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文站设备 水文监测应急建设工程采购合同公告(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普洱分局2025)



云南省中小河流重点洪水易发区水文监测应急建设(二期)工程(普洱分局)项目合同公示

合同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GC530800202500325001
招标项目名称:
云南省中小河流重点洪水易发区水文监测应急建设(二期)工程(普洱分局)项目

标段编号:
GC530800202500325001003
标段名称:
三标段:菠萝、谦迈、塘坊、民乐等4处水文站(水位、流量、降水、通信等)设备采购

招标人: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普洱分局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电子评标
中标人:
广州和时通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万元):
243.2125
中标工期:
6个月(180日历天),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及质量缺陷期满并文件全部归档后止。

项目经理/总监:


合同公示日期:
2025-12-02

合同公示内容:
详见合同附件

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签章文件.pdf
2025-12-01 14:03:50

云南省中小河流重点洪水易发区水文监测应急建设(二期)工程(普洱分局项目)菠萝、谦迈、塘坊、民乐等4处水文站(水位、流量、降水、通信等)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ZXHLSWJCYJ-PE-003项目名称:云南省中小河流重点洪水易发区水文监测应急建设(二期)工程(普洱分局项目)菠萝、谦迈、塘坊、民乐等4处水文站(水位、流量、降水、通信等)设备采购甲方: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普洱分局乙方:广州和时通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止签约地点: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普洱分局2025年12月1日合同协议书甲方(甲方):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普洱分局乙方(乙方):广州和时通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普洱分局(以下简称“甲方”)为实施云南省中小河流重点洪水易发区水文监测应急建设(二期)工程(普洱分局项目)菠萝、谦迈、塘坊、民乐等4处水文站(水位、流量、降水、通信等)设备采购,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以下“简称”乙方)为中标人。双方就“云南省中小河流重点洪水易发区水文监测应急建设(二期)工程(普洱分局项目)菠萝、谦迈、塘坊、民乐等4处水文站(水位、流量、降水、通信等)设备采购及安装”事宜,根据招投标文件,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述文件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且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合同条款;(4)投标文件;(5)招标文件;(6)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一致。合同标的物为相应的设备清单、随机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及其他选配附件等,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对应的设备费(含设备原价、税费、运杂费、采保费)、设备安装基础及辅助材料费、安装费、调试费、检测费、通讯费、技术服务费、技术培训费、售后服务费、验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利润、税费、风险、比测率定费等全部费用。3.合同设备和数量本合同项下所供合同设备和数量详见合同文件的合同附件。4.付款方式及合同金额付款方式:转账合同总金额:¥2432125.00元(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叁万贰仟壹佰贰拾伍元)。合同设备的支付条件、工期和地点、验收以及合同生效等详见合同条款。5.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6份,其中甲方3份,乙方3份。6.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普甲方(公章):洱分局社会统一信用代125300007343008461广州和时通水生态科技有乙方(公章):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91440101696940067G码: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经办人:林冬新(签字或盖章)经办人:龙美宇联系电话:15125620099联系电话:18825084658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地址:苑路97号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创启地址:路63号创智26号楼邮政编码:665099邮政编码:511447电话:0879-2143932电话:020-38032969邮箱:邮箱:传真:传真:开户行:建行普洱茶苑路支行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荔湾支行账号:53001686140058006666账号:675672339616签订合同日期:2025年12月1日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甲方和乙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甲方通知乙方中标的函件。1.1.1.4投标函:指由乙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1.1.1.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1.1.1.6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1.1.1.7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1.1.1.8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1.1.9分项报价表:指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1.1.1.10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1.1.2.1合同当事人:指甲方和(或)乙方。1.1.2.2甲方:指与乙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2.3乙方:指与甲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3合同价格1.1.3.1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1.1.3.2合同价格:指乙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金额。1.1.4合同设备:指乙方按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1.1.5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1.1.6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1.1.7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1.1.8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1.1.9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甲方作出接收合同设备的确认。1.1.10技术服务:指乙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甲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务,或者在由甲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甲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1.1.11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乙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1.1.12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1.1.13工程1.1.13.1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1.1.13.2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1.1.14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5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6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供货要求;(8)分项报价表;(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1)其他合同文件。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合同生效。1.4.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5联络1.5.1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1.5.2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1.5.1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1.5.3甲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甲方人员,与乙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造(如有)、交货前检验(如有)、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1.5.1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乙方。1.6联合体1.6.1乙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并向甲方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1.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甲方承担的连带责任1.6.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甲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甲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1.7转让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2.合同范围乙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甲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3.合同价格与支付3.1合同价格3.1.1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乙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乙方的合理利润。3.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3.2合同价款的支付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为准。