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采购合同公告(天津市武清区大黄堡镇人民政府2025)



天津市武清区大黄堡镇人民政府机关大黄堡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WQCG2025-270)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1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武清区大黄堡镇人民政府机关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5〕378370号

二、合同名称 :大黄堡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项目_第1包

三、项目编号 :WQCG2025-270

四、项目名称 :大黄堡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项目_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武清区大黄堡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大黄堡镇

联 系 方 式 :022-82241010

供应商(乙方):天津鹏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崔黄口镇坨泥寺村

联 系 方 式 :138215867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大黄堡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项目_第1包

规格型号: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68.75(万元)

合同金额: 568.7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5年12月1日-2028年11月30日 履约地点:大黄堡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账户名称:天津鹏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02060301040018961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崔黄口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06Q2AE8K

企业办公电话:13821586733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1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20251201182511.pdf

天津市武清区大黄堡镇人民政府机关
2025年12月01日

服务合同甲方:天津市武清区大黄堡镇人民政府乙方:天津鹏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11月12日关于大黄堡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项目(项目编号:WQCG2025-261)的招标结果和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内容:(一)分类垃圾收集清运:乙方负责大黄堡镇域范围内所有行政村、所有商业门脸、所有企业、所有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日常四分类垃圾收集及清运,及时使用符合分类标准的垃圾回收车辆将装满的分类垃圾统一回收清运至指定地点(指定地点见后续条款),保证每天必须将桶车对接点垃圾整理装车,做好垃圾分类清运台账,垃圾清运实行“专车专人的原则,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二)分类垃圾收集点位巡查管护:每天对镇域内行政村分类垃圾桶车对接点及各类型分类厢房做好巡视,不得出现收运不及时、收运沿途撒漏渗液、箱满垃圾外溢、渗液现象,及时做好垃圾分类棚室周边卫生及杂草清理,杜绝火灾安全隐患。(三)分类垃圾桶养护更新:对全镇分类垃圾桶做好管理维护,出现破损、丢失等情况应及时维修更换,收集运输工作开展期间,对乙方自行发现和甲方巡查发现的全镇分类垃圾桶不足及缺失垃圾桶情况,乙方及时补充新桶。(四)装修垃圾及大件垃圾清运:配合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相关部门对大黄堡镇域范围内的装修垃圾及大件垃圾进行收集清运,协调收纳场所相关事宜。(五)其他部分:该项目服务期内,因上级政策调整或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为满足甲方辖区内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工作需要增加的工作内容,由乙方负责按照相关要求落实。二、服务时限及地点(一)服务期:2025年12月1日-2028年11月30日(二)服务地点:大黄堡镇(三)分类垃圾定点收处单位(分类垃圾运输至以下指定地点):1、厨余垃圾:负责清运至北辰区双口镇光大厨余垃圾处理厂。2、其他垃圾:负责清运至大孟庄镇三间房村西侧雍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3、有害垃圾:负责清运至杨村街道大桥东道棉织公寓对面。4、可回收垃圾:依据上级要求运输至指定地点(有资质的回收处置场所)5、装修垃圾及大件垃圾:负责清运至镇政府指定收纳网点。三、服务要求及保障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文件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必须与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实施方案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具体事项约定如下:(一)车辆及人员保障1、运输车辆:该项目所需车辆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购置,务必保障厨余垃圾车1辆、压缩垃圾车3辆、有害垃圾车1辆、可回收垃圾车1辆,其他所需车辆由乙方自行增加配置,上述车辆需乙方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开展登记注册。42、乙方工作人员务必保障司机6名、装载运维人员6名、资料员1名(负责运输方案、安全生产方案等相关资料的准备、记录登记垃圾分类运输车辆每天行程、垃圾车渗滤液收集处理台账、每月进行统计报表、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情况),其他人员由乙方自行增减。3、运输车辆、燃油费、维修费、保养费及服务过程产生的其他费用均有乙方自行承担。(二)服务保障内容1、乙方拉运人员应具备相应车辆驾驶资质,每天出车前必须检修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驾驶员行为规范驾驶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证安全操作,如发生车辆事故,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有特殊情况发生,要及时停运,乙方须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并调配其他车辆,确保清运工作正常开展。2、乙方需将垃圾按规范要求及时送运至合同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做到车容整洁,无丢弃、遗撒现象,并符合相关部门规定和环保的要求。3、乙方运输车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及时收集清理产生的渗滤液并按要求运送至有资质的处理单位处理;收车后,车辆要停放整齐,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4、乙方必须爱护垃圾桶、垃圾岗亭、箱桶棚室等环卫设施,爱护清运车辆,不得野蛮清运,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对损坏的垃圾桶进行及时维修,缺失垃圾桶及时补充,购买垃圾桶费用由乙方承担。5、为满足村民日常倾倒要求,甲方辖区内住户已配发厨余与其他两类垃圾桶。本服务期内因农户增加、分户等原因生活垃圾产生量增加,棚室内垃圾桶不满足当前清运需求时,由乙方负责按照实际清运需要增补垃圾桶,购买垃圾桶费用由乙方承担。6、为保护清运人员的健康,乙方清运人员在工作时要有必要的劳保用品。7、乙方须具备冬季严寒及雨雪天气作业能力,且能确保安全生产,日常施工达到工完场净标准。8、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保证做到垃圾不落地,及时运走;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车上垃圾“抛、冒、滴、漏”如发生“落渣、漏渣”等现象时,应立即将现场清理干净。9、乙方须结合地域的实际情况,应制定迎检、雨、雪、大风天气等各类应急预案,并提前上报甲方,且严格按预案贯彻实施。10、乙方做好桶车对接点周边的环境保障工作,收运过程中及时清理桶车对接点周边洒落垃圾及渗液、积水,做好日常蚊虫、鼠疫防治工作,及时喷洒杀虫剂及消毒水,做好重点时节防火工作,对桶车对接点周边进行打草,如因失火等导致桶车对接点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至正常使用。1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员工有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承包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三)考核及验收1、乙方服务开展期间,需按照甲方制定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考核办法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主动接受甲方定期考核及工作成效验收相关工作,如发现乙方实际工作当中未履行日产日清或出现运输撒漏、渗液等情况,甲方可按照制定的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处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四、付款方式(一)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金额为5687500元(大写:伍佰陆拾捌万柒仟伍佰元)。(二)付款方式:以三个月为一周期,周期工作完成并考核合格后,于下周期首月内支付上一周期款项473958.33元(大写肆拾柒万叁仟玖佰伍拾捌元叁角叁分)。如有处罚、项目变更及其他涉及费用结算的情况,经双方核准确认后,以最终确认费用支付。五、违约责任(一)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二)非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最终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应当赔偿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给守约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负责赔偿。(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四)如因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的,双方应协商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使之符合法律规定。六、争议解决方式(一)因合同签订履行问题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七、未尽事宜(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二)本合同未作明确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八、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大黄堡镇人民政府九、其他(一)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执贰份、乙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以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1)本项目的磋商文件;(2)乙方的投标文件、有关投标的澄清资料。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单位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大单位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崔黄堡镇大东路与青上路交黄口镇坨泥寺村口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2025年11月28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2025年11月2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