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巡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2025)
一、合同编号:CGXM-420100-2025-09059-HT-01
二、合同名称:技术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420100-2025-09059
四、项目名称: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巡查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地址: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3、联系方式:027-11111111
4、供应商(乙方):武汉江南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5、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绿地汉口中心(二期)第S7-a幢/单元8层(1)办公号房
6、联系方式:027-8261415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巡查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528000元
5、合同金额:52.8(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11月13日至2026年05月11日;履约地点:武汉市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0-2025-05134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1-1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2-01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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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103049.pdf
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巡查服务甲方: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乙方:武汉江南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巡查服务合同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巡查服务合同甲方: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乙方:武汉江南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巡查服务,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负责武汉市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巡查服务工作。工作范围和具体工作内容为:工作范围:对武汉市域内所有房屋建筑工地。工作内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武汉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标准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对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第三方辅助检查,检查内容将涵盖施工现场围墙、施工道口硬化、封闭作业、冲洗设备、场内临时设施材料堆放、扬尘治理、作业道口保洁、生活设施、施工标志牌等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同时,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节假日、高中考重大活动期间保障巡查工作。当次现场巡查结束后,乙方应现场将有关检查问题或隐患反馈项目,并报告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市质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巡查服务合同安中心”)。同时,在24小时内出具该项目的电子版检查报告,以便甲方能通过报告及时了解受检项目整体文明施工管理情况,使报告具有时效性。检查频次:开展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巡查,文明施工巡查次数不少于2420次(包含文明施工日常检查工作和重大保障任务(如“汉马”、中高考、国庆节、重要会议、重要赛事等)要求对有关区域、沿线房建工地文明施工进行的专项检查)。第二条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天(2025年11月13日-2026年5月11日)。乙方提供完毕相关资料且为甲方认可接受的,视为乙方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全部工作。第三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2.8万元(大写:伍拾贰万捌仟元)2.支付方式与时间:经双方约定,甲方采取2次付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首次支付: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服务费的40%(实际时间以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后支付),即21.12万元(大写:贰拾壹万壹仟贰佰元整)。第2次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的要求完成服务期的工作后,在向甲方提交所有成果报告且报告质量被确认为合格后根据实际工作量结清尾款。2次支付金额总和不得超出52.8万元。尾款支付前,乙方也需一并提交检查台账。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巡查服务合同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名称:武汉江南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201021779876725;地址和电话: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绿地汉口中心(二期)第S7-a幢/单元8层(1)办公号房,027-82614150;开户行及账号:招商银行武汉花桥支行127916826410601甲方每次支付前,乙方应提交书面付款申请,并提供合法合规的等额发票作为请款条件。第四条权利和义务甲方指定市质安中心履行以下权利义务:(一)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在监项目台帐清单(含项目名称、地址、参建单位、项目概况、当前进度、是否中止监督、联系方式、检查巡查要求等);(二)负责对乙方检查人员进行有关文明施工管理政策与技术规范的指导;(三)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建立项目差异化监管办法,更新重点监控项目名单,为乙方开展检查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四)乙方应当接受市质安中心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签合同的依据。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检查人员应严格按照双方议定的规程开展检查工作,按照市质安中心提供的在监项目分月分周制定巡查检查计划,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巡查服务合同将每日检查巡查情况推送至市质安中心、各责任监督员以及指定的其他机构;负责根据市质安中心要求定期汇总、分析,检查巡查汇总报告(汇总报告应包括巡查情况、好差项目和主要问题分析,并按问题严重性进行分类,推送至市质安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和内设机构)。第五条违约责任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当月未能按期交付成果超过10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当月应付款总额×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逾期交付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逾期2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请求乙方赔偿损失。第六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可续签二次,一次一签。合同期满前30天,市质安中心对乙方合同期内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并且在下一合同期时间、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可与乙方续签订合同,最多续签两次。如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签合同,并重新组织采购。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区分以下情形处理:一非因对方违约而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在一个月前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巡查服务合同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一因对方违约而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可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主张违约责任。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但甲方的赔偿范围限定为“因甲方过错导致解除而直接产生的合理损失”。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双方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第七条成果保护乙方承诺其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编制的所有文件的成果属甲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到一致,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巡查服务合同本合同壹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甲方:(盖章)武汉市自然资源乙方:(盖章)武汉江南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13号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绿地汉口中心(二期)S7-a幢/单元8层(1)办公号房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方清郡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巡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