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绿化日常管护采购合同公告(四川天府新区籍田街道办事处2025)



一、合同编号: N5101882025000202-2
二、合同名称: 籍田街道园林绿化日常管护招标项目
三、项目编号: N5101882025000202
四、项目名称: 籍田街道园林绿化日常管护招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四川天府新区籍田街道办事处
地 址: 籍田街道东街46号
联系方式:028-85691289
供应商(乙方):四川嘉信世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中太路一号
联系方式:1812186237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512800.000000元
合同金额: 51.28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1-2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1-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籍田街道园林绿化日常管护招标项目(包2)嘉信世业.pdf

籍田街道园林绿化日常管护招标项目(包2)嘉信世业.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籍田街道园林绿化日常管护招标项目(包2)合同文件采购人(甲方):四川天府新区籍田街道办事处投标人(乙方):四川嘉信世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籍田街道园林绿化日常管护招标项目合同(包2)合同编号:/签订地点:四川天府新区籍田街道办事处。签订时间:2025年止月28日。采购人(甲方):四川天府新区籍田街道办事处投标人(乙方):四川嘉信世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籍田街道园林绿化日常管护招标项目(项目编号:N5101882025000202)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地点:籍田街道(籍田片区)场镇2、项目服务内容:籍田片区场镇园林绿化日常管护服务(包2)作业范围序号街道绿化等级乔木(株)灌木草坪备注<10cm10-30cm>30cm(m2)(m2)(种类)1东街023500黄桷树2东街东段009000黄桷树3籍田镇广场9663531428221.686656.04梧桐、银杏、黄桷树4新华路一段I61633100梧桐、黄桷树5新华路二段127211400梧桐、黄桷树6东山大道六段m3886031481.48694.41天竺桂、香樟7成仁路籍田段m1710339135136922.6815567.88雪松、紫叶李、香樟8北街66150381.58杨树、黄葛树9南街m9711400杨树、黄桷树10西街m009100杨树、黄桷树11滨河路466219132125.121385.06杨树、黄桷树、梧桐12城西街m618440595.39黄桷树13东二街m0835148.70黄桷树14新北街m3016050.58梧桐15商业街m3412160176.41银杏16上北街171696456.37100.35黄桷树17市场街4721000银杏18蔡堰巷m220100373.13541.1香樟等19老籍黄路589560597.45黄桷树、天竺桂20新籍黄路311881212606.251495.8天竺桂、银杏21永高路552613382.39271.12黄桷树、杨树、天竺桂22籍红路m2412427000黄桷树、松树、天竺桂23张大路60851000黄桷树、杨树、香樟24东街东巷m263130182.52杨树、梧桐、银杏25籍田政府m411610419.47197.17银杏、桂花26市场南巷m1200037.07桂花27东山大道39610672168桃树、海棠、红叶李(观景台)合计47406421152760204.1642097.93注:做好元旦、五一、国庆、春节期间各绿化节点氛围营造,及时补植。绿化日常管护计划月份123456789101112灌溉养护施肥每年12月至翌年2月休眠期内,施基肥。每年3月至8月生长期内,施追肥,开花灌木在开花后,施一次以磷肥为主的追肥。每年施追肥2次以上。草坪在4-10月生长期内,每月薄施一次追肥。施肥同时要和松土、浇水结合进行。松土、除草每年不低于两次修剪修剪次数:乔木不能少于一次/年,造型灌木不能少于4次/年:绿篱植物不能少于8次/年,色块灌木不能少于3-4次/年;混播草坪不能少于20次/年。病虫害防治预防性打药为乔木2-4次/年,灌木4-6次/年,草坪8-10次/年。补栽补栽应按设计要求,使用同品种,同规格的苗木。补栽的苗木与以形成的苗木乔木胸径相差不能超过0.5cm,灌木高度相差不能超过5cm。清洁卫生每天8:00-20:00,必须有人员在场,随时保持现场清洁、美观,及时清除死树、枯树。及时清运剪下的草坪,巡护卫生环境。防止人为破坏在栽植完成后,设立警示牌,安排专人巡查,保护绿化成品不受损坏。-2-第二条服务期限、服务费用付款进度及支付方式(一)该项目绿化管护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期限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本项目服务费用:1、养护服务费用为512800元/年(大写:伍拾壹万贰仟捌佰元整)。2、每季度结算一次服务费用。即每季度支付乙方服务费¥128200元(大写:壹拾贰万捌仟贰佰元整),根据考核结果,据实支付服务费。(二)支付方式:合同价款支付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甲方结合每月考评结果按季度进行支付(支付金额=季度服务款-考评扣分金额)。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的等额票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特别约定:因本合同期限涉及跨年度,当年未付的服务费需12月内支付,如截止到当年12月虽未满季度的,仍在当年12月结算支付当年的服务费用。