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维修采购合同公告(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



宿马园区雪枫小学西校区等四个学校维修项目合同公开

宿马园区雪枫小学西校区等四个学校维修项目合同公告
合同编号:EP-SZGC2025054
合同名称:宿马园区雪枫小学西校区等四个学校维修项目合同
标段名称:宿马园区雪枫小学西校区等四个学校维修项目
甲方(建设单位):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中标单位):安徽红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6141783.55元
合同金额:6141783.55元
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合同工期:15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杜浩
质量要求:合格
履约变更内容(如有):/
实际履约期限(如有):/
履约信息(如有):/      
合同签署日期:2025年11月28日
合同完成日期:2026年04月27日  
其他补充事项:http://ggzyjy.ahsz.gov.cn/jyxx/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20250918/607e49f3-21bd-482d-92c5-2befc699a58c.html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1分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0分

签署合同

提交人:

安徽元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意见:

请签章确认

提交时间:

2025-11-28 14:29:19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1分

中标单位确认签章

办理意见:

已签

办理时间:

2025-11-28 14:32:54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分

业主确认签章

办理意见:

同意

办理时间:

2025-11-28 14:38:36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服务平台签章

办理意见:

办理时间:

2025-11-28 14:43:4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服务平台签章

办理意见:

同意

办理时间:

2025-11-28 14:43:4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附件:

