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设备配置采购合同公告(康定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 SCHT-2025-383136
二、合同名称: 康定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ZJXD-202511513301382867
四、项目名称: 康定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康定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新城市委大楼1楼
联系方式:13350455650
供应商(乙方):康定雪越汽修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榆林街道
联系方式:1819022397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21164.950000元
合同金额: 2.11649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康定市
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1-2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1-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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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SC-KJXY-20250313513311000001征集人: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入围供应商:康定雪越汽修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名称:康定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CHT-2025-383136甲方:康定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乙方:康定雪越汽修有限责任公司合同金额(元):21164.95人民币大写:贰万壹仟壹佰陆拾肆元玖角伍分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工时单价报价要求基础单价:141099.67元报价优惠:折扣率15.00%报价单价:21164.95元数量:1服务价格:21164.95元服务内容:一、工时单价报价要求:供应商工时单价的报价以在基准工时单价×综合调整系数的基础的折扣率的方式体现,供应商所报折扣率应大于0%小于等于80%。二、供应商响应报价=工时单价折扣率的报价×价格权重+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的报价×权重。供应商响应报价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后两位。三、维修费用的结算方式(一)维修工时费维修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维修工时费包括供应商完成某一项机动车维修作业项目所占用的场,所消耗的人工成本、设施设备损耗、水电成本、企业管理及环保成本等综合折算的所需的所有费用。1.工时定额:本项目工时定额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推荐的《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0)工时定额标准执行。2.工时单价:工时单价=基准工时单价×综合调整系数×供应商工时单价折扣率的报价。本项-第1页-目基准工时单价执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推荐的《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0)基准工时单价建议标准,即36元/工时。本项目综合调整系数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为1.4,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为1.3。如供应商为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工时单价折扣率的响应报价为60%,则供应商的维修工时单价=36元/工时×1.4×60%=30.24元/工时,如供应商为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工时单价折扣率的响应报价为60%,则供应商的维修工时单价=36元/工时×1.3×60%=28.08元/工时。(二)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实际买入价格×(1+供应商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的报价)。维修材料费包括维修材料实际买入价格(含税)、材料运杂费、资金利息、管理费等购置材料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如供应商某项维修材料的实际买入价格为100元,供应商的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的报价为15%,则供应商的收取的维修材料费=100元×(1+15%)=115元。(三)维修费=维修工时费+维修材料费供应商响应内容:(2)服务名称: 服务标准基础单价: 0.00元报价单价: 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地方公务用车相关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JT/T816-2021动车维修服务规范《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16)、《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T3798-2021)、《汽车维修术语》(GB/T5624-2019)、《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及相应修改单、《纯电动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JT/T1344-2020)、《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维护技术规范》(JT/T1029-2016)、《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18384-2020)、《汽车禁用物质要求》(GB/T30512-2014)、《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9-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汽车油漆涂层》(QC/T484-1999)等。注:若涉及行业法规、企业资质、产品证、国际标准等描述与国家最新要求不一致时以最新要求文件为准。供应商响应内容:(3)服务名称: 设备配置基础单价: 0.00元报价单价: 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第2页-服务内容:应当配备举升机(4台以上,含4台)、四轮定位仪、大梁校正仪、烤漆房、尾气分析仪、电脑检测仪等设备。供应商响应内容: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新城市委大楼1楼。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四、付款方式及时间服务验收合格后,乙方提出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上述资料15天内审查完毕,若未提出异议,应在审查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计划支付时间:2025.11.28五、违约责任无供应商违反协议规定给送修单位造成损失时,送修单位有权直接要求供应商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以相应赔偿或补偿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3页-3.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是4.其他补充内容:无-第4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康定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甲方联系人:张红联系电话:13350455650单位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新城市委大楼1楼2025年11月20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王军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孜支行银行账号:51001808636051509168乙方联系人:冉小刚联系电话:18190223971供应商所在区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银行行号:1056810000152025年11月20日-第5页--第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设备配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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