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哈密市公安局伊州区分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哈密市公安局伊州区分局
二、供应商名称:哈密市天山北路华祥广告制作部
三、采购项目名称:哈密市公安局伊州区分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781101000025800632
五、合同编号:11N0106156662025400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印刷服务
详见附件

1.00
8057
8057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哈密市公安局伊州区分局
联系人:白明
联系电话:18690221104
传真:/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木卡姆大道7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报纸类印刷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615666202540002).pdf

合同编号:11N010615666202540002采购单位(甲方):哈密市公安局伊州区分局服务单位(乙方):哈密市天山北路华祥广告制作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伊州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印刷服务”迁入项目-哈密市天山北路华祥制作部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印刷服务”迁入项目-哈密市天山北路华祥制作部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印刷服务”迁入项目-哈密市天山北路华祥制作部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2025]5339号,[2025]5376号印刷服务--品牌:1件8057.008057.00合同总价(元)8057.00合同总价(大写)捌仟零伍拾柒元整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乙方指定付款账户信息:账户名:哈密市天山北路华祥广告制作部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市中山北路分理处账号:65001670400052503156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2025]5339号其他印刷服务1650.0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授权支付2[2025]5376号其他印刷服务07407.0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授权支付三、服务条款1/2一、制作工艺及要求:参照双方确定的样品照片图样要求制作。二、结算方法:以实际收到的物品数量来支付,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制作完成后,待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哈密市国税发票。三、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必须开始制作生产,需方签订合同以后,若需方终止合同必须赔偿供方的损失,并按合同款予以赔偿。四、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一方无法合理控制的、阻止并妨碍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中本协议义务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其它自然灾害、战争、暴动、罢工、骚乱等。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使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合同义务,并在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以及受影响方需采取的措施等。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协商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最大努力尽量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影响。五、本合同经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方乙方各备一份。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对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按友好协商原则予以解决。甲方(公章):哈密市公安局伊州区分局乙方(公章):哈密市天山北路华祥广告制作部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市中山北路分理处账号:账号: 65001670400052503156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印刷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