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急诊科设备 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泵采购合同公告(昆明市延安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 4530100HT2025022230101
二、合同名称: 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急诊科设备采购项目(2)(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 4530100JH202502223
四、项目名称: 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急诊科设备采购项目(2)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昆明市延安医院
地 址: 昆明市人民东路245号
联系方式:63211307
供应商(乙方):昆明联定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广福路新亚洲康盛电器商贸城1幢3层305号
联系方式:1375945364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主动脉球囊反搏(IABP泵)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迈柯唯、CARDIOSAVE Hybrid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338000
合同金额: 133.8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约定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1-2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1-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急诊科设备采购项目(2)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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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电子交易项目适用)项目名称: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急诊科设备采购项目(2)(二次)合同编号:4530100HT2025022230101(系统编号)YDCTH20251730(重)甲方:昆明市延安医院乙方:昆明联定商贸有限公司报所冒甲方(甲方):昆明市延安医院乙方(乙方):昆明联定商贸有限公司根据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急诊科设备采购项目(2)(二次)项目(招标编号:KMZC2025-G1-02692-YYZX-0688)公开招标采购结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内容(须与投标文件一致):使用科室:急诊科一、签订产品清单及价格设备名称(注册证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品牌型号产地制造商注册证号主动脉球囊反搏(IABP泵)【注册证名称: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泵】1套1338000.001338000.00迈柯唯CARDIOSAVEHybrid美国德塔斯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DatascopeCorp.国械注进20193082223合同合计总价(含税价大写)壹佰叁拾叁万捌仟元整合同合计总价(含税价小写)¥1338000.00元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天内。备注及说明:1、加盖骑缝章;2、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天数为日历天;3、合同总价除包括设备的价格外,还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包装、运输、保险、税费、报关手续费、仓储、搬运、装卸、安装调试、培训、验收、配套资料和配套附属设备、配件、必要消耗品、检测费、第三方评估等合同实施过程中与前述事项相关全部费用。1二、合同范围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以上设备及所含全部软件、配件及相关技术资料(除包括上述设备货物外,还包括随机的辅助电气设备、专用电线电缆、随机软件、技术文档、设备运行所必需的随机消耗品等),相应的质量保证文件与全部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定于运输、仓储、税金、装卸、安装至使用科室或甲方指定地点、调试、维修、服务等与设备有关的全部内容。)三、随机资料和配套附属设备要求(一)国产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保修卡、说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完备材料及配备的用件、工具等:(二)进口产品提供注册证、报关单、商检证、操作说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完备资料及配备的用件、工具等。四、设备及安装调试要求(一)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具有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设备;进口产品还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完备手续;提供设备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环保要求;保证设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提供的设备和组成的系统符合报价文件承诺和所签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设备安装调试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团体标准;医疗器械须符合注册证标准或注册产品标准,并完全满足甲方技术要求,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免费安装测试同时完成。(二)乙方确保所供进口产品的电源及电源插头,符合中国要求,并具备中、英操作说明书,保证所供设备的电子元件编码标识清晰,在产品操作重要部位,标有中文操作的警告标示,符合使用方验收条件。(三)乙方确保所供产品,在品牌、型号、厂家及各项性能指标,完全符合招投标的要求。(除非甲方另有特殊要求)。(四)乙方确保所供产品全部实行三包。因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并承诺对该产品自院方验收日起实行包含配件的免费质保贰年。如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三包义务的,甲方可以任意选择如下两种方式之一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1、每延期一天按照设备在停止使用前七个工作日内的日平均收2入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如设备所在科室在该七个工作日内使用同类产品设备超过一台导致无法区分乙方所供设备日平均收入的,以该科室所使用的全部同类产品设备日平均收入除以产品设备数量所得单台设备日平均收入作为计算依据;2、按照延期时间的10倍增加质保时间(如:延期2天的,增加质保时间至20天)。如该产品属于某种设备的附属物,而因该设备的原因导致该设备无法使用的,甲方也可以比照本条违约责任第1项按照设备的日平均收入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或按照第2项要求承担延长质保时间的责任。