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畜牧兽医局、青岛市乡村振兴局)2025)
合同编号:301001202500091_001
合同名称:青岛新贵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项目编码:SDGP370200000202501010792
项目名称:青岛新贵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市南区燕儿岛路10号
联系方式:66999637
供应商(乙方):青岛新贵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路5号网点
联系方式:13061252802
合同签订日期:2025-12-01
合同金额:0.5456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规格型号:青岛新贵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0.54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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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市内三区犬只狂犬病免疫服务项目服务合同项目名称:2025年青岛市市内三区P犬只狂犬病免疫服务项目采购编号:合同编号:甲方(采购单位):青岛市农业农村局乙方(服务单位):青鸟新资动物医院有限公司签约日期:政府采购(服务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一、服务项目内容1.甲、乙双方经协商,由乙方提供以下项目:犬只狂犬病免疫服务_。2.服务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及甲方指定地点。3.服务期限:2025年度。二、服务项目质量标准和要求(详见附件)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质量应当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甲方的要求。三、合同金额本合同为固定单价,金额(含税):人民币(小写)¥31元/只;(大写)人民币叁拾壹元整。此合同金额为不变价格,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该项目管理和维护服务、税费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四、付款方式(根据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和服务类型选择以下任一种付款方式)甲方以(1)口国库直接支付(2)国库授权支付(3)口单位资金转账支付方式付款(在口内划“”)。甲方以上述第(2)项方式支付合同款项。合同执行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符合财务规定的税务发票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价款的100%。结算免疫服务-2-政府采购(服务合同)费时,根据甲乙双方共同核定的2025年度免疫数量,据实支付。1.甲、乙双方结算相关信息如下:(1)甲方户名: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市南区市政府分理处账号:38020301040008987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燕儿岛路10号联系人:刘啸联系电话:0532-66999624电子邮箱:qdnyfyc@qd.shandong.cn(2)乙方户名:鹤新贵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开户行:农业能行南京路分理大·账号:38-02090104003894地址:市市南区综州路5号联系人:主庆愚联系电话:13061252802电子邮箱:6xewei6oib3.Com.纳税人识别号:9137020256118526002.乙方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如有变更,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之前不少于3个工作日,以书面文件通知甲方,因乙方不及时通知导致的任何责任由乙方承担。3.发票-3-政府采购(服务合同)甲方凭乙方出具的税务发票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口乙方在甲方支付首付款前先将全额发票送交甲方,用以办理相应财政请款手续,因乙方迟延提交发票导致甲方迟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口乙方在合同生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付款发票送交甲方,用以办理相应财政请款手续;并在甲方实际支付每一期约定的付款时,提供与本期付款金额相符的收款收据。因乙方迟延提交发票导致甲方迟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在验收合格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交甲方,用以办理相应财政请款手续。因乙方迟延提交发票导致甲方迟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五、验收方及验收标准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机构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2.验收程序及标准:乙方提供的服务应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标准,乙方完成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服务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组织验收时乙方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验收标准: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机构共同核定“青岛市养犬管理系统”中犬只狂犬病免疫数量及收容犬的免疫数量、免疫档案信息,双方一致认定最终免疫数量。核定收容犬免疫数量时,乙方应提交收容犬免疫档案及免疫照片等材料,并与甲方在免疫现场所收集到的信息匹配。3.验收合格的,乙方应及时开具发票;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4-政府采购(服务合同)求乙方相应延长服务期限或者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标准、相关附件和双方确认的工作事项进行改正,经改正完善后,乙方可申请二次验收。二次验&=收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服务费,并向乙方追究20%以内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服务事项不能完成或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损失。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2.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5.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6.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5-政府采购(服务合同)管体系中。(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允许乙方将采购合同项下的收款账号变更为贷款合同项下的还款账号。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3.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到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6-政府采购(服务合同)5.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6.方应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7.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并配合甲方及甲方组织的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审计。乙方应保存与本合同相关的记录和账目,保存期限为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15年。经提前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权检查并复制上述记录和账目。9.项目交付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移交项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存。八、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服务,到期拒付服务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服务费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的,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0.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相关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服务费5%的违约金。-7-政府采购(服务合同)3.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费0.