第三条质量标准1、园林绿化日常养护内容:乔木及行道树支撑扶正、灌溉和排水、剥芽、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刷白、打营养剂、补植补洞、复壮更新、松土除草、树体保护等:灌木草坪地被植物、竹类、球形植物、立体植物等的灌溉和排水、除草松土、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草坪及草本地被追播、补植更新;清扫、日常巡逻及其他日常管护内容;时令花卉、设施设备维护等。2、乔木(1)修剪次数不少于1次/年。遵循“高度统一、树型一致、内膛通透、整齐美观”的原则,保持同一条道路树型整齐。(2)正常养护作业时,不应对行道树进行强修剪,不应采用“一剥到顶”的剥芽手法(3)应剪除枯枝烂头、严重病虫枝、下垂枝、交叉枝、过密枝等,宜保持树冠圆整树形美观,骨架匀称,通风透光。(4)新植树木应在连续5年内充足灌溉,质保水力差或根系生长缓慢树种,可适当延长灌水年限,浇水次数乔木不少于4次/年,浇水量乔木不少于40公斤/株·次(胸径10公分以下)。(5)暴雨后应及时排除树木根部周围的积水。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涝。绿地和树池内积水不得超过24小时。(6)施肥对象定植五年以内的乔木、生长不良的树木和开花乔木,施肥次数乔木每年-3-施基肥1次,追肥1次,施肥量施基肥乔木(胸径在10公分以下)不少于20公斤/株·次,施追肥一般按0.5%一1%浓度的溶解液施用。(7)及时清除道路绿地中影响植物景观和影响树木生长的各类野生藤蔓杂草;以人工清除杂草为主,适当采用生物防治、化学防治,使用化学除草剂应保证植物安全,不能对人、植物和环境产生危害;清除的杂草应及时清理、运走、掩埋或异地作肥料。(8)树体保护及时清理树体上的缠绕物、绑扎物等杂物;发现树洞时应及时修补,防止腐朽扩大;被风吹歪或人为损害倾斜的树木,应及时扶正、加强浇水、修。高大乔木在大风、暴雨前,应做好防止风害预防工作,根据树木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立柱、绑扎、培土、扶正、疏枝、打地桩等综合措施。新植乔木应及时疏枝、搭支撑.以提高苗木种植成活率;树体受害后,应分轻重缓急进行抢救。对妨碍交通和即将倒伏险树应进行抢救:已倒伏树木,如条件允许应就地重栽:树体倾斜树木应及时扶正,并及时拆除有碍交通.视线的加固物;乔木树干涂白,可防治日灼、冻害及病虫害;城市道路绿地内枯死树木应及时清理;树木生长无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去除支撑相关物件。3、灌木(1)及时清除枯残枝;灌木浇水不少于6次/年,浇水量不少于30公斤/株·次。(2)灌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2次:色块灌木和绿篱每年施基肥2次,追肥4次,施肥量不少于10公斤/株·次。干施化肥一般用量,灌木不超过30克/株·次。4、草坪(1)不同等级草坪修剪次数及施肥次数一级标准草坪:冷季型草坪不少于24次/年,暖季型草坪不少于3次/年,马蹄金不少于1次/年;结合打孔施基肥2次/年,追肥冷季型草坪不少于7次/年、暖季型草坪4次/年、马蹄金4次/年;二级标准草坪:冷季型草坪不少于18次/年,暖季型草坪不少于2次/年,蹄金不少于1次/年;结合打孔施基肥1次/年,追肥冷季型草坪不少于4次/年、暖季型草坪3次/年、马蹄金3次/年。三级标准草坪:冷季型草坪不少于15次/年,暖季型草坪不少于1次/年,蹄金不少于1次/年:结合打孔施基肥1次/年,追肥冷季型草坪不少于4次/年、暖季型草坪2次/年、马蹄金2次/年。(2)草坪修剪:宜用草坪机械,轧剪草坪应无遗漏;无法剪到的边缘应用大草剪或割-4-灌机修剪时不应损伤相邻植物:当草坪实际高度超过额定修剪高度1/3时,宜进行修剪:(3)浇灌次数草坪不少于24次/年,浇水量不少于20公斤/m·次。5、氛围营造做好元旦、五一、国庆、春节期间各绿化节点氛围营造,及时补植鲜花及应节植物,营造节日氛围。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服务费。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因行人及机械等破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恢复的一切费用。5、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七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7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附件1、《中标通知书》2、《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考核办法》3、《天府新区籍田街道道路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考核办法及评分表》4、《本项目作业人员配置表及作业机具配置表》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宝山或授权代表人:或授权代地址: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签约日期:2025年1月28日传真签约日期:2025年止月28日-6-附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N5101882025000202四川嘉信世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天府新区籍田街道办事处于2025年11月19日就籍田街道园林绿化日常管护招标项且(项目编号:N6101882025000202)