4.监造及交货前检验4.1监造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甲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4.1.1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甲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4.1.2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甲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乙方应予配合。乙方应免费为甲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甲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4.1.3乙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甲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知甲方;甲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乙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甲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甲方;如甲方监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甲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4.1.4甲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乙方负责。4.1.5甲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乙方交货后甲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2交货前检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甲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4.2.1合同设备交货前,乙方应会同甲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免费为甲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甲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4.2.2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乙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甲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甲方;如甲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乙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甲方而自行检验,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乙方负责。4.2.3甲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乙方负责。4.2.4甲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乙方交货后甲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5.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5.1包装5.1.1乙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5.1.2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5.1.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乙方。5.2标记5.2.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5.2.2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乙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5.3运输5.3.1乙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5.3.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5.3.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7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甲方,并在合同设备启运后24小时之内正式通知甲方。5.3.4乙方在根据第5.3.3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包装,则乙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甲方;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甲方。5.4交付5.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甲方。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甲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5.4.2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乙方转移至甲方,合同设备交付给甲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5.4.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甲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7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7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6.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6.1开箱检验6.1.1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甲方应在开箱检验3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乙方。6.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6.1.3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乙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6.1.4在开箱检验中,甲方和乙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6.1.5如果乙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甲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甲方有权在乙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乙方已接受,但乙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甲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6.1.6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甲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但甲方能够证明是由于乙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甲方原因导致的除外。6.1.7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6.1.8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也不能免除或影响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对甲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6.2安装、调试6.2.1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1)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甲方或甲方安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乙方提供技术服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甲方或甲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甲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甲方或甲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乙方应承担责任。6.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和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甲方承担。6.2.3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6.3考核6.3.1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甲方承担。6.3.2如由于乙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乙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次考核。6.3.3由于乙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乙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如果由于乙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甲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乙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甲方支付补偿金。6.3.4如由于甲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乙方应协助甲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甲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甲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6.3.5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处理情况等。6.4验收6.4.1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6.4.2如由于甲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在考核结束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12个月内应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甲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在上述12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6.4.1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6.4.