(五)乙方负责设备运至使用方机房,并安装调试正常。同时负责一切装卸搬运、安装、商检工作及计量检测鉴定的费用,在验收合格之前出现的自然损坏或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六)设备运至医院时乙方必须先通知设备物资科,由设备物资科安排工程师协同安装,以免无安装材料而影响验收工作。(七)所供产品,由乙方派工程技术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并培训操作人员。(八)乙方承诺对其所开具的发票的真实合法承担其相应责任。五、配套设备、备品备件(含易损件或消耗品)要求及长期供应优惠条件(一)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修,质保期以外若甲方需要,根据甲方需求,乙方承诺维修配件的价格按产品成本价供货,在设备正常使用周期内,保证能提供相应设备对应型号的相关维修零配件及耗材。(二)乙方保证上述设备的配套设备、备品备件(含易损件)、配件消耗品能够长期(不低于6年)向甲方供应。六、包装、交货、验收及验收标准(一)产品包装: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包装;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包装;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按出厂包装标准包装。乙方应当采取防潮、防雨、防冻、防锈、防震、防腐蚀等相应保护措施对设备货物进行包装,满足设备质量、数量、性能的要求,确保设备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约定地点或甲方指定地点。3(二)包装箱及每一附件应有乙方注明设备货物名称、型号、件数、附件名,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溯查询,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三)交货地点:昆明市延安医院交货范围:合同约定的主机以及附件清单上所有产品(含随机资料、软件等)以及配套附属设备(按招投标文件要求执行并满足甲方需要)。设备场地:甲方负责准备符合设备安装的场地,乙方予以设计指导。(四)在此特别提醒:凡由外地运送到甲方的设备货物、收货人留乙方人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以确保乙方第一时间内知晓所供设备货物准确到达时间,并由乙方人员联系甲方人员共同到现场办理送达设备货物的接收工作,避免设备货物送到甲方时,无人接收或不知晓而退货。(五)在设备商检前,甲方不得自行拆装、调试或使用。(六)验收程序:6.1设备达到合同约定交货地点或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进行第一次验收即到货签收:乙方负责将完整配套的原封设备(含开机必要消耗品、相关资料(如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手册、安装调试说明书、服务手册等)、配备的用件、工具等)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甲、乙方双方共同进行开箱清点、检查签收,对设备规格型号、外观包装和数量进行点验,乙方按合同规范要求完成安装及加电测试等,并在相关送货单据上签收,签署收货单据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应承担的责任。6.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设备货物(包括零配件、随机工具等)按甲方设备质量、性能、技术要求,应满足全新正版合格、技术先进、质量良好、性能稳定可靠、数量完整无缺、资料齐全等要求,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在合同约定项目整体完成期限内,按甲方要求,进行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6.3乙方应免费开放设备所有数据端口,设备如需与医院相关信息系统联网使用时,乙方须承担所有接入信息网络所需的相关配件、配套设备、端口及调试的全部费用。46.4最终调试验收:设备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含设备安装调试使用场地所需必要的装修改造等)、与医院相关网络完成系统接入并完成投入使用后,应达到正常开机不少于60天,并且所有功能满足科室需求(需相关科室全部签字确认)。6.5验收条件、标准及要求:设备资料齐全,设备到货齐全,设备功能经过临床验证、达到使用要求,设备无质量问题,以及符合验收的其他基本条件。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地方颁布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若上述标准不一致的取其中的高者)。设备供货时须附出厂合格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关于该产品的国家质量标准文件,作为验收的有效附件。6.6因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费、第三方评估费等费用)。七、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天内。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乙方保证所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二)质保期及质保内容:以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医院验收合格之日为准,不得用任何方式将设备到货至安装完毕后验收的该段时间,部分的或全部的计入设备的质保期,如双方因质保期限的起始或终止时间出现异议时,应以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签署的日期为准,对各设备约定质保期如果国家或厂家有更长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三)乙方应提供设备原生产厂家质保函/质保承诺书,设备原生产厂家保函/质保承诺书对质保服务期间应与本合同的约定的质保期间完全一致或者其起止时间均不得早于合同约定的起始日期。(四)在质保期内设备使用发生故障,乙方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配件和维修服务,质保期内若发生故障且在7日内未修理好,需提供备用设备的(由甲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判断),乙方应提供备用机使用,待原设备修复正常使用后换回,在质保期内发生的更换配件及维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5(五)甲方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乙方技术支持联系人:陈浩天,电话:18214569424。(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内相关设备在省内的维修服务中心、特约维修服务站等售后服务网点的名单、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设备名称维修服务机构名称地址维修工程师姓名及联系电话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泵迈柯唯(上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1徐工187234038021陈工18723401913(七)在质保期内,如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不能修复或不能退换,均按不能交货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向乙方返还设备,并要求乙方返还已付全部货款,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八)如果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收到甲方维护要求后,在24小时内做出响应,如甲方需要现场维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修复解决,可以提供备用设备的(甲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判断),则乙方应提供相同功能档次的设备给甲方作为代替使用,待原设备修复正常使用后换回,确保设备的正常运作和使用;质保期内不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事项,如甲方需要,可要求乙方负责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按成本费收取且须及时修复并交甲方验收合格后继续使用。