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 | 其他社会保障服务

_、合同编号:11N00268743220256001
二、合同名称: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TZJY-YHZFCG-2025-0804(单_来源采购)
四、项目名称: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路103号
联系方式:0576-87221206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
联系方式:1396762803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573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573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单_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1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服务.pdf

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服务.pdf

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服务”委托协议甲方: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乙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公司为加强和规范玉环市工伤保险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一、委托服务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或其指定的服务对象提供玉环市范围内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服务事项:1、协助开展工伤事故调查核实工作;2、协助开展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的政策宣传、培训等工作;3、协助开展劳动能力鉴定上门服务有关工作;4、其他相关工作。二、服务项目内容1、乙方协助做好工伤事故调查核实工作。乙方在接到甲方工伤认定部门《协助调查工伤事故交办单》后,应按时派出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到事故现场或其他有关场所按第1页共18页规定开展勘查、核实、取证,做到用人单位、用工单位、人员身份、受伤经过、人员伤情五者真实一致,同时做好影像资料、书面材料、电子文档等记录工作。2、乙方协助做好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的政策宣传、培训等工作。乙方在工伤事故调查核实同时,对用人单位开展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政策的宣传培训。每个年度内,乙方根据工作安排对发生工伤的企业组织开展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政策宣传培训。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的政策宣传、培训工作需配备一名专业讲师。3、乙方配合劳动能力鉴定上门服务有关工作。对行动不便的鉴定对象,乙方在接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协助劳动能力鉴定交办单》后,医疗卫生专家上门鉴定做好服务保障工作。4、乙方协助做好其他相关工作三、服务要求1、乙方在人员安排上应予以充分保障,应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需配备8名在35周岁以下专职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台州户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应为派出人员配备日常办公设备,并提供外出调查取证及实施其他.相关工作期间的车辆2辆(车辆行驶里程要求在10万公里以内,且车辆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其中一名驾驶员需具有第2页共18页三年以上驾龄且近三年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2、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否则甲方可暂停委托业务直至终止合同。3、乙方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伤保险经办服务期间,应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对甲方提供资料负有保密责任。4、甲方对派驻人员定期进行考核,甲方认为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不胜任岗位要求的,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人员调换要求,一个月内重新安排接替工作人员。5、乙方承担开展该项工作的各项费用支出:办公设备费用、人员薪酬和培训费、外出调查所产生的差旅费、调查车辆的日常开支和可能产生的安全事故费用等。6、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的政策宣传、培训工作。乙方在工伤事故调查核实同时,对用人单位开展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政策的宣传培训。每个年度内,乙方根据安排对全市所有企业(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不少于20次的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政策集中宣传培训活动(每次集中培训单位不少于50家,培训人数总计W1000人)。7、供应商年度协查采集不实申报案件线索数不低于年总负责协助调查案件数的1%。四、服务期限本协议服务期限壹年,协议期限从2025年12月1日第3页共18页零时起,至2026年11月30日二十四时止(因招标时间原因,上一年度合同履约期满后至本合同签订前的过渡期间服务由原服务供应商提供,有关事宜根据“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服务”项目过渡期履约协议进行处置)。五、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柒万叁仟元整(¥:573000元)。本合同约定的管理费用金额为含增值税价格,税率为:6%,除经双方书面约定的情况外,乙方将不会在合同价款之外另行收取适用于该业务的增值税以及附加税费。合同执行期间,因政府财税部门对增值税政策调整的,增值税税额按调整后的税率执行,含税价格不变,双方按含税价格和调整后的增值税税额重新确定不含增值税价格。付款前乙方需开具或提供增值税发票。六、付款方式本项目费用由基本服务费和绩效考核费两部分组成。基本服务费为当年中标费用的80%,即人民币肆拾伍万捌仟肆佰元整(¥:458400元),绩效考核费为当年中标费用的20%,即人民币壹拾壹万元肆仟陆百元整(¥:114600元)。