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或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10%的违约金。5.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九、知识产权归属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十、保密条款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交付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但甲方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十一、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8-政府采购(服务合同)决,通过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处理。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三、合同的终止1.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本合同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3.受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变动影响,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的。十四、税费发生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方执有肆份,乙方执有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六、其他1.本合同第四条中约定的当事人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适用于各方往来联系、书面文件送达及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送达。因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错误或单方变更后未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而无法送达的,自交邮后第7-9-政府采购(服务合同)日视为送达。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乙方银行账户信息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通过书面或邮件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2.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2025年青岛市市内三区犬只狂犬病免疫服务项目服务方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授权代表(签章):明立,签署日期:2025年6月12日-10-政府采购(服务合同)附件12025年青岛市市内三区犬只狂犬病免疫服务项目服务方案t1.服务内容完成市内三区犬只狂犬病免疫工作任务,为犬只规范实施狂犬病免疫并加施电子/标识,根据工作需要,为流浪犬、收容犬接种狂犬病疫苗,做好疫苗空瓶的上交工作。做好市内三区犬只免疫登记、抽样、检测、疫情上报、狂犬病免疫进社区和科普宣传等工作。2.具体服务内容★2.1负责按照《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要求,为犬只规范实施狂犬病免疫并加施电子标识,做好免疫记录及疫苗空瓶的上交工作。★2.2负责为每只注射政府采购狂犬病疫苗的犬只建立档案,内容应包括犬只主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犬只特征等可追溯信息,同时,具备电子标识阅读器、读写器、免疫登记电脑、四合一身份证读制卡器和摄像头等设施设备,可与青岛市犬只免疫信息系统进行信息互通传输连接,做好青岛市养犬管理系统信息录入登记等,并做好保密工作。(投标时须提供设备清单及照片,并提供免疫信息系统网页截图。)2.3在注射政府采购狂犬病免疫疫苗及电子标识时,不得另外收取其他费用。有收取其他费用的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围供应商资格,同时须退还已收取费用。2.4供应商应按照征集人要求,配合做好市内三区犬只抽样、检测、疫情上报、狂犬病免疫进社区和科普宣传等工作。2.5提供免疫数量及犬主、犬只的登记信息,并确保信息准确、真实,不得弄虚作假。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围供应商资格,并将本年度已领取的服务费用全部退回,无权要求系征集人支付弄虚作假信息所对应的服务费用。2.6征集人将实行日常巡查和年度审查制度。日常巡查和年度审查制度具体内容如下:2.6.1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动物免疫技术规范要求,实施犬只狂犬病免疫服务,服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管理。2.6.2按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免疫程序和免疫规范实施免疫,免疫后及时、-11-政府采购(服务合同)规范填写免疫记录,上传有关免疫数据,规范制作免疫IC卡、加施免疫电子标识,每年对诊疗机构内从事狂犬病免疫工作的人员进行犬类免疫操作技术的培训。2.6.3定期领取狂犬病疫苗、免疫IC卡、免疫电子标识:不违反技术规范使用疫苗以及将领取的疫苗用于犬以外的动物免疫或者转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不违规使用免疫系统、免疫IC卡、免疫电子标识。2.6.4建立完整的犬类狂犬病免疫记录和档案以及疫苗、免疫电子标识、免疫IC卡领取、使用台账,并保存2年以上;按照规定妥善保管狂犬病疫苗、免疫IC卡和免疫电子标识,不使用假劣及过期失效狂犬病疫苗;不私自倒卖和违规使用疫苗、免疫IC卡、免疫电子标识。2.6.5对实施免疫注射时出现的过敏反应或者其他异常反应及时规范处置:对犬只免疫后出现的免疫质量问题或者死亡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不出现投诉和民事纠纷等现象。2.6.6应当以完善的服务设施、整洁的服务环境、热情的服务态度,开展狂犬病免疫的各项服务工作:树立良好窗口形象,做到工作人员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语言规范、态度和蔼、服务热情。2.6.7免疫工作及相关信息需真实、准确、有效,不得弄虚作假。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围供应商资格,并将本年度已领取的服务费用全部退回。供应商无权要求征集人支付供应商因弄虚作假所得对应的服务费用。2.6.8严格执行相关费用公示制度。不允许出现免疫收费、乱收费等情况。2.6.9严格保护养犬人合法权益,保证不泄漏犬主信息,不向他人提供养犬人个人资料和有关内容,树立良好诚信意识和社会形象。2.6.10积极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进社区、进校园等相关免疫服务活动;认真履行动物疫情报告和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等义务。2.6.11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和病死动物。2.6.1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和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动物防疫免疫服务工作。-12-政府采购(服务合同)附件22025年青岛市市内三区犬只狂犬病免疫服务项目17家入围门诊名单门诊名称具体地址联系方式市南区艾迪宠物医院青岛市市南区绍兴路3号18366585716市南区维尼宠物医院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71号甲18766480350青岛新贵动物医院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区徐州路5号网点15966939785青岛爱诺伴侣动物医院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161号17863662930青岛市市北区热河路8号青岛市动物疫病防治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129号乙13385423588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305号青岛市市南区欣康宠物医院青岛市市南区泰州五路16号-917863666618市北区托姆动物医院青岛市市北区人民路290号-515265260065市北区爱康宠物医院青岛市市北区洛阳路36号乙15266203770青岛瑞派宝发宠物医院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北区伊春路18号13335097871青岛宠圣堂伴侣动物医院有限公司青岛李沧区九水东路508-17号15866860648青岛市四方区永康伴侣动物医院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440号15853285540青岛市市北区逸达宠物医院青岛市市北区丰盛路81号18561396992李沧区永升永升动物医院青岛市李沧区永年路18号乙13954279400-13-政府采购(服务合同)青岛宠新起点动物医院有限公司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179号18561792797李沧区炫翔宠宠物医院李沧区金水路1071号15192563388李沧区多吉来吧宠物医院青岛市李沧区兴国路15号楼丁号18805322687李沧区诺康宠物医院青岛市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51号丙15588688998-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