261670贵公司收到通知书后请尽快与汉滨区第二医院签订中标合同。特此通知!海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9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透析室扩建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