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甲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6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6个月内应甲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甲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甲方无需因此向乙方支付费用。在上述6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6.4.1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6.4.4在第6.4.2项和第6.4.3项情形下,乙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甲方,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14日内未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6.4.5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责任。7.技术服务7.1乙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乙方的技术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7.2甲方应免费为乙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7.3乙方技术人员应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7.4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甲方同意的条件下,乙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8.质量保证期8.1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12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6.4.2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12个月。在合同第6.4.3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6个月。8.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自付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8.3质量保证期届满后,甲方应在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出具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8.4在合同第6.4.2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12个月内由于甲方原因合同设备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12个月届满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8.5在合同第6.4.3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6个月内由于甲方原因合同设备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6个月届满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8.6在第8.4款和第8.5款情形下,乙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甲方,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14日内未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9.质保期服务9.1乙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乙方到合同设备现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7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乙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9.2如乙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甲方应免费为乙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技术人员应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9.3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甲方同意的条件下,乙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9.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甲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甲方。10.履约保证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11.保证11.1乙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11.2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11.3乙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第三方不会因乙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权利。11.4乙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11.5乙方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11.6乙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行及维修的需要,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乙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的,乙方应免费提供。11.7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乙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甲方,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2)免费提供可供甲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甲方持续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乙方保证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制造及甲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11.8乙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乙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乙方将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12.知识产权12.1甲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乙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其知识产权属于甲方。1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甲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权。12.3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12.3如果甲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以甲方名义并在甲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8日内未作表示,甲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13.保密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1)非因接收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2)接收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14.违约责任14.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4.2乙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甲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0.5%;(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5%。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乙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14.3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0.5%;(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1%;(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1.5%,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15.合同的解除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1)乙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3个月;(2)合同设备由于乙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3)甲方迟延付款超过3个月;(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14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16.不可抗力16.1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8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16.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16.3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40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17.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定义下列术语在本合同使用时具有以下含义:甲方(甲方):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普洱分局乙方(乙方):广州和时通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合同总价——乙方按照合同全面而正确地履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金额。合同设备——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应当提供的符合合同设备报价清单中的设备和附件。2合同标的2.1乙方应提供的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已列在合同设备报价清单中,其技术指标和要求已列在技术要求中。2.2乙方应按第11条对合同设备提供质量保证。2.3乙方应根据合同第7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文件。2.4乙方应派遣数量足够的、有经验的、健康的和称职的并且具有相关技术专业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调试并提供技术服务。