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知贵公司中标(成交),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成交)合同包号合同包2中标(成交)合同包名称合同包二中标(成交)金额(元)512,800.00(元)0采自特理有限公司025年1明20日-7-附件2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以下称“新区”)中国式现代化的公园城市建设发展,提高园林绿化养护质量,展现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发展成果,结合新区实际、依据《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程》、《成都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划分》、《城市公园分级分类管理规范》、《成都市城市道路绿化巡查考核办法》等法规和技术标准等规定,按照《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环境卫生城镇道路园林绿化分类分级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天成管办发〔2019〕9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区范围内城市园林绿化(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及附属设施、城市公园园林绿化及配套设施等)的养护管理质量考核。第三条四川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是新区园林绿化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直管城市道路及公园类项目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8-第四条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未纳入直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的检查、考核。第五条各园林绿化管护作业单位负责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配合并接受四川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组织的检查、考核工作。第二章考核内容和考评依据第六条者核内容为新区范围内城市园林绿化综合养护管理情况,包含且不限于养护管理过程、质量等。第七条考核依据为《四川天府新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详见附件1)。第八条考核按照《四川天府新区道路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考核标准评分详表》《四川天府新区公园类项目养护管理质量考核标准评分详表》(详见附件2、3)执行。第三章检查和考核第九条新区范围内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按月考核,考核的主要方式为定期检杳和随机检杏(包含但不仅限于考核单位随机招杏新闻媒体监督第三方管理测评机构检查、各级领导随机检杳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效投诉等)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评定。第十条定期检查。每月对直管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开展检查、对养护管理记录资料和现场进行检查评分,形成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并通报。-9-第十一条随机检查是指考核单位对直管园林绿化养护质量进行随机抽查,形成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通报管护单位。新闻媒体监督、第三方管理测评机构检查、各级领导随机检查、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效投诉等纳入随机检查考核考评范围。第十二条组织考核须2人(含)以上参加,考核以现场检查为主,查阅资料为辅,重点对绿化养护、设施维护、秩序维护、环卫保洁等进行现场评分,形成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第十三条定期召开园林绿化管护工作会,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研究解决养护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第十四条被考核单位须配合考核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考核,不得拖延、敷衍甚至拒绝整改交办的事项第十五条被考核单位须严格按照《城市园林绿化巡查问题整改时限一览表》(详见附件4)对巡查考核通报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因季节不适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实施整改的,应在3日内制定整改计划,并书面反馈至考核单位。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六条被考核单位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考核单位交办的临时性突击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相应项目当月得分加1分。