(一)基本服务费: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甲方按照乙方中标费用的80%进行支付,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完成以下工作指标:1、每年度完成不少于3000件工伤事故的调查核实,且第4页共18页甲方对案件评价合格率不低于95%;2、根据工作安排对发生工伤的企业组织开展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政策宣传培训;3、每年度医疗卫生专家上门鉴定做好服务保障工作;4、做好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二)绩效考核费:甲方在年度服务期满的一个月内根据《玉环市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履约考核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履约考核评价办法》)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评价,并在服务期满的三个月内以评价结果作为支付剩余20%乙方绩效考核费用的依据。《履约考核评价办法》作为本合同的必要附件形式存在。甲方通过实地检查、抽样调查、查看记录等方式,重点考核乙方服务项目的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公众满意度等,采取扣分制和奖分制相结合的综合计分办法,确保乙方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结算费用计算详见合同附件“玉环市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履约考核评价办法”S七、合同终止1、出现如下任一情况时,本合同终止:(1)合同期满;(2)因甲方或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合同被解除的;(3)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合同被第5页共18页解除的;(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调查核实相关业务事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导致甲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的,或因工作失职造成工伤保险基金损失较大的,或发生严重损害当事人权益情况的,或造成甲**府形象严重受损,合同被解除的;2、甲方与乙方在合同期内正常履行各项合同条款且非双方所违约或问题造成需解除合同的,双方均应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方可解除合同。八、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在项目实施合同期限内,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了解掌握服务质量情况,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服务相关情况和资料。2、甲方依托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用人单位及相关人员相关信息。3、甲方协助乙方协调与用人单位、医药机构的关系,为乙方进入用人单位、医药机构完成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工作提供必要支持。4、甲方认为乙方拟投入人员不适合岗位工作的,可提出人员退回要求,乙方应在人员退回后的30天内安排人员到岗。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整人员或安排从事其他工作。第6页共18页(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本保险合同业务转包给第三方,也不能实施共保。2、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后的一个月内设立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管理部门,设分管领导及专职联系人,并配备相应专业工作人员、专用车辆及办公设备。(乙方开展该项工作所需的一切设备和费用:办公设备费用、人员薪酬和培训费、外出调查所产生的差旅费、调查车辆的日常开支和可能产生的安全事故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一周内,将所派人员相关信息与联系方式等以书面形式交甲方备案,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上岗,如有不能胜任岗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更换工作人员。若变更所派人员应及时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更换。乙方所派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为乙方提供合作项目所需的业务和财务操作规程,乙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4、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完成并提供甲方所需的阶段性相关业务情况分析报告及业务总结报告。(三)共同权利和义务1、甲方与乙方应及时沟通和共同研究业务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服务监管等内容。·2、工伤保险政策发生调整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第7页共18页乙方应及时作出调整;乙方在协助经办时出现新情况或遭遇突发事件,应及时通报甲方。3、甲方与乙方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工伤保险政策、管理知识等培训。4、乙方在协助经办时发现的违规违法嫌疑案件要及时通报给甲方,实现信息共享,其中甲方在审核检查过程要把握政策、提出规范要求,乙方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工作。九、监督管理(一)甲方对乙方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工作进行监督,监督内容包括合同履行、业务管理、服务质量等情况,乙方应积极配合。(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三)乙方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中,出现营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违规行为,造成工伤保险业务差错或基金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乙方工作人员协助调查工伤事故,与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或近亲属关系的,应及时报告甲方并采取回避。(四)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参保人员信息以及相关资料应承担保密责任,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乙方应采取对信息系统权限控制、数据拷贝和存储过程中内外第8页共18页网隔离等管理手段履行保密义务。如查实有泄密或用于其他用途的,由乙方负责消除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五)乙方利用专业技术和行业信息优势之便,故意隐瞒和掩盖自身过失,违背投标承诺和未尽义务,甲方可追究乙方的责任并要求赔偿,且不受合同时效的限制。