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水居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2025)
一、合同编号:N5101152024000051
二、合同名称:芙蓉水居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N5101152024000051
四、项目名称:芙蓉水居新型社区一二期(AB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址:温江区永宁镇隆兴街36号
联系方式:17360052915
供应商(乙方):成都安吉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南熏大道三段商会大厦1栋6楼56号
联系方式:186858822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物业管理服务
1(项)
¥801,991.17
¥801,991.17
根据合同约定验收
合同金额: 801,991.17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零壹仟玖佰玖拾壹元壹角柒分
履约期限:2025年06月15日至2026年06月14日
履约地点:永宁街道天王社区12、13组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6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5年芙蓉水居物业合同.pdf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本级
2025年12月02日
芙蓉水居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01152024000051履约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永宁街道天王社区12、13组签订日期:2025年6月13日签订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永宁街道隆兴街36号采购人(甲方):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永宁街道隆兴街36号供应商(乙方):成都安吉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海科路东段88号附603号1栋6层603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芙蓉水居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温江区永宁街道芙蓉水居物业管理服务,芙蓉水居新型社区一二期(AB区)位于成都市温江区永宁街道天王社区12、13组,原开元社区1组。住宅建筑面积合计182252.44平方米,绿地面积35225.39平方米,房屋总套数2106户,电梯66台,机动车位1265个,非机动车位4359个,小区出入口3个,岗亭3个,消防控制室2个。1.芙蓉水居新型社区一期规划总建筑面积:56441.88m,岗亭面积3m,地下建筑面积260m);绿地面积:13000m;住宅总套数613户;楼栋数量6栋(1#、2#、3#、4#、5#、6#楼栋均为11层;电梯11台,小区出入口1个,1个岗亭,机动车位0个,非机动车位291个。2.芙蓉水居新型社区二期住宅建筑面积:125810.56m(不含商业区);绿地面积:22225.39;m住宅总套数1493户;楼数量:17栋(1栋、8栋、9栋、10栋、11栋、15-02栋、15-03栋13层,2栋、3栋、12栋、14栋、15-01栋14层楼,4栋、5栋、13栋15层,7-01栋、7-02栋12层,共26个单元;电梯52部,小区共2个出入口,2个岗亭,机动车位995个(地面132个,地下863个)。二、服务要求本项目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参照本项目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四川省成都市地方标准DB5101/T123-2021成都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三级标准)服务标准执行。(一)服务内容:①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等;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日常养护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监控设备等;③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非机动车棚;④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⑤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包括文化体育场-2-所;⑥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公共场所、停车场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及清运;⑦交通与车辆的停放管理;⑧公共秩序维护,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⑨装饰装修管理服务;⑩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服务内容。(二)人员配置要求本项目配置物业服务人员47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项目经理助理:1人,客服人员:4人,设施设备维护人员:4人,保洁服务人员:15人,秩序维护人员:15人,消防监控室管理人员:3人,绿化养护人员:3人,综合服务人员(财务):1人。(三)未尽事宜本合同未详尽事宜,按照甲方招标文件与乙方投标文件执行。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服务期限:物业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为第二年签订合同,自2025年6月15日起至2026年6月14日止。2.合同金额: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928249.68元/年(含税价)大写:壹佰玖拾贰万捌仟贰佰肆拾玖元陆角捌分,每季度服务费约:482062.42元/,大写:肆拾捌万贰仟零陆拾贰元肆角贰分。3.支付方式:原则上按季度结算,每季度终下月二十日前结算上一季度费用。费用结算时需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自-3收到发票10日内支付物业费。4.考核分数将作为物业费发放的依据,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得分数,按季度支付。5.依据服务考评表进行服务考核:总分100分,每月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视为合格,全额支付物业服务费用;每月在90分以下,每减少一分扣物业服务费用3%,扣完为止。6.若考核成绩连续三个月得分在80分以下,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由中标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在服务期内考核合格且每年服务总费用不变的情况下(政策性因素除外),采购人可与中标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四、履约保证金如发生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还未支付的物业费用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赔偿金或违约金,扣除金额将视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赔偿金或违约金。五、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为准。2.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下达整改通知书。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乙方承担乙方员工的职业安全责任,员工的工资、保险、劳保福利等全部相关费用:因乙方提供服务导致乙方员工自身或任何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在管辖范围内发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隐惠时,应及时报备社区、街道,协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6.制定各类应急处理预案,不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及消防演练。八、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4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2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甲方:法定(授权)代表人国群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地址:签订日期:2025年6月13日签订日期:205年6月13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居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