第十七条被考核单位凡在国家、省、市重大活动中被书面通报表扬的,相应项目当月得分加3、2、1分。第十八条项目被市级及以上政府机构点名通报表扬一次,当月-10-得分加5分;批评一次,当月得分扣5分第十九条项目被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点名通报表扬一次,当月得分加3分;批评一次,当月得分扣3分。第二十条项目被媒体报道,引起良好反响的,当月得分加1分;产生不良影响的,当月得分扣2分第二十一条针对各类公共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意见建议,处置得当的,相应项目当月得分加1分;处置不当的,相应项目当月得分扣2分。第二十二条在项目管养专项比武评比中获得前3名的项目,分别在当月得分中加3分、2分、1分。第二十三条每季度直管区在市级组织的道路、公园养护管理考核评比中获得前3名时,相应项目当月得分加3分。第二十四条对及时发现消除绿地内安全隐患的,根据实际情况在当月得分中加2分;应对极端天气灾害准备充分,应急抢险处置有力有效的,在当月得分中加2分。第二十五条积极推广运用绿化管养新技术,收效明显的,在当月得分中加3分。第二十六条因养护管理不善造成园林绿地损毁,单个项目累计损毁面积达到5%或1000平方米以上的,扣减该项目当月全额养护经费。第二十七条凡在国家、省、市关于文明城市、城乡环境综合治-11-理等重大检查活动或各类测评检查活动考核中,因绿化养护管理质量问题给直管区造成负面影响的,扣减被抽查项目当月养护经费20%,情况特别严重的扣减该项目当月全额养护经费。第二十八条凡对投诉、建议整改拒不落实的,扣除涉及项目当月全额养护经费,并根据实际情况终止该项目合同。第二十九条以上加分项或减分项须提供符合考核单位要求的书面佐证材料。第五章考核结果运用与经费拨付第三十条园林绿化项目当月考核计分=定期检查得分*60%+第三方管理测评机构检查*40%+奖惩得分第三十一条园林绿化项目养护质量实行四级评定,每月各路段或公园绿地区域考核成绩最高分为100分,90分为基准分。(一)考核结果在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则全额拨付该路段或区域当月养护经费;(二)考核结果在90分(不含)—85分(含)的为良好。以90分为基准,此区间每低1分,则扣除该路段或区域当月养护经费的1%;(三)考核结果在85分(不含)—80分(含)的为合格。以90分为基准,此区间每低1分,则扣除该路段或区域当月养护经费的2%;(四)考核结果在80分(不含)以下的为不合格。以90分为-12-其准此区间每低1分,则扣除该路段或区域当月养护经费的3%第三十二条对多次通报,整改不力的,可采取停止拨付园林绿化管护经费等相关措施。第三十三条每季度汇总各月考核结果,作为园林绿化养护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实行按绩拨付养护经费。如被考核单位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持相关印证材料向考核单位进行申辩,由考核单位进行复核;复核结束后,按照复核结果作为最终考核结果,不得再次申请复核。第六章绿化养护经费及市场管理第三十四条纳入生态环境和城管局及各街道办事处养护管理的园林绿化,其养护管理经费列入新区财政年度经费预算。养护管理经费的标准根据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等级确定。第七章新建园林绿化工程合同养护期内质量管理第三十五条新建园林绿化工程合同养护期内的管护标准应严格按照绿化项目合同约定标准实施,标准不明确的参照《四川天府新区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详见附件1)执行。第三十六条生态环境和城管局对直管区园林绿化工程合同养护期内的养护质量进行监督,纳入城市园林绿化巡查工作检查范围、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书面通报至建设单位。-13-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须在七日内对整改意见进行回复,超过七日未回复且未实施整改,生态环境和城管局将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现场确认后,按照新区市政设施移交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第八章街道园林绿化管护质量考核第三十八条各街道办事处园林绿化管护质量管理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同时接受生态环境和城管局监督和指导。第三十九条生态环境和城管局按本办法对各街道园林绿化管护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新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和新区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和相关管护资金预算意见抄送财政金融局。第九章附则第四十条本办法由生态环境和城管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30日以后施行,有效期3年-14-附件3天府新区籍田街道道路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考核办法及评分表项目考核内容评分绿化养护作业过程监管计分(50分)1.管护单位在新区范围内应配备一个面积不少于50m的办公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施,储备保障作业的物资,未达要求扣3分;未保持通信畅通的,每次扣0.5分;资料信息报送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2.管护单位须按合同约定配置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并按约履行管护职责;未按合同履约配置作业人员,每少一人扣1分。