(九)质保期结束后,在设备正常使用期间,若甲方需要,根据甲方要求乙方依然负责对所售设备进行终身维护或维修,乙方必须保证设备的维修及零配件供应,收取成本费维修(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免除人工费及差旅费,期间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予修理,否则甲方将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须承担相关修理费用和损失。(十)在质保期内,乙方保证甲方设备故障率<5%(以一年365天计算,因误障导致的停机时间累计少于18天即432小时)。如因设备故障导致停机186天,则每超过一天,乙方无条件按本合同约定的全面质保条款项下的内容1:10延长质保期限(即每超过一天,则延长10天质保期限)。当故障率W10%(以一年365天计算,故障导致的停机时间累计大于37天即888小时)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向乙方返还设备,并要求乙方返还已付全部货款和应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进行支付违约金;同时,合同解除后甲方无须为设备的使用向乙方支付任何使用费。(十一)使用操作技术培训:乙方应对所提供设备为甲方操作使用人员提供现场例行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调试、使用、一般的维修、维护及保养等,使甲方操作使用人员能够对设备及服务进行独立使用及简单的维护,且能进行简单的故障诊断及排除;培训期间食宿自理(各自负责);其他培训相关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定。(十二)医院设备物资科有权代表甲方对乙方的产品质量、质保、服务等进行监督管理及考核。九、合同价款及支付(一)合同总金额(大写):壹佰叁拾叁万捌仟元整(人民币·元)小写:¥1338000.00元以上合同总价除包括设备的价格外,还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包装、运输、保险、税费、报关手续费、仓储、搬运、装卸、安装调试、培训、验收、配套资料和配套附属设备、配件、必要消耗品、检测费、第三方评估等合同实施过程中与前述事项相关全部费用;(二)资金支付在产品全部相关手续办齐后,按甲方付款程序付款。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安装验收后三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款20%即¥2676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柒仟陆佰元整),安装验收后八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款75%即¥10035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万零叁仟伍佰元整)。(验收时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货款总额100%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并附发票彩色复印件一套),发票要求合法有效,发票内容项目与合同一致,不得将发票分解开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因乙方的违法行7为导致税务机关延伸检查到甲方时所产生的人员劳动成本及由此带来的名誉影响,由乙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如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违约责任或其他付款责任的,甲方可先行在尾款中进行同等金额扣减。尾款为合同总价5%即¥669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万陆仟玖佰元整)待本合同约定的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两年后,若设备无质量问题且乙方无违约行为情况,甲方将款尾款项支付给乙方,但并不能解除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应负的质保等责任。如因乙方材料准备不充分导致的货款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三)收款账户及信息:乙方制定下述账户信息用于款项收取。1.账户名称:昆明联定商贸有限公司2.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昆明高新支行3.银行账号:152391538600904.单位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广福路新亚洲康盛电器商贸城1幢3层305号5.固定电话:13759453649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2MACTCPG947收款账户的变更:如乙方收款账户发生变更,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1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十、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不得无故不接受乙方设备。2.因甲方人为损坏设备的由甲方承担相关损失。3.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的配合、协调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设备现场安装调试时配备人员进行监管控制)。4.负责提供设备和安装调试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5.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设备或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6.负责在相关设备全部相关手续齐备后,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7.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设备和售后服务。88.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提供的设备是全新合格未使用且为原厂生产的产品(包括零部件、相关配件及附属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符合产品出厂标准的设备,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进口产品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完整手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乙方确保所供产品在品牌、型号、厂家及各项性能指标等,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的要求(除非甲方另有特殊要求)。