(六)甲方与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事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甲方与乙方由于不可抗力(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瘟疫等)影响合同履行时,经权威机构证明或双方确认,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十、违约责任1、在合作期限内甲方和乙方必须认真履行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否则将根据实际损失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2、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和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甲方和乙方如有擅自解除本协议的,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证3、乙方不能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供人员、设备等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4、乙方擅自更换派驻现场项目服务人员的违约责任:因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第9页共18页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相应岗位工作,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同意更换,更换到位的项目服务人员资质不低于原项目服务人员;除上述情形外不允许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每更换一人次扣除-3000元违约金。5、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减少项目服务人员的,每发现一次从预留服务费中扣除10000元,此事件一年内发生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甲方与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与乙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反保险欺诈条款甲乙双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金融监管规定和乙方制度要求,开展反保险欺诈相关工作,建立保险欺诈行为识别机制,执行相关应对措施。甲方对于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的保险欺诈行为,应及时向乙方反映,并配合乙方开展反欺诈调查等相关工作。十三、反洗钱条款各方应遵守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第10页共18页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及《保险业务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履行相关反洗钱义务。十四、清廉合作条款为秉持廉洁、诚信原则进行合作洽谈及签订相关协议,维护廉洁、诚信、共赢的合作关系,双方同意就此次合作开展廉洁监督。甲乙双方在合作洽谈、合同签订及履行等相关过程中,不会对合作经办人或相关业务负责人有赠送现金或实物等任何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并自觉接受对方监督。十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条款1、甲方有权对乙方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进行监督评价,乙方应积极进行配合。若发现乙方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甲方有权督促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拒不整改或不积极整改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作协议,并将乙方机构列入甲方合作机构黑名单。对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做好产品和服务信息的披露及告知,保证向)甲方客户对合作业务进行完整、如实介绍,确保甲方客户已充分了解合作内容,不得存在夸大业务功能、收取额外费用等侵犯消费者权益和违反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的情况。因乙方及其业务人员的违规行为,给甲方及其客户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11页共18页3、因合作业务发生消费纠纷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妥善处理,对投诉事项进行核实。若发现乙方存在本合同项下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进行追责;因乙方额外向甲方客户提供的本合同之外的增值服务发生消费纠纷的,由乙方单方进行处理。4、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监管要求,在开展业务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其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举措或相关制度等。5、甲乙双方应有效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在消费者授权同意的基础上共同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确保不发生数据滥用或泄露。6、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准确地处置涉及合作业务的突发事件,乙方应建立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确保服务的连续性。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及时将合作业务相关的影响情况向甲方报告。7、乙方应确保相关合作行为符合法律、监管法规、行业规则等要求,做好风险管理。十六、其他事项(一)与本合同有关的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中标通知书、乙方投标文件、现场澄清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加以补充。补充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12页共18页(二)反商业贿赂条款是本合同之必备条款,与本合同其它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与乙方同意签订并遵守如下反商业贿赂条款:1、甲方与乙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2、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3、乙方严格禁止乙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乙方经办人发生本款第二项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乙方公司制度的,都将受到乙方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4、乙方郑重提示:乙方反对甲方或甲方经办人员为了本合同之目的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本款第二项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5、甲方与乙方或其经办人违反本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三)本协议内容与上级下达的新文件(或规定条例)有缺失或不符部分,自新文件(或规定条例)生效之日起无第13页共18页条件自动变更,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一同生效。