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平台适配改造 基地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2025)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采购平台适配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420000-2025-05053
二、合同名称: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适配改造项目协议
三、项目编号:420000-2025-05053
四、项目名称: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采购平台适配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2、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
3、联系方式:86620900
4、供应商(乙方):国采(湖北)技术有限公司
5、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B6栋7层01室
6、联系方式:817868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采购平台适配改造项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1460000元
5、合同金额:146(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10月22日至2026年03月21日;履约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5-05053
七、合同变更信息
1、原合同编号:420000-2025-05053
2、原合同名称: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适配改造项目协议
3、合同变更时间:2025-12-01
4、原合同变更的条款号:合同支付计划
八、合同签订日期:2025-10-22
九、变更合同公告日期:2025-12-01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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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pdf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适配改造项目协议甲方: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乙方:国采(湖北)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编号:EZC-2025-ZX0053签约地点:武汉市武昌区2025年10月1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适配改造项目甲方: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乙方:国采(湖北)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朗明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光谷大道金融港联系电话:027-81786868/8016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1.本协议甲、乙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2.乙方保证按协议条款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3.甲方保证按协议条款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一、项目名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适配改造项目。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电子平台技术和商务服务要求:在兼容适配主流国产操作系统、数据库(例如:统信、中标麒麟、达梦等)的基础上,创新引入智能AI模型等前沿技术,打造兼具安2全性、兼容性、智能性的新一代政府采购交易平台。适配改造范围主要包括业务受理子系统,交易子系统,平台管理子系统,供应商客户端(客户端包括浏览器),开标子系统,评标子系统,接口子系统,智能助手等。平台采用集中部署的方式,能够同时提供给省、市、县三级交易(采购)中心使用,且不再另行收费。具体建设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和本次投标响应文件。(二)服务保障要求:项目团队不少于15人,其中1名项目经理全面统筹负责项目的协调、项目日常管理、与甲方沟通等工作;3名技术人员负责远程运维与数据安全服务;3人派驻现场服务(其中使用操作技术支持2人、人工咨询服务1人),其他人员负责产品设计和研发。当驻场运维人员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二线工程师及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重大故障时还需远程或抵达现场协助驻场工程师处理故障,并在故障恢复后第一时间分析故障发现原因,提交故障分析保障及预防建议;逢节假日以及业务系统变更、升级等重要时间节点,二线工程师应提供驻场应急响应服务。驻场工作人员需要严格遵守甲方的作息时间,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乙方安排的休假应获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请、休假一天以上的人员空缺乙方应补充相应能力的人员。如未按上述要015求及时进行补充人员数的,甲方将按“500元/人/天”标准扣除乙方费用。乙方驻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因此产生的责3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团队人员的管理,每季度提供一份服务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人员工作量完成情况、考勤记录等。逢国家法定节假日或遇大型活动期间,乙方提前安排人员电话值班(值班期间须保持通信畅通),并报信息处备案,以便应急保障之需。(三)网络安全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规定和甲方要求,做好系统常态化安全防护工作,即时整改安全问题,配合甲方开展好安全培训及演练,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三、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电子采购系统改造适配,可在本合同协议第八条约定的服务周期内使用本系统开展采购业务。2.甲方对其采购项目具有进度查询、业务管理等权限。3.甲方对其采购项目的数据具有统计、分析、使用的权利。4甲方有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系统服务费用的义务。5.甲方应配备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高速局域网络、电脑、摄像头、音箱等硬件、软件设施和设备。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乙方基于本项目需求产生的全部服务成果及相关资料(包括服务期内运维产生的成果、资料等)归甲方所有并使用,乙方不得擅自借用甲方名义用于商业宣传。42.乙方提供的系统应满足甲方依据现行招投标办法和方式在本系统开展业务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并保障系统信息安全。3.乙方将按照甲方要求,利用楚天云平台向甲方提供本系统运行所必备的网络环境和存储空间。4.乙方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提供应急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使用,特殊情况可以线下开评标,将结果录入系统。5.保证对甲方服务要求及时响应,在甲方使用系统正常开展采购业务期间,乙方技术人员提供相关服务。6.系统如有更新升级,甲方使用版本同步更新升级。系统更新升级时,有及时告知甲方的义务,甲方应当予以配合。7.乙方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专人进行现场调试,并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供应商、甲方工作人员和专家提供操作培训(含现场集中两次培训)。8.乙方必须为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知晓的甲方各种资料、数据或项目信息等信息保密,乙方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乙方代表及乙方员工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公开、传播、泄露、遗失、复制前述一切资料和内容。违反本条约定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金额为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能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本保密条款的效力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在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07五、验收方式及验收标准51、验收方式本项目验收将根据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适配改造项目进度组织验收,具体情形及验收方式如下: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执行采购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承诺和采购合同的约定。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合同、设计书、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项目验收:系统建成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第三方功能测试即为验收(初验)合格,通过验收(初验)后,系统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不少于45个日历日,最多不超过70日,试运行期满,甲方组织验收(终验)通过验收后正式上线运行。服务期满后,对售后运维服务情况进行验收。本次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适配改造优化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保证平台改造后通过相关检测认证。系统试运行前,须通过信息系统第三方软件功能性能检测。