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接运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苏州市殡仪馆2025)
一、合同编号: JSZC-320500-TOPS-D2025-0011001
二、合同名称: 社会遗体接运车辆服务2026年度社会遗体接运车辆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320500-TOPS-D2025-0011
四、项目名称: 社会遗体接运车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苏州市殡仪馆
地 址: 苏州市吴中区木东公路8762号
联系方式:15365330027
供应商(乙方):苏州市永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田上江路5号
联系方式:180511001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社会遗体接运车辆服务2026年度社会遗体接运车辆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有资质并通过审批的社会车辆,作为部分遗体接运运力补充
主要标的数量:6000
主要标的单价:530.00
合同金额: 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1-2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0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SKM_C226251128141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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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遗体接运车辆服务合同书合同编号:JSZC-320500-TOPS-D2025-0011甲方:苏州市殡仪馆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东公路8762号联系人:郝敬联电话:13405095150乙方:苏州市永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南环西路68号联系人:顾雪平电话:18051100168根据《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遗体接运车辆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8月28日公开)苏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遗体接运车辆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2025年8月28日公开)规定及江苏拓普森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采购编号ISZC-320500-TOPS-D2025-0011号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需方)乙(供方)双方就此次成交的社会遗体接运车辆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1、服务项目:社会遗体接运车辆服务2、服务期限:2025年12月21日—2026年12月31日或实际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项目预算金额,满足上述任一条件的,该合同终止。3、合同价格:本次合同价格按成交单价执行,为530元/具/次(超20公里,加收2元/公里)二、下列文件是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1、成交通知书;2、乙方递交的响应文件;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1/84、乙方所作的相关书面澄清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三、付款步骤及方式:1、付款步骤:采购合同签订后,甲方按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乙方按要求提供凭证、结算表经甲方确认后,开具相应发票,甲方向乙方按实月结。II翠2、甲方支付此项费用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个人),服务人员的薪金、福利、休假日补贴等由乙方付给,与甲方无关。3、支付方式:银行汇票或转账。L4、乙方账户信息:35D账户名:苏州市永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苏州市新区支行账号:1102021109000400577四、服务内容及要求:1、服务内容:社会遗体接运车辆服务,服务区域为吴中区全域、姑苏区白洋湾街道、工业园区斜塘唯亭胜浦街道、高新区全域。预计运量6000具。2、服务时间:8:00-16:00(应急响应时间≤1小时)3、车辆及人员要求:(1)车辆:车辆:须为殡葬专用车;车身统一外观标识,车后窗应张贴收费标准;在苏州市民政局备案,具备备案资料;按期年检、报废并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200万元)、驾驶员及乘车人员险及不计免赔险。(2)驾驶员: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持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含)以上,近3年(含)内无较大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驾驶员应当佩戴工作证,统一着装,文明规范服务,认真核对逝者身份证件,查验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登记丧事承办人身份证件及联系电话号码,与家属确认路程及公里数,填写统一的接运信息及费用清单,主动宣传惠民殡葬政策,及时向96444平台登记接运信息。接运遗体时,应当做到文明操作、稳抬轻放、尊重逝者,并采取必要的自身安全防护措施。2/84、其他要求:(1)遗体接运车辆服务费用由甲方统一按苏州市发改委《关于苏州市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苏发改费(2025)12号)将“遗体接运项目政府定价为530元/具/次(超20公里,加收2元/公里)标准收取。严禁遗体接运车辆驾驶员直接收取费用,严禁巧立名目增加收费项目,严禁捆绑消费、强制搭售丧葬用品,严禁诱导丧事承办人消费高价商品和高价服务项目,严禁欺行霸市、野蛮服务、刁难群众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2)遗体接运服务时应主动向群众公示收费标准,主动接受群众对其服务质量、服务收费及车容车貌等监督,承担群众投诉的经济损失,因遗体接运服务引起的经济补偿由中标方承担。发生重大事故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约。(3)在遗体接运服务中,如发生行车事故或其他事故、事件,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害,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五、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终止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g损失。