3合同价格合同价格是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范围内的全部价格,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对应的设备费(含设备原价、税费、运杂费、采保费)、设备安装基础及辅助材料费、安装费、调试费、检测费、通讯费、技术服务费、技术培训费、售后服务费、验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利润、税费、风险、比测率定费等全部费用。4计量与支付4.1支付应使用人民币。4.2本合同下的设备及服务的总价,按以下办法支付:1.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指定帐户汇款合同总价的5%(¥121606.25元,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壹仟陆佰零陆元贰角伍分)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乙方须按甲方供货要求供货,确保设备在甲方供货通知发出后30日内完成到货开箱验收、安装、调试及试运行。2.预付款:甲方通知供货后30日内,按乙方付款申请,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729637.50元,人民币大写:柒拾贰万玖仟陆佰叁拾柒元伍角)的预付款。3、进度款:乙方按甲方供货要求供货,乙方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设备经甲方或委托单位开箱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设备合同价款70%(1702487.5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万贰仟肆佰捌拾柒元伍角)的完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设备价款的40%(¥972850.00元,人民币大写:玖拾柒万贰仟捌佰伍拾元)(其余30%(¥729637.50元,人民币大写:柒拾贰万玖仟陆佰叁拾柒元伍角)货款同时冲抵预付款)。乙方按甲方供货要求,设备安装调试和培训等工作完成,并按规范要求提供设备相关测试运行资料,经合同完工阶段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设备剩余价款的等额完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设备结算价的100%。所有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培训及初步档案资料完成,组织合同完工验收。5交货5.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设备供货。5.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照甲方供货要求,设备在甲方通知供货后30日内完成供货,需安装的设备在开箱验收合格后具备安装条件150日内完成进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5.3交货及安装地点:交货、安装地点由甲方指定。6保险乙方应在合同设备起运前或同时对合同设备投保运输一切险,其投保金额按照货物金额的100%办理“一切险”,该保险应覆盖合同设备自乙方的发货港/站仓库起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现场开箱检验验收合格为止。保险费含在合同总价之中。7技术文件的交付7.1乙方交付合同设备时,须同时提交至少1套完整的技术文件,应包括:(1)装箱清单;(2)安装使用及维护说明书(进口设备须提供中、英文版本);(3)产品合格证书;(4)出厂检验报告或抽检报告;(5)开箱产生的其他随机文件。7.2乙方应确保其提交的技术文件正确、完整、清晰,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检测、安装、调试、试运行和维护的要求。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不完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关于资料不完整通知后的15天内进行必要的补充。如果再次提交的时间晚于上述时间,乙方应按第17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乙方提交的技术文件有遗漏和错误,乙方应向甲方补偿由此而引起的甲方增加的有关费用。8安装调试乙方须按本条款要求,完成设备清单中所有需安装调试设备的施工,确保设备符合水文监测规范、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后需达到“稳定运行、数据准确、远程可控”目标,具体要求如下:8.1通用安装调试原则(1)所有设备安装前,乙方须提交细化的安装设计方案(含设备布置图、管线走向图、防雷接地设计图),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2)设备安装需满足防洪、测洪标准:户外设备基础需高于历史最高洪水位0.5m以上,支架、立杆等结构承载能力达到对应测洪能力;(3)所有设备箱需做好防雷(接地电阻≤4Ω)、防水(IP66及以上防护等级)、防尘、防潮、防虫、通风处理,内部线缆需分类绑扎、标识清晰;(4)系统连接线缆需采用屏蔽线或铠装线,布设路径需避开强电磁干扰源,户外线缆需埋地(深度≥0.8m)或架空(高度≥3m),并做好防腐蚀、防老化处理;(5)符合《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SL651-2014)的数据传输;(6)调试完成后,乙方需提交《设备安装调试报告》,包含安装位置照片、调试记录、参数校准报告等,经甲方及监理签字确认后归档。8.2乙方应提前安排专业人员参加土建工程设备支架施工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及现场施工技术指导。8.3水位观测仪器设备安装调试8.3.1雷达水位(1)安装要求:a.雷达水位计固定装置(含双杆式/单杆旋转式支架)需与地面或建筑物牢固连接,支架垂直度偏差≤±1°;b.探头安装高度需高于测洪标准水位2m以上,探测方向垂直指向水面,避开水面漂浮物、桥墩等遮挡物;(2)调试要求:a.测量探头与待测水面距离,人工测量值与设备输出数据误差≤±2cm;b.数据采集传输需满足“每5分钟采集、存储、传输”要求,异常值去除及消浪算法启用后,数据波动幅度≤±1cm/5min;c.远程平台调取的RTU数据与设备本地存储数据一致性100%,太阳能供电系统在连续阴雨10天情况下可正常供电。8.3.2RTU及配套设备(充电控制器、太阳能电池板、电池)(1)安装要求:a.RTU与太阳能电池板、电池的接线需符合电气规范,正负极连接无误,线缆接头做防水密封处理;b.电池需安装于设备箱内部防潮区域,线路、RTU布设简洁,标识清楚。(2)调试要求:a.充电控制器参数设置正确,太阳能板充电电流、电压显示正常,电池充放电保护功能启用;b.RTU与水位计、雨量计等外设通信正常,数据采集成功率≥99%,远程控制(如重启、参数修改)响应时间≤30秒。8.3.3翻斗式雨量计(1)安装要求:a.雨量计需安装于开阔、无遮挡区域(周边障碍物高度与设备距离比≤1:10),水平偏差≤±0.5°;b.安装器口、底座保持水平;(2)调试要求:a.用标准量杯(10mm)注水测试,翻斗计数误差≤±4%;b.与RTU数据同步性误差≤1分钟,连续24小时空载运行无误报。8.3.4水尺板(1)安装要求:水尺板需垂直安装于河道岸边或建筑物侧壁,刻度面朝向观测方向,底部与河床基准面平齐,相邻水尺板衔接处重叠≥10cm,误差≤±1cm。(2)调试要求:读数误差满足水准校准要求,标注清晰、无反光(夜间观测需配套反光条)。8.4流量测验仪器设备安装调试8.4.1固定式雷达波测流系统(1)安装要求:a.雷达波传感器安装高度需高于测洪标准水位2m以上,探测方向与水流方向夹角30°-60°;b.RTU需安装于防水设备箱,与传感器线缆连接采用屏蔽线,长度≤100m,具体长度根据测站实际条件确定。(2)调试要求:a.雷达波传感器高程校准误差≤±2cm,达到雷达波应用条件后,流速测量值与标准流速仪平均相对误差≤±5%;b.河流流量监测软件需正常运行,支持流量计算模型修改、参数调整、数据导出(Excel/CSV格式)。8.4.2固定式雷达波传感器(1)安装要求:同8.5.1雷达波传感器安装要求,独立传感器需单独接地(接地电阻≤4Ω)。(2)调试要求:同8.5.1雷达波传感器调试要求,需单独验证传感器信号强度、抗干扰能力。8.4.3雷视融合智能测流系统(1)安装要求:a.雷达传感器与高清摄像机安装间距合理,共同指向测流断面核心区域;b.雷达传感器高度高于测洪标准水位2m以上,摄像机视角无遮挡,夜间补光灯(若有)覆盖范围与探测区域一致。(2)调试要求:a.雷视数据时间同步误差≤1秒,空间校准偏差≤±10cm(同一监测点雷达与视频坐标匹配);b.强光、逆光、雨天、夜间(无光)场景下,水位识别精度≤±2cm,流速测量误差≤±4%;c.融合算法对不同水流状态(如均匀流、回流)适配性良好,流量计算结果与实测值比对误差≤±5%,远程可调整融合参数(如权重系数)。(3)数据采集传输查询要求:雷视融合数据采集:流量数据采集传输系统控制雷达流速仪和视频测流探头的数据独立采集。数据传输:雷达流速仪数据及视频测流数据每5分钟上传一组数据至平台,视频图像可采用需要查看时远程下载的方式,不必要主动采集并发送视频到服务器或云端。也可以主动采集图像并发送到服务器或云端。采集的间隔可以设置,常规水情条件下可一小时一张图像,但在洪水过程水位变化比较快时,可根据设定的水位变幅传送图像。数据耦合:以雷达测流的数据为底板,通过单垂线或少量垂线的雷达测流的数据结合流速横向分布规律推求全断面流场信息,然后融合视频图像技术,实现流场信息与视频图像融合显示的效果。在流量测报方面,使用融合后的流速数据,通过流速面积法计算实时流量,确保比测率定通过顺利投产。数据查询:在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普洱分局部署河流流量监测平台,平台支持雷视融合测流系统大断面更新、实时数据、原始数据及相关图表等查询。8.4.4缆道测流控制系统(半自动)(1)安装要求:a.控制柜安装稳固,无晃动;b.线缆敷设美观、牢固,线缆标签清晰;(2)调试要求:a.设置缆道限位控制阈值;b.进行缆道的水平绳长及垂直绳长率定;c.验证限位控制、河底信号停车及测点自动停车功能。d.验证测流信号如计数、计时功能是否正常;e.地线使用304不锈钢钢丝绳连至河底,确保最低水位仍能与水体连通。f.起点距计数器校准误差≤±0.1m,水深测量校准误差≤±0.05m。8.4.5绞车400型(1)安装要求:a.水文缆道结构形式应确保结构牢固、布设合理、运行平稳、定位准确;b.配备手动装置以备停电时使用。C.绞车需与调速、控制、水下仪器、信号传输等系统配套,并预留外接动力接口。(2)调试要求:a.设计极限负载按二倍铅鱼重量计算,需验证绞车在额定负载下的稳定性。b.电动绞车需测试变频调速功能,确保运行平稳。8.5测绘及视频监控仪器设备安装调试8.5.1高清球型摄像机、视频监控立杆、设备箱(1)安装要求:a.摄像机立杆高度3m,基础埋深≥0.5m,接地电阻≤4Ω;b.球机安装于立杆顶部,视角覆盖监测断面(水位、流量观测区域)及周边安全区域,无遮挡,线缆穿立杆内部至设备箱。c.立杆垂直度偏差≤±1°,基础混凝土强度≥C20,设备箱安装高度1.5-1.8m,箱门带锁,内部安装电源插座、接地端子。(2)调试要求:a.摄像机焦距、云台控制正常,白天画质清晰,夜间红外夜视距离≥50m,无噪点;b.支持实时预览、移动侦测报警;c.立杆无倾斜,设备箱防水无渗水,内部设备供电正常(电压220V±5%)。8.6通信设备安装调试8.6.1北斗三号短报文通信终端(1)安装要求:a终端应安装在开阔地带,确保天线朝南且无遮挡,以获得最佳的信号接收效果;b.正确连接终端的物理接口;c.确保终端供电稳定,符合设备规定的电压和电流要求。(2)调试要求:a.使用专用测试软件通过串口或网口连接终端,并正确设置连接参数如波特率;b.在开阔环境下,查询设备北斗卡的基本信息和通信功率,确保满足通信条件;c.进行自收发或终端间通信测试,验证短报文发送与接收功能是否正常。8.7其他设备安装调试8.7.1照明系统(1)安装要求:a.应安装牢固,不得松动;b.位置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不得被遮挡;c.确保灯具防护等级符合设计要求;d.接线应正确,导线连接牢固,极性一致,不得有短路、断路现象,电源线路应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线电缆。(2)调试要求:a.通电检测照明设备是否正常;b.云台控制是否有卡顿。8.7.2服务器(1)安装要求:a.服务器需满足投标配置标准;b.安装前应规划机柜布局,服务器稳固安装至指定U位,并连接电源线、网线等必要线缆;c.操作系统选择需匹配业务场景,WindowsServer需从官方渠道获取镜像并校验完整性。(2)调试要求:a.系统安装后需进行初始化配置,包括更新系统补丁、安装基础工具,并关闭非必要服务以优化资源;b.功能验证需上电启动服务器并检查指示灯状态,确认硬件运行正常。8.8仪器设备安装调试还应符合招投标文件规定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8.9乙方需根据甲方需求开展人员培训,确保受训人员熟练掌握设备的使用、维修及维护技能;若甲方需现场技术指导,乙方应提供免费支持。9仪器设备验收9.1乙方在交货前,须对合同仪器设备的质量、性能、规格、数量等进行全面精确的检验,并出具质量保证书证明合同设备符合合同规定。