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粉尘采样器 冷冻冷藏冰箱 干式流量校准仪 高纯氢气发生器 个体大气采样器采购合同公告(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2025)



一、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
二、供应商名称:北京慧达创业经贸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在线询价馆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951101000025381691
五、合同编号:11N738385592202516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个体粉尘采样器
详见附件

2.00
5900
11800

2
冷冻冷藏冰箱
详见附件

2.00
1600
3200

3
干式流量校准仪
详见附件

1.00
8700
8700

4
高纯氢气发生器
详见附件

3.00
7800
23400

5
个体噪声剂量计
详见附件

3.00
8000
24000

6
个体大气采样器
详见附件

5.00
5900
295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
联系人:郝华
联系电话:18935878222
传真:/
地址: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长庆路1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克拉玛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人:龚新
监督投诉电话:0990-6239160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合同(2025.11).pdf

职业卫生检测设备及实验室设施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738385592202516601甲方: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乙方:北京慧达创业经贸有限公司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在线询价项目的成交结果,双方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采购标的物明细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个体粉尘采样器北京劳保所CCZG5(03)2台5900118002冷冻冷藏冰箱海尔BCD-1932台160032003干式流量校准仪北京劳保所DCal30L1台870087004高纯氢气发生器北分瑞利BFRL-TH3003台7800234005个体噪声剂量计杭州爱华AWA59203台8000240006个体大气采样器北京劳保所CCZG5(01)5台590029500合同总价(元)100600(大写:壹拾万零陆佰元整)注: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二供货范围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合同货物、相关的技术资料。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合同或附件清单并未列入,但该部分漏项或短缺是满足合同货物的性能所必须的,则均应由乙方负责免费将所漏项或短缺的货物及技术服务等在最短的合理时间内补齐。三、货款结算1、甲方按以下第(1)种方式支付乙方合同价款。(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2)分期支付:①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预付款,计¥/元(大写/整)②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计¥/元(大写整)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四、履约保证金1、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证。五、质量保证与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且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质量性能规格型号和价格、服务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等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2、货物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出厂标准和现行国家、行业各项标准,出厂标准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不一致时,以要求较高者为准。3、乙方保证其对货物及服务项下所有内容拥有完整、独立、有效的所有权。4、乙方保证其交付的所有货物、软件及服务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它权益,如因此发生任何针对甲方的争议、索赔、诉讼等,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货物包装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标准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于远程运输和反复装卸,并具有防潮、防震、防锈、防霉等作用,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相应的每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商品目录、图纸、使用说明、质量检验证明、操作手册,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该类文件应包装好随货发运八、货物交付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2、交货方式:送货上门至甲方指定地点,3、收货信息:(1)收货人:张元;手机号码:18609920419:收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金山路街道人民医院;4乙方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货物备妥待运日期及装箱清单,甲方应为接收货物做好前期准备,如甲方不具备接收货物的条件,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重新确定交货日期5、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九、安装与验收1、到货验收: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时进行验收。如发生所供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或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补齐,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后7日内予以补救,所产生的费用及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2、安装调试: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在甲方指定时间内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安装调试所需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由乙方提供,安装调试过程中,乙方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最终验收:货物经安装调试完成且符合技术要求后,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验收标准的,甲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如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的,乙方应当在日内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重新申请终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5、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甲方承担。十保修与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2、技术支持(1)远程技术支持:乙方应具有稳定的技术支持队伍和完善的服务支持网络,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及时响应甲方的技术服务支持需求,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解决甲方在货物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2)现场技术支持:对于通过电话、邮件等远程技术支持不能解决的问题,乙方应在24小时内派遣相关人员赶赴现场,12小时内维修完毕: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井于到达现场4小时之内排除故障,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修复的或同一货物经3次维修后仍不能稳定、可靠运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返修或更换后的部件保修期应重新计算。(3)技术升级支持:本合同货物不涉及软件,故不涉及技术升级支持相关内容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十一、保密条款1、乙方对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应负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或对外发表或披露。违反前述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保密期限自乙方接收或知悉甲方信息资料之日起至该信息资料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保密义务之日止十二、违约责任1、本合同项下货物在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及质保期等任何阶段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并选择下列一项或多项补救措施:(1)由乙方采取措施消除设备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如果乙方不能及时消除缺陷,甲方有权自行消除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由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用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用新的技术资料替换有错误的技术资料或补供遗漏的设备或技术资料等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3)退货,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20%的违约金。3、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总额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总额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5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值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6乙方未能按约定要求履行保修义务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500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7、因乙方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2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三、不可抗力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同时应立即尽一切合理努力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减少损失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合同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次采购过程中形成的在线询价文件、响应文件、补充协议、附件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项文件之间约定不一致的,以签署时间在后者的为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政府采购法》、《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甲方(合同章):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乙方(合同章):北京慧达创业经贸有限公司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长庆路1号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1号院慈云嘉园3号(住宅)楼509室法定代表人:孙建国法定代表人:李雪原戴的子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李雪原电话:0992-3686977电话:13810873519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克拉玛依大庆路支行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京广支行账号:88202100146210000013账号:4042200001819100042022签订日期:2025年11月14日签订日期:2025年11月1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个体粉尘采样器 冷冻冷藏冰箱 干式流量校准仪 高纯氢气发生器 个体大气采样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