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物资 编织袋 无纺布 救生衣 防汛雨伞 迷彩胶鞋采购合同公告(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13529165E2025401

二、合同名称:四平市市级防汛物资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39号-1-0773-2541GNJLHWGK3078/01-02
四、项目名称:四平市市级防汛物资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 址:四平市铁西区南迎宾街293号
联系方式:0434-5012711
供应商(乙方):秦皇岛市新铸联装具服装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碧海路与洋河大街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方式:1350323893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防汛物资1 数量:1.00 单价(元):10044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每条袋质量:≥100g等

2.合同金额(元):10044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按合同签订为准,正式合同签订后25日内送货到指定地点,或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供货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1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防汛物资采购-一标段合同.pdf

合同编号:四平市市级防汛物资采购项目(第一标段:编织袋、无纺布等)项目名称:四平市市级防汛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39号-1-0773-2541GNJLHWGK3078/01-02货物名称:编织袋、无纺布等甲方: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乙方:秦皇岛市新铸联装具服装有限公司,20年11月24日签订日期::签订地点:回平第1页共7页合同书根据《四平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下达2025年度防汛抢险物资购置计划的通知》(四汛办[2025]7号)要求,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下简称“市粮储局”)采购编织袋、无纺布等防汛物资。市粮储局采取公开招标形式实施物资采购,并委托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三方代理公司进行招投标工作。该采购项目第一标段由:秦皇岛市新铸联装具服装有限公司中标,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项目”指四平市市级防汛物资采购项目2.“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还包括相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3.“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4.“合同货物”指第二条合同标的中所列合同货物清单。5.“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物的乙方付费运输、装卸、保险、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收货单位”是甲方指定的负责接收本合同货物的物资储备库。7.“检验”指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对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8.“入库接收单”指货物运抵现场并经检验合格交付完成后由收货单位签署并出具的确认单据。9.“保修期(质保期)”指自验收证书甲方签署之日起,乙方免费对所卖给甲方货物更换整件或零部件,维修、保养,并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合同货物正常使用的时期。10.本次采购物资技术文件,乙方必须满足技术要求。二、合同标的:序号货物名称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服务具体要求)数量单位单价(元)小计金额(元)交货地点交货联系人1编织袋见招标文件100000条1.45145000四平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四平市铁东区重工路88号)闫明2无纺布21000m²4.75997503双面覆膜彩条布60000m²2.51500004钢丝网兜1000个1161160005救生衣600件4302580006单雨靴500双48240007防汛雨伞300把50150008迷彩胶鞋100双29.529509吨袋2600个74.5193700合计1004400.00交货时间正式合同签订后25日内送货到指定地点,或按照甲方要求的供货时间货。三、合同价格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004,400.00元(大写:壹佰万肆仟肆佰元整)。2、本合同价格包括货物金额及运输、装卸和财产及第三方损害赔偿保险等费用,是在交付前、交付时所发生或引起的本合同相关的全部成本、23费用等,以及依约在交付后所需承担的第三方验收检测费用、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价格的总和,且为完税后价格。3、乙方需保证甲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本合同项下的货壮物价格和服务进行追加采购,追加采购供货单价不得高于合同价格。衣四、支付和结算方式品目名称付款方式第一标段货物合同货物全部运抵交货地点,经核对无误、入库检验合格后,乙方凭甲方收货单位出具的全部货物《入库接收单》《防汛物资采购验收报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以及等额、真实、合法的有效发票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自收到之日,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1、乙方要求甲方结算资金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2(1)甲方委托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每件物资包装内须含产品质量合格证书)。(2)本合同项下全部收货单位出具的《入库接收单》,验收小组出具的《防汛物资采购验收报告》;(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抬头为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一信用代码11220300013529165E)。发票必须由乙方提供,不得将货运等发票直接提供给甲方;(4)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列明乙方开户银行、账号及乙方联系人及电话,以上开户银行、账户等信息直接作为甲方对乙方支付货款的依据,在合同签订后不得变更。如有变更,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五、履约保证金无六、交货要求1、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有关运输、保险、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办理合同货物从出厂至完成交货期间的保险,保险应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即便若实际办理的保险与该要求存在不一致的情形,相关的风险亦均应由乙方承担。