甲方: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之户名: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玉环支行银行帐号:1207081109064080888乙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公司隙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户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市经济开发区支行银行帐号:1207011209031688844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11月项日第14页共18页附件:玉环市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履约考核评价办法为确保我市商业保险机构协助经办工伤保险业务工作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有效提高商业保险机构协助经办工伤保险业务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购买商业保险机构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服务合同书》(以下简称《协助经办合同》)约定之精神,现制定本办法:一、履约考核评价工作适用于玉环市范围内开展的商业保险机构协助经办工伤保险业务工作。二、市人力社保局开展对商业保险机构协助经办工伤保险业务履约考核评价工作,考核的时间一般为服务期满后进行。三、按照《协助经办合同》中经费的拨付条款,商业保险机构服务期内协助办理工伤保险业务的绩效考核费由市人力社保部门根据考核结果与商业保险机构进行结算。四、由市人力社保局相关科室(单位)组成考核小组,根据本办法确定的考核标准,对商业保险机构日常开展的工作内容、记录,通过实地检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开展综合考核评价,并将考评结果向商业保险机构进行反馈。五、考核评价的基本分共为100分。考核评价在基本分的基础上采取扣分制和奖分制相结合的综合计分办法,各项目的扣分以该具体评价内容的赋分为限,扣完为止。商业保险协助办理工伤保险业务过程中,有重大突出贡献或受到政府部门表彰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酌情给予加分。服务期内加分总数不超过10分。六、绩效考核费最终结算额:1.考核评价最终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将绩效考核费全额支付给商业保险机构。2.考核评价最终得分在80分以下的,最终结算额=绩效考核费总额×(考核评价最终得分÷80)。3.商业保险协机构在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绩效考核费不予支付。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在履约考核评价结束后1个月内将绩效考核费划拨商业保险机构。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商业保险机构协助经办工伤保险业务工作发展情况,适时对考核内容与考核标准进行调整,并在下一个服务期内按照调整后实施。附件:玉环市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履约考核评价表2025年月日第15页共18页玉环市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履约考核评价表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办法内容及标准分值组织保障(30分)人员保障(10分)建立相应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查看文档资料及工作实际商业保险机构成立协助经办工伤保险业务管理部门,设有分管领导、专职联系人,缺一本项目不得分。10商业保险机构协助经办岗位出现人员空缺连续满1个月的,本项目不得分。商业保险机构在人员退回后,未及时补充符合合同要求的人员到岗,本项目不得分。商业保险机构未经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擅自调整人员或安排从事其他工作的,每次扣2分。商业保险机构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出现岗位缺勤现象,每次扣1分。设备保障(10分)提供正常使用的专用车辆,负责车辆维护查看文档资料及工作实际商业保险机构提供专用工作车辆不能正常使用连续满15天的,本项目不得分。10商业保险机构未经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擅自调整车辆用途的,每次扣2分。系统保障(5分)提供正常使用的业务系统,负责系统维护查看文档资料及工作实际协助经办工伤保险业务系统不能正常使用连续满3天的,本项目不得分5因协助经办工伤保险业务系统故障导致业务数据丢失的,本项目不得分制度保障(5分)建立规范的工作管理制度,开展协助经办工伤保险业务专题培训查看文档资料及工作实际商业保险机构建立规范的协助经办工作管理制度,未建立本项目不得分。5商业保险机构对协助经办业务涉及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每发现一次扣2分。商业保险机构每年对派出人员开展不少于4次内部专题培训,且有详细培训记录,少一次扣1分。业务管理(50分)工伤事故调查核实(30分)按规定及时到现场勘查、核实、取证,有规范的影像、书面、文档等记录和调查结论查看文档资料,调查相关人员商业保险机构工作人员未按交办要求前往调查地点勘查的,每发现一起本项目不得分。12商业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收受财物宴请的,发现一起本项目不得分。商业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因敷衍了事或瞒报漏报等主观因素造成调查事实不清、证第16页共18页据不足,导致案件事实认定错误,发现一起扣3分;导致人力社保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的,发现一起本项目不得分。商业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因调查不文明、不规范等违反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规定造成投诉的,发现一起扣2分。商业保险机构工作人员提交的影像、书面、文档和调查结论等资料不规范的,发现一起扣1分。采集骗保线索占核查数1%以上的(折算为整数件数,四舍五入)得18分,每少1件扣0.6分。18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办法内容及标准分值工伤政策宣传培训(15分)按规定开展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政策宣传培训查看文档资料,了解用人单位商业保险机构工作人员未按要求对事故发生单位开展工伤保险及工伤预防政策宣传培训,发现一起扣5分。15商业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敷衍了事,被服务单位投诉,发现一起扣2分。商业保险机构未按交办要求,组织开展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集中政策培训活动,本项目不得分。劳动能力鉴定交通保障(5分)协助对行动不便的工伤人员开展上门鉴定查看派车记录查询经办系统商业保险机构未提供交通保障的,发现一起本项目不得分。5商业保险机构未及时提供交通保障的,发现一起扣1分。