施工合同-宿马园区雪枫小学西校区等四个学校维修项目.pdf

施工合同-宿马园区雪枫小学西校区等四个学校维修项目.pdf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承包人(全称):安徽红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宿马园区雪峰小学西校区等四个学校维修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宿马园区雪峰小学西校区等四个学校维修项目。2.工程地点:宿马园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宿马经发(2025)75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雪峰小学西校区维修包括外墙开裂维修、教室内外瓷砖脱落修复、保温开裂维修等,蒿沟小学维修包括屋面防水、外墙真石漆等,宿马九中北校区维修包括围墙改造、外廊栏杆改造等,宿马九中南校区维修包括看台维修等。。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5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陆佰壹拾肆万壹仟柒佰捌拾叁元伍角伍分(¥6141783.55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元(¥350000.00元)。(5)BIM技术应用费用: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杜浩,。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11月28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宿马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3份,承包人执3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41302MA2NHKK22A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胡金英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杜浩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主要条款填写说明:专用合同主要条款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应列入合同签订前实质性实施合同的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本合同协议书、经济签证、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投标文件及附件,经发包人确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和报价单,承包人承诺,施工过程中双方确认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文件或协议等,施工过程中根据承包人工程开展情况,发包人出台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措施。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执行【通用条款】。1.1.3.9永久占地包括:建设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占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便道、便桥、取土场、弃土场和现场临时出入便道,以及生产、办法、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及地方各级主管部门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等。国家、行业及项目当地各级主管部门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有关现场施工工艺、材料检测、质量安全管理、工程验收标准、规范等,合同签订后、工程竣工及交付前,相关标准、规范发生更新或颁布新的规范或标准的,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调整或新颁布的规范或标准。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通用条款》。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行业标准规范,达到设计及使用功能。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10日,;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3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工程所有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投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竣工资料、施工过程管控资料以及其他发包人要求提供的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供投标文件、竣工验收后15日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视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同上约定,;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双方另行确定,。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或由承包人提交的上述图纸副本,应由承包人保留在现场,并且这些图纸在所有合理的时间内皆可供发包人和由发包人书面授权的其他人进行检测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宿马园区管委会;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代表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项目所在地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杜浩,。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要配合发包人的统一管理,承包人按发包人的要求办理出入现场的手续和证件。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2)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1.14BIM实施范围1.14.1基本约定⑴BIM实施范围本工程需实施BIM技术应用的,BIM实施内容应包含“施工BIM实施准备”、“设计BIM成果接收”、“施工BIM应用内容和要求”、“施工BIM成果归档和移交”、“竣工数字化资产验收和运维移交”、“施工BIM考核评价”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BIM实施应继承和延用设计阶段BIM成果,并考虑运维阶段的BIM技术应用需求。⑵BIM实施内容和要求承包人应在BIM实施前编制《施工BIM实施方案》,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承包人BIM实施以及发包人BIM审查验收的依据。本工程BIM模型的创建和管理应分为深化设计、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3个阶段,承包人应用BIM技术进行深化设计、施工过程可视化模拟、施工方案优化、施工进度和成本的管控等。各阶段的BIM技术和管理应用应满足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要求。承包人创建的BIM模型应保证信息要素全面完备,模型精细度应符合专用条款中的标准要求。发包人应在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审批报建环节提交BIM模型。⑶BIM成果的归档和移交发包人应在工程竣工后,组织对本工程BIM实施成果进行归档和移交。本工程BIM成果包括BIM模型和与之对应的图纸、文档、统计表格,以及综合协调、模拟分析、统计计算等形成的数字化成果文件。BIM模型必须与竣工图纸一致。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交付标准移交BIM成果。发包人审核后,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归档,并在工程交付使用时,应将BIM模型提交给运维单位。⑷BIM信息安全责任发承包双方应按照发承包双方应按照合同有关规定,加强对BIM数据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数据管理制度,及时排查BIM数据在存储、使用、加工、传递、交付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信息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护和处理。1.14.2其他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招标人可明确其他BIM应用落地的内容:(1)关于BIM实施内容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2)BIM实施内容和要求关于深化设计、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阶段BIM技术和管理应用要求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3)BIM模型精细度的标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4)BIM成果的归档和移交关于BIM成果交付标准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水电等由承包人自行解决。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取得施工许可证1个月内,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签约合同价8%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人可以提供财政等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保障证明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竣工资料、施工过程资料等满足宿马园区档案验收条件。竣工图由承包人负责绘制,并报设计监理审查确认,最终提供给发包人。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7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中标单位进场时间要求:施工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中标单位进驻标准如下:1.成立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上墙及办公设施齐全;2.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单位审批,完成施工图纸及技术交底;3.项目关键人员到岗(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能满足前期施工需求。4.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开始组织施工②承包人中标后应重新提供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现场平面布置及切实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③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后七日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并将所有的机械设备、材料及建筑垃圾全部清理、运出现场;清理标准应征得发包人认可。④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在施工场地设置安全施工、宣传标牌、标语以及设施,组织专门的保卫和值班人员,坚持昼夜巡视、检查。在进场前要制订对人员、机械设备的操作及安全用电等各方面的安全制度,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做到绝对安全。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所有责任,并承担费用。⑤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环保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⑥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要保证施工场地清洁,1符合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要保证现场平整,不得余留杂物和材料,承担因自身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⑦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不得破坏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如有损坏,费用由承包人负担。