9.2开箱验收:设备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由乙方申请,监理组织,甲方一起参与设备开箱验收;乙方负责将完整配套的施工方案及开箱必备材料(含产品合格证、说明书、随机附件、开机必要消耗品等)送到甲方或监理指定的地点,由监理、甲、乙三方共同开箱验收,并由乙方按要求通电测试。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乙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在开箱检验时无论合同设备外包装是否与交货时一致,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9.3合同初步验收:(1)不需安装的设备,由监理、甲、乙三方一起检查设备参数是否符合要求,开展必要的测试产品性能,形成完整的验收资料;(2)需要安装的设备,由乙方完成设备安装,做好调试比测,并收集安装调试比测验收资料,提供安装调试报告。乙方完成设备使用操作培训,确保甲方能正确使用相关设备,并有书面培训记录。乙方同时向甲方交付设备必需的合格证、保修卡,相关资料(如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手册、安装调试说明书、服务手册等)及配件、工具等。所有工作完成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经监理、甲、乙三方开展相关检验、测试是否合格并满足合同技术要求,检查相关安装、调试、比测资料,培训记录,设备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形成合同初步验收意见。9.4合同工程完工验收:9.4.1验收前提条件(1)所有设备已按8.1-8.7条完成安装调试,《设备安装调试报告》经甲方及监理签字确认;(2)初期试运行期间(≥15天),试运行期间设备运行稳定,平台水位及各探头自动流速(流量)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满足规范及使用要求;(3)乙方已完成甲方操作人员培训(含书面培训记录),受训人员可独立完成设备日常操作、基础故障排查;(4)乙方已整理齐全验收资料(含设备合格证、安装调试记录、比测数据、培训材料等),并按要求提交监理审核。(5)无需安装的设备,在完成使用培训后,已通过性能测试及适应性测试验收工作由乙方提交验收申请,甲方组织相关单位开展。9.4.3验收资料审查甲方及监理需核查以下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不符合要求的需乙方限期补正:(1)设备清单、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2)安装调试记录(含安装位置照片、参数校准报告、比测数据);(3)初期试运行报告(含设备运行日志、故障处理记录);(4)人员培训资料(培训方案、签到表);9.4.4验收结论验收合格需满足:所有设备技术指标达标、资料齐全、培训到位,由甲方、监理、乙方共同签署《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若存在轻微缺陷(不影响核心功能),乙方需在7日内完成整改,整改合格后补签验收文件;若存在重大缺陷(如设备持续故障、数据误差超标),需重新组织试运行及验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9.5工程完工验收工程完工验收需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经过1个完整汛期(普洱市汛期为5月-10月)生产试运行后开展,由甲方组织监理单位、乙方、行业专家(如需)共同实施,验收需满足以下要求:9.5.1试运行前提条件(1)汛期试运行期间(≥6个月),设备经历高水位、强降雨等极端工况,无结构性损坏、核心部件失效;(2)乙方已按9.4条要求完成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整改,提交《汛期试运行报告》(含极端工况设备运行数据、故障统计及处理方案);(3)流量测验类设备(雷视融合智能测流系统、固定式雷达波测流系统)已完成规范要求的比测率定,报告经甲方组织专家审查通过。9.5.2档案资料移交验收乙方需按《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要求,提交完整档案资料,验收要求如下:(1)资料范围:含设备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安装调试记录、比测率定报告、汛期试运行报告、人员培训记录、设备维修保养手册等,纸质文件3套、电子文件3套(采用只读光盘存储,格式符合国家标准);(2)资料质量:内容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一致;签字、盖章完备,页面整洁,编号规范;照片、音视频文件(如设备安装过程、汛期运行场景)标注清晰(时间、地点、内容),存储完好;(3)移交时限:验收前1个月完成档案预验收,验收合格后15日内完成正式移交,甲方出具《档案移交确认书》。9.5.4验收结论与后续要求(1)验收合格:所有设备汛期运行稳定、精度达标,档案资料齐全,由甲方组织签署《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工程正式移交甲方使用;(2)整改要求:若存在非核心缺陷(如部分设备标识模糊、培训资料不完善),乙方需在15日内完成整改,提交《整改报告》,甲方复核合格后补签验收文件;(3)质保期衔接: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进入60个月质量保证期(按11.2条约定),乙方需提交《质保期服务承诺函》,明确质保期内故障响应、维修更换流程。9.5.5验收后事项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合同、付款凭证等资料;9.6工程竣工验收:按上级要求完成。10履约保证金10.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方式、金额及期限: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为:¥121606.25元(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壹仟陆佰零陆元贰角伍分),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提交时限为合同签订前。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相关档案审核通过并移交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一个月内无息退还给乙方。11质量保证11.1乙方应保证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提供合同设备,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的、完整的;技术上是先进的,质量是优良的,并确保设备能够安全运行和易于维护。11.2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按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期限60个月,设备的质保期从工程完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11.3质量保证的内容以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内容为基础,在上述范围内因质量问题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及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11.4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若出现质量问题,1个月内无条件包换(且新换设备性能、参数、功能均不得低于原设备)。11.5质量保证除本条规定外还应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和相关规范规定的内容。12安全事故12.1合同期间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全部赔偿费用。13乙方应提交的归档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设备清单;(2)仪器设备检验报告或合格证;(3)需要安装的设备须提交安装与调试、记录、照片,比测率定报告、试运行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4)人员培训方案及培训记录、照片;(5)项目施工(或实施)管理工作报告及照片档案、影音档案资料。除以上成果资料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交由本合同产生的其他应归档文件资料。乙方对所提交资料完整性、真实性负责。档案资料补充要求:一、中标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做好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二、乙方项目文件管理职责任务:1.建立符合项目法人要求且规范的项目文件管理和档案管理制度,报项目法人确认后实施。2.负责本单位所承担项目文件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接受项目法人的监督和指导。保障项目文件管理所需人员、经费,满足工作需要,确保项目文件安全。3.项目文件形成的质量要求:项目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应格式规范、内容准确、文字清晰、页面整洁、编号规范、签字及盖章完备,满足耐久性要求。4.项目文件归档范围: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项目文件均应收集齐全,并依据归档范围确定其是否归档。项目重要活动及事件,原始地形地貌,工程形象进度,隐蔽工程,关键节点工序,重要部位,地质、施工及设备缺陷处理,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重要芯样,工程验收等,必须形成照片和音视频文件。5.项目文件归档时间:项目文件应在文件办理完毕后及时收集,并实行预立卷制度,经规范整理及审查后及时归档,在项目工程完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项目法人办理档案移交,并配合项目法人完成项目档案验收相关工作。6.项目文件归档套数:项目纸质文件和相应电子文件归档套数均为3套。7.项目文件整理标准: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云南省“十四五”水文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执行。8.项目电子文件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文件格式,利于信息共享和长期保存。采用只读光盘进行归档,填写标签标识。14售后服务14.1乙方应承担合同设备通讯费用至乙方承诺的质保期(60个月)结束为止,确保设备通讯正常。14.2乙方对合同设备、系统软件及应用系统在合同完工验收后质保期内免费维护,并负责竣工验收之前的运行维护、巡检等费用。质保期的服务内容包括: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非人为故障的排除、提供仪器软件的升级服务等。质保期间对于人为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损毁,应提供维修服务,可视情况收取适量的服务费。14.3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响应及到达现场的时间:甲方在使用乙方产品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故障问题及服务问题乙方将在第一时间予以明确回复,接到故障通知后赶往现场进行维修:0.5小时响应,2小时内解决,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立即提供同等性能的设备给使用单位。14.4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1)乙方负责针对本项目进行理论培训与现场操作培训,并安排熟悉本专业并具有实践及教学经验的教师对甲方使用人进行仪器、设备和应用软件提供技术服务和培训。2)乙方负责提供准确、清楚、完整的资料(纸质中文资料和电子中文资料),能满足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的需要。3)培训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安排,组织相关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培训费包括在合同总价中。15索赔15.1如果合同设备在数量、质量、设计、规范、形式和技术性能等方面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将按合同有关规定提出索赔,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按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处理该索赔:A.