服务满意度(10分)对商业保险机构日常工作满意度进行调查问卷或电话调查通过向用人单位、受伤人员及柜关单位人员进行问卷或电话调查,100%反馈“满意”得10分;85%以上至100%以内反馈“满意”得8分;70%以上至85%反馈“满意”得6分,70%及以下反馈“满意”不得分。调查样本数不少于100个。10交办单合格率(10分)对商业保险机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调查查询协助经办系统商业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完成交办单后,由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评价,发现一起不合格扣1分。10第18页共18页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服务”委托协议甲方: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乙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公司为加强和规范玉环市工伤保险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一、委托服务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或其指定的服务对象提供玉环市范围内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服务事项:1、协助开展工伤事故调查核实工作;2、协助开展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的政策宣传、培训等工作;3、协助开展劳动能力鉴定上门服务有关工作;4、其他相关工作。二、服务项目内容1、乙方协助做好工伤事故调查核实工作。乙方在接到甲方工伤认定部门《协助调查工伤事故交办单》后,应按时派出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到事故现场或其他有关场所按第1页共18页规定开展勘查、核实、取证,做到用人单位、用工单位、人员身份、受伤经过、人员伤情五者真实一致,同时做好影像资料、书面材料、电子文档等记录工作。2、乙方协助做好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的政策宣传、培训等工作。乙方在工伤事故调查核实同时,对用人单位开展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政策的宣传培训。每个年度内,乙方根据工作安排对发生工伤的企业组织开展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政策宣传培训。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的政策宣传、培训工作需配备一名专业讲师。3、乙方配合劳动能力鉴定上门服务有关工作。对行动不便的鉴定对象,乙方在接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协助劳动能力鉴定交办单》后,医疗卫生专家上门鉴定做好服务保障工作。4、乙方协助做好其他相关工作三、服务要求1、乙方在人员安排上应予以充分保障,应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需配备8名在35周岁以下专职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台州户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应为派出人员配备日常办公设备,并提供外出调查取证及实施其他.相关工作期间的车辆2辆(车辆行驶里程要求在10万公里以内,且车辆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其中一名驾驶员需具有第2页共18页三年以上驾龄且近三年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2、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否则甲方可暂停委托业务直至终止合同。3、乙方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伤保险经办服务期间,应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对甲方提供资料负有保密责任。4、甲方对派驻人员定期进行考核,甲方认为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不胜任岗位要求的,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人员调换要求,一个月内重新安排接替工作人员。5、乙方承担开展该项工作的各项费用支出:办公设备费用、人员薪酬和培训费、外出调查所产生的差旅费、调查车辆的日常开支和可能产生的安全事故费用等。6、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的政策宣传、培训工作。乙方在工伤事故调查核实同时,对用人单位开展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政策的宣传培训。每个年度内,乙方根据安排对全市所有企业(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不少于20次的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政策集中宣传培训活动(每次集中培训单位不少于50家,培训人数总计W1000人)。7、供应商年度协查采集不实申报案件线索数不低于年总负责协助调查案件数的1%。四、服务期限本协议服务期限壹年,协议期限从2025年12月1日第3页共18页零时起,至2026年11月30日二十四时止(因招标时间原因,上一年度合同履约期满后至本合同签订前的过渡期间服务由原服务供应商提供,有关事宜根据“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服务”项目过渡期履约协议进行处置)。五、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柒万叁仟元整(¥:573000元)。本合同约定的管理费用金额为含增值税价格,税率为:6%,除经双方书面约定的情况外,乙方将不会在合同价款之外另行收取适用于该业务的增值税以及附加税费。合同执行期间,因政府财税部门对增值税政策调整的,增值税税额按调整后的税率执行,含税价格不变,双方按含税价格和调整后的增值税税额重新确定不含增值税价格。付款前乙方需开具或提供增值税发票。六、付款方式本项目费用由基本服务费和绩效考核费两部分组成。基本服务费为当年中标费用的80%,即人民币肆拾伍万捌仟肆佰元整(¥:458400元),绩效考核费为当年中标费用的20%,即人民币壹拾壹万元肆仟陆百元整(¥:114600元)。(一)基本服务费: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甲方按照乙方中标费用的80%进行支付,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完成以下工作指标:1、每年度完成不少于3000件工伤事故的调查核实,且第4页共18页甲方对案件评价合格率不低于95%;2、根据工作安排对发生工伤的企业组织开展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政策宣传培训;3、每年度医疗卫生专家上门鉴定做好服务保障工作;4、做好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二)绩效考核费:甲方在年度服务期满的一个月内根据《玉环市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履约考核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履约考核评价办法》)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评价,并在服务期满的三个月内以评价结果作为支付剩余20%乙方绩效考核费用的依据。