3.按照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园林绿化管护合同约定配备作业机具和安全标识(含作业车辆、绿化作业机具、道路施工安全标识);未达要求的扣2分/辆(台),人员未落实全作业要求的扣2分/人4.修剪次数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次;修剪标准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次。5.绿化施肥和浇水次数未达到要求的,每次扣1分。6.花卉未开展施肥、修剪等作业的,扣2分/次;花量和花色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扣0.5分/处;更换、补植不及时的,扣1分/次。7.未对枯死株及时进行移除、补植、更新的,乔木扣5分/株,灌木扣0.1分m,草坪及地被扣0.1分/m。8.土壤板结未松土的,扣0.1分/m;未清理土壤废渣和垃投的,扣0.1分/处。9.设备每天进行检查保养,未进行的,扣0.5分/件(套)。绿化养护质量监管计分(45分)10.乔木未对直径>5cm的修剪伤口进行包扎的,扣0.5分/株;乔木有过密枝、枯枝、吊枝,出现歪斜现象,修枝切口不平整,限期内为整改的,扣0.5分/株,出现行道树枝条影响行人与车辆通行的,下垂枝低于2.5m,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扣0.2分/株,行道树树穴有裸土的,扣0.1分/处。11.乔木除必要的营养袋、支撑套件等外,应无夹板、草绳、铁钉等附着物;定期检查通气管,应过量无积水、通气管堵塞等现象;未达要求的,扣2分/株。12.雨季期间,树池内积水未做排涝措施的,扣0.5分处;大风天气乔木倾斜未扶正的,扣0.5分/株。13.乔木保存率应达100%,无死树、病株、缺株少苗现象。乔木死亡清除不及时或出现病株影响景观效果的,胸径10cm以下乔木扣3分/株,胸径10cm以上乔木扣5分/株;未在限期内更换、补植乔木的,扣5分/株。14.植物修剪不规范,整形植物修剪不合格的,球状灌木扣0.5分/个,组团灌木扣1分/组;整形地被线条修剪不清晰,有凹凸起伏的,扣0.2分/m;常年生花卉绿植未及时修整枯枝败叶的,扣0.2分/m。15.灌木色块应完整、整齐,无空洞现象。灌木因管理原因造成死亡的,扣0.5分/处;病虫害发生率超过3%的,扣0.5分/m;过密地被应抽稀移栽,密度过大影响生长且未能及时梳理密度的,扣0.1分/m。16.草坪修剪应符合考核标准规定的相应高度,若高度未达到修剪要求,扣0.1分/m。修剪后的草坪应做杀菌处理,未做杀菌处理,扣0.1分/-15-m,草坪未打孔改善土壤通气性的,扣0.1分/m。17.存在草坪及地被覆盖率未达到95%、杂草明显、积水明显、枯萎明显、修剪不及时、边线不清晰、裸土、斑秃、病害、死亡、草坪未打孔改善土壤通气性的等问题的,扣0.1分/处;草坪死亡面积达100平米以上的,加倍扣分。18.盛花期,花卉没有摘除过早生花蕾或侧蕾的,扣0.1分/m;未及时对花卉进行管护,出现枯枝、残花、败叶、萎焉问题的,扣0.1分/株。19.花卉因管理不善萎焉应立即进行救治,不及时采取救治措施造成死亡的10平米以下的扣1分/处;花卉病虫害发生率超过3%,扣0.1分/m;花箱中的花卉应按计划进行更换未按时的,扣1分/箱。20.垂直绿化按设计要求种植,并达到正常生长量,影响整体效果的,扣0.5分/处;未开展日常管护,绿植出现更换不及时、死亡、萎焉、病害等问题的,扣0.2分/株。设施维护监管计分(5分)21.园林构筑物应无破损,修缮及时,无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扣0.5分/处。22.各类喷灌设施完好95%以上,地露部分维护及时,无破损;未达要求的,扣0.5/分23.各类标示标牌放置合理,文字、图案规范,无丢失、破损;未达要求的,扣0.5分/处。24.植物叶面及附属设施冲洗及时,无明显积尘;未达要求的,扣0.5分处。25.绿地内无违章占绿、违法建设、乱堆乱放、晾晒物品、兜售商品等现象,秩序良好;未达要求的,扣0.5分/处。合计基础分100分考核人员:考核时间:被考核单位:-16-附件4本项目作业人员配置表及作业机具配置表作业人员配置表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相关资料(无可不提供)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伍红华工程师天府新区工程师证中级00059281园林技术负责人冯先继/天府新区绿化工证高级1522011023300011园林技术人员绿化作业人员伍玉英//////绿化作业人员冯丹//////绿化作业人员伍晓英//////绿化作业人员李东//////绿化作业人员汪聪//////售后服务人员洒水车驾驶员冯林/天府新区驾驶证A2E******************货车驾驶员钟见/天府新区驾驶证B2D510122197807056601X-17-作业机具配置表序号工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洒水车8吨及以上辆12货车辆13巡查车辆14剪草机台35割灌机台36油锯台17打孔机台18打药机台29吹风机台210旋耕机台1合计16备注①若为机动车自有的提供行驶证复印件;若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并且租赁期限满足服务时间要求。②除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具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③若无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可提供签订合同前配备机具的承诺函。-1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日常管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