乙方同意甲方拒收有缺陷的合同设备,向甲方偿还与拒收合同设备价格相等的款额,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杂费、保险费、检测费、仓储费、合同设备装卸费、安装拆卸费以及为保管和维护拒收合同设备所必需的其他费用;B.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性能的新部件、组件和/或设备更换有缺陷的合同设备和/或修好有缺陷的合同设备,并由乙方承担费用和风险,及承担甲方为此付出的全部直接费用,并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同时乙方应对所更换的合同设备的质量给予相应于合同第11.2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15.2更换或增补的合同设备按要求交货至交货地点,乙方须承担将合同设备运至指定地点并更换设备时的一切风险及费用。15.3如果合同设备特性及性能保证值有一项或多项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且责任在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15天内自费采取有效措施达到合同要求,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约定违约金。15.4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索赔通知后15天内未作答复,则应理解为乙方已接受该索赔要求。如果在接受甲方的索赔要求后15天内,或在甲方同意的更长的一段时间里,乙方未能按照上述甲方要求的任一方式来处理索赔,则甲方将从支付给乙方合同款项中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5.5在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内甲方向乙方提出的关于设备缺陷和/或损坏方面的索赔,在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16设备的拒收16.1甲方有权拒收未能满足合同规定的设备,或要求由乙方在限期内更换。16.2被拒收的设备,甲方将不予付款。甲方拒收的设备所有权属于乙方,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17违约责任17.1甲方与乙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均属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17.2若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付合同设备(包括技术文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逾期约定违约金。逾期约定违约金为每逾期一天,收取逾期合同货物价值的1‰,如果超过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20天内,乙方仍未能交货,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所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17.3若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范围内支付款项,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为每逾期一天,收取逾期应支付款项的1‰,如果超过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点20天后,甲方仍未能支付,乙方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归还已交付但未支付款项等价值的产品,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所带来的全部损失。17.4如因货物的来源所发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全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为甲方所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18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不承受由于使用了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设计、工艺、方案、技术资料、商标、专利等而产生的侵权,若有任何侵权行为,乙方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索赔和责任。19合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补充文件。20终止合同20.1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20.1.1出现下列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或未能在甲方同意的延迟期内提交任何或全部合同设备或提供服务;(2)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责任。在上述任一情况下,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后30天(或甲方书面同意的更长的时间里),未能纠正其违约。20.1.2在甲方根据本条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的情况下,甲方可按其认为合适的条件和方式采购与未提交合同设备类似的合同设备,乙方应有责任承担甲方为购买上述类似合同设备时多付出的任何费用,且乙方仍应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0.2因乙方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对乙方进行任何补偿。但上述合同的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甲方采取或将采取行动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力。20.3因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甲方终止合同甲方因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用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或部分合同。20.4终止合同的处理20.4.1乙方应把一切与合同有关的并已付款应交的文件、资料(成品或半成品)交付给甲方。20.4.2甲方不承担任何由于终止合同而由第三方向乙方提出的各项索赔,不论直接的或间接的。20.4.3如只是合同的一部分被终止,其他部分仍应继续执行。20.4.4本合同终止时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还未了债务。21争议的解决21.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20天内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在地提请仲裁,仲裁机构:普洱仲裁委员会。21.2仲裁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21.3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1.4仲裁费用除上述仲裁裁决中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负担。21.5在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22税费根据国家及地**府有关法规对乙方可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由乙方负责支付交纳,并按甲方财务部门要求提供有关票据。23适用法律本合同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解释。24通知24.1合同双方根据合同提交给另一方的通知和收到通知的确认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邮寄或传真),并按合同规定的地址提交。24.2通知以提交之日或通知生效之日起生效,以较迟的日期为准。通知书编号:3招标编号:GC530800202500325001003中标人名称:广州和时通水生科技有限公司你方于2025-10-29(投标日期)所递交的云南省中小国流重点洪水易发区水文监测应急建设(二期)工程(普洱分局)项目(项目名称)标段:萝谦迈塘坊、民乐等4处水文站(水位流量,降水、通信等)设备采购标段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万元):243.2125工期:180日质天工程质量:符合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有效的标准和规范,满足工程设计需要,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在接到本通知书后30内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普同分局与我方签订合同。招标招标代理:(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打印日期:7025年11月11日作为办理后续手续的唯一中标凭证,请妥善保管,复印无效!遗失不补!附件1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附件2设备及安装工程清单表汇总表四、投标报价4.1.已标价设备及安装工程清单表工程名称:云南省中小河流重点洪水易发区水文监测应急建设(二期)工程(普洱分局)项目菠萝、谦迈、塘坊、民乐4处水文站(水位、流量、降水、通信等)设备采购组号项目分组名称金额(元)备注1菠萝水文站第一部分仪器设备购置费539250.00第二部分仪器设备安装费73500.00第三部分安全生产措施费1837.50第二部分的2.5%2民乐水文站第一部分仪器设备购置费376000.00第二部分仪器设备安装费32000.00第三部分安全生产措施费800.00第二部分的2.5%3谦迈水文站第一部分仪器设备购置费524800.00第二部分仪器设备安装58000.00第三部分安全生产措施费1450.00第二部分的2.5%4塘坊水文站第一部分仪器设备购置费749150.00第二部分仪器设备安装费73500.00第三部分安全生产措施费1837.50第二部分的2.5%合计2432125.0010设备及安装工程清单表工程名称:云南省中小河流点洪水易发区水文监测应急建设(二期)工程(普洱分局)项目菠萝、谦迈、塘坊、民乐4处水文站(水位、流量、降水、通信等)设备采购组号:1分组名称:菠萝水文站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仪器设备费安装费仪器设备费安装费菠萝站仪器设备及安装工程539250.0073500.00(一)水位观测仪器设备44500.009000.001水尺板根10.0050.000.00500.000.002雷达水位计遥测系统套1.0026000.002000.0026000.002000.003单杆旋转式雷达水位计支架(3×6m)套1.0018000.007000.0018000.007000.00(二)流量测验仪器设备323250.0053000.001雷视融合智能测流系统套1.00180000.0040000.00180000.0040000.002缆道测流控制系统(半自动)套1.00112000.008000.00112000.008000.003绞车400型台1.0020000.005000.0020000.005000.004铅鱼kg150.0075.000.0011250.000.00(三)降水及蒸发等气象要素观测仪器设备81000.000.001雨量遥测系统(RTU)套3.0027000.000.0081000.000.00(四)测绘及视频监控仪器设备22000.009000.001高清球型摄像机个3.006000.002000.0018000.006000.002视频监控立杆套2.002000.001500.004000.003000.00(五)通信设备14000.002000.001北斗三号短报文通信终端台1.0014000.002000.0014000.002000.00(六)其他设备54500.00500.001移动工作站套3.0015000.000.0045000.000.002照明系统套1.009500.00500.009500.00500.001设备及安装工程清单表工程名称:云南省中小河流重点洪水易发区水文监测应急建设(二期)工程(普洱分局)项目菠萝、谦迈、塘坊、民乐4处水文站(水位、流量、降水、通信等)设备采购组号:2分组名称:民乐水文