《履约考核评价办法》作为本合同的必要附件形式存在。甲方通过实地检查、抽样调查、查看记录等方式,重点考核乙方服务项目的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公众满意度等,采取扣分制和奖分制相结合的综合计分办法,确保乙方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结算费用计算详见合同附件“玉环市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履约考核评价办法”S七、合同终止1、出现如下任一情况时,本合同终止:(1)合同期满;(2)因甲方或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合同被解除的;(3)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合同被第5页共18页解除的;(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调查核实相关业务事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导致甲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的,或因工作失职造成工伤保险基金损失较大的,或发生严重损害当事人权益情况的,或造成甲**府形象严重受损,合同被解除的;2、甲方与乙方在合同期内正常履行各项合同条款且非双方所违约或问题造成需解除合同的,双方均应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方可解除合同。八、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在项目实施合同期限内,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了解掌握服务质量情况,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服务相关情况和资料。2、甲方依托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用人单位及相关人员相关信息。3、甲方协助乙方协调与用人单位、医药机构的关系,为乙方进入用人单位、医药机构完成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工作提供必要支持。4、甲方认为乙方拟投入人员不适合岗位工作的,可提出人员退回要求,乙方应在人员退回后的30天内安排人员到岗。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整人员或安排从事其他工作。第6页共18页(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本保险合同业务转包给第三方,也不能实施共保。2、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后的一个月内设立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管理部门,设分管领导及专职联系人,并配备相应专业工作人员、专用车辆及办公设备。(乙方开展该项工作所需的一切设备和费用:办公设备费用、人员薪酬和培训费、外出调查所产生的差旅费、调查车辆的日常开支和可能产生的安全事故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一周内,将所派人员相关信息与联系方式等以书面形式交甲方备案,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上岗,如有不能胜任岗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更换工作人员。若变更所派人员应及时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更换。乙方所派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为乙方提供合作项目所需的业务和财务操作规程,乙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4、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完成并提供甲方所需的阶段性相关业务情况分析报告及业务总结报告。(三)共同权利和义务1、甲方与乙方应及时沟通和共同研究业务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服务监管等内容。·2、工伤保险政策发生调整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第7页共18页乙方应及时作出调整;乙方在协助经办时出现新情况或遭遇突发事件,应及时通报甲方。3、甲方与乙方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工伤保险政策、管理知识等培训。4、乙方在协助经办时发现的违规违法嫌疑案件要及时通报给甲方,实现信息共享,其中甲方在审核检查过程要把握政策、提出规范要求,乙方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工作。九、监督管理(一)甲方对乙方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工作进行监督,监督内容包括合同履行、业务管理、服务质量等情况,乙方应积极配合。(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三)乙方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中,出现营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违规行为,造成工伤保险业务差错或基金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乙方工作人员协助调查工伤事故,与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或近亲属关系的,应及时报告甲方并采取回避。(四)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参保人员信息以及相关资料应承担保密责任,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乙方应采取对信息系统权限控制、数据拷贝和存储过程中内外第8页共18页网隔离等管理手段履行保密义务。如查实有泄密或用于其他用途的,由乙方负责消除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五)乙方利用专业技术和行业信息优势之便,故意隐瞒和掩盖自身过失,违背投标承诺和未尽义务,甲方可追究乙方的责任并要求赔偿,且不受合同时效的限制。(六)甲方与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事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甲方与乙方由于不可抗力(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瘟疫等)影响合同履行时,经权威机构证明或双方确认,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十、违约责任1、在合作期限内甲方和乙方必须认真履行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否则将根据实际损失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2、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和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甲方和乙方如有擅自解除本协议的,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证3、乙方不能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供人员、设备等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4、乙方擅自更换派驻现场项目服务人员的违约责任:因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第9页共18页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相应岗位工作,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同意更换,更换到位的项目服务人员资质不低于原项目服务人员;除上述情形外不允许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每更换一人次扣除-3000元违约金。