系统试运行期内,须通过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及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逾期仍无法通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三级)及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获得补偿及终止合同。交付内容:乙方须提供完整的项目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需求规格说明书、总体设计说明书、项目开发文档、数据库设计文档、源代码、接口开发文档、用户操作手册、系统部署手册、项目总结资料、服务期内产生的技术资料文档、接入省政府采购数据6汇聚平台的技术资料文档(若有)等。2、验收标准2.1在保证电子平台总体运行顺畅的情况下,甲方对各功能点逐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功能点数量须达到总数量的95%。如果低于95%,则为验收不合格,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进行整改。2.2核查乙方在相应验收服务周期内提供的数据安全巡检报告与服务报告,满足合同要求即为合格。2.3每次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对应服务周期内的合同金额,验收不合格的部分按分项报价表扣除相应费用(但经乙方整改合格的,不得扣除相应费用)。2.4乙方按照本条款约定的验收时间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向乙方出具书面验收意见;甲方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完成验收或者验收后未出具书面不合格意见的,视为验收合格。六、本系统著作权1、乙方基于本项目需求产生的全部服务成果及相关资料(包括服务期内运维产生的成果、资料等)归甲方所有并使用,乙方不得擅自借用甲方名义用于商业宣传。2、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使用第三方产品必须获得正式授权,且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甲方不再支付任何第三方软件费用,如因此发生法律纠纷,乙方承担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73、本项目承载和产生的数据资源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无权在本项目之外使用上述数据资源。4、乙方违反上述要求甲方有权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七、系统交付时间交付时间:项目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开发、部署并通过第三方软件功能、性能测试。通过甲方组织的初步验收后,系统开始试运行。试运行期不少于45个日历日,期间将通过甲方组织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三级)及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试运行期最长不超过70个日历日。八、服务周期及服务地点服务周期为采购人验收(终验)合格之日起12个月服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九、价格及付款方式1、合同总金额:此项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肆拾陆万圆整(小写:¥1,46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中的适配改造主要内容、技术及商务要求。合同总金额包括运维服务费、人工成本、驻场人员费用、系统改造费用、税费等全部费用,除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支付方式:平台开发部署完成并通过第三方软件功能、性能测试后组织验收(初验),验收(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即捌拾柒万陆8仟圆整(小写:¥876,000.00元)。试运行期满并通过验收(终验)后支付剩余合同款,剩余款项金额为伍拾捌万肆仟圆整(小写:¥584,000.00元)。3、乙方保证在本条中提供的收款账户信息准确,因乙方账户原因导致甲方未能按时支付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开户名:国采(湖北)技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光谷分行行号:402521009216账号:211780760010019乙方投诉电话:18827371479乙方投诉邮箱:1558928385@qq.com十、保密条款(责任)1、乙方及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保守在工作中所涉及的秘密,保密有效时间与国家对各具体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要求相一致。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知悉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2、乙方及乙方人员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泄露在工作中涉及的秘密和敏感信息;严禁将甲方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严禁将工作中涉及的相关项目技术方案及实施规划透露给无关人员。3、乙方严守甲方的服务所涉及的秘密,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9和实施任务过程中接触的资料均予以保密,对甲方相关的业务数据、业务流程等开发资料必须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十一、违约责任1、因乙方原因导致服务中断的,每中断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恢复服务。2、对验收不合格的功能点和服务内容的,乙方应及时组织力量在验收后一个月内完成整改,以保证全部功能和服务的实现。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将按照1000元/天的标准收取违约金,直至完成整改,达到甲方的需要。3、乙方支付的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达到合同总金额20%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4、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甲方信息系统被破坏或数据丢失的,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进行系统和数据的恢复,同时根据损失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5、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项目相关秘密或敏感信息泄露的,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甲方通报,同时根据损失程度承担赔偿或法律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金额为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能覆盖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6、甲方无故延期支付任何一期合同款项的,每日按逾期金额的100.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逾期满三十日或者违约金达到合同总金额20%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7、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均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应当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身权利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合理的差旅费、律师费、保全担保及保险等费用。十二、不可抗力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暴动、严重火灾、水灾、疫情、台风、地震、政府行为和禁令等事件),致使本协议任一方不能履行协议义务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负有在合理时间内尽快通知对方和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对方损失的义务。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在履行前述义务后免除违约责任,但其协议义务不因此免除,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履行时间可合理延长,延长时间相当于因事件发生受到影响的时间。十三、协议生效及其他1.本协议尾部签署页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人、电话等)为各方住所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址,为履行协议、解决争议时接收对方文件信函和法院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变更的,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对方送交书面变更告知书,否则因此导致的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由该方承担。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解决。113.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4.本协议一式陆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磋商文件、本次投标响应文件等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盖章)0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联系人:电话:日期:乙方:国采(湖北)技术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地址:武汉市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B6栋7楼联系人:马和平电话:日期: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平台适配改造 基地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