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外包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
一、合同编号:N5107042025000139-1
二、合同名称:游仙高新区城市管理外包服务
三、项目编号:N5107042025000139
四、项目名称:游仙高新区城市管理外包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经济开发区凯越路1号
联系方式:19982737600
供应商(乙方):四川警立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跃进路43号
联系方式:182815301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游仙高新区城市管理外包服务
1(项)
¥1,192,000.00
¥1,192,000.00
无
合同金额: 1,192,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玖万贰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1月24日至2026年11月23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1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游仙高新区城市管理外包服务合同(2025.11.21).pdf
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28日
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07042025000139履约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经济开发区签订地点: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时间:2025年1月21日采购人(甲方):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人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经济开发区凯越路1号供应商(乙方):四川警立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跃进路43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游仙高新区城市管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一)人员最低要求1.配置项目服务人员不低于18人(内含领队1人、内务1人、巡守人员16人),着统一制式服装,提供365天×24小时轮班巡逻、值守服务在岗巡守人员不低于4人。2.巡守人员限男性,年龄26~42岁之间,身高不得低于1.65米。(二)设备最低要求乙方自备日常办公设备,巡逻皮卡车不少于1辆、巡逻电瓶车不少于5辆、以其他办公设备和警用器械等常用警用、安防设施设备。(三)城市管理服务事项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1)治理占道经营、违规摆摊、乱贴广告、违规搭建等行为,管控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规范养犬行为,维护城市形象。(2)对园区已建成道路的环境卫生,入驻企业、单位门前“五包”等进行巡查管理。(3)对占用市政设施、建(构)筑物、公共绿地等城市公共资源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4)对园区在建项目围挡搭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2.市政公用设施管理(1)监管占道施工(如管线维修、道路改造),避免无序施工破坏市政设施,影响交通和城市形象。(2)监管园区在建项目施工车辆抛洒漏撒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市容市貌(3)巡查反馈交通信号灯、路灯、景观灯故障情况,适时采取应急措施。3.城市运行秩序管理(1)配合做好富乐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维护,有力推进缓堵保畅工作。(2)巡查反馈乱搭乱建、噪声污染、油烟扰民等行为。(3)对园区临时乱开挖道路,破坏绿化等市政设施进行有效制止。(4)巡查反馈在建工地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配合推进在建项目扬尘治理管控工作。(5)巡查制止盗挖盗采、乱堆乱弃等行为。(6)立即参与并上报园区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城市内涝、火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7)有效维护园区秩序,及时参与群访、群聚事件的秩序维护。(8)配合推进重要来园调研考察、重大活动的秩序管理和环境保障工作。4.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二、服务地点及要求(一)服务地点:游仙高新区南园(二)服务内容: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1)治理占道经营、违规摆摊、乱贴广告、违规搭建等行为,管控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规范城市公共区域养犬行为,维护城市形象。(2)对园区已建成道路的环境卫生,入驻企业、单位门前“五包”等进行巡查管理。(3)对占用市政设施、建(构)筑物、公共绿地等城市公共资源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4)对园区在建项目围挡搭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2.市政公用设施管理(1)监管占道施工(如管线维修、道路改造),避免无序施工破坏市政设施,影响交通和城市形象。(2)监管园区在建项目施工车辆抛洒漏撒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市容市貌。(3)巡查反馈交通信号灯、路灯、景观灯故障情况,适时采取应急措施。3.城市运行秩序管理(1)配合做好富乐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维护,有力推进缓堵保畅工作。(2)巡查反馈制止乱搭乱建、噪声污染、油烟扰民等行为。(3)对园区临时乱开挖道路,破坏绿化等市政设施进行有效制止。(4)巡查反馈在建工地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配合推进在建项目扬尘治理管控工作。(5)巡查制止盗挖盗采、乱堆乱弃等行为。(6)参与并上报园区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城市内涝、火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7)有效维护园区秩序,及时参与群访、群聚事件的秩序维护。(8)配合推进重要来园调研考察、重大活动的秩序管理和环境保障工作。4.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三、服务人员要求(一)园区城市管理服务人员应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从业规范。无违法犯罪记录。(二)园区城市管理负责人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或复退转军人,政治上合格,有较高的道德思想素养,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园区城市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统筹安排服务范围内城市管理工作及对人员进行管理。要根据园区实际,主动剖析园区管理难点,积极探索管理方式,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三)所聘用的园区城市管理服务人员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受过专门的岗前培训,熟悉园区城市管理的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有一定的服务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四)园区城市管理服务人员个人素质条件: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上岗前需提供有效的健康证),城市管理服务人员条件限男性,年龄26-42岁之间,身高不得低于1.65米。(五)负责园区临时性的加班任务(如:蹲点守护、集中整治、联合整治)、突击任务需要临时增派的人员。四、后期保障乙方管理人员能在工作时段半小时内赶到现场参与处置突发意外事件并承担相关责任义务。五、乙方服务公司职责要求(一)按照建设、管理、采集、监督和考核等要求,组织队伍组建、业务培训和上岗前考核等工作;(二)按照园区城市管理要求,负责园区城市管理人员日常管理、监督及考评;(三)负责与园区城市管理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并按照劳动法规定和地方标准为其缴纳保险;(四)对不能胜任工作出现重大过错的园区城市管理服务人员,按要求及时予以更换;(五)负责园区城市管理服务人员的培训、教育、管理等工作,使其具备园区城市管理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六)负责园区城市管理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以及意外事件处置,并承担相关责任义务;(七)园区城市管理服务公司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园区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扎实到位,切实提高巡查质量,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八投标人需自行准备巡逻皮卡车1辆、5辆电瓶车、红外线执法记录仪、巡更器、电脑、打印机、对讲机、喊话器、指示牌、盾牌、腰叉、脚叉、警用用棍、电击器、警用器械、手持停车指示牌、制式服装、城市管理反光背心、火钳、警戒线、断线钳、安全头盔等园区城市管理所需的一切设施设备。(九)管理配套用房及水电保障由甲方负责。五、合同期限(一)根据游仙高新区城市管理外包服务项目《磋商文件》的要求: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为一年一签。(二)本次合同自2025年11月24日起生效,至2026年11月23日终止。六、合同服务费用、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一)合同服务费费用合计:1192000.00元/年(大写:壹佰壹拾玖万贰仟元整)。(二)付款进度安排:乙方人员到岗后,甲方每季度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核,在下个季度月初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考核得分系数,以后按此方式每季度支付25%的服务费。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可要求乙方整改。(二)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三)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二)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三)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四)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九、违约责任(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二)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十、不可抗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二)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给对方审阅确认。(三)不可抗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一)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7方违约,甲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申请费、律师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等)由乙方承担,其中律师费以甲方与律师事务所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为准,而不论该项费用是否已经实际支付。(二)人民法院的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三)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二)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贰份,乙方持有壹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乙方:四川警立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地址:绵阳市游仙区凯越路1号地址:绵阳市涪城区跃进路43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约日期:0年11月1日签约日期:2025年11月2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管理外包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