⑧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对工程内容的任何增加和删减。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杜浩,;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面负责该项目全过程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其他管理工作。。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驻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2天,施工期间必须在岗,每天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发包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人索赔。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还应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失。确需更换的须在签订合同后,报经发包人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并支付50万元的违约金,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100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后7日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还应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失。确需更换的须在签订合同后,报经发包人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并支付5万元/人的违约金,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发包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7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电汇、保险、银行转账、现金等。若使用金融机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担保,必须是见索即付保函;若采用现金缴纳的,在退还时应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规定的形式、金额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使用金融机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担保,保函有效期不得少于项目规定工期;如工期延长,承包人须无条件顺延保函有效期。3.履约担保退还方式:全部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退还。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监理单位除按规定和《委托监理合同》内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外,还对承包人通过本施工合同及投标文件确认的技术、管理、主要人员、以及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和材料的数量与质量进行监理。无论承包人以何种原因提出调整主要工程技术人员、调换主要材料、品种、规格、质量、重量或技术参数等,均须取得监理单位和发包人代表的同时书面许可。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5.2关于参建单位创建品质示范工程的奖励金额或比例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符合国家、安徽省及宿州市对施工场地安全文明生产的有关要求。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开工前7日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3日内(补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日内进行确认和提出修改意见(补充)。7.2施工进度计划7.2.1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补充)。7.2.2因施工工期调整、征迁时序滞后等原因产生的费用调整金额或比例:。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而延误工期的,每逾期一天按1%合同金额计算标准进行处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执行通用条款。7.5.3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极端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的工期顺延条款:,。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根据《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应对极端天气停工停业停课工作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减救〔2022〕8号),宿州市气象台发布项目所在地台风、暴雨、暴雪和雷雨大风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①承包人所购的材料进场前必须由监理、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未经发包人和监理同时认可的,不得进场使用,已经进场的或已使用的,发包人可要求退场或拆除且所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②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检测执行各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材料设备检测管理规定,由发包人组织监理人、承包人共同参与取样送检,各类检测费用均已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有关规定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工程变更是指项目实施阶段,对比招标所用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发包人提出的变更以及由施工单位提出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照现行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是招标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商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招标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暂列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1明确约定主要材料的范围、风险幅度和调整方法,对主要材料价格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等类似表述。合同中应明确主要材料价差在5%以内(含5%)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超过5%以上部分的价差,由建设单位承担。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由承包人承担材料价格涨跌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视为投标人已预见上述合同价款中风险并足额把风险费用计入含有价格的项目中,在结算时一律不予计算此风险费用。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2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10%,。预付款支付期限:承包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担保后,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最终付款时间以上述条件最迟时间为准)。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从第一次支付进度款开始扣回,扣完为止。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发包人支付预付款前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同履约担保约定形式。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2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企业垫资建设,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工程款。工程量计算规则:本项目的计量及计价规则按《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其配套计价依据、安徽省《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率的通知》以及现行的计价规范,。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承包人按月提交经监理单位或跟踪审计单位确认已完成的工程量报给发包人,发包人审核后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3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工程款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支付已完成本季度工程量价款8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审计价格的97%,剩余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从竣工验收合格开始计算。(注: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方式,由乙方自行选择,如选择保函(或保险保证)方式时,在乙方提供等额且期限不少于缺陷责任期的质量保证金保函(或保险保证)后,甲方应在30日内支付剩余合同价款。)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照监理、发包方、跟踪审计要求进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根据工程计量结果,办理期中价款结算,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不应低于期中结算价款的80%--85%;建设单位不得以未竣工验收、未完成审计为由拖欠工程款,验收合格的分部工程必须在规定的结算周期内完成结算并支付(其中,人工费支付占完成产值达到85%的,月进度款应按照完成产值全额支付。因发包人原因致使支付延期的,招标人应当支付承包人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3日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3日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10日内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7农民工工资管理(1)本工程农民工工资实行专用账户管理,承包人设立的专用账户开户行为:,账号:;(2)本工程工资性工程款元;其中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元。(3)发包人在监理人签发开工报告前,将工资性工程预付款转入承包人开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程开工后第一个月支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起,分月扣回工资性工程预付款。(4)发包人于每月25日前将工资性工程进度款转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5)承包人每月25日前上报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清单,每月10日前委托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银行支付农民工工资。(6)工程竣工后,经项目部农民工维权组确认无农民工工资拖欠后,发、承双方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划至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账户。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由发包方组织各方责任主体进行验收。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试车消耗的生产性原材料由发包人承担;试车其他费用(包括试车所需水电油等费用)由承包人在措施费中考虑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试车消耗的生产性原材料由发包人承担;试车其他费用(包括试车所需水电油等费用)由承包人在措施费中考虑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7日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根据审计部门要求,。