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莎车县自然资源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01039058320244401

二、合同名称:莎车县乡村振兴详细规划编制项目(第一包)合同
三、项目编号:XJZY(GK)2024-09
四、项目名称:莎车县乡村振兴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莎车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莎车县体育路15号
联系方式:0998-8512010
供应商(乙方):吉林省吉规城市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百草路239号
联系方式:1394303905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莎车县乡村振兴详细规划编制项目(第一包) 数量:1.00 单价(元):375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城北、城中、城东片区等6个单元详细性规范编制(含测绘)服务要求:完成1:500地形图测绘服务时间:工作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完成。服务标准:具体详见文件

2.合同金额(元):375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详见合同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乡村振兴第一包.pdf

J620246H-051莎车县乡村振兴详细规划编制项目(第一包)合同项目名称:莎车县乡村振兴详细规划编制项目(第一包)项目地点:莎车县E合同编号:发包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莎车县自然资源局设计人:吉林省吉规城市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年7月1日签订日期:202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莎车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甲方)和吉林省吉规城市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2中标通知书;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2、技术咨询服务的内容白页2.1项目名称:莎车县乡村振兴详细规划编制项目(第一包);2.2项目规模:编制完成包括城北商务区、城北一区、城北二区、城中一区、城中二区、城东区6个单元详细规划编制(含测绘)。2.3服务内容:结合甲方提出的规划要求,内容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依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城镇单元)编制技术规程》要求进行编制。2.4工作进度及要求(按照地区整体进度安排推进),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项目阶段规划编制实施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启动阶段2024年7月底开展现场调研工作,收集整理规划基础资料,与相关各部门对接座谈,开展控制线详细规划实施评估空间战略研究阶段2024年8月底前开展6个单元空间战略规划研究,完成研究成果并以PPT形式汇报详细规划编制阶段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单元详细性规划编制工作,完成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和规划数据库,形成规划成果征求意见稿,征求部门和公众意见,开展专家论证规划完善报批阶段2024年11月底前在充分吸收和接纳各相关修改建议并进行完善的基础上,形成规划送审稿,报部门审查,完成规划报批工作规划动态维护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在不突破单元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对实施层次详细规划中的地块图则进行动态维护售后服务项目结束后三年内在项目结束后,乙方将提供三年的免费实施辅导,包括对规划方案的沟通与宣贯、对方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解答。实施辅导阶段工作以电话、邮件沟通答疑为主,出现需要培训或重要会议等情况时项目组将赴现场参加。-2-以上进度安排不包括因为召开评审会、等待甲方回复意见、方案公示等的所需的时间。第一阶段工作都应自甲方书面意见送达后方能进行,并自送达之日起计算工作进度,如乙方因遇到不可控因素造成工作延迟,则延期后的设计进度由双方协商确定安排。2.5成果交付形式:成果包括文本、规划图纸、规划图则(地块图则)、说明书、数据库等。(1)本项目最终成果内容为:设计内容可单独成册或合并成册,需报批文本应按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求格式编制;文本套数:6套(根据实际情况可调整,报政府审批未通过的文本,不计入其内)。(2)提交规划设计的电子文件1份①图纸部分JPG格式文件;②文字部分为DOCX和PDF格式文件③汇报展示用演示文件PPT格式④数据库成果为GIS、DWG格式文件。⑤附件,包括专家论证意见及修改说明、公众和有关部门意见及采纳情况、编制及审批的过程文件。2.5.1成果入库要求数据库应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城镇单元)数据库规范》与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建设、同步报批、整合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逐级汇交至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备案。2.6甲方除本合同上述第一条第1款约定的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内容之外,另行增加其他咨询项目或要求提供额外成果文件的,应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约定。-3-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3,7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伍万元整)。其中不含税金额为:¥3,537,735.85(大写人民币叁佰伍拾叁万柒仟柒佰叁拾伍元捌角伍分)。增值税率为6%,增值税额为:¥212,264.15(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贰仟贰佰陆拾肆元壹角伍分)。4、付款方式、发票开具方式及履约保证金4.1付款方式:签订设计合同支付30%,即¥1,125,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伍仟元整):乙方经汇报提交初步成果后付30%,即1,125,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伍仟元整);;乙方成果通过专家评审,提交最终成果入库后付30%,即¥1,125,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伍仟元整);乙方自合同签署之日起,完成2年动态维护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即¥3,7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柒万伍仟元整)。4.2发票开具方式:增值税普通发票。发包人付款前,设计人应开具发包人要求的国家正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4.3履约保证金4.3.1甲方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乙方应按约定的方式,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需提交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4.3.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4.3.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4-5、验收标准与方式乙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报告采用汇报方式验收,由甲方出具评审通过通知。6、双方的权利义务6.1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双方配合准备本项目所需的各项资料,以及乙方提供的服务的具体书面要求等其他相关文件,并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若甲方延迟交付资料文件,乙方可相应延迟提交各阶段规划设计成果。(2)甲方应为乙方完成本项目咨询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在各类评审、评议会后,甲方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并就需乙方进行项目修改、完善之处出具书面意见。(3)甲方变更委托项目内容、要求,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使乙方增加工作量或者造成乙方返工时,甲方除应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付款外,还应按实际工作量向乙方支付额外设计费用。(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支付合同价款,已支付的合同价款乙方应当退还;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按照实际工作量多退少补支付设计费。(5)甲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的工作并提出指导、修正意见。(6)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项目操作过程中的规范性。(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其提供能有效证明乙方法律身份的材料,如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并需要加盖乙公司公章;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全部资料真实、合法、有效等。