2.乙方负责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正常。同时负责一切装卸搬运、安装、商检工作及计量检测鉴定的费用,在验收合格之前出现的自然损坏或质量问题,以及在设备验收合格前,在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3.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切实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乙方发生任何交通、生产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以及其他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纠纷或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在甲方场所,乙方履行合同应当遵守甲方对于场所的各项管理规定,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甲方可直接在甲方应付款中扣除。4.乙方必须详细勘察设备安装现场的实际状况是否符合设备安装、使用的技术要求。5.在合同生效后至验收交付使用,乙方保证技术人员根据甲方要求进行现场服务并完成相关配合,乙方现场人员应遵守甲方相关制度,如有违规,乙方负责。6.乙方现场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工程师薪资、差旅等全部费用由乙方自理。7.乙方应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服务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出售设备的备件配件专用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正常使用报废前进行终生维护和维修。8.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应按需求指派工程师对甲方操作人员的安装维护、使用设备进行培训,直至甲方操作人员能熟练操作为止。99.甲方如需邀请乙方开展非质量问题处理的技术服务,乙方应无条件予以协助。10.定期维护保养:乙方应严格按产品说明书或甲方相关规定对设备进行预防性维护,乙方应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提交医院设备物资科备案,按照计划实施。乙方应为甲方设备提供相应设备质保期内一年不低于四次的定期维护保养,包括设备安全检查、质量检查性能测试及校准、运行状态检查、设备除尘保养以及预防性维护,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11.乙方保证甲方在合同设备(有配套软件的包括软件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全部权利的起诉。若出现,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保证购买时软件为最新版本,已有软件乙方提供终身免费升级服务,对用户无条件开放维护密码。12.在产品操作重要部位,标有中文操作的警告标示。13.乙方承诺对其所开具的发票的真是合法承担其相应责任。14.乙方严格遵守投标文件中商务谈判、技术规格、附属配件、售后服务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15.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设备配置清单、设备原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等资料内容。16.参与甲方共同进行设备和项目的验收。17.乙方确保所供进口产品的电源及电源插头,符合中国要求,并具备中、英操作说明书,保证所供设备的电子元件编码标识清晰,符合甲方验收条件。十一、违约责任(一)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及(或)完成安装调试达到验收标准,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向乙方返还设备,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付全部货款和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实际的损失。(二)如乙方交付的任何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达不到安装调试要求或不能实质上满足招标要求而未达到验收标准,未通过甲方验收的,乙方应在约10定交货期内或安装调试期内无条件更换,重新安装调试并通过甲方验收,由此造成逾期交货或逾期安装调试的,按上述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处理。(三)乙方确保本合同范围内所供设备全部实行三包,终身负责维修。因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并承诺对所供产品自院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以内实行包含配件的免费质保,并保证设备在甲方报废前正常运行。如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三包义务及质保期维保义务的,甲方可以任意选择如下两种方式之一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一、每延期一天按照设备在停止使用前七个工作日内的日平均收入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如设备所在科室在该七个工作日内使用同类产品设备超过一台导致无法区分乙方所供设备日平均收入的,以该科室所使用的全部同类产品设备日平均收入除以产品设备数量所得单台设备日平均收入作为计算依据;二、按照延期时间的10倍增加质保时间(如:延期2天的,增加质保时间为20天)。如该产品属于某种设备的附属物,而因该设7备的原因导致该设备无法使用的,甲方也可以比照本条违约责任第一项按照设备的日平均收入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或按照第二项要求承担延长质保时间的责任。(四)乙方保证设备在甲方报废前正常运行,具体服务:质保期内,乙方对设备提供全免费上门维修或免费更换;在质保期,同一设备货物如果出现三次以上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乙方必须负责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或不低于投标配置的其它新设备货物。如乙方拒绝更换,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向乙方返还设备,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付全部货款和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质保期后,若甲方需要,根据甲方需求收取成本费维修(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五)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质保服务和售后服务,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六)乙方保证本合同设备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设备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设备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设备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第三人向甲方主张权利而发生的全部诉讼费仲11裁费、律师费、差旅费、邮件费、公告费、鉴定和调查取证等费用,以及行政部门的罚款等。(七)因勘察不到位导致场地不能满足设备安装使用的,乙方自行保管设备,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进行安装调试。