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馆租赁采购合同公告(人民邮电报社2025)
一、合同编号: CGHT202011050001
二、合同名称: 中国光谷科技会展中心展馆租赁合同
三、项目编号: GFTC20BB0447
四、项目名称: 2020中国5G+工业互联网大会会议场地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人民邮电报社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1号
联系方式:010-87900899
供应商(乙方):国采(武汉)会展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87号
联系方式:1820712672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场地租赁及会议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场租赁及会议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960000元
合同金额: 196.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0年11月15-21日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0-11-0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1-28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中国光谷科技会展中心-展馆租赁合同(双章).pdf
中国光谷科技会展中心-展馆租赁合同(双章).pdf
中国光谷科技会展中心现场服务确认单(双章).pdf
中国光谷科技会展中心现场服务确认单(双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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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谷科技会展中心展馆租赁合同甲方:国采(武汉)会展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87号联系人:高宸电话:18207126721乙方:人民邮电报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1号联系人:陈鹏电话:010-649629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中国光谷科技会展中心举办中国5G+工业互联网成果展示,及甲方为之提供相应服务等事宜达成一致并承诺履行各自义务,执行本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展馆租赁合同如下:第一条租赁的场地及用途1、租赁用途乙方租用甲方展馆场地用于举办:中国5G+工业互联网成果展示举办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1日,共计6天2、所租赁场地租赁场地位于:中国光谷科技会展中心B2、B3展厅,租赁区域及面积如下:租赁区域租赁名称面积(m)二楼展厅B23000B3290013、租赁时间乙方租赁甲方场地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5日,共计天,其中各阶段时间分别为:布展时间:11月16日至11月18日(8:30Am-17:30Pm)(共计3天)开展时间:11月19日至11月21日(8:30Am-17:30Pm)(共计3天)撤展时间:11月21日(15:00Pm-22:00Pm)4、其他用途甲乙双方于签订本合同时确认,甲方所属中国光谷科技会展中心为本次活动之合作伙伴。乙方同意在活动期间凡会议用餐、举办宴会、酒店客房等项目,均可选择中国光谷科技会展中心,并可在本次活动期间在乙方的网站及宣传材料上予以体现。对上述会议用餐或茶歇需求等事项的具体事宜,均以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第二条场地租金及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一、预订面积:同室内保底5900m,如少于此保底数,仍按保底数支付租金给甲方。如超01过保底面积,则按实际使用面积支付租金给甲方。二、协定费用及支付方式1.协定费用:1)展厅总费打包价:叁拾捌万元整(小写:380000元)2)以上打包价仅包含此次展会期间:现场用电接驳费,特装管理费,空调使用费,广告发布费,加班费,特展垃圾清理费,及其他展厅现场服务费说明:甲方负责展会现场保洁工作,每1000平方米配备一名保洁员工,保洁人数按本协议中乙方预订租用展馆面积折算。乙方需要服务的保洁员工超出甲方已配备的人员的,甲方需另行收费,具体以保洁方案为准。2.支付方式:协议签订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拾壹万肆仟元整(小写:2114000元)(定金为本协议预订租用展馆总场租费的30%),甲方出具收据;布展前五日支付本协议预订租用展馆的总场租费的70%即贰拾陆万陆仟元整(小写:266000元)(定金除外),甲方出具收据;撤展结束当天付清展会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根据实际消费金额及消费项目,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发票开具:场地租金开具6%增值税发票,其他费用根据此次活动所产生的实际消费开具免税增值税发票)并收回收据。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开具发票所需信息,包括:乙方名称、税务登记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银行账号、开户行及银行行号。4甲方收款账户:账户名称:国采(武汉)会展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16180100100068299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行号:217509)5.乙方开票信息: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00007404J银行账户名称:人民邮电报社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小营支行开户行账号:11-042601040008893第三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承诺乙方展览档期安排一经确认即对双方均产生约束力,非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更改。一方如需变更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另一方在收到变更通知七天内以书面回复表示同意后,方能变更本合同。在前述时限内如果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合同不变更。2.因合同变更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提出合同变更的一方应予赔偿;同意变更合同的表示,并不意味着免除提出合同变更一方的赔偿责任。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认可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导致另一方蒙受经济损失的,则须按如下比例向对方支付赔偿金。书面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日期赔偿比例展览开始前30天(含30天)租金总额的50%展览开始前10-29天(含10天)租金总额的80%展览开始前9天以内租金总额的100%4.乙方预订档期因政府临时性会展活动使用的,乙方不得追究甲方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第四条展览区域服务规范1.租赁期限起始日,甲乙双方应对展览区域内相关设施进行联合检查,并就展览区域状况签署《展馆使用确认书》。并以此作为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履行交接手续的依据。乙方有义务将展览区域内设备设施恢复原状并归还甲方。展览期间,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展览区域、甲方公共区域及其设备设施等的损害,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在展览活动期间,乙方及其参展商、施工单位、运输代理等应遵守展区开放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出入展览区域。如需延长现场停留时间,须于当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在接到该等申请后2小时内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如不同意的应说明理由。1903.乙方参展设备及展览项目不得超出甲方提供的基础设施技术指标的规定,对于任何超出现场承载能力或技术指标规定的展品或行为,甲方均有权予以拒绝。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基础设施损坏的,应由乙方给予赔偿。因除乙方以外的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基础设施损坏的,甲方应自行对该第三方追索损害赔偿,乙方可予以协助。第五条安全管理1.