3、货物应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单位,并卸至指定地点,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抽样检验、验收双方应派人员参加(因特殊原因可电话视频沟通),如甲方指定的收货单位不到场检验,乙方需承担起检验及保管责任,其责任直至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且经检验合格后交付甲方指定的收货单位。14、货物运抵现场并且经甲方指定的收货单位,由收货单位签署并出具入库接收单后为交货完毕,该日期为交货日期。该入库接收单一式两份,收货单位和乙方各执一份。5、乙方应在货物运到收货地点日七日前,向甲方及甲方指定收货单位提供货物卸车、清点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型号规格、重量和体积、拟发运的时间及其他必要的说明),并于发运的同时通知甲方及甲方指定收货单位。6、乙方应选择经营规范、信誉可靠、运输质量好、发货效率高、货运车辆充足、售后服务有保障的,以全国为覆盖面可全天候发货的优质物流运输公司进行合作,以保障本项目物资的运输安全和进度。要求做到发货前向甲方报备物流信息,运输进度可追踪,运输安全可靠。七、质量标准1.质量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货物外包装标识重量应与物品实际重量相符。八、检验标准、方式和结果认定1、检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2、检验方式:A、在产品运抵甲方指定的救灾物资储备库后,由收货单位进行入库外观检验,即对货物进行数量清点和外观检验。收货单位在乙方交货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入库外观检验工作。对于外观检验判定不合标准的物资,收货单位应视情节责令乙方全部修理或调换。B、入库检验的其他约定a)对于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货的乙方,收货单位应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逾期交货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物资入库检验程序。b)物资全部入库后,收货单位填写并出具入库接收单,乙方凭入库接收单和其他必要材料文件到甲方领取合同款。c)本合同各相关条款中凡与乙方责任或义务相关及由乙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货物、零件、部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所发生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装卸、检验、服务、维修等,以及保险、税、费等,均应当由乙方承担。九、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1、乙方对合同货物的免费质量保修期为入库验收合格后1年或投入使用后6个月。若厂家规定的保修期或合同货物主要部件的保修期长于本合同保修期,应适用其保修期。2、乙方承诺在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内免费为甲方提供合同货物的技术指导和维修服务。463、在合同货物免费保修期内,如果由于乙方更换、修理和续补货物,而造成本合同货物不得不停止运行,货物保修期应依照停止运行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十、转让和分包1、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履行的合同项下责任和义务2、除甲方事先同意外,乙方不得将合同分包给他人。十一、违约责任1、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当一方认为对方的违约属于严重违约时,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认识,确属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大影响,则应当被认为属于严重违约。若双方对某一违约是否属于严重违约仍有争议,可以由争议解决机构裁决认定。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颜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保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且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如果这种修理、调换仍不能满足合同的要求,甲方将根据合同条款从乙方合同款中扣除相关费用。乙方不能修理、调换的,或者货物质量出现严重问题经修理后仍无法满足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支付合同款,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全额赔偿。4、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5、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和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费用。6、乙方将中标项目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或者未经甲方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支付合同款,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7、若出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直接损失和相关费用。十二、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4)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十三、税费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江十四、法律适用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十五、争议的解决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双方同意由四平仲裁委员会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的应由败诉方承担。2、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十六、合同的补充、修改和变更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2、对本合同的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的协议的签署及生效方式与本合同的签署及生效方式相同。3、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七、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代表人(签字):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南迎宾街293号电话:乙方(公章):秦皇岛市新铸联装具服装有限公司代表人(签字):长检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港镇姚周寨村35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住房城建支行账号:13001635808050507405、电话:153333562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汛物资 编织袋 无纺布 救生衣 防汛雨伞 迷彩胶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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