5、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减少项目服务人员的,每发现一次从预留服务费中扣除10000元,此事件一年内发生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甲方与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与乙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反保险欺诈条款甲乙双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金融监管规定和乙方制度要求,开展反保险欺诈相关工作,建立保险欺诈行为识别机制,执行相关应对措施。甲方对于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的保险欺诈行为,应及时向乙方反映,并配合乙方开展反欺诈调查等相关工作。十三、反洗钱条款各方应遵守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第10页共18页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及《保险业务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履行相关反洗钱义务。十四、清廉合作条款为秉持廉洁、诚信原则进行合作洽谈及签订相关协议,维护廉洁、诚信、共赢的合作关系,双方同意就此次合作开展廉洁监督。甲乙双方在合作洽谈、合同签订及履行等相关过程中,不会对合作经办人或相关业务负责人有赠送现金或实物等任何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并自觉接受对方监督。十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条款1、甲方有权对乙方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进行监督评价,乙方应积极进行配合。若发现乙方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甲方有权督促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拒不整改或不积极整改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作协议,并将乙方机构列入甲方合作机构黑名单。对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做好产品和服务信息的披露及告知,保证向)甲方客户对合作业务进行完整、如实介绍,确保甲方客户已充分了解合作内容,不得存在夸大业务功能、收取额外费用等侵犯消费者权益和违反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的情况。因乙方及其业务人员的违规行为,给甲方及其客户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11页共18页3、因合作业务发生消费纠纷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妥善处理,对投诉事项进行核实。若发现乙方存在本合同项下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进行追责;因乙方额外向甲方客户提供的本合同之外的增值服务发生消费纠纷的,由乙方单方进行处理。4、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监管要求,在开展业务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其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举措或相关制度等。5、甲乙双方应有效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在消费者授权同意的基础上共同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确保不发生数据滥用或泄露。6、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准确地处置涉及合作业务的突发事件,乙方应建立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确保服务的连续性。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及时将合作业务相关的影响情况向甲方报告。7、乙方应确保相关合作行为符合法律、监管法规、行业规则等要求,做好风险管理。十六、其他事项(一)与本合同有关的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中标通知书、乙方投标文件、现场澄清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加以补充。补充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12页共18页(二)反商业贿赂条款是本合同之必备条款,与本合同其它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与乙方同意签订并遵守如下反商业贿赂条款:1、甲方与乙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2、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3、乙方严格禁止乙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乙方经办人发生本款第二项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乙方公司制度的,都将受到乙方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4、乙方郑重提示:乙方反对甲方或甲方经办人员为了本合同之目的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本款第二项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5、甲方与乙方或其经办人违反本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三)本协议内容与上级下达的新文件(或规定条例)有缺失或不符部分,自新文件(或规定条例)生效之日起无第13页共18页条件自动变更,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一同生效。