(八)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若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对甲方所提出的与设备采购、使用、质保等相关的要求予以积极回应、处理,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十一)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设备货物的质量进行鉴定,设备货物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鉴定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二)甲方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全部已收货款的,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设备使用期间的任何费用,也不得以设备尚未取回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返还货款。如果乙方拒绝返还货款,应当按照4倍LPR向甲方承担资金占用费。(十三)甲方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自行取回设备如乙方拒绝取回设备的,甲方对该设备没有安全保管义务,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设备滞留在甲方处的风险。如因乙方拒绝取回设备甲方通过快递或其他合理方式返还的,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产生的快递费用和设备在途风险。十二、合同生效与变更(一)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二)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单位盖公章(含骑缝章)后生效(以最后签字盖章一方的落款时间为界),至所提供所有设备安装验收之日到供货方承诺的质保期结束,以及经供需双方洽谈协商另有规定的内容结束为止。12(三)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和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三、保密条款(一)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义务的除外。(二)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本合同产品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因泄密引发的纠纷、事故及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三)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十四、合同纠纷解决甲乙双方在因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效力、解释而发生的或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而发生纠纷的,应及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诉讼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违约方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身权益所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如遇本项工作与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不符时,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做相应调整,协商不成时即终止。十五、免责条款(一)由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仅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法规变动、突发的社会或政治事件、重大疫情等)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如系因违约而遇上不可抗力,违约方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由进行抗辩,违约方仍应按合同执行。(二)不可抗力发生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含传真)通知并送达另一方;同时在十个工作日内由政府主管部门出具不可抗力证明书并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对方。13十六、其他:(一)招投标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二)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四)本合同不可分割之有效部分(解释顺序如下):1.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文件;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3.中标通知书;4.合同书附件清单:(1)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业(2)附件2:产品原生产厂家质保承诺书/质保函(含附属配置);(3)附件3:投标文件的产品技术参数及产品配置清单。十七、双方签字确认甲方昆明市延安医院乙方昆明联定商贸有限公司AN地址人民东路245号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广福路新亚洲康盛电器商贸城1幢3层305邮编650051乙方电话及邮箱3182145694242甲方电话63211046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手机13759453649主管领导签字长递项目负责人签字陈造天设备物资科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手机18214569424科室技术负责人两丽开户行名称平安银行昆明高新支行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月28日账号15239153860090(以下无正文)14中标通知书昆明联定商贸有限公司:贵单位于2025年10月31日为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急诊科设备采购项目(2)(二次)【项目编号:KMZC2025-G1-02692-YYZX-0688/YDCTH20251730(重)】递交的投标文件已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确认,确定贵单位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人。中标内容:主动脉球囊反搏(IABP泵)1套;中标金额:¥1338000.00元。请贵单位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依法与采购人洽谈具体事项并签订合同。采购人:昆明市延安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11月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急诊科设备 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泵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昆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