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参照审计单位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审计报告。(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工程,应当自工程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超过60日的,自超期之日起15日内,机关、事业单位先行按照合同价与结算价孰低的97%支付工程价款。)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6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4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款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可采用以下方式: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方式,由乙方自行选择,如使用金融机构保函形式提供担保,必须是见索即付保函;若采用现金缴纳,在退还时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可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质量保证金可采用方式:转账、支票、保函。15.4保修4质量保证金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质量保证金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可通过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供,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一律不得拒绝。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执行工程质量保修书的有关规定,。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6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发生一般或以上等级安全事故(按国务院第493号令的等级标准),承包人在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同时,向发包人承担0.5%合同价款的违约金。施工单位出现严重安全、质量事故的,或在建设单位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或明显无法按期完工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退场。(2)若发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2款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规定的付款方式及金额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后,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材料供应商、机械与设备出租人、与本工程施工建设相关人员及单位等向发包人索要工资、材料款、机械与设备出租费等,则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与费用,并且按合同价的20%向发包人缴纳罚款。(3)承包人存在以下行为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引起的发包人的一切经济损失。1、本工程具体分项工程完成时间应服从发包人的总体要求,如果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发包人要求的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措施或无法按工期完工或质量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且发包人有权对部分分项工程指定第三方施工,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和配合;此分项工程费用由发包人按实际发生费用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并加收10%的管理费;当累计完成工程量不足计划进度的70%时,可认为承包人无能力按期履行合同,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支付10%合同价款的违约金,承包人无条件退场。技能工人要求:落实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壮大我省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意见》(建市规[2023〕1号)精神,自2025年1月1日起,从事砌筑工、抹灰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模板工、防水工等工种作业的建筑技术工人,至2025年底,装配式建筑关键工种(构件制作工、吊装工、灌浆工等),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须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注:招标人是行政机关的,应按《宿州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宿政办秘【2016】29号规定执行):(1)向宿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承包人(全称):安徽红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宿马园区雪峰小学西校区等四个学校维修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8:鉴于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9: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10: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附件11:1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专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小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承包人(全称):安徽红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宿马园区雪峰小学西校区等四个学校维修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宿马园区雪峰小学西校区等四个学校维修项目。2.工程地点:宿马园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宿马经发(2025)75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雪峰小学西校区维修包括外墙开裂维修、教室内外瓷砖脱落修复、保温开裂维修等,蒿沟小学维修包括屋面防水、外墙真石漆等,宿马九中北校区维修包括围墙改造、外廊栏杆改造等,宿马九中南校区维修包括看台维修等。。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5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陆佰壹拾肆万壹仟柒佰捌拾叁元伍角伍分(¥6141783.55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元(¥350000.00元)。(5)BIM技术应用费用: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杜浩,。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11月28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宿马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3份,承包人执3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41302MA2NHKK22A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胡金英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杜浩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主要条款填写说明:专用合同主要条款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应列入合同签订前实质性实施合同的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本合同协议书、经济签证、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投标文件及附件,经发包人确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和报价单,承包人承诺,施工过程中双方确认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文件或协议等,施工过程中根据承包人工程开展情况,发包人出台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措施。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执行【通用条款】。1.1.3.9永久占地包括:建设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占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便道、便桥、取土场、弃土场和现场临时出入便道,以及生产、办法、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及地方各级主管部门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等。国家、行业及项目当地各级主管部门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有关现场施工工艺、材料检测、质量安全管理、工程验收标准、规范等,合同签订后、工程竣工及交付前,相关标准、规范发生更新或颁布新的规范或标准的,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调整或新颁布的规范或标准。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通用条款》。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行业标准规范,达到设计及使用功能。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10日,;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3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工程所有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投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竣工资料、施工过程管控资料以及其他发包人要求提供的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供投标文件、竣工验收后15日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视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同上约定,;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双方另行确定,。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或由承包人提交的上述图纸副本,应由承包人保留在现场,并且这些图纸在所有合理的时间内皆可供发包人和由发包人书面授权的其他人进行检测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宿马园区管委会;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代表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项目所在地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杜浩,。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要配合发包人的统一管理,承包人按发包人的要求办理出入现场的手续和证件。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2)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1.14BIM实施范围1.14.1基本约定⑴BIM实施范围本工程需实施BIM技术应用的,BIM实施内容应包含“施工BIM实施准备”、“设计BIM成果接收”、“施工BIM应用内容和要求”、“施工BIM成果归档和移交”、“竣工数字化资产验收和运维移交”、“施工BIM考核评价”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BIM实施应继承和延用设计阶段BIM成果,并考虑运维阶段的BIM技术应用需求。