甲方: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之户名: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玉环支行银行帐号:1207081109064080888乙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公司隙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户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市经济开发区支行银行帐号:1207011209031688844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11月项日第14页共18页附件:玉环市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履约考核评价办法为确保我市商业保险机构协助经办工伤保险业务工作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有效提高商业保险机构协助经办工伤保险业务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购买商业保险机构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服务合同书》(以下简称《协助经办合同》)约定之精神,现制定本办法:一、履约考核评价工作适用于玉环市范围内开展的商业保险机构协助经办工伤保险业务工作。二、市人力社保局开展对商业保险机构协助经办工伤保险业务履约考核评价工作,考核的时间一般为服务期满后进行。三、按照《协助经办合同》中经费的拨付条款,商业保险机构服务期内协助办理工伤保险业务的绩效考核费由市人力社保部门根据考核结果与商业保险机构进行结算。四、由市人力社保局相关科室(单位)组成考核小组,根据本办法确定的考核标准,对商业保险机构日常开展的工作内容、记录,通过实地检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开展综合考核评价,并将考评结果向商业保险机构进行反馈。五、考核评价的基本分共为100分。考核评价在基本分的基础上采取扣分制和奖分制相结合的综合计分办法,各项目的扣分以该具体评价内容的赋分为限,扣完为止。商业保险协助办理工伤保险业务过程中,有重大突出贡献或受到政府部门表彰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酌情给予加分。服务期内加分总数不超过10分。六、绩效考核费最终结算额:1.考核评价最终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将绩效考核费全额支付给商业保险机构。2.考核评价最终得分在80分以下的,最终结算额=绩效考核费总额×(考核评价最终得分÷80)。3.商业保险协机构在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绩效考核费不予支付。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在履约考核评价结束后1个月内将绩效考核费划拨商业保险机构。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商业保险机构协助经办工伤保险业务工作发展情况,适时对考核内容与考核标准进行调整,并在下一个服务期内按照调整后实施。附件:玉环市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履约考核评价表2025年月日第15页共18页玉环市工伤保险业务协助经办履约考核评价表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办法内容及标准分值组织保障(30分)人员保障(10分)建立相应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查看文档资料及工作实际商业保险机构成立协助经办工伤保险业务管理部门,设有分管领导、专职联系人,缺一本项目不得分。10商业保险机构协助经办岗位出现人员空缺连续满1个月的,本项目不得分。商业保险机构在人员退回后,未及时补充符合合同要求的人员到岗,本项目不得分。商业保险机构未经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擅自调整人员或安排从事其他工作的,每次扣2分。商业保险机构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出现岗位缺勤现象,每次扣1分。设备保障(10分)提供正常使用的专用车辆,负责车辆维护查看文档资料及工作实际商业保险机构提供专用工作车辆不能正常使用连续满15天的,本项目不得分。10商业保险机构未经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擅自调整车辆用途的,每次扣2分。系统保障(5分)提供正常使用的业务系统,负责系统维护查看文档资料及工作实际协助经办工伤保险业务系统不能正常使用连续满3天的,本项目不得分5因协助经办工伤保险业务系统故障导致业务数据丢失的,本项目不得分制度保障(5分)建立规范的工作管理制度,开展协助经办工伤保险业务专题培训查看文档资料及工作实际商业保险机构建立规范的协助经办工作管理制度,未建立本项目不得分。5商业保险机构对协助经办业务涉及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每发现一次扣2分。商业保险机构每年对派出人员开展不少于4次内部专题培训,且有详细培训记录,少一次扣1分。业务管理(50分)工伤事故调查核实(30分)按规定及时到现场勘查、核实、取证,有规范的影像、书面、文档等记录和调查结论查看文档资料,调查相关人员商业保险机构工作人员未按交办要求前往调查地点勘查的,每发现一起本项目不得分。12商业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收受财物宴请的,发现一起本项目不得分。商业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因敷衍了事或瞒报漏报等主观因素造成调查事实不清、证第16页共18页据不足,导致案件事实认定错误,发现一起扣3分;导致人力社保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的,发现一起本项目不得分。商业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因调查不文明、不规范等违反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规定造成投诉的,发现一起扣2分。商业保险机构工作人员提交的影像、书面、文档和调查结论等资料不规范的,发现一起扣1分。采集骗保线索占核查数1%以上的(折算为整数件数,四舍五入)得18分,每少1件扣0.6分。18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办法内容及标准分值工伤政策宣传培训(15分)按规定开展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政策宣传培训查看文档资料,了解用人单位商业保险机构工作人员未按要求对事故发生单位开展工伤保险及工伤预防政策宣传培训,发现一起扣5分。15商业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敷衍了事,被服务单位投诉,发现一起扣2分。商业保险机构未按交办要求,组织开展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集中政策培训活动,本项目不得分。劳动能力鉴定交通保障(5分)协助对行动不便的工伤人员开展上门鉴定查看派车记录查询经办系统商业保险机构未提供交通保障的,发现一起本项目不得分。5商业保险机构未及时提供交通保障的,发现一起扣1分。服务满意度(10分)对商业保险机构日常工作满意度进行调查问卷或电话调查通过向用人单位、受伤人员及柜关单位人员进行问卷或电话调查,100%反馈“满意”得10分;85%以上至100%以内反馈“满意”得8分;70%以上至85%反馈“满意”得6分,70%及以下反馈“满意”不得分。调查样本数不少于100个。10交办单合格率(10分)对商业保险机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调查查询协助经办系统商业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完成交办单后,由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评价,发现一起不合格扣1分。10第18页共1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