展览会期间,甲乙双方应遵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a4签订《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协议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大型活动承办者对其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主办者及其他参与大型活动的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安全职责”的原则由甲方和展览会的主办单位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遇有突发事件紧急处置权归属甲方,由其决定展览会终止、4延迟、取消、封闭等各项决定。2.有关展品的安全及保险事宜由乙方负责。3.乙方有义务约束其本身及参展商或施工单位,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展览区域内及公共区域地面、墙壁、柱子或廊道及原建筑结构和其它各项基础设施设备进行任何形式装修、牵拉、吊挂、设计、张贴、变动或改造。如有违反,责任方应照价赔偿。4.任何展品属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性危险品的,乙方须经甲方事先同意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进入展览现场。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的展品,甲方有权拒绝该展品进入展览区域。5.根据国家和武汉市关于在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以及有关的消防法律法规,甲方所属经营区域内全面禁止吸烟。乙方及其展览会的主办单位及其参展商、施工单位等参与方进入甲方所属经营区域内应严格执行禁烟规定。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损失赔偿均由责任方承担。6.为确保活动安全进行,乙方参展(会)人数最高限额应当按照《武汉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实施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人员数量,严禁超员失控的情况发生。双方应严格执行现场人员驻流最高限额的规定。对任何超过人流控制预警限额,可能引发现场人员过度集中的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采取有效措施限制乙方参会(展)人员进入现场。乙方必须服从并配合甲方疏导人流。7.甲方全力协助乙方应对在展览现场发生的一切突发事件,由乙方及时报请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实施有效控制,防止事态扩大、蔓延。8.甲乙双方对突发事件均有不传播、不扩散、不评论之义务。第六条施工搭建和展品运输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消防及环保的规定。乙方应与甲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于展览活动开始前30天向武汉市相关消防部门、***门报备并办理大型活动申报手续。如有因不符合以上规定而产生不良后果,须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委托之承包商在展览活动开始前15天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效果图、5摊位图、展位用电配载图等,并报甲方审查,获书面批准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甲方应当在收到前述资料之日起7天内书面回复审查意见,如甲方不予批准的,应同时说明理由。3.为确保展览会的安全进行,乙方选择的施工单位进入展区实施搭建,应按照甲方规定办理施工手续。4施工搭建必须遵守有关搭建规定。其所有工作人员须佩戴甲方核发的施工证件方有资格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对在展览期间,乙方参展单位进行施工搭建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参展单位自行承担。如果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导致甲方承担法律责任的,乙方参展单位应予全额赔偿,甲方有权予以追偿。5.乙方须遵守甲方关于展品运输的相关条例和规定。第七条双方责任与义务1.甲方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甲方提供展览区域正常工作时间开放服务、服务区域内公共通道及公共区5域原建筑照明、服务期限内公共区域清洁服务等。2.乙方责任与义务:2.17方举办的展览会及附属活动须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确保展览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如乙方为展览会的主办单位,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交展览的批文、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照等合法身份证明。如乙方为展览会的承办单位,除提交前述证明文件外,还应出示主办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2.2在合同履行期间,7方和展览会主办及参展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武汉市的有关规定及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展览会间的所有展品及展示内容不得违反国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部门规定,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和展览会的主办及参展单位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对因此所受损失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方法律责任的权力。2.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的行为直接导致甲方对第三方承担责任或者连带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62.4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公共区域搭建展台、宜传广告等。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拆除。2.5乙方有义务保证其自身及参展商的音响设备及其它各项设备音量不超过75分贝,如经劝阻无效,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制止。2.6乙方宣传或展出内容及相关标识与本合同签订时所注明的展览会名称不符或超出本合同所注明的展览会名称范围,甲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第八条违约责任1.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即为违约。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在5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或履行合同。违约方在上述限定时间内仍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或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就其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租金总额的30%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3.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场地租赁费用或其他应付款项,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照应付款的千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期限为从应付日的次日至实际给付日。乙方每次逾期付款超过10天以上(含本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付款项不再退还,乙方还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应付场租费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4展览期间,乙方不得进行本合同所约定的用途以外的展览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场地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5.本合同项下其它条款中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九条关于不可抗力及争议解决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双方无法履行合同的,双方可经协商后同意合同延期,所发生的费用按照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承担。2.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事宜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及时协商,7协商不成或不予协商时,本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通知及送达1.