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接待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共西安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2025)



一、合同编号: HT-西安市-2025-02025
二、合同名称: 接待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ZCBN-西安市-2025-04652
四、项目名称: 第九届丝绸之路经济带城市圆桌会暨中国—尼泊尔市长会议会务及外宾接待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共西安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
联系方式:029-86781265
供应商(乙方):陕西海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16号创业大厦二楼B座
联系方式:135718970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9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2****5.0000元
合同金额: 28.9645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
采购方式: 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1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0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接待服务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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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接待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中共西安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乙方(承接方):陕西海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协助甲方安排_第九届丝绸之路经济带城市圆桌会接待工作,向甲方提供接待服务的相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一、基本情况1.活动名称:第九届丝绸之路经济带城市圆桌会2.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月25日3.地点:西安市相关单位、景区等。二、服务内容:乙方负责酒店住宿用餐、景区讲解服务、用车及门票采购等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见项目预算单。三、服务方案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工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接待服务方案,甲方应于3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一次性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未答复或未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的,乙方应主动与甲方联系确认,服务方案需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为有效。审查和修改方案的时间不计入本项约定提交服务方案时间内。甲方在距活动开始时间之前3工作日以内提出服务方案的修改意见的,为保证活动的按期顺利举行,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修改意见。四、服务费用和付款方式1.服务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2****5元(大写:贰拾捌万玖仟陆佰肆拾伍元整)。该金额已包含税金。2.甲方要求调整或修改已经确定的接待服务方案的,乙方有权根据调整后的接待服务方案,重新核算服务费用,报甲方确认后,双方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在收到重新核算第1页(共5页)的服务费用的报告后3日内不予确认的,视为双方无法就方案调整或费用变更达成一致,则应继续按原定方案及费用履行本合同。3.付款方式: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接待服务费用。4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的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5.乙方收款账户信息:户名:陕西海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账号:103606569275开户行:中行西安市南郊支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16号创业大厦二楼B座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服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甲方对本合同约定的活动享有最终主导权和决策权,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服务的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有权就具体的服务向乙方联络人或负责人提出批评或改进意见。2.甲方应及时、完整地向乙方告知完成活动工作所须了解的有关情况,提供活动相关的文件、资料或活动基本信息、背景资料等,并对服务工作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的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暂停本合同的履行。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在扣除已发生的费用后,应将余款退还甲方。4.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的约定保质保量地完成接待服务工作。乙方擅自改变接待要求、服务方案、场地布置等已经由双方确定的事项,或者将活动承办工作转而委托第三方完成的,甲方有权就造成的损失主张返还相应服务费。5.乙方应妥善保管与接待活动有关的资料,并对接待活动的内容和方案予以保密,非因接待服务本身或为完成接待服务工作的目的,或因法律施加的强制义务,不得对任A何无关第三方泄露接待内容、方案、接待相关情况及资料。6.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正当理由擅自拒绝提供接待服务的,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第2页(共5页)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7.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违约方除应承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外,还应对守约方的其他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的支出、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予以赔偿。8.甲方接待活动临时变更时间或地点的,应至少提前5天通知乙方,经乙方确认变更的可行性后,合同继续履行。六、合同的解除1.甲方未能按期足额支付服务费,迟延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乙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3.乙方擅自实质性改变已经确定的服务方案的,或者对甲方在约定期限内提出的合理修改意见拒不接受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三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甲方接待活动临时变更时间或地点的,经乙方确认变更无法实际执行的,或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包括不可抗力、党政机关的决定或命令、疫病等)导致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本合同解除。5.本合同解除的,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在3日内向甲方全额退还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0%违约金。因不可抗力或本条第4款所述原因解除的,乙方应在5日内向甲方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所有费用。对于乙方已支付给第三方且无法退回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合理分担。因甲方自身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仅需承担乙方已实际支付给第三方且无法退还、并能提供有效票据凭证的直接费用。6.无论基于何事由,本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仍对约定保密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完毕等事由免除。甲乙双方不得将保密事项及内容擅自告知第三人,或擅自利用、交由他人利用。任意一方擅自利用对方的智力成果,或1主者交由他人利用的,加害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总额的20%向受害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受害方实际损失的,加害方应负责全额赔偿。七、争议的解决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因一方违约的,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保函费、执行第3页(共5页)费、差旅费、评估费、公证费、拍卖费等。八、通知和送达1.为履行本合同,甲方确定朱婧为联系人,负责与乙方的日常沟通和资料的提交、接收,甲方联系人的手机号码为13759909891,电子邮箱为:17981070@qq.com,通讯地址为: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99号2.为履行本合同,乙方确定马岚为联系人,负责与甲方的日常沟通和资料的提交、接收,乙方联系人的手机号码为13571897000,电子邮箱为:1925947886@qq.com通讯地址为: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16号创业大厦二楼B座。3.甲乙双方提交的各项资料、文书、文件,以及有关合同履行方面的指令、通知、协商、意见等,均应向前述指定联系人且通过指定联系方式提出,或向法人代表提出,非因情况紧急,双方均不以电话、即时语音等口头方式进行沟通。4本合同约定的甲乙方各自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甲、乙方应于拟变更之前以正式纸质通知的方式告知对方,未能及时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发送的任何资料、文件、文书等,视为正常送达。九、其他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双方书面签订的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变更等内容的正式合同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中共西安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乙方(盖章):陕西海外旅游有限责任办公室公司签名:签名: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4页(共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接待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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