站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仪器设备费安装费仪器设备费安装费民乐站仪器设备及安装工程376000.0032000.00(一)水位观测仪器设备26500.002000.001水尺板根10.0050.000.00500.000.002雷达水位计遥测系统套1.0026000.002000.0026000.002000.00(二)流量测验仪器设备180000.0020000.001固定式雷达波测流系统套1.00140000.0020000.00140000.0020000.002固定式雷达波传感器个1.0040000.000.0040000.000.00(三)降水及蒸发等气象要素观测仪器设备81000.000.001雨量遥测系统(RTU)套3.0027000.000.0081000.000.00(四)测绘及视频监控仪器设备20000.007500.001高清球型摄像机个3.006000.002000.0018000.006000.002视频监控立杆套1.002000.001500.002000.001500.00(五)通信设备14000.002000.001北斗三号短报文通信终端台1.0014000.002000.0014000.002000.00(六)其他设备54500.00500.001移动工作站套3.0015000.000.0045000.000.002照明系统套1.009500.00500.009500.00500.0012设备及安装工程清单表工程名称:云南中小河流重点洪水易发区水文监测应急建设(二期)工程(普洱分局)项目菠萝、谦迈,塘坊、民乐4处水文站(水位、流量、降水、通信等)设备采购组号:3分组名称:谦迈水文站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仪器设备费安装费仪器设备费安装费谦迈站仪器设备及安装工程524800.0058000.00(一)水位观测仪器设备40300.008000.001水尺板根6.0050.000.00300.000.002雷达水位计遥测系统套1.0026000.002000.0026000.002000.003单杆旋转式雷达水位计支架(3×3m)套1.0014000.006000.0014000.006000.00(二)流量测验仪器设备180000.0040000.001雷视融合智能测流系统套1.00180000.0040000.00180000.0040000.00(三)降水及蒸发等气象要素观测仪器设备81000.000.001雨量遥测系统(RTU)套3.0027000.000.0081000.000.00(四)测绘及视频监控仪器设备24500.007500.001高清球型摄像机个3.006000.002000.0018000.006000.00设备箱个3.001500.000.004500.000.003视频监控立杆套1.002000.001500.002000.001500.00(五)通信设备14000.002000.001终端北斗三号短报文通信台1.0014000.002000.0014000.002000.00(六)其他设备185000.00500.001移动工作站套3.0015000.000.0045000.000.002照明系统套1.009500.00500.009500.00500.003服务器套2.0050000.000.00100000.000.004缆道钢丝绳上油器套3.003500.000.0010500.000.005便携式雨量传感器校准仪套5.004000.000.0020000.000.0014设备及安装工程清单表工程名称:云南省中小河流重点洪水易发区水文监测应急建设(二期)工程普洱分局)项目菠萝、话迈、塘坊、民乐4处水文站(水位、流量、降水、通信等)设备采购组号:4分组名称:塘坊水文站序号名称及规格位单数量单价(元)合计(元)仪器设备费安装费仪器设备费安装费一塘坊站仪器设备及安装工程749150.0073500.00一)水位观测仪器设备44400.009000.001水尺板根8.0050.000.00400.000.002雷达水位计遥测系统套1.0026000.002000.0026000.002000.003单杆旋转式雷达水位计支架(3×6m)套1.0018000.007000.0018000.007000.00(二)流量测验仪器设备323250.0053000.001雷视融合智能测流系统套1.00180000.0040000.00180000.0040000.003缆道测流控制系统(半自动套1.00112000.008000.00112000.008000.004绞车400型台1.0020000.005000.0020000.005000.005铅鱼kg150.0075.000.0011250.000.00(三)降水及蒸发等气象要素观测仪器设备81000.000.001雨量遥测系统(RTU)套3.0027000.000.0081000.000.00(四)测绘及视频监控仪器设备22000.009000.001高清球型摄像机个3.006000.002000.0018000.006000.002视频监控立杆套2.002000.001500.004000.003000.00(五)通信设备14000.002000.001北斗三号短报文通信终端台1.0014000.002000.0014000.002000.00(六)其他设备264500.00500.001移动工作站套3.0015000.000.0045000.000.002照明系统套1.009500.00500.009500.00500.003缆道雷达波套2.00105000.000.00210000.000.0015附件3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本人高洁担任云南省中小河流重点洪水易发区水文监测应急建设(二期)工程(普洱分局项目)菠萝、谦迈、塘坊、民乐等4处水文站(水位、流量、降水、通信等)设备采购安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采购安装)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本人承诺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对合理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高洁承诺人签字:身份证号:******************注册执业资格:环境监测工程师/水文与水资源助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号:2001133002459/2301136010632签字日期:2025年12月丄日附件3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附件4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云南省中小河流重点洪水易发区水文监测应急建设(二期)工程(普洱分局项目)菠萝、谦迈、塘坊、民乐等4处水文站(水位、流量、降水、通信等)设备采购合同编号:ZXHLSWJCYJ-PE-003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甲方: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普洱分局乙方:广州和时通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12月1日甲方: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普洱分局乙方:广州和时通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为深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工程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确保云南省中小河流重点洪水易发区水文监测应急建设(二期)工程(普洱分局项目)菠萝、谦迈、塘坊、民乐等4处水文站(水位、流量、降水、通信等)设备采购安全管理目标的顺利达成,现依据国家、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及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云南省中小河流重点洪水易发区水文监测应急建设(二期)工程(普洱分局项目)菠萝、谦迈、塘坊、民乐等4处水文站(水位、流量、降水、通信等)设备采购安装安全生产事宜签订如下安全生产责任书:一、安全管理目标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协同配合,形成安全管理的合力,努力实现以下安全管理目标:(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1.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和生产运输交通事故,杜绝发生一般及以上责任事故,实现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零死亡”;2.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杜绝发生火灾责任事故,事故率为“0”;3.预防和控制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发生环境影响责任事故、事故率为“0”;4.积极预防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确保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人员死亡为“0”;5.对职业危害进行有效管控,新增职业病人数为“0”;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率100%,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上岗持证率100%;7.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评价应达到合格或行业标准化的相关要求;安全隐患整改率100%,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100%,优良率达到年度目标要求。8.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执行率100%;9.安全生产费投入不低于国家规定;10.在用主要及重要施工机械设备设施合格率100%,完好率不低于90%;(二)文明施工目标:管理分级化、着装统一化、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办公、生活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扬尘、固体废弃物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努力做到环境影响最小化;节约水电及原材料,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二、安全责任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三、甲方安全责任1.甲方负责向乙方传达、宣贯国家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监督乙方认真执行政府安全生产相关部门、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关于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2.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协调处理乙方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3.甲方做好本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策划,编制项目安全管理计划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指导乙方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4.甲方负责本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工作,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公示,向乙方详细告知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5.甲方负责编制本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适时组织乙方参与应急演练,提高甲乙双方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6.甲方组建由乙方现场负责人参加的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与项目管理相匹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乙方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乙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纳入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体系。