⑵BIM实施内容和要求承包人应在BIM实施前编制《施工BIM实施方案》,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承包人BIM实施以及发包人BIM审查验收的依据。本工程BIM模型的创建和管理应分为深化设计、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3个阶段,承包人应用BIM技术进行深化设计、施工过程可视化模拟、施工方案优化、施工进度和成本的管控等。各阶段的BIM技术和管理应用应满足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要求。承包人创建的BIM模型应保证信息要素全面完备,模型精细度应符合专用条款中的标准要求。发包人应在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审批报建环节提交BIM模型。⑶BIM成果的归档和移交发包人应在工程竣工后,组织对本工程BIM实施成果进行归档和移交。本工程BIM成果包括BIM模型和与之对应的图纸、文档、统计表格,以及综合协调、模拟分析、统计计算等形成的数字化成果文件。BIM模型必须与竣工图纸一致。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交付标准移交BIM成果。发包人审核后,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归档,并在工程交付使用时,应将BIM模型提交给运维单位。⑷BIM信息安全责任发承包双方应按照发承包双方应按照合同有关规定,加强对BIM数据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数据管理制度,及时排查BIM数据在存储、使用、加工、传递、交付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信息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护和处理。1.14.2其他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招标人可明确其他BIM应用落地的内容:(1)关于BIM实施内容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2)BIM实施内容和要求关于深化设计、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阶段BIM技术和管理应用要求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3)BIM模型精细度的标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4)BIM成果的归档和移交关于BIM成果交付标准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水电等由承包人自行解决。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取得施工许可证1个月内,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签约合同价8%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人可以提供财政等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保障证明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竣工资料、施工过程资料等满足宿马园区档案验收条件。竣工图由承包人负责绘制,并报设计监理审查确认,最终提供给发包人。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7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中标单位进场时间要求:施工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中标单位进驻标准如下:1.成立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上墙及办公设施齐全;2.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单位审批,完成施工图纸及技术交底;3.项目关键人员到岗(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能满足前期施工需求。4.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开始组织施工②承包人中标后应重新提供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现场平面布置及切实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③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后七日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并将所有的机械设备、材料及建筑垃圾全部清理、运出现场;清理标准应征得发包人认可。④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在施工场地设置安全施工、宣传标牌、标语以及设施,组织专门的保卫和值班人员,坚持昼夜巡视、检查。在进场前要制订对人员、机械设备的操作及安全用电等各方面的安全制度,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做到绝对安全。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所有责任,并承担费用。⑤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环保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⑥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要保证施工场地清洁,1符合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要保证现场平整,不得余留杂物和材料,承担因自身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⑦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不得破坏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如有损坏,费用由承包人负担。⑧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对工程内容的任何增加和删减。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杜浩,;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面负责该项目全过程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其他管理工作。。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驻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2天,施工期间必须在岗,每天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发包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人索赔。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还应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失。确需更换的须在签订合同后,报经发包人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并支付50万元的违约金,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100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后7日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还应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失。确需更换的须在签订合同后,报经发包人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并支付5万元/人的违约金,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发包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7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电汇、保险、银行转账、现金等。若使用金融机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担保,必须是见索即付保函;若采用现金缴纳的,在退还时应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规定的形式、金额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使用金融机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担保,保函有效期不得少于项目规定工期;如工期延长,承包人须无条件顺延保函有效期。3.履约担保退还方式:全部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退还。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监理单位除按规定和《委托监理合同》内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外,还对承包人通过本施工合同及投标文件确认的技术、管理、主要人员、以及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和材料的数量与质量进行监理。无论承包人以何种原因提出调整主要工程技术人员、调换主要材料、品种、规格、质量、重量或技术参数等,均须取得监理单位和发包人代表的同时书面许可。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5.2关于参建单位创建品质示范工程的奖励金额或比例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符合国家、安徽省及宿州市对施工场地安全文明生产的有关要求。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开工前7日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3日内(补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日内进行确认和提出修改意见(补充)。7.2施工进度计划7.2.1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补充)。7.2.2因施工工期调整、征迁时序滞后等原因产生的费用调整金额或比例:。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而延误工期的,每逾期一天按1%合同金额计算标准进行处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执行通用条款。7.5.3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极端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的工期顺延条款:,。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根据《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应对极端天气停工停业停课工作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减救〔2022〕8号),宿州市气象台发布项目所在地台风、暴雨、暴雪和雷雨大风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①承包人所购的材料进场前必须由监理、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未经发包人和监理同时认可的,不得进场使用,已经进场的或已使用的,发包人可要求退场或拆除且所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②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检测执行各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材料设备检测管理规定,由发包人组织监理人、承包人共同参与取样送检,各类检测费用均已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有关规定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工程变更是指项目实施阶段,对比招标所用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发包人提出的变更以及由施工单位提出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照现行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是招标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商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招标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暂列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1明确约定主要材料的范围、风险幅度和调整方法,对主要材料价格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等类似表述。