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宁蒗公路分局2025)



合同编号:

4530000HT20253045101

合同名称:

关于机动车保险服务的框架协议合同

项目编号:

4530000JH202530451

项目名称:

宁蒗公路分局2025年生产车云P25899交强险、商业险云、云PUG723交强险采购

采购人(甲方):

宁蒗公路分局

供应商(乙方):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中心支公司

所属地域:

丽江市

所属行业:

财产保险

合同金额:

4019.15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01

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02

代理机构: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专家抽取记录:

中标、成交公告:

宁蒗公路分局关于机动车保险服务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合同正本-宁蒗公路分局2025年生产车云P25899交强险、商业险、云PUG723交强险采购.pdf

政府采购合同(电子交易项目适用)项目名称:宁蒗公路分局2025年生产车云P25899交强险、商业险、云PUG723交强险采购合同编号:4530000HT20253045101甲方:宁蒗公路分局乙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中心支公司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服务采购合同合同编号:4530000HT20253045101采购单位(甲方):宁蒗公路分局供货商(乙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中心支公司为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A三编、《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等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并严格遵循征集人与入围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协议》、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框架协议征集文件等,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采购产品名称、要求、数量、单价、金额序号产品名称采购需求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车辆牌照:云P25899交强险:起保日期:2025年11月14日零时,终保日期:2026年11月14日零时商业险:起保日期:2025年12月15日零时,终保日期:2026年12月15日零时其他详细要求:无明细服务响应:完全响应保险险种:交强险+商业险保险单附件:云P25899保单.pdf1辆3359.153359.152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车辆牌照:云PUG723交强险:起保日期:2025年12月25日10时,终保日期:2026年12月25日10时其他详细要求:无明细服务响应:完全响应保险险种:交强险保险单附件:云PUG723保单.pdf1辆660.00660.00合同总价4019.15元(大写:肆仟零壹拾玖元壹角伍分)注:若“成交单价”乙方未严格遵循征集人与入围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协议》中《云南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中《保险条款及费率》的要求,甲方可向征集人反馈,征集人将依据框架协议进行履约管理。二、提交车辆保险保单及发票时间: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将电子保单及发票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甲方指定负责人,经双方无异议后在签署电子验收单。三、付款方式及期限:(一)支付时间::验收(交付)后30天(日历日)内,完成支付。(二)支付方式:对公转账四、承保服务(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公务(生产)车辆应有的全部服务。(二)建立甲方公务(生产)车辆保险服务档案备查。(三)针对本项目成立健全的专门服务小组1.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及相关规定提供合理的公务(生产)车辆保险方案2.服务小组工作成员能保证随叫随到、主动上门办理投保、承保手续,保证甲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3.承诺在最短的时间内出具正式电子保险单及发票:4.有客户回访安排。5.有服务保障措施,如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有评判标准,对业务人员的服务质量有具体的奖惩措施。(四)云南省内有服务网点,并有全国统一的报警电话,设有24小时热线客户咨询服务、投诉S举报电话,有专人接听、记录、受理,在受理投诉24小时内,了解核实情况,经核实确属乙方相关当事人员责任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于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24小时服务电话:40086-95519,丽江地区总协调人:和丽珍,职务:重政银/非车险部经理,手机:13688780860。五、理赔服务(一)针对本项目理赔服务成立专门的服务小组1.设有24小时报案、理赔服务电话,并保证随时有专人接听,受理索赔报案,有充足的现场勘查人员和车辆:2.服务网点齐全,分布广泛。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出险报案后,全省范围内理赔人员于1小时以内赶到报案现场,超过时限,视为乙方已经到现场,事故车可自行移位:被保险车辆在省外发生保险事故后,乙方能通过当地本系统保险机构提供异地代勘查,代理赔服务,快速处理、赔付结案;3.有专人指导采购单位全程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二)订有机动车辆简易案赔付的相关处理办法,为不堵塞交通,责任明确的小案件允许移位:(三)小额赔款处理:承诺设立小额赔付基金,用于小额赔案的快速处理。承诺对发生事故仅涉及车辆损失(不涉及人伤、物损),事实清晰、责任明确,且索赔金额在5000元以下赔案,简化索赔单证,快速理赔;(四)预付赔款:对于重大事故或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案的,经甲方申请,保险责任相对明确,甲方在保险责任相对明确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能确定的车辆损失金额50%的预付赔款;(五)赔付时限1.主动上门向甲方支付赔款和收取赔款收据;2.自认可甲方提供的索赔资料完整有效后,车辆保险提供商在1个工作日内确定赔偿金额:3.在与甲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后,车辆保险乙方将按以下服务承诺的时限向甲方支付赔款:单方小额现场决赔案件(5000元以下),1个工作日内赔付:5000-10000元,2个工作日内赔付:10000-50000元的,3个工作日内赔付:50000-100000元的,5个工作日内赔付:100000元以上的,10个工作日内赔付:(六)道路救援服务:全省范围内的保险事故,车辆无法行驶时,提供免费救援服务。包括:现场抢修、拖车牵引、吊装救援或将车辆运至被保险人指定地点;(七)事故车辆的修理费用由乙方直接与定点维修单位进行结算。所有公务(生产)用车均在云南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单位维修。六、违约责任(一)如乙方无不可抗力原因无故拖延投保甲方所需车辆保险,每逾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1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已方应当继续赔偿。(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约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有效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并书面确认后,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允许延期履行、修订或终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国七、甲方付款期限如无不可抗力原因,无故拖欠车辆保险保费超过所购车辆保险有效期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索要拖欠的保险款项,30日内。八、乙方同意并保证尊重任何甲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承诺其所提供的保险服务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否则所引起的全部责任均应当由已方承担。九、因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相关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其他约定事项(一)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二)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保险服务时效与保单上的保险期间时效一致,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一份。甲方(公章):宁蒗公路分局乙方(公章):中国人寿产保股官限公司丽江市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内乐中心支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2d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大兴街道大兴街社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火道南段中人寿办公楼南区赤格阿龙路112号楼3-4层电话:13988845781电话:0888-5113479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蒗彝族自治县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象山支行支行账号:24149501040018664账号:2512022409200009394签订日期:2025年12牙签订日期:2025年12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