2、乙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1)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或服务未达到本项目采购要求从而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应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提供护服务按照逾期服务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3)违反《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遗体接运车辆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遗体接运车辆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4)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违约情形。六、不可抗力3/81、因不可抗力(如相关法律法规变更等)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如相关法律法规变更等)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七、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八、转让和分包政府采购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分包。九、合同的解除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如相关法律法规变更等)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甲乙双方存在违反《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遗体接运车辆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遗体接运车辆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等7规定的。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十、争议解决办法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十二、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十三、附则4/8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法定(授权)代表人日期:02年11月28日日期:年月日4上5/8附件:社会车辆遗体接运服务(单位)月度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为加强我馆社会车辆遗体接运服务单位监督管理,提升社会车辆接运服务水平,规范社会车辆接运服务流程,保证社会车辆接运服务质量,根据《苏州市殡仪馆殡仪服务操作规程》及相关招投标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考核细则。二、考核范围适用于我馆根据业务需要,按照招投标流程和有关规定,提供社会车辆接运的服务。三、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类别序号考核细则单次扣分(或加分)分值次数所扣总分服务质量1未统一着装及佩戴工作牌;用语不文明。-3/次2服务不及时,存在迟到早退情况。-3/次3信息记录不完整或未核实;发现或产生问题未移交。-4/次4逝者及丧事承办人信息核对错误或接运路程及费用未确认。-4/次5未按要求巡检车辆等设施设备。-2/次6提供接运服务不达标。-4/次7车辆内环境脏乱差的。-3/次8发生违反遗体接运法规的。-5/次9岗位工作人员技术水平低下;管理人员管理无序。-2/次10缺少内部管理和考核制度。在执行内部管理和考核制度的。-2/次11每月未对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缺少日常监督;对甲方单位提出的问题,未制定相应整改措施,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2/次服务安全12上岗前未检查车辆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未做好巡检记录,未发现设备故障、危险隐患或其他事项,未做到及时如实上报。-2/次13未按照招标文件及采购方规定的流程开展服务工作。-5/次14工作期间饮酒、赌博;泄露逝者信息及丧户(经办人)信息。-5/次15在禁烟区域吸烟。-3/次6/816未做好相关业务档案整理、存档工作,台账资料不完善。-1/次17遇突发事件或投诉情况,缺乏应急处置措施能力,出现一推了之踢皮球的,或转移矛盾、激化问题的。-5/次18挑唆家属与殡仪馆矛盾造成业务事故的。-5/次19利用网络、手机或其他通信工具进行非法活动,侵害他人权益,发表或散布反动言论、不良及不实信息。-5/次20将车辆随意转让给他人驾驶,为进行任何报备手续的。-5/次21未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驾驶员不掌握旅客运输法规、应急处理等基本知识的。-4/次22不配合馆方开展各类活动的;或者配合不积极,出现推诿塞责情况的。-2/次服务对象满意度23职工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差,慵懒躺平,工作作风差。-2/次24未能较好完成接运任务,工作实绩低下,服务对象投诉,每月服务对象回访覆盖率及满意率均低于95%。-8/次廉洁从业25出现违法犯罪情况;违反行业规定及职业道德的情况。-5/次26疏于廉政教育;腐败问题及案件屡禁不止的;向采购方工作人员行贿的。-5/次27与社会人员串通销售商品或服务;以不法手段获取家属信息从事无关工作的。-10/次加分项28因服务创新、业绩突出或获得荣誉表彰、受到表扬。(可累计,最高30)+1/次否定项291.出现重大业务、安全事故;2.出现重大投诉事项;3.出现廉政问题。出现任一情况,当月考核为0分。4.拒不接受考核结果,出现胡搅蛮缠、无理取闹情况。-100/次总分考核人员日期:718四、考核说明1.考核总分设定为100分,采用月度考核方式。2.涉及"单次"的指标,每发现一次违规即扣对应分值,扣分累计从总分中扣除。3.采购方扣分应以事实为依据,明确具体时间、人、事。中标方应服从甲方考核,不得胡搅蛮缠。4.上述所涉情况扣分量设置的前提为采购方通过日常巡视或接家属口头反馈发现,如因家属在“12345”“寒山闻钟”或媒体投诉举报或经上级民政或其他政府单位反馈的,一经核实加倍扣分处罚。5.加分项可根据实际情况累计加分,最高加30分;否定项一旦触发,当月考核直接记0分,不参与其他分值计算。6.考核由业务科室组织考核工作小组每月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五、考核结果应用基准分:100分(满分),对应全额付款。实际得分(S):根据考核总分计算。SW80分:全额支付当月应付款;合同期内月度考核分出现两次低于80分的,则甲方可无条件与乙方解除合同;8/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接运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