(8)在相关调研结果质量合格情况下,甲方有义务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足-5-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6.2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划技术规范标准以及合同要求,在约定期间内完成所有技术咨询服务(包含专家论证),并对成果质量负责,确保成果的合法性、合理性、一致性、规范性和有效性。(2)乙方应遵守合同约定的工作计划、进度安排,按时组织参加评审、评I议会议,并对甲方提供的书面意见及时对成果进行修改完善。(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以及项目进展、审批需要,提供必要的配合与协助。(4)合同签订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已经支付的合同价款乙方应全额予以退还。(5)在项目完结后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按期提交本项目所有的原始调研资料,包含原始资料及影像资料等。用(6)乙方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获取、知悉的一切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7)乙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甲方提供的各项资料负有妥善保管、保密的义务。(8)乙方有义务在进行相关数据统计分析、报告撰写时,必须基于实地调研数据,务必以独立、客观、公正、专业的第三方研究机构角色来完成数据统计分析及报告,不受任何其他第三方的影响。(9)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将该合同转包或者分包。(10)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检查及参与相关工作,如乙方因自身原因影响甲方检查工作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7、知识产权7.1乙方为本项目向甲方提交的咨询成果的著作权在甲方按照约定及时、足-6-额支付完毕全部服务费后归甲方所有,本合同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7.2乙方对最终咨询成果享有署名权。除用于学术研究、评奖及自我宣传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项目最终成果用于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外的情形。8、保密条款8.1甲方的保密义务(1)甲方对乙方向其披露的保密信息具有保密义务。本合同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咨询内容、基础资料、设计成果以及相关文件。(2)除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过程中的保密信息,以任何形式提供和披露给予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3)除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项目所获得的关于乙方的信息提供和披露给第三方。(4)甲方部分披露或者全部披露保密信息的对象,仅限于甲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必要而披露保密信息的雇员。8.2乙方的保密义务(1)乙方对甲方向其披露的保密信息具有保密义务。本合同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咨询内容、基础资料、设计成果以及相关文件。(2)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将甲方所提供的本项目的基础资料、设计成果以及相关文件提供和披露给第三方。(3)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项目所获得的关于甲方的信息提供和透露给第三方。(4)乙方部分披露或者全部披露保密信息的对象,仅限于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必要而披露保密信息的雇员。8.3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和使用另一方保密信息的,不违反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7-(1)为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所需的;(2)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司法判决或裁定、行政决定或命令要求披露的;(3)另一方书面同意向第三方披露的。8.4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中止、终止、届满或失效而免除,直至相关的保密信息公开为止。9、违约责任9.1甲方的违约责任(1)在满足支付条件的情况下,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当以欠付合同价款为基数,按照合同签订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违约金。国合(2)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将视为对本合同的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有权要求甲方承担乙方按本合同已投入的实际工作量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9.2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咨询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全部技术咨询服务费。(2)如乙方交付的咨询成果未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予以修改。如乙方修改后的咨询成果仍存在重大瑕疵,对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经济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3)若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服务期内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行为,同意视责任大小赔偿甲方相关违约金,按该项目总价款的30%支付赔偿金,如相关工作人员构成犯罪,依法移送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10、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结算完毕,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终止。-8-(2)甲方因有特殊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在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意见的情况下,本合同可协商变更或解除。(3)乙方因有特殊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在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意见的情况下,本合同可协商变更或解除。11、免责条件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12、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莎车县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双方同意任意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其他(1)双方送达地址13.1甲方送达地址:联系人:电话:邮箱:13.2乙方送达地址:长春市朝阳区百草路239号联系人:王伟电话:13844004911邮箱:guihuayisuo@126.com-9-13.3双方同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包括解除通知书在内的任何书面通知、告知、往来函件等,依据本条第一款约定的地址以邮寄、短信、邮件等形式送达的,均视为有效送达。13.4如果双方提供的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确认。否则仍按原联系方式发出的通知或其他文书,即使变更方未收到,仍视为送达,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信息变更方承担。同时,说明该地址也作为法院诉讼送达地址独立条款,合同的有效性不影响该条款的独立存在。(2)本合同一式8份,甲方4份,乙方4份。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即刻生效。(3)其他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以下文件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签订地点:莎车县。品T(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10-(本页为签署页)甲方名称(或姓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莎车县自然资源局(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年7月11日法定代表人石岩(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经办)人朱俊住所(通讯地址)莎车县体育路15号邮政编码844700电话0998-8512010纳税人识别号11653125010390583P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莎车县支行营业部帐号107672613694乙方名称(或姓名)吉林省吉规城市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024年7月1日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老联系(经办)人住所(通讯地址)长春市朝阳区百草路239号邮政编码130000电话0431-88923281纳税人识别号91220104732588604D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朝阳支行帐号221000601018000065798-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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