合同中应明确主要材料价差在5%以内(含5%)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超过5%以上部分的价差,由建设单位承担。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由承包人承担材料价格涨跌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视为投标人已预见上述合同价款中风险并足额把风险费用计入含有价格的项目中,在结算时一律不予计算此风险费用。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2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10%,。预付款支付期限:承包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担保后,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最终付款时间以上述条件最迟时间为准)。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从第一次支付进度款开始扣回,扣完为止。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发包人支付预付款前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同履约担保约定形式。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2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企业垫资建设,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工程款。工程量计算规则:本项目的计量及计价规则按《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其配套计价依据、安徽省《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率的通知》以及现行的计价规范,。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承包人按月提交经监理单位或跟踪审计单位确认已完成的工程量报给发包人,发包人审核后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3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工程款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支付已完成本季度工程量价款8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审计价格的97%,剩余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从竣工验收合格开始计算。(注: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方式,由乙方自行选择,如选择保函(或保险保证)方式时,在乙方提供等额且期限不少于缺陷责任期的质量保证金保函(或保险保证)后,甲方应在30日内支付剩余合同价款。)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照监理、发包方、跟踪审计要求进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根据工程计量结果,办理期中价款结算,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不应低于期中结算价款的80%--85%;建设单位不得以未竣工验收、未完成审计为由拖欠工程款,验收合格的分部工程必须在规定的结算周期内完成结算并支付(其中,人工费支付占完成产值达到85%的,月进度款应按照完成产值全额支付。因发包人原因致使支付延期的,招标人应当支付承包人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3日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3日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10日内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7农民工工资管理(1)本工程农民工工资实行专用账户管理,承包人设立的专用账户开户行为:,账号:;(2)本工程工资性工程款元;其中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元。(3)发包人在监理人签发开工报告前,将工资性工程预付款转入承包人开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程开工后第一个月支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起,分月扣回工资性工程预付款。(4)发包人于每月25日前将工资性工程进度款转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5)承包人每月25日前上报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清单,每月10日前委托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银行支付农民工工资。(6)工程竣工后,经项目部农民工维权组确认无农民工工资拖欠后,发、承双方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划至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账户。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由发包方组织各方责任主体进行验收。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试车消耗的生产性原材料由发包人承担;试车其他费用(包括试车所需水电油等费用)由承包人在措施费中考虑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试车消耗的生产性原材料由发包人承担;试车其他费用(包括试车所需水电油等费用)由承包人在措施费中考虑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7日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根据审计部门要求,。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参照审计单位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审计报告。(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工程,应当自工程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超过60日的,自超期之日起15日内,机关、事业单位先行按照合同价与结算价孰低的97%支付工程价款。)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6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4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款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可采用以下方式: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方式,由乙方自行选择,如使用金融机构保函形式提供担保,必须是见索即付保函;若采用现金缴纳,在退还时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可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质量保证金可采用方式:转账、支票、保函。15.4保修4质量保证金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质量保证金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可通过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供,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一律不得拒绝。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执行工程质量保修书的有关规定,。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6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发生一般或以上等级安全事故(按国务院第493号令的等级标准),承包人在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同时,向发包人承担0.5%合同价款的违约金。施工单位出现严重安全、质量事故的,或在建设单位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或明显无法按期完工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退场。(2)若发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2款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规定的付款方式及金额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后,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材料供应商、机械与设备出租人、与本工程施工建设相关人员及单位等向发包人索要工资、材料款、机械与设备出租费等,则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与费用,并且按合同价的20%向发包人缴纳罚款。(3)承包人存在以下行为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引起的发包人的一切经济损失。1、本工程具体分项工程完成时间应服从发包人的总体要求,如果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发包人要求的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措施或无法按工期完工或质量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且发包人有权对部分分项工程指定第三方施工,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和配合;此分项工程费用由发包人按实际发生费用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并加收10%的管理费;当累计完成工程量不足计划进度的70%时,可认为承包人无能力按期履行合同,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支付10%合同价款的违约金,承包人无条件退场。技能工人要求:落实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壮大我省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意见》(建市规[2023〕1号)精神,自2025年1月1日起,从事砌筑工、抹灰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模板工、防水工等工种作业的建筑技术工人,至2025年底,装配式建筑关键工种(构件制作工、吊装工、灌浆工等),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须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注:招标人是行政机关的,应按《宿州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宿政办秘【2016】29号规定执行):(1)向宿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承包人(全称):安徽红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宿马园区雪峰小学西校区等四个学校维修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8:鉴于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9: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10: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附件11:1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专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小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校维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