依照本合同作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送至本合同列明的收件方的下列通讯地址。甲方通讯地址公司名称:国采(武汉)会展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高新大道787号联系人:高宸电话号码:18207126721邮政编码:430000乙方通讯地址公司名称:人民邮电报社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1号联系人:陈鹏电话号码:(010)649629352.一方发出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依下列规定视作已经送达对方:①如以挂号信件邮寄,在投邮七天后视为收讫;②如直接交付,在交付时视为收讫;③女如以特快专递发送,在发出三天后视为收讫。3.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或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上述邮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第十一条其它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或合同章)8后生效,于本合同之各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2.凡对本合同进行的任何修改,当以书面形式列出,并由双方共同签字或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同意后生效。3.合同双方商定的其它补充条款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完善补充,双方共同签字或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双方均有保守商业秘密,不向第三方扩散之义务。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年月日年月日9中国光谷科技会展中心现场服务确认单会议名称:2020中国5G+工业互联网大会服务期限:2020年11月15-21日甲方:人民邮电报社甲方联系人:陈鹏联系方式:010-64962935乙方:国采(武汉)会展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乙方联系人:彭亚爽联系方式:18071094741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一、服务项目及服务总费用日期活动时间地点布置预计人数价格(人民币)11月15日进场09:0017:303层会议中心所有会议室进场-158000011月16-21日布展、彩排、开会按照主办方要求时间,可通宵布展及彩排课桌+剧院1000人费用合计1580000元以上费用已包含:照明及施工用电、会议期间空调使用费、会议桌(含桌套)、会议椅(含椅套)、纸、笔、矿泉水、垃圾清理清运费、签到台、无线麦克风2支。备注:本展馆大宴会厅区域LED屏不可拆卸。包含LED进场费。1用餐服务:日期活动时间地点保底人数餐标11月16-21日自助餐12:00-13:30待定待定100元/位合同期间,对于甲方首次确认的用餐人数可以采取最终确认制。合同期间,乙方将按照甲方确认的用餐保底人数备餐。若甲方实际用餐人数不足保底人数,由于乙方成本费用已发生,甲方需按照保底人数结账;若甲方实际用餐人数超过保底人数,甲方需按照实际人数结账。若甲方实际用餐人数超过保底人数的5%,甲方理解乙方不能保证甲方用餐时间及食品种类与订单中的内容一致。二、合同付款和生效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580000元(大写:壹佰伍拾捌万元整)含税价,甲方采用本地支票或汇款方式支付,应于2020年10月30日17:00前向乙方支付全款。2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款项开具收据。待甲方结清全部应付款项(含设备损坏赔偿费)后一并开具发票。发票为:6%税率的增值税发票3.乙方收款信息及甲方开票信息。乙方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行号:217509乙方户名:国采(武汉)会展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账号:416180100100068299甲方开票信息:公司名称:人民邮电报社税号:12100000400007404J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1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小营支行2银行账户:11-042601040008893三、双方名称、标识使用规定合同双方同意因本次会议需要在对外宣传、推介、以及官方微博等用于非商业性不以获利为目的时,可以互相使用其各自合法拥有的名称、标识及字号、徽记等。四、违约责任1.双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条款,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双方因不可抗力之外无法控制的原因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条款,可根据上述原因的影响程度,经核实可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在第一时间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2.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每笔款项,每逾期一日须按照应付款总额千分之十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任何一方违约应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遭受的损失,该类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守约方为维护自身权益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担保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交通费、误工费等。五、安全管理1.甲方应依法履行安全职责,全面负责承办会议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若活动参加人数达到法律规定基准人数时,应于活动举办前向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并将该活动审批材料的复印件交乙方备案。2.甲方应保证在主办会议活动期间其雇员及客户的人身安全,若因此产生相关法律责任的,均由其自行承担。3.甲方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任何易燃或易爆和有毒性物品不得进入展馆内,若因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4.展馆的所有区域均禁止吸烟。根据国家和武汉市关于在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以及有关的消防法律法规,甲方及其参与方在展馆里应严格禁止吸烟。甲方确认,任何个人和团体均有在场馆内全面履行禁烟的义务。5.甲方承诺将严格遵守禁烟规定,并尽最大努力保证其参与方在展馆的所有区域都遵守此规定。对于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予以赔偿。3六、通知及送达1位照本同作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必须米用书面形式达全本合同列明的收件方的下列通讯地址。甲方通讯地址公司名称:人民邮电报社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1号联系人:陈鹏电话号码:010-64962935邮政编码:乙方通讯地址公司名称:国采(武汉)会展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高新大道787号联系人:彭亚爽电话号码:18071094741邮政编码:一方发出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依下列规定视作已经送达对方:①如以挂号信件邮寄,在投邮七天后视为收讫;②如直接交付,在交付时视为收讫;如以特快专递发送,在发出三天后视为收讫。3双方通过上沭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或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上沭邮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一方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七、其他1因执行本合同相关事项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给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司章(或合同章)之日生效。43.甲方法定代表人自愿对本合同项下的付款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下无正文)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年月日年月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展馆租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