7.甲方负责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每季度对乙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甲方对乙方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8.甲方对乙方施工从业人员实行安全资格审核制度,严格乙方进场施工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审查,对无身份证、无相应岗位操作证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水利行业施工现场从业要求的人员坚决予以清退。9.甲方组织乙方进场施工人员的一级、二级安全教育和月度集中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向乙方施工人员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指导监督乙方开展班组安全教育活动。10.甲方监督乙方保证其施工作业所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投入,对乙方进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合格、齐全、有效性进行监督;监督乙方施工从业人员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11.甲方对乙方施工过程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组织乙方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专项治理,认真排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并监督乙方落实整改,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12.甲方组织乙方召开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13.甲方加强防火检查,指导监督乙方做好防火工作。14.甲方负责编制本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监督乙方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创建绿色文明工地。15.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从业人员屡教不改的习惯性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乙方施工作业现场若有重大安全隐患且存在限期未整改的情形,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必要时对乙方下达停工整改指令;乙方施工过程中,若存在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而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形,甲方将对乙方予以清退出场。16.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乙方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努力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四、乙方安全责任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认真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乙方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等规定,投保安责险,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安全生产。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科学合理组织施工,督促所属施工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4.乙方必须配备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赋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定的安全生产指挥管理权;乙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所属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确保作业环境、施工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良好;乙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及时纠正所属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杜绝习惯性违章。5.乙方招用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用工管理,不得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招用童工(16周岁以下)和年龄偏大(男工60周岁以上女工55周岁以上)且有重大疾病的人员,禁止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人员从事职业禁忌作业。6.乙方必须及时将进场施工人员信息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岗位操作资格证复印件和设备信息登记表报送甲方登记备案,退场人员、设备信息应及时报送甲方登记。7.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进场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月度农民工业余学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以及特殊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教育;乙方要认真执行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配合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组织开展班组活动,不断提高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8.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制定的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甲方要求乙方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因乙方拒不执行甲方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而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9.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好施工危险区域(危险源)的安全防护工作,爱护施工区域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识,不得随意挪动或故意损坏。10.乙方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月度安全生产例会,认真整改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提出的隐患和问题,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会议要求。11.乙方必须在生活区及现场材料库、值班房、配电室、砂石料加工场配备消防器材,积极协助甲方做好防火工作,杜绝火灾事故。12.乙方应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创建绿色文明施工区。13.施工过程中,如发生重大险情或生产安全事故,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报告甲方现场负责人,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事故抢险救援、事故善后和调查处理工作。14.因乙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而造成的人员伤亡,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另外乙方还必须承担政府安监部门、建设单位、工程监理等单位对甲方的事故罚款费用;构成犯罪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五、其他事项1.本安全生产责任书作为本工程项目合同附件,与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安全生产责任书一式6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2份。(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内容)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普广州和时通水生态科技有甲方(公章):洱分局乙方(公章):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地址:苑路97号(签字或盖章)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创启地址:路63号创智26号楼电话:0879-2143932电话:020-38032969签订合同日期:2025年12月1日附件5廉政合同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普洱分局廉政合同云南省中小河流重点洪水易发区水文监测应急建设(二期)工程(普洱分局项目)菠萝、谦迈、塘坊、民乐等4处水文站(水位、流量、降水、通信等)设备采购合同编号:ZXHLSWJCYJ-PE-003建设单位: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普洱分局供应商:广州和时通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12月1日云南省中小河流重点洪水易发区水文监测应急建设(二期)工程(普洱分局项目)菠萝、谦迈、塘坊、民乐等4处水文站(水位、流量、降水、通信等)设备采购廉政合同发包人(甲方):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普洱分局承包人(乙方):广州和时通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建设部、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纪委、监察厅、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工程中建立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双合同”机制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各种腐败现象,实现“优质工程”和“廉洁工程”双目标,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廉政合同,并严格遵守。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甲乙双方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和设备、物资采购等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在建设工程中的“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双合同管理机制,按合同办事。(三)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国家监察委员会门或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及公司有关规定。(二)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工程回扣、礼金、各种有价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文站设备 水文监测应急建设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