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垃圾清运 绿化垃圾清理采购合同公告(乌鲁木齐市精神病福利院(乌鲁木齐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2025)



一、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精神病福利院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海玥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精神病福利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741101000026005349
五、合同编号:11N045731486202528404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无品牌 垃圾清运
详见附件

1.00
12580
1258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精神病福利院
联系人:杨晓东
联系电话:17699919922
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康复路27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园林绿化管理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45731486202528404).pdf

合同编号:11N045731486202528404采购单位(甲方):乌鲁木齐市精神病福利院服务单位(乙方):新疆海玥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海玥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海玥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海玥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无品牌垃圾清运--品牌:,计价方式:面积,服务周期:一次性,服务类型:绿化垃圾清理,人员类型:清洁工1次12580.0012580.00合同总价(元)12580.00合同总价(大写)壹万贰仟伍佰捌拾元整二、付款方式服务提供者完成全部合同约定内容后,服务接受者应支付合同金额的100%。三、服务条款1.服务描述本合同中,“服务提供者”指的是新疆海玥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服务接受者”指的是乌鲁木齐市精神病福利院2.服务内容服务提供者将按照服务接受者的需求提供以下服务:我单位在生产及日常保障过程中,产生少量市政环卫系统不予接收的一般固废(含包装杂物、废旧低值耗材以及绿化废弃物等),需另行委托具备资质的“垃圾船”外运处置,确保积存垃圾及时清运、不造成环境风险,共计17车。3.服务期限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4.服务费用服务接受者应支付给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费用为12580元(小写金额),壹万贰仟伍佰捌拾元(大写金额)。5.服务标准服务提供者应确保其提供的服务达到以下标准:确保积存垃圾及时清运、不造成环境风险。6.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7.其他条款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代表签字。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1/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天津北路支行账号:账号: 3002019709200183809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垃圾清运 绿化垃圾清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